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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村宗教活动对基层政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16-04-07 11:11

  根据目前对河南省一些县、乡1148名教徒和相关人员进行的调查,我们认为我省农村一些地区的宗教活动对信徒及当地村民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伦理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已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在某些方面以特定的方式介入基层政权的政治生活。

  

  其中基督教在我省的影响最大,占教徒总人数的64%;其次是佛教,占22%;再次为道教,仅占7%而伊斯兰教基本还限于回族区中发挥作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规模较小的民间宗教在时隐时现。宗教活动的快速扩展和多方面参与社会生活有其复杂的原因。

  

  一、我省农村宗教活动兴起的原因

  

  宗教作为源远流长的文化景观其存在与发展的原因错综复杂。概言之,经济与社会分层是物质基础,而政治与信仰则是精神条件。

  

  (一)宗教活动产生的经济基础

  

  农村宗教活动的产生是与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相关联的。首先是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为宗教活动的产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市场经济是以价值规律为尺度的经济体制。它要求社会法治化,充分发挥个体的自主性,提升个体的地位,保护其自由权利,并把赢利和增值作为一种价值观予以认可和追求。但它又有不可避免的负面效应,最主要的是使拜金主义与享乐主义滋生,人际间的关爱和信任度下降,原有的能够使人们寄托情感的许多社会关系和伦理道德规范被消解,人们陷入精神贫困、心理无助的状态中,失去了赖以依傍的精神家园。这就为宗教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其次是农村社区生产方式由过去的集体劳作转向以个体家庭为主的个体生产。这一改变使个体家庭成为生产的基本单位,其劳动成果、劳动效率都由个体家庭决定,这就剥离了个体及其家庭与集体、社会的利益关系,丧失了作为联系纽带的共同利益,只能使个体及其家庭疏离群体与社会,致使三者的现实联系脆弱,协同力下降。而个体也会因脱离群体而加剧其孤独感和精神上的焦虑,宗教便可乘虚而入。

  

  其三是生产效率的提高使农民生活开始由饥寒型转向温饱型。他们开始更多的关注精神生活,而过去使人们服膺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和社会主义信念在新形势下又因种种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其传统魅力,社会又没有及时提供足够的精神资源,这就为宗教的传播提供了可能。

  

  (二)宗教活动产生的政治环境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宗教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治环境。改革开放前,由于特殊的国际、国内原因,我党聚焦的中心问题,是进行阶级斗争,保卫无产阶级专政。任何与此不合拍的举动都被视为敌对的可疑行为,生活在这种特定历史时期的人们已习惯于用“好坏”、“阶级敌人”等标准来审视、剖析一切事物。我党依据历史及现实的种种案例也普遍认为阶级敌人和外国敌对势力往往借宗教外衣进行颠覆破坏,故对其予以拒斥。改革开放以后,阶级斗争的口号停止使用,我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人们那种相互猜疑,用阶级观点审视一切的做法也渐渐消退,彼此之间更加理解和宽容。随着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大,西方的科技、文化、价值理念随之而入,并不断冲击和挑战我们原有的信念和意识形态,宗教活动的兴起便与此直接相关。宗教政策的落实和法制的渐次完善,也为宗教活动的发展提供了政治、法律保障。改革开放前由于上述原因宗教很难发展。改革开放后中国和世界日益联为一体,社会的民主化、法治化程度也大幅度提高,人民的自由、民主权力得到宪法等法律上的认可,政府机关也出台许多政策保护宗教的合法地位,使包括外国传教士的宗教人士都可以在内地依法传教,并享有法律保护权,并设立相关机构(如宗教局、宗教研究所、神学院等)对其进行管理、研究与培育。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宗教的发展。

  

  (三)宗教活动产生的精神条件

  

  1、摆脱痛苦,“闲暇”入教。调查中发现,在信奉宗教的人中43%的人认为信教可以摆脱现实中肉体与精神上的种种痛苦,寻求精神寄托;30%的人认为信教可以在闲暇时间修身养性,净化心灵;效仿从众或为子女求福者占27%。可见其中大多数人皈依宗教不是出自理性的自觉,晨钟暮鼓般的单调生活是重要诱因,这与农民生产方式的变革相关。

  

  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导致如下结果:第一,农民可任意选择劳作时间,提高劳动效率,而闲暇时间则无事可做;第二,群集劳动的消失,使农民彼此交往和交流的机会减少,彼此疏离的趋势加强;第三,传统的生产队分配方式的改变,使得农民的共同利益基础弱化,沟通的渠道渐次阻塞;第四、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生活价值的多元化和现代传媒的影响,使更多的农民滞留在家庭空间,着力营造私人生活天地。这些因素造成了农民之间关系的疏离和传统人际关系的变异,人情渐为冷漠,彼此间的信任感降低,社会凝聚力明显下降。人们更多的是回退至家庭空间,而在这个狭隘的天地里,能够提供理性慰藉的资源稀缺,尤其是关涉到生与死、生活的意义、人生的目的、个体存在的价值等等重要问题,并无其他资源可资利用,使人生必要的精神动力枯竭。他们迫切需要一种新的精神资源或价值体系来满足其心灵的渴求,为其提供一套生与死、存在的价值和目的等等有关人生终极问题的关怀,这些恰恰是宗教能够大显神通的领域。

  

  2、滞后的教育与单调的文化,阻隔了现代科学知识进入农民生活。调查结果显示:信徒中小学文化程度者占50%左右,文盲占30%多一点,初中文化程度者占17%,而高中文化仅占2%-3%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他们对为何信教的原因众说纷纭,或因精神空虚,或因家中灾患,或因做事求财不顺等,希望借助神祇的庇护得以解脱困境。至于对宗教教义和其价值,他们都不甚明了,只是感觉到宗教能使其得到心理宁静,不再烦恼、空虚和无助。

  

  由此可知,他们入教乃是盲目的非理性的功利行为。他们缺乏必要的科学知识,对周边及自身发生的事难以做出科学的解释与判断,认知能力不足以应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遭遇不幸时,往往从迷信和宗教方面的知识里寻求意识支援,这些“知识”方面的“资源”使他们可以解释、解决或应对生活中的不少问题。科学未竟的领域,往往神学和迷信盛行;科学未昌明的地域,往往是神明世界和鬼神迷信在其中大行其道,这再一次被事实所证明。从调查情况看,95%的村庄没有图书馆、农民科技推广站等。农民由于收入少,大多不会考虑订阅杂志、书籍之事。作为传媒的广播、电视虽已有普及,但大多数农民对时事和科技知识(除农业生产方面的实用知识节目外)少有兴趣,他们所钟情的乃是传统的戏剧或是电视剧、电影之类。加之地方政府重视的程度不足和经费短缺的原因,使得现代文明和科技信息难以渗入这片涵盖着传统愚昧和迷信的天地。在这些文化贫瘠、精神空白、愚昧盛行的干涸领地,宗教作为一种既有系统理论,又有严密组织;既有对精神世界的关怀及现世解说的普世伦理,又有一套现世的行善和赈济弱者的计划和行为的意识形态,自然就能以不可抗拒的魅力迅速将其占领。

  

  3、西方文化的渗透。冷战结束以后,政治层面的意识形态对社会或国家关系的影响有所下降,但是文化层面的意识形态所产生的影响却呈强势上升的劲头。西方社会一刻也未放松从文化意识形态方面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干预和和平演变。在西方文化中,宗教意识是一种高位强势的意识形态,它在整个文化价值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对西方文化的发展和扩散起过重大作用。由于宗教是以信仰的方式,通过内在信念发挥作用,所以它具有极强的影响人们精神世界的能力。甚至可以成为个人价值生活的全部内容。正因为此,伴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发展,西方文化中的重要价值理念一宗教信仰,把我国政府控制薄弱的部分农村地区作为突破口开始抢滩发展,其中不乏有西方国家蓄意推波助澜和一些外国宗教团体的介入。

  

  (四)宗教活动产生的社会因素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新旧体制的矛盾日益突现。在城市表现为国企改革及下岗职工问题,在农村则是两极分化及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问题。

  

  1、缺少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村与两极分化的错位。虽然改革开放使农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但部分地区的农民仍未脱贫,特别是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们。即便是有儿有女的老人,如果患了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贫困的儿女也很难承受。面对少数迅速致富的左邻右舍的极大反差,这些贫困家庭和贫困老人便走向宗教,一方面可以排去孤寂,获得精神和心灵上的安慰;另一方面,又可寄望于神的保佑,祛病消灾,增福增寿。各种宗教势力也正是利用这些因素,来强化自身的影响力,迅速拓展自己的势力。在此过程中,也为一些危害社会的邪教如“法轮功”提供了市场。

  

  2、基层政府组织中存在的官僚腐败问题。对政府行为和乡村干部在信徒中的权威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专项调查,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是教会和乡政府谁更可信赖?其二是若两者号召捐款,愿捐给谁?对于前者,60%的信徒认为教会可以信赖;30%的信徒认为乡干部可信赖;10%的人回答都可信赖。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农村干部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并不高。对于后者,愿意选择教会的占56%,愿选择给政府的仅占9%,政府和教会都愿捐的占18%但其中17%的信徒又说更愿意选择教会。可见,教会的权威和影响力已超过基层政权,其原因需从政府自身寻找。

  

  由于旧体制遗留的负面效应,农村政权机构越来越庞大,甚至在乡一级的基层政府组织里,也设置了一套与上级政府相互对应的机构,吃“皇粮”的人口急剧增加,积弊日益突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开支过大,最终转嫁至农民身上;二是机构与特权相联系,腐败也由此滋生,最终伤及农民利益;三是机构越多,职能越弱化,各机构之间权责不清,各自为政,推诿扯皮、为己谋利引发民怨。

  

  3、社会矛盾加剧,干群关系紧张。调查显示:远离城市的广大农村农民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卖粮。但这些微薄的收入还要支付农业再生产的费用,还要扣除各种税收和摊派等费用,至于最后所剩无几的收入还得用于赡养老人、医疗开支,以及养育子女、求学、建房、婚丧等事宜,这就使农民生活十分清苦。加之当前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比重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破坏严重,洪涝灾害和干旱天气频民生活。同时,农村中有些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不能有效地伸张正义,致使许多农民遭不公正行为时,只好逆来顺受和抱怨命运不佳。因为作为一个无所凭依的个体,要对抗一个无比强大的组织,无疑是以卵击石,加重苦难。调查中,农民与信徒对基层干部的言辞颇为激烈,表达了愤愤之心,干群关系堪忧。政府解决这些问题并不顺利,但宗教却能一方面给人从精神上予以慰籍,将神圣的彼岸世界与人世分隔开来,把人视为罪人或者人生即为现世受苦,只有现世行善积德或做善事、践约,方可将来获救升入天堂以获永福,或者来世获好报应。另一方面,宗教组织也通过号召信徒捐款资助这些困难的人,并为之祈祷或以其他方式乞求神癯的保佑,使农民受到关爱和真情。这就切合了农民们的心理或精神需求,加大了宗教在农民心灵上的份量。

  

  (五)宗教自身的功能和特点

  

  农村宗教活动发展迅速,除上述因素外,还有宗教自身的原因。就宗教内容看,它包括一套对现世和来世的理论解说,是对生与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等重大问题的回应。它结合现世,通过神的启示,以信仰、信念形式发挥效力,能够满足人们的价值渴求和人生的目的、意义等需求,能缓解人们心理的紧张,规范生活的秩序,使其行为和生活达到自律,给人以“存在”的意义和希望。同时,它还借助其组织发挥在现世生活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其影响力度。

  

  1、宗教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其许多学说切合人性和人伦道德规范。宗教大都构建了一个完美的体系,把世间的一切归于某种超验的存在,这种超验的存在创造了包括人类在内的万事万物,并为它们立法。通过描述世界怎样产生、怎样被创造,人从哪里来等问题,使人们对隐藏在自然和宗教万物之后的某种源泉或动力产生敬畏和绝对信仰,建立存在万物的意义与价值世界,建立自己的绝对权威,使万物威服于这种绝对权威之下。通过这种关联,阐明这种超验存在掌握着人世万物的生死命运及荣辱的权力,它既可拯救人类和万物,亦可惩处和毁灭之。符合其意志或意图者,就能够获救或得善果,否则将遭弃绝或得恶报。宗教进而又引出一套现世化的宗教伦理。它要求任何一个人都要尊重所有其他人的权力和人格;宇宙万物的每一部分都可以拥有为实现自身而必须的那些资源。因此,要求“爱邻人”,要实行“仁”,彼此皆“兄弟”,要“善念为本,慈悲为怀”。同时,它反对作恶、禁绝奸、盗等恶行,要人富有同情心,帮助他人等。这在许多方面切合人性良、友爱、同情和怜悯心、和谐、互助等的心理需求,反映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伦关系及其准则,使人能够获得心理或精神上的满足,产生归依感。这也是为什么在访问中,许多农民回答说信奉宗教使他们心灵得到宁静、情感上有归宿、性格上变温和、与人良善和富有同情心的原因。

  

  2、宗教通过自己的组织发挥对人们的影响。宗教与迷信的不同就在于它有自身的严密组织和一套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并通过各级组织机构开展活动,举行种种仪式。如基督教的做礼拜、唱赞美诗等;天主教的洗礼、忏悔、弥撒、按手礼、圣婚礼和受膏礼等。借助这种仪式,强化信奉者与宗教神圣的关联加深宗教关怀对教徒的意义使信徒产生强烈的宗教情感和宗教信仰,由此对其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模式、心理定式等产生重大影响。

  

  宗教组织还通过组织教徒参与一些社会活动来扩大影响,并对教徒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借此营造一个和谐、互助、博爱、仁慈的氛围,使他们对其产生信赖和依附感。这是农村社区或基层政府及农村家庭所不能完全满足的,但这恰又是现代农民极为渴求和为之所焦虑的。宗教正是通过弥补这一空缺而发挥效力,它将天国与尘世、现世与来世、天堂和地狱、荣与辱、善与恶等相联系,以神圣的无限威力来加深人们的宗教情感,以对人世生与死的终极裁定权,来使人慑服。传教士结合其宗教理论,以合情合理的现世伦理感召人们向往通向天国的神圣之路,对人们心理或精神上产生强烈的震撼,以召唤人们皈依宗教。这便是为何教徒们在被问及信服或信赖谁、或更愿响应谁的捐款号召时,大多倾向或选择宗教组织的原因。

  

  3、与现实生活结合密切。宗教教义宣称终极存在或人格的神灵,上帝乃是公正、博爱、宽恕和仁慈的神圣,他将其仁慈广布人类万物,他赞美救治病人、救济饥饿者,宣布要拯救世界上所有被遗弃者。他对弱者的关怀非为别的原因,乃是因为他们最需要关爱,是因为其需要常为他人忽视。正是基于此,宗教理论将宗教之光投射到现实生活中的诸多层面,关注为人所忽视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对弱势人群示爱以实践神圣的仁慈与关怀。

  

  由于人们在自身生活境遇中,必然会产生许多自身不易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如烦恼与死亡等,这些问题带给人们无限的烦恼和困惑等痛苦的体验。特别是社会转轨过程中产生的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带给人们更多的无奈和焦虑,使人们在精神上失去所依附的家园而不知所归,陷入对无限和有限、正是基于这些人类的共同体验,宗教将其功能定位于两个方面:一是精神上给以慰藉或澄明,对人类或个体的人的生死命运、生活价值和意义源泉,建立宗教对人生的终极关怀,在精神上为个体灵魂建立起可满足其情感需求的家园。如基督教对尘世生活的解说和对通往天国的获救之路的诠释;佛教对苦生的理论和通往东土的成佛之道的阐释等,无不通过宗教方式打通了尘世通往天国、天堂的来世之路,使人精神上摆脱对生老病死、贫饥、痛苦等的恐惧;二是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宗教组织通过其影响力,从社会募积资财,兴办一些公益事业,开展传统文艺活动,参与医疗、卫生、保健救助,以及救灾扶贫活动等。这无疑在公众和基层干部的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也由此赢得了理解和尊重,从而深深地楔入农民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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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宗教活动对农村基层政权的负面影响与对策探讨

  

  宗教虽然有其上述的可以接受的社会作用,但是,它毕竟是一种落后的社会意识形态,其对农村基层政权的负面影响与对策探讨不容忽视。

  

  (一)负面影响

  

  1、宗教对农村基层政权的负面影响目前尚处于一种隐性状态。调查显示,无论是农村基层干部、教师,还是一般群众和信徒,对宗教持肯定态度的居多。他们认为宗教对维护善良的民风、民俗,保持家庭的稳定和幸福,处理好亲友邻里关系都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对宗教弊端都谈得较少和肤浅。事实上,宗教的负面作用并非像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简单,在社会安定时期,它是以一种隐性方式存在着,一旦遇到社会动荡或局部失衡就会很快被催化而凸现出来。此时,宗教往往会被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来制造矛盾、挑起事端,从而成为反对政权的力量。然而这种利用宗教去从事非法活动的苗头,往往又会被忽视教徒们总以为他们是依天意(或神、上帝的旨意)而行事,基层政府又很难对他们实施控制,因此而造成的社会危害是难以预料的。

  

  2、宗教势力与宗族势力的渐趋结合易产生与基层政权“分庭抗礼”或“政教混一”的倾向。近年来,农村一些地区的宗族势力抬头,这种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势力具有相当大的内聚亲合力,它可干扰农村的民主选举,影响农民生活的各个层面,甚至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工作。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调查中发现极个别地区已出现了宗族势力与宗教势力的合流倾向。宗族势力现已对存在的价值人的终极命运的迷惘之中。基层政权的运作造成干扰,如果再涂上一尉幡的宗教色彩,它的吸引力和聚合力会更大,对它将更难以控制,后果不堪设想。

  

  3、对邪教与宗教的认识“混沌不清”,曲解了党的宗教路线,干扰了国家宗教政策的贯彻执行。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宗教活动刚刚恢复的时候,我省一些非法的邪教组织如“呼喊派”、“全范围教会”、“灵灵教”等,在我省农村制造了“自焚”、“杀子献主”、“集体升天”等恶性事件。1987年底我省召开了全省宗教工作会议以后,对这些邪教组织予以严厉打击,全省情况出现了根本好转。但是,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的邪教组织又开始活动。从调查的情况看,我省农村仍有一些如“灵灵教”、“日月教”等邪教组织在秘密活动,特别是公开活动的“法轮功”更是影响极坏。这些邪教组织散布荒谬言论,编造一些世界末日论来对教徒进行心理控制,诱使一部分教徒不惜倾家荡产以寻求解脱之秘方或尽情地享受今天,只等世界末日的到来,闹出了一幕幕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的悲剧。

  

  党和政府对‘法轮功”的取缔,收到了显著效果,社会趋于稳定。但是,在农民思想的深层,总是以“宗教信仰自由,受到法律保护”的心理来抗拒新闻媒介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批判。究其原因,就在于对宗教与邪教的认识处于“混沌不清”的境地,致使对党和国家的宗教方针、宗教路线、宗教政策持怀疑的态度,极大地干扰了党的宗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4、宗教活动影响科技兴农政策的落实。众所周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世纪之交的今天,世界经济正由一个工业经济时代向知识经济时代转变,崇尚知识、崇尚科学已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旋律。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势必要同世界经济接轨,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门将会进一步开放,农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要使农业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大对科技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的平均文化水平还很低人们对科技兴农的政策还不能有较深的认识对自然、社会及其他方面的认识也缺乏科学性,这就使他们成为宗教最容易俘虏的人群。当农民加入宗教组织以后,他们很容易不加思索地全盘接受传教人的观点,把现实的一切都归结为神的安排,包括收成的丰歉。一旦遇上自然灾害,他们就会一味地去祈求神(或主、上帝等)不要发怒,快快降福人间等。这样,不仅使农民丧失了主观能动性,而且使他们失去了战胜自然和减少灾害的良机。

  

  5、宗教所宣扬的消极避世的观点,会助长地方面,但各种宗教都有一定程度的消极避世功能。道教中强调的清静无为,与世无争,独善其身,慈悲为怀,方便一切等,就在一定程度上教人凡事要绕开矛盾走。基督教中宣扬的要善待仇人,当别人打你的左脸,你应该把右脸伸过去也让他打等,是让人回避矛盾,学会逆来顺受。长此以往会使人丧失是非观,助长了一些地方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因为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多变的,它充满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如果能够做到避其锋芒、缓和矛盾而达到解决矛盾的目的固然可取,但一味消极地去回避矛盾、听任一切不合理现象,最终不仅有害于个人、家庭,而且也有害于社会。

  

  6、宗教在农村的扩展,将直接弱化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权威性。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宗教在农村的影响力还较小,那时候农民遇上什么难题,首先想的是依靠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可是,随着宗教热在农村的兴起,使相当一部分农民从好奇试探性地参与宗教活动发展成为虔诚的教徒。他们听信了传教者的鼓动和宣传,认为找到了自己今生的精神寄托和来世的终极依靠。于是,这些农民教徒动摇了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信赖,开始从感情上疏远基层政权,甚至有些人还用行动来抵制基层政权收缴公粮、征税、计划生育等政策的落实。

  

  (二)对策及建议

  

  为消除和弱化宗教活动对我省农村基层政权的负面影响,使宗教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及建议:

  

  1、要充分认识、广泛宣传宗教与邪教的区别,为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扫清思想障碍。应加大对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辨别合法与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让人们明晰正常宗教活动与邪教的界限。要让广大教徒、非教徒都知道,宗教教义中宣扬的“济世利他”、赏善罚恶思想;教规中要求的克己、利他、行善、乐施、泛爱等是与社会主义所倡导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人民服务精神相容的。我们所要打击的是一些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反传统文化与道德的邪教行为,邪教不是宗教,邪教是各国政府都予以打击的对象。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人们对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的思想障碍。

  

  2、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宗教知识、党的宗教政策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党性与宗教的不相容性,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与长期性。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国家对公民的宗教信仰给以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有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充分自由,一切宗教和教

  

  新提倡宗教信仰自由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做出的正确决策,但并不意味着对宗教的放任自流;第三,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科学的无神论者。尽管党员也是公民,但不是一般公民,共产党的性质、使命决定了他们不能信仰宗教,党性与宗教是不相容的。然而,不能信教并不能成为不懂宗教知识的理由,党员干部应该了解宗教产生的根源、特点、功能、作用,了解现阶段我国宗教产生并发展的原因,进而理解宗教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它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关系到民族的团结、祖国的统一,必须下大力气协调好。

  

  3、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教育,提高农民对宗教宣传的解惑能力。在当前崇尚知识、崇尚科学的时代主旋律里,我国农业欲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农民队伍,农村基层政权必须把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不仅要扫除文盲和半文盲,普及好九年义务教育,而且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各级各类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要占领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和推广科学种田、科学养殖、科学栽培等技术,并通过少数人的示范作用来带动多数人共同致富。只有让科学技术和富民政策真正深入民心,才能真正降低宗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更多的人从宗教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4、开展丰富多彩、小型便捷的文化娱乐活动,充实农民的精神生活。农村基层政府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要利用农闲时间多开展丰富多彩、小型便捷的文化娱乐活动,如舞狮、舞龙、办管乐队、扭秧歌、跳老年迪斯科、办书画学习班、办图书阅览室、打太极拳等,充实广大农民的业余精神生活,让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替代落后、无聊的生活模式。

  

  5、强化法律意识,加快法制建设,加大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打击邪教组织及其非法活动的力度。基层政府必须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克服工作中的主观随意性。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教徒和非教徒都明白,一切宗教组织、宗教活动场所都要依法登记,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的目的在于使宗教活动纳入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政府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寺庙、教堂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预防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信仰制造事端,并引导宗教组织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宗教在现阶段的正面效应。农村基层政权要注意规范宗教活动,严禁宗教神职人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地下传教活动,要构建一套高速、有效的信息网络系统,及时发现和制止邪教在农村的传播和流行,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就要及时查处,使之毁灭于萌芽状态,谨防其滋生、蔓延甚至泛滥。

  

  6、推进农村基层政权的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割断宗教势力与宗族势力的联系。要大力推进乡村干部民主选举制度、村务公开制的进程,强化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农民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依法保障农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对宗族恶势力要进行严厉打击,严禁乡村干部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以维持农村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对宗教活动依法管理的过程中割断与宗族势力的联系,要通过与教会沟通、交流和协商,引导他们更多地参与公益事业,使之成为乡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7、坚决惩治农村基层政权中的官僚腐败分子,重塑基层政权的“公仆”形象。要端正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树立踏踏实实为农民办事的思想,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多渠道地带领农民脱贫,并走向共同富裕之路。对一些情节严重的腐败分子,必须绳之以法。只有这样,才能重新树立基层政权的“为公”形象,使政府真正成为农民的知心人和领路人。也只有这样,那些入教的农民才会重新回到科学的阵营,重树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使农村基层政权真正成为所有农民群众可信赖的领导核心和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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