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我国流动人口生育问题研究概述

发布时间:2016-05-21 11:13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跨跃一定的行政辖区范围在他地暂住、滞留,并从事各种活动,最终仍会返回原籍的人群I在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带动之下,人口流动已成为我国现阶段一个最显著的人口现象。截止2012年全国流动人口已达2.34亿,占总人口的17%;男性1.24亿人,女性1.10亿人;18-49岁女性流动人口约为8007万[21。由此可明显看出育龄人口在流动人口中是个庞大群体。由于其工作、生活等环境的特殊性,其生育状况也会有不同于常住人口的一些特征。对此,我国学者也做了许多持续而广泛的研究,本文拟主要从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生育水平、生育服务管理方面对当前的研究做一简要综述,意图对我国流动人口生育问题初步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理解,以期对我国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建设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一、生育意愿


  国外学者Pritchett曾指出,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生育意愿是决定生育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对生育意愿的关注是研究生育问题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生育是包括生育子女数量、性别和时间三个特征的事件因此考察生育意愿也应包括这三个方面,然而生育时间在问卷调查设计中很难操作化,因此我国大部分生育意愿调查研究所涉及的主要是生育的理想数量和性别偏好两部分内容%也有学者将生育意愿表述为生育期望、生育态度、生育观念等,研究所涵盖内容包括理想生育数量、生育性别偏好、生育目的、生育时间等内容鉴于生育时间的难以准确测量性和生育目的往往交织于生育理性数量和性别偏好之中的特性,本文仅对研究相对较为集中的生育理想数量和性别偏好的观点进行总结梳理。


  (一)理想生育数量


  对于流动人口理想生育数量的研究不仅仅聚焦于流动人口与非流动人口之间的差异,还关注了流动人口中男性与女性、新生代流动人口与传统流动人口在理想生育数量上的差异。尤丹珍、郑真真2000年曾在对安徽和四川两省4县区里的38个村中进行抽样,对3186位16-40岁妇女的生育意愿经行回顾性调査,研究发现流动妇女的理想生育数量普遍集中在1个或者2个,采用logistic回归的反向剔除法控制了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水平等因素后,外出因素仍然是减少理想生育数量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得出结论在外部条件基本相似的情况下,流动妇女的理想生育数量小于未流动妇女%吴帆2007年对天津、苏州、常熟地区3780位18-31岁之间的流动人口进行关于生育意愿的抽样问卷调查,调査对象包括男、女两性,研究发现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均值为1.49,其中52.30%的人理想数量为1,有44.42%的人理想数量为2,只有2.33%的人理想数量为大于等于3,约1%的人希望不生育。同时指出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受目前自身经济状况的影响较为显著,以生育质量替代生育数量的趋势已经初步形成2006年伍海霞等人研究指出深圳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为1个或者2个,希望不育和多育的人较少,而且流动经历使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趋近,不存在显著差异,同时又指出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男性高于女性|11]。刘爱玉2007年通过在5个城市的调查获取生育信息较为有效的1066份问卷,研究表明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男、女两性之间差异不大曹锐2012年通过抽样调査研究发现新生代流动人口(1978年后出生)的理想生育数量要低于传统流动人口(1978年前出生)。


  (二)性别偏好


  关于生育性别偏好的研究较多,文化、伦理、经济、政策等视角均有大量相关研究,本文在此仅对通过实证研究聚焦于人口结构视角的代表性研究做一简要概述。尤丹珍、郑真真通过研究指出流动妇女和未流动妇女在性别偏好上没有显著差异,同时,理想生育数量为1个孩子的流动妇女中约有1/3人存在男孩偏好,理想生育数量为2个孩子的流动妇女中约有70%人性别偏好为一男一女。谢永飞、刘衍军通过对广州地区的调査研究也得出类似结论。刘爱玉通过对北京、上海等市的调査研究指出流动人口存在较强的男孩偏好,而且流动妇女和男性在此偏好上差异性不显著'而吴帆通过对天津等地的研究指出男性流动人口的男孩偏好多于女孩偏好,女性流动人口的女孩偏好多于男孩偏好,同时,吴帆结合访谈调查发现,不同于传统农村中普遍的男孩偏好,当前流动人口中的女孩偏好大幅增加了M。庄渝霞2004年前后通过对厦门市部分地区青年流动人口的抽样调査,研究发现超半数的流动人口无性别偏好,认为生男孩生女孩都可以,而在有生育偏好的群体中男孩偏好仍然显著,男性(62%)的男孩偏好显著高于女性(38%)。也有学者通过个案访谈的方法对流动人口的性别偏好进行研究,谭克俭、景世民对山西省一对中年夫妇访谈发现他们存在男孩偏好的同时希望儿女双全,固守着“养儿送终,养女防老”的传统思想。


  综上,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的下降趋势是显见和毋容置疑的,若仍冠之以“超生游击队”称号则是不合理的。同时,我们也可看到流动人口的生育性别偏好也日渐呈现出理性化的一面?,虽然男孩偏好仍然突出,但是无性别偏好或者女孩偏好正在逐渐增多,生育性别意愿更为多元化。另外,流动人口的理想生育数量和性别偏好之间也是存在相互影响关系的,一些实证研究的结论为流动经历并未明显改变妇女的生育性别偏好,实则可能是因为性别偏好的变化滞后于理想生育数量的变化所引起的。


  二、生育水平


  生育率是测量一定时期内某地区生育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它受生育行为发生强度和生育行为发生时间的双重影响,通过生育率可以对整体生育水平做出较为准确的估计〃\我国关于流动人口生育水平的研究大部分也是围绕对其生育率的分析而展开的,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都对生育率十分关注1161。


  (一)多生论与少生论之异


  对流动人口生育率的分析我国学者普遍通过其与城市常住人口、农村未流动人口等的生育率对比而展开。在此基础上就形成了一些“多生”与“少生”的研究结论。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曾于1987年对我国74个城镇中所涉及的10多万流动人口进行抽样调查,最终研究结果表明流动人口的生育率明显低于其所处城镇中非流动人口的生育率。这是我国关于流动人口生育问题研究第一次调查研究的呈现。敖再玉对1988年全国2%0人口生育节育抽样调査所得数据分析得出生育率的确受人口流动迁移所影响的结论,并指出流动迁移巳婚妇女的生育率低于非流动迁移已婚妇女的生育率。朱宝树通过利用全国人口普查以及抽样调查数据对1978-2005年的流动人口生育率、城市人口生育率、总和生育率进行了纵向的类比分析,进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1980年代中国流动人口的生育率低于农村而高于城市;1990年代以来,流动人口的生育率低于农村,不能完全确定高于还是低于城市人口生育率,但通过年龄推移法推算表明流动人口生育率高于城市人口生育率的可能性比较大。尤丹珍、郑真真对安徽、四川两省的流动妇女进行抽样调査,研究发现流动妇女的生育率明显低于未流动妇女,前者的结婚年龄、初婚初育间隔都要大于后者1\郭志刚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査数据中剥离出与流动人口生育问题相关的数据,分析表明,不同户籍性质的流动人口生育率是有差异的。对比后发现,农业户籍流动妇女的生育率接近于非农业户籍妇女的极低水平,而非农业户籍流动妇女生育率略高于非流动妇女生育率。总之,流动人口的低生育率对全国层面上生育率降低的影响是显著的?。


  (二)分母效应是否存在之辩


  流动人口的生育率对城市整体生育率水平的影响作用的分析也是我国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2004年梁秋生以第五次人口普查中京、津、沪三大城市的生育率为例,结合流动人口的流动性质和生育旺盛期年龄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发现大城市超低生育率的出现是由流动人口的人口数量所引起的,具有分母效应的特征,不能认为是外来流动人口的低生育率所引起的,而且这并不能反映大城市妇女真正的生育水平2005年陈卫利用2000年人口普查1%C抽样原始数据对城市超低生育率中流动人口的分母效应进行了检验和分析,认为此效应的确存在,其大小既与流动人口的人口数量规模有关,也与流动人口的生育率水平有关同年,郭志刚用新划分口径和更大数据样本进行检验,认为外来流动人口数量规模上的分母效应并没有梁秋生所推算的那么显著,外来流动人口的低生育率和本地妇女的低生育率是不争的事实2006年梁秋生回应陈卫和郭志刚的质疑,并从生育年龄的推迟来进行分析论证,认为外来流动人口数量上的分母效应所造成的整体生育率偏低是一种非本质的统计假象,在理论上可以长期存在;而生育推迟所导致的整体生育率下降则会实际推迟人口发展水平,而且在理论上不可能长期存在。因此目前对大城市妇女生育率偏低以及流动人口生育率的影响作用的论断仍然值得商榷。


  (三)争论原因分析


  围绕流动人口生育率研究的诸多差异性结论产生的原因何在,我国学者也对此问题进行了反思和讨论。石人炳、熊波认为,我国学术界对于流动人口生育率不同的认识结论主要源于以下原因:其一,分析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不同,有些来自局部性的调查数据,有些来自全国性的调查数据;其二,测量的指标不同,会出现队列生育率和总和生育率的混同;其三,比较的标准不同,有些研究是与政策规定的数量进行对比,而有些是与城镇非流动人口进行对比鬥。郭志刚认为流动人口的生育率问题在我国之所以仍然是一个颇受争议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流动人口跨跃了目前现有的管理和统计体制,得到全国范围的流动人口生育率的准确数值是比较困难的梁秋生认为不同的结论观点主要是由于许多人口统计指标不具有可比性,而且任何一个统计指标和统计模型都有其自身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三、生育服务管理


  我国流动人口的年龄结构较轻处于性活跃期的特征较为明显,同时,其生活、就业、居住等的一些复杂性特点,这些都对我国既有的生育服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转变也使其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有了更多需要我国也一直积极通过多方面努力来应对这一问题。然而,我国流动人口的生育服务管理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同时又存在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本文也正是要围绕这两方面的现存代表性研究做一个简要概述。


  (一)我国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我国十分重视流动人口的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具体内容上也通过在实践中的反思不断进行着调整和完善。在政策层面,在1998年我国曾发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其主要是围绕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而展开的。但随着人口形势的变化,以及流动人口生育意愿的转变,该管理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生育服务和管理的需要。因此,在对原有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国务院2009年10月1日公布并施行了十分具有问题针对性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该条例更为突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管理和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着力于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水平并努力促进计生服务均等化在内容层面,我国针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主要围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三个主要方面的信息采集管理、知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支持而展开。在运行机制层面,可概括为“两地共管,多部分门配合,三个相同”,具体是指流动人口的生育问题由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公安、民政、卫生、工商等多部门共同管理;与户籍人口享有相同的宣传、服务和管理w。


  (二)我国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的问题障碍


  我国在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上不断进行着广泛实践和改革,通过大量工作的开展使我国流动人口的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流动人口生育的良性化状态。然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障碍,我国学者对此也进行了较多研究和讨论。杨菊华指出我国的生育政策难管部分流动人口,尤其是城一城流动人口,我国健全的相关管理条例在一些地区形同虚设,有不少访谈对象甚至会给出“他们根本没有接触过任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回应以避孕药具的获取途径为例,卫计委对流动人口的健康调查数据显示只有不足10%的流动人口从当地计生部门获取,其余绝大多数均通过别的途径自己购买。同时卫计委还指出未婚青年流动群体的生育服务管理十分必要,但目前开展状况不佳。据2012年动态监测数据显示,流动人口中第一胎为婚前怀孕的占42.7%,第一胎为婚前生育的占7.3%。这不仅可能会影响到优生及女性生殖健康,同时此种情况下孕育的女性也难以享受政策范围内的相关计生优惠和服务叶江枫指出针对流动人口以査验生育证明和避孕节育证明的方式来促进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是低效和形式化的,并不能从根本上对流动人口的生育行为产生积极影响。基于以上问题现象的相同认识,也有一些学者针对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以及解决路径进行了讨论。有学者认为流动人口生育管理服务的困难主要是由流动人口工作和居住环境的不固定性和自身文化素质偏低导致的。另外,也有学者认为宣传教育内容贫乏和形式单调化、服务管理工作被动、经济等方面优惠力度不足等是我国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症结所在,因此,要做好流动人口的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优化管理模式、辅以优惠政策是关键和突破口。


  四、简要评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育率的普遍降低,流动人口已基本不再因高生育率而受到指摘和关注,而更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流动人口的生育性别偏好和生育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发现,对该问题的研究还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对流动人口生育问题的研究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这种大城市调查取样,诚然数据调査显示有近75%的流动人口是集中在直辖市、省会等这样的大城市中,但仍有约25%的流动人口分布在地级市或县级市。不同的地域环境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和制约,生育亦是如此。整体而言,对流动人口生育问题研究的地域之维尚不充分。其二,对于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缺乏系统研究,缺乏广泛的实地调研资料。许多学者对我国流动人口的生育服务管理研究过于笼统和片面,没有通过实地调《^就简单地概括出问题和对策,这是缺乏问题计对性和实践指导性的。其三,对于流动人口生育率问题的研究由于选取样本数据和指标体系的不同而时常得出看似彼此矛盾的结论,我们除了去分析这些差异的产生原因外,还应从整体与局部等多方面关系去分析和统计这些矛盾结论彼此之间的关系,从中尝试探索是否存在数理层面的量化关系。


                                                                     李翌萱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071)

上一篇:宪法视野下的我国人口制度探究

下一篇:论我国人口生育政策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