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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

发布时间:2016-05-16 10:19

  社会主义观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观点和看法。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是邓小平在继承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科学社会主义观的基础上,又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经验,形成的崭新的社会主义观。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学说的创造性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邓小平社会主义观对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以及世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新认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对社会主义本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认识。这是邓小平反复强调要坚持的内容,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具有的基本特征。


  1.社会主义本质论。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首先,强调了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从来都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是社会发展的最普遍、最基本的规律。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首先的、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能否尽快发展生产力,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其次,社会主义本质论突出了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邓小平说:“我们的目的是共同富裕。要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体现出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走得对。”他还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最后,在动态中描述社会主义本质。过去,我们讲社会主义往往是从静态中,用僵硬的定义,概括出一个僵硬的社会主义概念或固定观念。这类做法是根本违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根本要求的。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并没有把社会主义限定在僵硬的定义中,而是用了五个动词-“解放”、“发展”、“消灭”、“消除”、“达到”一在动态中生动地描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邓小平就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互动中,在发展过程和最终结果统一过程中,来阐明社会主义本质及其逐步实现。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正确认识本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理论基础和客观依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根据当时的国内经济发展状况指出“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这便很明确地揭示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中国社会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的最基本的特点。党的十三大前夕,邓小平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制定规划。”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含义、客观依据、基本特征、性质、主要矛盾、中心任务和历史地位,形成了完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科学分析了中国的基本国情以及中国所处的历史阶段,为建设有中特色的社会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也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3.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经济方面是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在政治方面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在文化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认识,邓小平有其独特的见解。他把原来认为是社会主义特征的东西重新分类,一类属于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另一类属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都可使用的经济手段。其中,对计划经济的重新认识,是邓小平认识社会主义的重大突破。过去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都曾提出过社会主义可以有商 品经济,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突破。但从马克思到邓小平前,一直把计划经济当做社会主义固有的特征。邓小平从社会发展的一般经济规律出发,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在1992年发表的南方谈话中,他更加明确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中国改革开放能取得巨大成功,与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直接和重要的关系。


  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提供现成的答案,他们对整个未来社会的论述只是原则性的设想,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论述更是不够完整、清晰。他们认为“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刻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马上做些什么,这当然完全取决于人们将不得不在其中活动的那个既定的历史环境。”


  邓小平遵循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1.坚持发展社会生产力。1985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代表时说“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直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邓小平之所以强调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作用,是因为他认为“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邓小平认为要坚持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生产力。这是因为只有比资本主义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摆脱贫穷落后状态,实现了共同富裕,体现出了优越性,社会主义才能“站住脚”,才能得以巩固。


  坚持改革开放。邓小平曾说过:“我们现在真正做的就是通过改革加快发展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用我们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通过改革加快发展生产力是邓小平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怎样有效地发展生产力的基本思路。对外开放是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突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为特色的对外开放格局。邓小平在1988年6月3日的讲话中指出:“二十年的经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告诉我们,不改革不行,不制定新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政策不行。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了这样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走上了新的道路,这些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改革开放。”对于改革开放,邓小平又作出了明确的解释“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开放对世界所有国家开放,对各种类型的国家开放。”


  对于改革开放的意义,邓小平指出:“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把坚持改革开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唯一出路,认为改革关系到社会主义的生死存亡。他认为,只有改革开放才能使生产力得到较快发展,从而,能够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否则,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表现不出来。


  1.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79年,邓小平在《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说:“我们要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建设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文化建设既是建设物质文明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思想建设则决定我们的精神文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还有比资本主义制度下更高度的精神文明。但是,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后,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邓小平多次批评了这种现象,他说“不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


  2.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1979年,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他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基本命题“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2]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做到:第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新型专政的统一体是中国革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可靠保证。邓小平认为,相对于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适合于我们的国情”2]。第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在中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议行合一的原则,同时又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同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议会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2]必须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些论述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另外,也指明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方向只有是从人治走向法治,走依法治国之路。


                                                           张海丽

                                                  (黄河科技学院社科部,郑州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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