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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现代化与发展本体的时代性变迁

发布时间:2015-09-23 10:08

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过程的统一,在中国农村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整个农民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摒弃传统性,获得现代性;另一方面,从农民群体的具体组成来看,这一群体本身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裂变,分化出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些农民已经不是农民了,农民的这一身份已经不再适合于他们。农民在中国总人口中占到80%左右,具有绝对多的数量,因此,在中国要实现现代化,从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实现农民的现代化,而人是社会发展的本体,它本身是发展着的。因此,研究发展本体问题,需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本体的发展问题。本文试图通过现代化进程中的台州农民的变迁,来阐释农民作为发展本体的发展问题。

     一、现代化进程与农民现代化

   现代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是以实现工业化为特征的现代性获得过程,也就是现代性不断地增进的过程。中国现代化进程从近代开始到现在160多年了, 农民是“自然——人——社会”三位一体的发展本体的一个重要群体,在此过程中,不断摒弃传统性,获得现代性,在社会变迁中自身也得到了发展。
   1、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生产力发展对农民现代化的影响。 从近代中国现代化的探索中可以看到,虽然工业化进程缓慢并受到挫折,但毕竟生产力以及整体社会都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发展。以台州为例,从近代起,就逐步开始了早期工业化的历程。那时候的台州特别是现在椒江、路桥一带的农民就开始合伙办了像运输、纺织、印染等一些实业。早期台州工业化形成了机器制造业、化学制造业、食品工业、金融业等现代产业,而且也埋下了合伙办厂这种民间打硬股的传统。台州人一直以来的这种合作精神是“台州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后来在日本侵华战争的破坏下遭到中断,并在国家开展私营工商业的公有化改造之后,民间工业全部消失了,但这种自强、合作、竞争、开拓等意识在台州的民间扎了根。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台州各地农民普遍办起的家庭小作坊,以及到改革开放后台州民营经济的兴起,这种精神都起到了重要的催生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台州大地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反过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给台州的人文精神打上了富有市场经济烙印的较强独立性、民主参与和竞争意识的时代特征。由此可以看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农民的发展(农民的现代化)在历史过程上是统一的。
   2、现代化进程中政治革命和制度变革对农民现代化的影响。中国历史上, 从维新运动、君主立宪、辛亥革命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主要都是从制度层面来推进现代化,制度革命对农民的影响是深刻的。中国制度革命的胜利全面推进了中国现代化进程,它不仅仅给农民带来公有制,而且与社会主义相关的一些东西也深深影响了农民,民主意识、公正平等思想以及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朴素感情。这是党执政的非常重要的社会资源,也是一份烙印在农民心上的、赋予农民的现代化礼物。台州农村普遍开展的以“民主恳谈”为主体形式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几年下来已经形成特色,很大部分得益于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台州历史以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制度和权威,也使得台州在现代化建设中勇于改革和创新。台州的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间的自主创新,而创新了的制度又加速推进了台州农民的现代化。
   3、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和文化进步对农民现代化的影响。 中国是现代化后发国家,现代化在中国首先是表现为一种意识形态。从最初清政府存在的保守派与洋务派、保守派与维新派到最后与革命派的矛盾与斗争中,可以看出,现代化在国家意识形态确立也是很不容易。现代化不管是制度革命、实业救国还是文化改良,不管是中体西用、西体中用还是全盘西化的争论,无论模式如何选择,都把现代化作为一种潜台词。国家意识形态的现代化取向,在总体上给中国社会增进了现代性。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影响开始,整个中国都受到新思潮的革命性的洗涤,“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民主与科学思想的传播,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从思想与意识形态层面确立起了饱含进步思想的现代意识,现代化成为一种比较自觉的社会意识形态。而且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兴起了一个讨论中国国民性的思潮,就是把对国民性的分析与对中国国情的分析联系在一些,实际上也就是把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联系在一起,把中国人的未来命运与中国向何处去的历史命运联系在一起。当时******政府出于统治的需要而成立农村复兴委员会力图振兴农村;中共则力图通过制度革命的方式解决农村问题,同时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还兴起了以梁漱溟、晏阳初等为代表的乡村建设运动,以改变中国农民愚、贫、弱、私的国民劣质性,实际是以文化复兴为目标,实现新民,推动乡村进步的改良运动。这种现代化的努力在当今仍具有生命力,包括现在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支教活动以及温铁军等学者开展的新乡村建设活动,其实就是想通过文化重建的手段来实现农村社会现代化与农民现代化的统一。
   可以看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现代化是与社会现代化相统一的。农民作为发展的本体,它本身的发展是与现代化进程相统一的,农民的现代化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在总体上得以逐步推进。

     二、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群体的裂变

   与全国一样,台州的现代化进程,主要是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也是台州农民现代化的进程。但是,我们的这一判断是带有总体的、普遍性的判断,而实际上,农民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内部充满矛盾的过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台州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快速推进,台州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得益于体制和机制的优势,从台州农民早期的“两建一出”、“两水一加”、股份合作制经济和开办市场,到现在以重工业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形成,形成了富有鲜明的现代化发展的独特道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台州农民迅速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有的农民通过投资办实业成了个私企业主;有的农民走出山门、走出农村、外出经商、打工或在本地乡镇企业就业;也有的农民通过发展效益农业特色农业走上了富裕之路;还有的农民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成为了城市居民。现代化造成了农民的社会流动,形成了非常明显的社会分层。整个农民群体在内部已经分化裂变,农民实际上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了。
在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背景的现代化进程中,农民现代化有三个重要的发展过程,一是农民“非农”化的过程;二是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三是农民“农民”化的过程。农民非“农化”过程,主要是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非农化(即农业比重不断下降)的过程中,农业劳动力比例下降的过程。现在台州一产比重已经下降到8.2%,整个社会二、三产就业人口比重达到71.8%, 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比重达到61%,大部分经济发达地方的非农化程度达到80%以上,城市周边超过了90%。农民在二、三产业就业比重增加,逐步降低了农民对农业和农村的依赖,形成了一种“去农民化”的现象,许多农民已经不认为自己是农民了。二是农民“市民”化过程。农民“非农”化不一定就导致农民“市民”化。农民“市民”化主要是城市人口比重不断增加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非常缓慢。从改革之初到现在,基本变化不大,台州户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17.4%,远远低于工业化发展水平。即使按照常住人口的比重来计算,台州城镇人口比重在42%左右,也低于工业化发展水平。由于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不同步,使农民现代化这一过程更为复杂。农民“非农”化程度高,而以户籍为特征的“市民”化和以居住地为统计标准的“市民”化却很低,这对农民对自身的认同和被社会的认同是相背离的。农民企业家、农民工这些都是充满矛盾的词汇,实际上反映了农民已经不是农民的事实,但同时也反映了农民不是市民的事实。三是农民的“农民”化过程,也就是新型农民的形成。前两者是农民现代化过程中“去农民化”的运动过程,是农民在“非农”化、“市民”化的过程中获得现代性的过程,但不管怎样的“非农”化、“市民”化,毕竟始终还会有一部分农民仍然是农民,这些农民虽然还从事农业劳动,自己也认为自己是农民,但是他们在现代化进程中,正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在农民不愿也不想成为农民的情境下,农民的“农民”化是一个有积极发展意义的问题。在这里,既要考虑到农民就业的不充分性,又要考虑到现代农业对农民的影响。因为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不仅要求大量资本的投入、技术的投入,而且对农民的要求也在提高。一方面是文化知识上对农民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经营也把农民推向了市场,把小家小户经营的农民与千家万户的大生产联贯起来,使农民不得不学习更多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增强市场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和法律权益意识等等。这样,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就不是传统农业生产条件下的农民了,这些农民必将成为与现代化大生产相适应的新型农民。工业化、城市化不可能把所有的农村都变成城市,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农民都迁到城市。农村永远是相对于城市而存在的“鸟语花香”,只有在城市化的同时,让依旧留守在乡村的农民也就地过上“市民生活”,才能实现社会的真正和谐。
   但是,农民现代化进程并不是一个自然而然、充满幸福的过程,而是一个曲折的、充满着艰辛和痛苦的过程。尽管在工业化和城市进程中,农民通过走出家门、走出农村,发家致富过上了好日子,而且一部分人还成为了城市居民,过上了城里人的日子。但是通过“非农”化实现“市民”化的这一自然的“市民”化过程是缓慢的、长期的,而且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政策环境下还会遇到波折。这里有三个比较大的农民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境界是痛苦而无奈的。第一个是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台州这几年外出人口在100万以上,外来人口在150万以上。外出的以小老板为多,外来的以民工为多。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作出了巨大的牺牲,而城市却对农民给以无情的拒斥。在大城市,农民进城务工,为城市发展作出贡献,却享受不到城市福利的阳光。加上一些城市市民对来自乡下农民的心理上的拒斥,农民很难被融入到城市之中,实际上是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边缘人。像台州这样一个比较开放的城市,据统计也有90%以上的农民工偶尔或经常被歧视。农民工被边缘化,是农民工现代化最大的伤痛。第二个群体是失地农民。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需要大量的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因而大量的土地征用和拆迁就不可避免了。按照现在台州人均占有耕地0.4亩计算,每征一亩地大约造成2.5名失地农民。过去五年间,台州大量的土地被征用,产生了33万以上的失土农民。这部分人在身份上早就已经成建制地被纳入城市管理范围而成为城市市民,但是这些失地农民的“市民”,却依然被排斥在市民待遇之外,现在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一是缺少社会保障;二是没有稳定的工作,分到的征地款几年下来就用完了,很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第三个就是大部分种养农户群体。虽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有大部分农业户已经转入二三产业,但是继续经营农业的农户还占1/3以上。农业户内部一部分人抓住现代农业发展的机遇和已有的条件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了现代化转型;一部分农户是季节性的亦工亦农;还有一部分完全就是靠传统的种养手段经营人均0.4亩的土地来维持生计, 这部分人(台州人均收入在平均线以下的大部分就是这些农民)收入低下、生活困难,而且由于条件所限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与传统的农民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实现这部分人的现代化,应当是农民现代化的难点所在,也是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难点所在。
   所以,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在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各个农民群体的渐序累进现代化过程构成了农民现代化的总过程,沐浴了总体社会现代化的文明成果,这可以在我们宣扬现代化建设成就的描述中得以证实,可以在农民对“非农”化的积极参与、农民对“市民”化的幸福感以及现代农民高唱丰收时的喜悦情绪中得到佐证。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大量的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大量失土农民在望城兴叹、大量种田农民仍然靠仅有的几分田地维持生计,他们也是现代化的参与者。这些农民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无奈情绪在各个群体中都是可以显见的,这让人深深地感觉到他们在现代化进程中生活上的窘迫和内心中的焦虑,也能看到他们在现代化进程中所受到的限制以及成长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和艰辛。这些“农民”,如何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分享文明进步的成果,这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课题,也是农民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变迁中的“农民”及其本体意义

   现代化进程对农民现代化的积极意义是显然的,但是由于农民群体在现代化进程中已经逐步分化,所以农民作为发展本体之一,它本身就非常复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逐步推进,我们认为的“农民”还是农民吗?我们认为的“农民”他们认为自己还是农民吗?透过这个由于农民群体裂变而导致的群体认同问题,我们可以发现被我们概念化了的“农民”所具有的本体意义。
   “农民”是不是农民不仅仅是一个身份认同问题,同时,它与社会发展和变迁有关、跟现代化相联系,在城乡分治的状态下,中国的农民有其特殊性。农民之所以是农民,实际上是因为被我们所定义的。中国农民是传统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户籍制度造成的,它是受城乡分治体制所制约、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的一个群体分类,并且这种特征不断地被城乡分治的格局所记忆强化。在计划经济时代,个人进入体制内要么就是进入单位做城市居民,要么就是进入公社做农民,非此即彼,流动很少。但是改革以来,流动性的增强和自由空间的增多,特别是城乡经济的发展,农民以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名义流向城镇从事二三产业,成为庞大的民工潮。刚开始之时,不管是离土离乡还是离土不离乡,农民认为自己是农民与被人认为是农民具有较高的一致性。经过几年之后,部分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农民,认为自己已经与传统农民不一样了,有的人甚至认为自己跟城市人差不多了。但是城市社会福利体制实际上并没有吸纳这部分农民,加上城里人对乡下人的歧视和内心的拒斥,他们在身份上依然被认为是农民,至少不会被认为是市民。这种身份认同的差异实际上反映了当今社会的一个庞大的被边缘化了的群体,这个群体主要来源于进城务工的广大农民。当然,现在就业渠道的灵活性和多样化,使得许多具有传统农民身份的农民与城市就业群体逐渐趋同,并且随着大部分城市对人口政策的松懈,有些城市开始取消户籍制度,城乡居民的差别正在逐步消除。与此同时,市民在多元化社会中接触各种人群的增多,受城市匿名性的影响,市民对农民的心理拒斥总体上已经下降。加上代际社会流动的增加和城市社会融合,许多民工以及他们的第二代不管在物质条件上还是心理上已经成长为城市的新市民。实际上,如果我们对城市市民的来源进行一番追溯,城市市民的上一辈或者更往上一辈也就是农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随着现代化的推进,由农民“市民”化的市民与原有的市民在身份上的认同应当是一致的。
   农民身份认同是一个有意义的话题,特别是对台州这样一个高度开放和流动性的区域。过去我们认为“农民”是农民,主要有两个参考标准。第一,干什么的,农民是务农的。第二,住在哪里,农民住在农村。这两个标准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具有一致性,所以不管哪个标准都适用,但是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中,特别是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这个标准已经不适用了。实际上,“农民”务农,可以住在城市,也可以住在农村,相应地,不管住在城市和农村,可以务农、也可以从事其他行业;农民可以成为市民,市民也可以成为农民;农民可以这个时期是农民,但是另一个时期变为工人,变为企业主,变为其他自由职业人,甚至再变回农民。因此,农民现代化有多种可能性,农民“非农”化、农民“市民”化、农民“农民”化都可以是农民现代化的形式,而不应当仅以农民向市民发展为唯一标准。
实际上,所谓的农民,它是一个符号,只不过我们在这一符号上附加了记号。最初,农民和市民只不过是居住在不同区域(城市和乡村)的居民的一种区分罢了,但是由于我们在居民这一符号上附加了太多的记号,市民与农民的区分才显得如此重要。农民不能是市民,是因为市民可以享受到国家体制内的就业、教育、卫生以及各种社会保障等多项社会福利(以前的吃国家饭),而农民却享受不到。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福利社会化的今天,为何农民依然还享受不到呢?关键就在于城乡二元体制(主要是户籍制度)的障碍。有意思的是,现在农村发展了,许多非农户口想回迁农村,开始出现了“非”转“农”的状况,因为在农村可以享受宅基地、可以生两个孩子,而相对于城市生活成本的增加,许多地方当农民甚至比当市民要好得多,而实际上大部分地区对城市户口转化为农村户口是不允许的。这种人为的政策和措施,从相反的一面证实了社会流动在城乡之间的政策壁垒。不管是农民到市民还是市民到农民,这种对流动的制约就是对一个人的自由发展的制约。因此如何破除这一制约,对农民本体的发展具有现实且积极的意义,为此我们要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还户籍以登记意义;二是还农民以职业意义;三是还“农民”以本体意义。
   第一个问题是还户籍以登记意义。就是要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还户籍制度以本来只具有的人口登记意义。中国户籍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但是由于城乡分割体制的影响,附在户籍上面的社会成分过多,阻碍了不同户籍人口之间的社会流动,制约了社会发展。由于中国户籍制度形成的从上到下严密的管理体系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不可放弃。还户籍制度以登记意义,实质上是要摒弃城乡发展过程中以城乡为单位的不同管理体制的消极影响,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我们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是社会公民,在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实现同城同等待遇(其实国内有些城市已经开始实行这一制度)。
   第二个问题就是还农民以职业意义。农民,更多的是一种职业的概念,而不是一个人一生的身份概念,英文中的farmer和peasant就是一种职业。 我们在平常工作和研究当中,也更多地把农民当作一种职业来看待。但事实上当我们看待一个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时,即便是农民企业家,仍然把他当作是农民。这都反映了现实中我们还是有大部分人把农民当作一种不变的身份来看待的,而没有真正把农民当作一种职业来看待。实际上这种职业概念的获知也是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现代农业的发展,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从事农业活动的就不仅仅是原先在农村居住的农民了,各种人都可以从事农业劳动,各种人都可以成为农民,可以这个阶段是农民,那个阶段是工人、教师、干部或其他职业,也可以从其他职业转为农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就是一个职业。
   第三个问题是要还农民以本体意义。这个问题是在解决了前二个问题基础上解决的。“农民”,也就是我们所要认识的这一对象,具有本体意义,它本质上就是人,是“自然——人——社会”三位一体的发展本体的其中之一。我们所认为的“农民”,其实涵盖了住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的一类人,并包括成为这类人之前和由这类人转变就业方式后的一类人。一个人从出生到未从事某项职业之前,可以有多种可能性,他可以是农民——职业概念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工人、知识分子、军人、干部、企业经营者等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所以不能规定某一个人一生就是农民,甚至可以世袭给下一代。因此,我们认识一个人,可以从各种区分的标准来认定,可以从性别来认定,可以从居住地来认定,也可以从所从事职业的认定。而那个被我们普遍认为的“农民”,如果不从发展的眼光来看,我们就很容易把已经不是农民的“农民”误认为农民。问题就在于,被我们用一成不变的眼光所误认的“农民”,即我们所认识的对象,其实就是被我们抽象化了的一个本体,就是一个人,是一个与大家都一样的平常、普通、平等的人。所以,农民现代化,也就是农民作为一个平常、普通、平等的人的现代化。
   认识到农民现代化就是本体意义上的农民的发展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如果能够把农民当作一个发展本体,并且从这一本体的发展的多种可能性来认识农民,我们就不会把已经“非农”化、“市民”化的农民简单地认同为农民,也才能给农民现代化赋以更多可能性和更深层面的意义。

     四、“农民”作为发展本体的时代性发展

   既然我们从发展的角度廓清了农民的本体意义,也就需要从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农民”这一发展本体的发展问题,也就是农民如何现代化的问题。面对滚滚向前发展的现代化进程,农民现代化的本质上就是把农民怎样从传统人变为现代人的过程,是怎样把农民变成融理性、科学性和制度性于一体的过程。农民现代化的基本内容至少应包括生产方式的现代化、生活方式的现代化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对一个“农民”来说,农民现代化有方方面面的内容,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和手段,但是关键要确立起三种意识。
   首先,要有参与发展的意识。本体的发展必须在发展中才能实现。作为一个本体,人的现代化统一于整个现代化过程之中,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获得现代性。对农民来说,不融入到现代化潮流之中,就不可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中国现代化进程已经促进了农民现代化,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农民还要更积极地走出自给自足的封闭社会,融入现代社会,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要在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现代化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实现自我发展和超越,汲取优秀的传统人文精神,增强现代的独立、自主、民主、法治、竞争、合作、开放、创新等人文精神,与时俱进,不断获得现代性,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
   其次,要有自我否定的意识。事物的发展都是通过不断地自我否定来实现的,一次自我否定,就是一次自我超越。作为发展的本体,本体的发展是从一种表现形式向另一种表现形式的发展,并以不同形式不断丰富自己。农民要发展,就不能受制于农民这一身份的束缚,不要认为自己一辈子就是农民,不要拘于农门,要走出农田、走出山门、走出乡村,提高素质和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向城镇发展,实现在二、三产业就业,努力在多种岗位上发展和提高自己。与此同时,现代高效、生态、绿色农业的发展,也为农民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广大农民要积极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努力成为现代化的新型农民。也就是说,农民的发展,是多元化的发展,既要“非农”化、“市民”化,也要“农民”化,这才是农民现代化的方向。
   最后,要有权益平等的意识。人是发展的本体,这是从普遍意义来讲的,适用于任何人。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与所有人一样,都应享有平等的发展权益。所以,在农民现代化进程中,一方面,农民自身要争取这种平等的发展权,摆脱并消灭传统农业社会的依附性,获得农民利益主体的独立性,实现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另一方面,国家和社会必须对农民负起责任,做一些有益农民发展的事情。在现阶段,就是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方向,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努力解决好“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生活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使广大农民共同分享现代化建设的文明成果,并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农民自身的不断发展。
   总而言之,认识农民,要从发展的角度去认识;认识农民现代化,要把农民放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去认识。我们既要把农民作为一个发展本体从一般概念中抽离出来,又要把农民作为一个本体放在发展实践中去认识,这样才能认清农民现代化的方向,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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