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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对政治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6-06-01 17:45

  作者概括了先秦法家思想的基本特点,论述了先秦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启示:依法治国对耕战思想的创新运用;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当代实践;各项立法的修订和完善体现了法家因时立法的主张。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长期致力于自身的政治建设、法治建设,以促使我国逐渐成为一个政治强国、法治强国。在当代的中国政治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先秦法家思想的精华,这些思想精华内化于中国政治的思想内涵、意识形态和政策理论,外化于中国政治的机构设置、国家政策和普遍实践,对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产生了深远持久的影响。

 

  一、先秦法家思想的基本特点

 

  法家学派产生和发展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作为秦国政治指导思想的法家思想,使秦国最终扫平六合,席卷八荒,实现了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制国家。先秦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包括慎到、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人,其思想内涵的特点基本可以概括为五点:

 

  1、发展的历史观

 

  法家学派认为国家与历史的发展是不断进步的,与法先王政治主张相对立,提倡尊重和认可现有的制度条例,认为今人所创造的物质精神文明优于先人之所创。

 

  2、重视法律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的作用,主张以法治国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是一个遵循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时代。各国争相提高国家的行政效率、扩大军事实力、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以提升国家应对侵略和对外扩张的能力,法治在团结民众和提升军队战斗力的实践中显现出了优势,因而成为了法家思想的重要组成并逐步成为秦国政治的指导思想。

 

  3、强调加强封建君主的权力,塑造君主的绝对权威

 

  春秋战国的封国混战很大程度上源于周王朝、周天子的逐渐式微,孱弱的君主和落后的管理体系难以管控庞大的国家和日渐强大的地方势力,逐步造成了周王朝的分裂局面。法家学派敏锐的观察到了君主孱弱所带来的巨大隐患和分封制条件下地方势力日益萌发的野心,因而加强君主权威成为了法家学派又一大思想主张,通过扩大和巩固君主的绝对权威,维系和增强中央对地方的管控能力。

 

  4、主张通过富国强兵的国家政策实现国家的进步

 

  法家的耕战思想体现出国家的发展要抓住主要矛盾,在象征政治和经济实力的农业和军事领域要扩大投入,并实现二者的互补式发展,最终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为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实现君主霸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5、法家思想中普遍存在着极端主义的内涵

 

  在历史观方面对社会现实极度肯定而缺乏对现实的辩证解读和合理批判。在法律应用方面体现出一种法律万能主义,认为通过法律能够解决一切现实问题而忽略了情感、道德、伦理等人的社会性特征。在政治方面崇信极权主义,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威和统治阶级对民众方方面面的绝对掌控。在国家政策方面为追求国家稳定和短期内的综合实力提升压制了民众的各项基本权利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健康,同时也为中国数千年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模式埋下了种子。

 政治的启示

  二、先秦法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政治的启示

 

  1、依法治国对耕战思想的创新运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客观的分析了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纠正了左倾的错误指导思想,从而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的伟大成就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改革开放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策略逐步转变为各个产业的均衡互补发展,扭曲的产业结构逐步得到改善。1985年邓小平成功实施百万大裁军,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大背景下裁军一百万,使解放军在新时期获得更多国防开支用于装备升级、人员训练的提升战斗力。

 

国家政策的合理改进,使当时的中国抓住了国家发展的主要矛盾,及时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经济建设和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一方面经济发展为国防力量的建设直接或间接地提供了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同时强大国防的建立保障了经济发展的国内和国际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起强大的保护机制。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实现了互补式的发展,在相互促进基础上实现了共同进步。

 

  2、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当代实践

 

为增强君主权威和实现国家的高效治理,法家主张以法治国。由于人性的自利,性恶的本质,要使人民服从统治,就必须用法律来约束人民。[1]法律被用作统治者实施统治的工具,通过建立法律,实施法律和完善法律实现君主权威的巩固和对臣下军民的统治。此时法律的诞生、实施和发展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和工具性特征并且在短期内实现了秦国富国强兵的政策。当代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很大程度上继承和借鉴了法家以法治国的思想精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相较于法家提出的以法治国更加强调了治国主体的不同和对法律地位的重新定位。依法治国旨在按照人民的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非根据个人或固定社会团体的意志。主张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重法律、运用法律和维护法律的社会风尚,要求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依照法律进行。实现依法治国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保障、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现代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必由之路。

 

  3、各项立法的修订和完善体现了法家因时立法的主张

 

此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国各项立法的修订和完善体现了法家因时立法的主张。法家认同发展的历史观,认为社会现实、法律制度应当根据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发展变化,在我国当代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少实例。例如1954年颁布第一部宪法至今,我国宪法先后经历过7次修订,通过对国内国际新情况、新形势的适应,宪法升级将在构建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20153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基于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环保法、婚姻法等法律条文的修订再一次体现了法家因时立法的主张。

 

  三、结语

 

  先秦法家学派及其思想产生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变的春秋战国时期,因此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学派本身存在着不可避免的阶级局限性,其思想内涵中也不可避免的夹杂着封建落后思想,所以我们在当代中国政治实践中一定要以批判的眼光继承和发扬法家思想,对于法家思想的继承实践应当具有选择性、批判性和改造性。通过积极保留有利于当代法治建设和提升国家综合实力的思想精华,积极改造带有落后封建思想的主张,勇敢摒弃不利于当代中国政治实践的糟粕,实现继承发扬传统文化与助力国家发展与民族复兴的双赢。

 

  作者:李季 来源:新西部·中旬刊 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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