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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的广告学教学改革与实践

发布时间:2023-12-06 22:17

  摘要:随着我国“互联网+”战略的实施和互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高校的广告学教育也面临着多元化的发展选择。本文以互联网对高校广告学课程教学的影响为切入点,以广告学概论、传播学、广告策划与创意等广告学专业课程为例,分析了现阶段高校广告学课程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现状与不足,并提出了“互联网+”背景下广告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路径,从而为提高广告学课程教学有效性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学教学改革教学实践


  广告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且更加偏向于实践的学科,在新技术、新平台不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广告学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如何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按照国家关于打造广告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培养“创意、创新、创业”型人才的要求开展教学改革与实践是笔者研究的重点。


  一、“互联网+”对广告学教育的影响


  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往往与人们的生活实际更加贴近。一方面,其有效地促进了人们的感知能力;另一方面,强化了其在沟通交流方面的能力。对广告学教育来说,“互联网+”的出现对我国高等院校广告学教育产生了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影响。


  1.积极影响。首先,教师教学信息内容的搜集与应用方式发生改变。教师教学内容的搜集与组织不仅充分丰富了高校学生广告学教育的内容,还能对传统的课堂教学形式进行转变,能在兴趣因素的引导下使高校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广告学学习中,进而对他们的知识体系进行搭建,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理论基础。


  其次,对于广告学教育的有效性产生积极影响。互联网的运用切实有效地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加强了学生教育的时效性。在网络的支撑下,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及时有效,将其运用到高校的广告学教育中往往能切实地提升广告学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效率,使其打破传统教学存在的限制,利用更加丰富的知识内容对学生的思想意识进行教育与培养。


  2.消极影响。第一,广告学属于传播学的重要分支,由于互联网的广泛性,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其所包含的信息质量往往无法清晰地被甄别,这也就使得高校学生运用互联网进行理论学习时极易被一些质量差、层次低的信息所误导,而这也给高校学生的广告学教育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第二,在“互联网+”教育背景下,广告学专业教师所具备的某种权威性较传统教育体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弱化,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学生信息和知识获取的模式。在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学生通过互联网能有效拓宽自己信息及知识的获取途径,尽管这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学生的自学能力并促进了其自身主体意识的提升,但也同时弱化了教师在学校教育中的权威性,对广告学教育的有效性有着不利的影响。


  第三,高校广告学教育技术环境会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传播的海量化、飞速化,广告学知识内容本身的更新速度和频率也逐渐加快。高校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主体,在面对“互联网+”技术和海量信息的过程中,受自身文化素养、知识体系、传统习惯,以及学习能力等因素限制,部分教师可能难以适应新时代下对高校广告学教育的新要求,影响了教学成效,弱化了广告学教育能力。可以说,互联网所创建的技术环境给高校现代广告学教学能力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高校广告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重要任务,人才培养的核心问题是目标定位问题。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广告学教育的目标定位应该与时俱进,不能因循守旧。纵观我国高等学府关于广告专业的设置,有的高校将广告学归属在艺术设计传媒类,有的归属在艺术设计类,有的归属在经贸类等。在院系分布上,广告学专业开设在经管学院、媒体技术与艺术系、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等二级学院。广告学专业具有多重属性,往往与营销、传媒、人文、设计、经济等专业相关,且目前大多数院校的广告学专业主要是以培养营销策划人才为主,并掌握广告设计、制作与包装设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但这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很难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主要体现在对学生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思维训练及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目标不明确。


  2.基于“互联网+”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相脱节。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多媒体教学逐渐在高校中得到普及。然而,高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却存在滞后问题,造成广告学教育难以充分发挥整体效应。与此同时,网络广告学教育的主体在其教育中也尚未体现较强的创造性、积极性以及能动性,而这些都严重影响了高校广告学教育效果的提高。大部分高校广告学教育工作人员均存在教育模式与学生实际需求相脱节、教育内容不具吸引力等问题,使得学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或隔阂日益加深,导致教学效果不明显,继而影响教育内容、方式和结构的不断完善。


  3.高校教师运用“互联网+”进行教育改革的能力不足。现阶段,在众多高校广告学教育工作人员中,广泛存在专业素质不高的现象,总结起来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网络语言能力欠缺,不善于使用新媒体,不善于以网络形象、线上语言文字等诸多形式来丰富授课内容;二是洞察能力不强,部分广告学教育工作人员不知道如何利用新媒体捕捉学生的兴趣点,没能对网络广告的新特点进行综合分析,难以全面掌握受教育者的特点,实现广告学教育的创新;三是调研能力较弱,不善于借助新媒体技术平台,有针对性地实施网络调研、信息收集,及时组织好各项实习活动,以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三、“互联网+”背景下广告学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路径


  1.明确目标定位,培养创新人才。“互联网+”时代,广告学培养方向要符合“创意、创新、创业”复合型人才发展需求。在培养目标定位上,既要解决“高大上”与“接地气”的融合问题,也需解决专业化培养和多元化培养的难题,培养高、精、专复合型人才。广告学教育是应用性较强的综合性学科,因此,广告学人才需要具备设计与策划、经济与管理、营销与传播、心理学与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综合分析能力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因此,在培养过程中要注重以人为本,注重共性培养与个性培养的有机结合,使广告专业人才既能够服务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也能够聚焦公益,承担社会责任。“互联网+”时代对人才的培养定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要求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为积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奠定理论与实践基础。


  2.丰富教学载体,树立“跨界”思维。在当前“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跨界思维是高校突破广告学教育困境的一项重要策略,要求高校广告学教育者做出正确的决策,解决关于“跨什么、如何跨”等问题,使其与高校广告学教育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新要求相适应。在高校的广告学教育工作中,课堂教学是最主要的渠道之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跨界思维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如慕课、微课等,灵活运用课堂教学的话语与服务等内容的相关图片或视频,让学生们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抽象的知识,从而有利于广告学教育的进一步展开。这种跨界组合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个人意志与理性思维能力,使其自觉形成学习的能力和意愿。


  3.理论联系实际,树立“融合”思维。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具有一定的规律,要将传统狭窄的理论领域逐渐深入到开阔的现实生活领域当中,将理论教学延伸拓展至实践教学,让学生们能够分别从社会、消费、文化等多个不同的视角来充分理解广告学教育的内容,引导他们追溯问题本质,深入挖掘深层次的理论知识。在广告学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对一些复杂抽象的理论进行精简淡化。通过简化处理,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社会、贴近实际生活,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那些晦涩难懂的内容。教学的意义和最终的教学效果不仅与教师的教学方法有关,还与其所传授的教学内容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视域融合有很大的关系。跨界思维意味着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明确理论节点,也要辅以大量的实践案例作为支撑。以广告设计学为例,北京大学的广告学专业探索采用“O2O+实战教学”模式,在广告设计学课程中,利用新媒体平台——腾讯广点通(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互联网营销服务平台)来销售电子产品,取得了成功,很好地诠释了什么是“融合”思维,可以称作是“互联网+”背景下广告学教育实践的典范和学习资源的跨界深度融合。


  4.打破师生壁垒,提升教学能力。广告学是一门互动式学科,要想实现跨界融合,首先需要打破教育活动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壁垒,促进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建立与学习对象的良好互动关系。在互联网时代,广告学教育者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与学生进行更好的交流互动,拉近师生间的距离。在接触过程中,以个人魅力和理论熏陶来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的学习潜力,并努力提高其广告学专业水平。利用微信、APP、二维码、微博、QQ、超星学习平台等开展交互式教学,分享教案、教学案例及广告学其他学习资料,发布作业并提交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心得分享,保持师生之间信息传递的快捷、流畅。二是广告学教育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工作。在“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必须要打造一支具有“互联网+”思维的教育教学服务师资队伍,重点提升教师教育“互联网+”的综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包括思想的更新、观念的更新、理论知识的更新,以及互联网与新媒体操作能力。


  5.改变评价方式,促进合作办学。“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对高校的广告学教学评价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互联网平台出现了像“网易公开课”“多贝公开课”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学习平台,学生在网上可以免费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目前已有成功案例。如著名的“慕课”平台,里面涵盖了我国著名高校的免费课程。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和共享,使教学评价更加合理、客观,使学习者更容易学到所需知识,同时这对高校的广告学教学实施评价制度改革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借鉴。


  四、结语


  “互联网+”背景下广告学课程教学改革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和工商总局《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推进以“创意、创新、创业”为核心的发展模式,积极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等要求,在明确目标定位,培养创新人才,丰富教学载体,树立“跨界”思维,理论联系实际,树立“融合”思维,打破师生壁垒,提升教学能力,改变评价方式,促进合作办学等方面发力,为提升高校广告学专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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