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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的疗效应用论文(共2篇)

发布时间:2023-12-09 13:37


第1篇:抗结核药的应用疗效比较


抗结核药异烟肼(INH,H)、利福平(RFP,R)和吡嗪酰胺(PAZ,Z)在治疗结核病过程中常出现肝功能异常,致使部分患者中途停药影响化疗。如何防范肝损害,提高化疗成功率,成为结防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210例化疗前后应用保肝药的疗效比较,以寻求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的有效预防方法。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笔者所在医院防疫组在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医师指导下于2004年3月~2008年10月收治210例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男169例,女41例,平均年龄(37±18.2)岁。所有患者均排除心肝肾疾病及糖尿病。其中Ⅲ型(继发型)肺结核186例,Ⅲ型加Ⅴ型(结核性胸膜炎)24例。随机分成治疗组140例,对照组70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及结核病类型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两组均采用H+R+Z+E(乙胺丁醇)组成的肺结核6个月短化方案进行化疗。预防保肝药常用水飞蓟宾(盖肝灵);加强保肝药主选联苯双酯。治疗组化疗药、保肝药同时启用,至疗程结束;对照组直接化疗,出现肝功异常后给予保肝药至疗程结束。


1.3观察项目(1)肝功能检查:化疗前所有患者均检查肝功两次,以除外乙肝病毒携带者;实行化疗后强化期每隔一到两周,巩固期间隔一月各查肝功一次,化疗期间如患者出现恶心、乏力、纳差、腹胀等症状可随时检查。(2)肝损害观察指标:谷丙转氨酶(ALT,正常参考值≤40U/L)和(或)血清总胆红素(SB,正常参考值≤20.5μmol/L);肝损害程度:轻度:ALT<80U/L;中度:ALT<120U/L;重度:ALT≥120U/L。(3)中断化疗标准:ALT>正常值3倍(ALT≥120U/L),和(或)SB>正常值2倍(SB≥41μmol/L),经强化保肝治疗后ALT及SB进行性升高者。(4)重新调整化疗方案标准:化疗中出现重度肝损害,中断化疗并经保肝治疗肝功恢复正常,再次投抗结核药短期内又出现肝功异常的。


1.4统计学处理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两组患者出现肝损害情况。


2.2两组中断化疗或重新调整化疗方案情况。


2.3两组患者对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情况根据再次投药和肝功能检测结果,两组中共有18例归因于抗结核药中的Z、H及R+H。其中治疗组各有2、3、1例;而对照组分别有6、4、2例。提示Z、H是引发肝损害的主要药物。


2.4肺结核转归满疗程时,治疗组有138例按预定方案完成疗程,初治失败及短期复发2例,初治成功率98.5%;而对照组有65例按初定方案完成疗程,初治失败及短期复发5例,初治成功率92.9%。


3讨论


本资料显示,化疗同时应用保肝药,能显着提高肝脏拮抗结核药损害的能力,无论中断化疗、重新调整化疗方案,还是降低肝损害发生率,治疗组较对照组均有明显差异(P<0.01或P<0.05)。水飞蓟宾、联苯双酯均为治疗肝病药,作用平和而稳定,对抗结核药肝损害的防治效果显着。因而使患者在化疗过程中依从性提高,耐受性增强,是防治抗结核药肝损害重要和有效的两个药物。


抗结核药所致肝损害的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患者初起仅表现恶心、纳差,常不被患者或医生重视,至腹胀、黄疸出现时,肝损害程度又较严重。因此化疗同时应用保肝药,既能避免和减少肝损害的发生,又可使患者顺利完成疗程。上述症状为抗结核药肝损害常见,且多出现在用药后的1~8周内,此期间转氨酶升高幅度多在50~760U不等。其发生机制尚不明确,有认为可能与抗结核药的“过敏”或“毒性”反应有关[1]。从本组病例出现肝损害的时间看,虽有少数散见于化疗的全过程,但绝大多数都出现在上述时间内,且尤以3~45d最多见。这正是化疗的强化期,是抗结核药发生“过敏”或“毒性”反应的时段,而化疗同时应用保肝药,正好与抗结核药发生过敏或毒性反应的时间相抵触,因此可有效地保护肝功能,至少可帮助患者安全度过肝脏对抗结核药的过敏性损害期,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停药,提高了化疗成功率。


目前抗结核药推荐剂量INH:300mg/d,RFP;450mg/d,PZA:1500mg/d。故保肝药的剂量可根据患者情况分别给予,一般患者水飞蓟宾3次/d,每次1片;老年体弱者,每次两片。出现中度转氨酶升高时,每次2~3片,同时加用联苯双酯15mg,3次/d。自肝功能恢复正常后停用联苯双酯,继续服用水飞蓟宾。依据肝功检测及再次投药证实,本组患者应用PZA和INH是导致肝损害的主要原因;而RFP也可加强INH肝脏毒性作用,与多数作者的观点一致。水飞蓟宾为草本植物有效成分提取物,具有较强的保护肝细胞膜,增强肝细胞膜对多种危害因素的抵抗力,同时能增强肝细胞微粒体酶的活性,加速肝的解毒能力。而联苯双酯是五味子丙素的一种中间体,具有明显的降酶和解毒作用,不仅减轻肝脏的病理损害,还可促进肝细胞再生并保护肝细胞。两药适合多种肝病的治疗,尤其适用于多种药物引发的肝损害防治并取得良好疗效[3]。两药用量小,副作用少,在本组病例中未发现不良反应。


传统的防止抗结核药肝损害的方法是在出现肝功异常后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然后在密切监测下一种一种的投给抗结核药,根据病情和药物反应确定用药方案。但停用所有抗结核药会使约10%~20%患者的化疗中断[2];同时有可能增加结核菌的耐药性;而可疑药物再次投用时,存在更严重的肝损害的危险性。鉴此,笔者于化疗同时投给保肝药,不但可保证98.5%的患者顺利完成疗程,使调整化疗患者的比例降到2%以下,重要的是消除了患者的心理困扰,增强了患者对治疗的信心,避免了更多的健康者受到感染。


化疗同时应用保肝药不仅适用于一般患者,更适用于老人和体弱多病的所有抗结核治疗的患者。这里值得指出的是,老年、女性、营养不良及重症患者是“肝损害”的高危群体,需加倍注意。若这些患者在化疗过程中出现中度转氨酶升高并经强化保肝治疗后ALT及SB仍然升高者,应尽快调整化疗方案,给予个体化治疗,切勿失去肺结核病的最佳治疗时机。


作者:裴明帅


第2篇:探析FDC在抗结核病治疗中的不良反应


FDC把几种药物以一定剂量压制而成的一种固定剂量复合剂。FDC的使用可以明显减少单药疗法的风险,有效防止耐药结核病的发生;同时可以减少患者服用的药片数量,使患者更方便用药,提高了治疗的依从性,利于治疗方案的执行和药物的统一安排[1]。但是,有些患者服用时会产生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s,ADR),导致患者痛苦加剧,影响抗结核连续性治疗,使疗程出现中断,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2]。本次研究的目的就是探析FDC在结核病治疗中的不良反应。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12年1月~2015年1月我所收治的结核病患者180例作为研究对象,180例患者均为初治涂阳且不伴有其他系统疾病的15岁以上患者,其中男性110例,女性70例;患者年龄16~70岁,平均年龄(48.5±5.6);病程0.2~3年,平均病程(1.1±0.5)年。根据不同药物剂型,把180例患者随机均分为两组,每组各90例。应用FDC治疗设定为观察组,应用传统散装抗结核药治疗设定为对照组,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进行组间对比,无明显组间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对照组对照组应用传统散装抗结核药治疗。选择2HRZE/4HR的治疗方案,晨起顿服一次。异烟肼(INH,简称H),利福平(RFP,简称R),吡嗪酰胺(PZA,简称Z),乙胺丁醇(EMB,简称E)强化期:患者体重≥50kg,选择H0.3g,R0.6g,E1.0g,Z1.5g;患者体重<50kg,选择H0.3g,R0.45g,E0.75g,Z1.5g。巩固期:患者体重≥50kg,选择H0.3g,R0.6g;患者体重<50kg,选择H0.3g,R0.45g。


观察组观察组应用FDC治疗。药物选择异福酰胺片与异福片,晨起顿服一次。异福酰胺片(HRZ):三种结核药组合,每片含INH120mg,RFP120mg,PZA250mg。异福片(HR):二种结核药组合,每片含INH150mg,RFP300mg。强化期:服用HRZ组合药。患者体重30~39kg服用3片,体重40~49kg服用4片,体重≥50kg服用5片,同时配以EMB。巩固期:服用HR组合药。患者体重<50kg服用1.5片,患者体重≥50kg服用2片。两组患者以2个月作为1个疗程,观察用药情况[3]。


1.3观察指标两组患者均采取不住院门诊化疗的方法,治疗后对患者病情进行监督管理,通过本所自拟的调查问卷,了解患者的不良反应,包括:消化道、关节疼痛、视听、皮肤过敏、神经系统等方面,对患者肝功能进行检测[4]。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以χ2检验计数资料,以P<0.05检验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不良反应情况对比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35例,占38.9%,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13例,占14.4%,观察组不良反应明显高于对照组。其中观察组胃肠道不良反应20例,远高于对照组6例,两组对比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不同治疗阶段的不良反应对比观察组强化期出现25例不良反应,对照组强化期出现9例不良反应;观察组巩固期出现10例不良反应,对照组巩固期出现4例不良反应。强化期与巩固期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不同人群的不良反应对比两组患者从性别对比无明显差异,两组患者从体重方面出现的不良反应对比,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老年组不良反应明显高于观察组青年组,高于对照组老年组,对比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结论


本次研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多集中于强化期,与抗结核药物的剂型和药物的服用量有关。观察组不良反应高于对照组,表明FDC在结核病治疗中更容易出现不良反应。而性别、年龄和体重都是导致不良反应的因素,随着年龄的增长,FDC引起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也随之上升。观察组老年组不良反应明显高于观察组青年组,高于对照组老年组,对比差异明显,可见,老年患者应用FDC组合药容易发生不良反应,这和老年人体质不强,机体免疫力差和身体功能衰退等因素有关。本次研究中未发现肝损害[5]。


总之,FDC组合药由于在个体化方面受到限制,无法根据个体情况改变药物内部成分,造成ADR发生率高于传统散装药。但是,FDC组合药的方案使处方简化,可以更方便的管理患者提高治疗依从性。所以,在板式组合抗结核药应用时,一定要提高对不良反应的监测,尤其注意在强化期用药的老年患者,建议临床进一步研究推广应用的同时,根据患者情况选择药物剂型和用药方法,减少ADR的发生。


作者:闫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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