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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化差异对比喻的翻译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5-10-12 09:21

摘 要:由地理环境、历史发展、宗教等因素造成的文化差异在语言中体现的十分明显,而比喻作为构成自然语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中也必然体现着文化差异。这就造成了翻译时有可能会碰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德语和汉语两种语言中比喻的比较与翻译,考察两种文化的差异,并通过实际例证,以尝试对比喻的翻译给出恰当的方法。

关键词:语言; 文化差异; 比喻的民族性; 可译与不可译; 对等原则

引言
    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下所形成的语言自然也各具特色。作为语言之中闪闪发光的精粹——比喻的翻译显得尤为如此。因此在翻译过程中有必要把握两种文化间的差异性,准确传达比喻中所包含的深刻的文化内涵。
一、语言中的比喻
    比喻是构成语言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遑不论现代文学作品中有多少经典的例子,在中国古代的诗歌中精彩的比喻已是不胜枚举。例如白居易《琵琶行》中对琵琶女的弹奏的形容:“大珠小珠落玉盘”,即便是不懂乐理之人初见此句,亦能想见琵琶声的清脆圆润。贺知章《咏柳》中的“二月春风似剪刀”,将春风喻为剪刀,裁剪出那细细密密的嫩绿柳条,可谓匠心独具。孟郊的一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更是令人对伟大的母爱感动不已。
但是,比喻也绝不仅仅只是文学作品中的一种基本的修辞手法,它作为构词手段其实也早已有之。
二、比喻的民族性 
    不管是作为固定词汇还是修辞手段,不同的语言之间都存在一个共同点,而这正是生动的比喻得以成立的前提:即本体与喻体之间的相通性。倘若只在一种语言内讨论这种相通性,毫无疑问,这里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在同一语言内部,对于事物的认知大体上是一致的。这就意味着,只要比喻本身没有太失偏颇,人们都可以接受并且理解某一比喻。
尽管比喻是不同语言所共有的现象,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同语言中的比喻确实存在着差异。不同民族的产生、发展的历史各不相同,生存环境、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更是差异明显。迥异的文化背景之下,不难理解人们用来打比方的材料——喻体也就千差万别。以下举汉语和德语为例:
    在汉语中,龙凤被视为尊贵吉祥的象征,即“龙凤呈祥”。人们对这一天地间的神物寄托了自己敬畏与希望,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像龙一样飞黄腾达,“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以及鲤鱼跳龙门的典故,便是最好的例子。我们也将自己称作是龙的传人。但是在以《圣经》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中,龙则是邪恶的代名词。它长似巨蜥,有双翅长尾,常常口吐火焰,烧人田园,跟中国文化里的龙能兴云作雨、滋养农田有着基本意义上的区别。因而,德国人经常用龙来形容恶魔或狠毒的妇女,例如,“Ich habe einen Drachen zu Hause.(我家有一泼妇。)” 此处则是类同于汉语中的“母老虎”的说法了。
    即便是同一喻体,在不同语言中所包含的文化内涵仍有可能不一致。例如汉语中讲到某人很笨、或者好吃懒做时,就会说“笨的跟猪一样”,或者“懒得跟猪一样”,除此以外,该词基本上不与任何正面积极含义挂钩。虽然在德语中Schwein(猪)一次也含贬义,例如Du Schwein!为骂人的话,但在德语口语中“Du hast Schwein gehabt!”则意为“你交好运了!”
三、可译性与不可译性
    上文讲到,比喻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所以,虽然在各自的语言中,人们对某一比喻大体上是一致认同的,但将其推而广之,在翻译时将其照搬进另一语言中,则是需要慎之又慎的一件事情了。当然,这里说需要慎之又慎,并不是说两种语言之间的比喻一一对应的情况绝对不存在,相反,这种情况实际上是存在的,因为毕竟对于某些共同的认知对象,人们从中所观察到的特性还是具有一致性的。例如,汉语中用来比喻坚持不懈、以细微之力终成难成之事的“水滴石穿”,在德语中可以完美的对应为“Steter Tropfen höhlt den Stein”。可以断定:在这两个民族看来,水柔石坚,但是哪怕水再柔软,石再刚强,终会水滴石穿。又如德语中“Er ist schlau wie ein Fuchs”,汉语中也有相对应的“狡猾的狐狸、老狐狸”这样的说法。这种情况下,翻译是不会遇到太大困难的,这样的比喻是完全可以互译的。
    但是两种语言中比喻的一一对应只占少数,大多数情况并非如此。例如格林兄弟在著名童话故事《白雪公主》中用so weiss wie Schnee, so rot wie Blut, und so schwarzhaarig wie Ebenholz来形容国王女儿的外貌,从德文原文来看,在我们眼前仿佛站立着一位楚楚动人的少女。但是如何将这一句译成合适的中文,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对于这一句的翻译,有不同版本:有版本译为“纯白如雪,赤红如血,头发黑如乌木”;也有版本译为“皮肤白得像雪一般,双颊红得有如苹果,头发乌黑柔顺”。对于第一个白雪的比喻两个译本与原文一致。但是第二个比喻中,德文原文中形容白雪公主像血一样红,上文所举的前一版本将其照搬不误,但在汉语中鲜少有将一位甜美可爱的小姑娘——不管是脸蛋还是嘴唇——比作鲜血一样,这听起来倒令人颇有毛骨悚然之感,难以生出喜爱之情了;后一版本中将汉语喻体替换为苹果则变得可爱多了。此处所举之例仍是可译,只不过需要稍作变通的译法。
    那么,有没有比喻是不可译的呢?以“望子成龙”为例,以中西方对“龙”的理解的差异,直译显然是不明智的。所以若要译成德语,就只好放弃汉语中的比喻而只传达它所包含的内在意义,即:hoffen, dass sein Sohn eine gute Zukunft hat。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而且源语中的比喻所带有的民族特色愈浓厚,所打下的文化烙印愈深刻,这种情况便愈加明显。
四、对等原则
    上面列举出了比喻可译与不可译的情况,可译则罢,若不可译,且不可不译,那么究竟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美国人尤金•A•奈达(Eugene Nida)提出了功能对等理论,即“用最恰当、自然和对等的语言从语义到文体再现源语的信息”。 
那么,当目的语中有既符合原文语义、又体现出发语的文化特色的表达时,只需直译即可。例如:汉语中的成语趁热打铁,比喻要抓紧有利的时机和条件去做某件事情,在德语中的喻体也类似,“das Eisen schmieden,solange es heiß ist”(字面意为:只要铁还是热的,就捶打它。)
当目的语中缺少相对应的表达时,则需要寻求另外能达到同样效果的喻体,或者干脆放弃优美的比喻而直白的表达本义,或 者另辟蹊径使源语和目的语达到意义上的对等。例如在翻译德语“Aller guten Dinge sind drei”(好事成三)时,汉语中则按照传统习惯译为“好事成双”。
    另外值得指出的一点就是:当源语中的比喻在目的语中无相应表达时,也可以尝试直译。德语中为“die Büchse der Pandora”,英文中为Pandora's box,在译作汉语时并没有意译或者只译出本义,相反,它保留了原喻体,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逐渐接受了这一词汇,这一源自于希腊神话中的用法如今已成为中文的固定词汇,在很多报纸、书刊上都可以看见该词的身影。但是,这样的例子实属少见,而且这样的情况的发生,基本上在较为强势的源语和较为弱势的目的语之间较为常见。
翻译方法总结: 
    综上所述,在翻译比喻的过程中,若出发语与目的语可以做到一一对应,那么可直译为主;若在目的语中完全没有相对应的喻体,这时候不得不放弃原文中精彩的比喻,而力求传达本体所包含的深刻的文化内涵。当然另一方面,其实为了弘扬本民族文化起见,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保留源语中的比喻并且直译。
而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更是始终需要在母语和外语两方面都不断的充实自己,打下宽厚扎实的文化功底,译出更多精彩的作品。

参考文献:
[1]. 王秉钦:《文化翻译学》,南开大学出版社,天津,2006年第二版
[2] 白靖宇:《文化与翻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2010年修订版
[3] 李建军:《文化翻译论》,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2009
[4] 王恩科、李昕、奉霞:《文化视角与翻译实践》,国防工业出版社,北京,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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