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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首都农业科技示范带运行机制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6-12-14 16:20


一、研究背景


建设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是河北承接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转移、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与京津协同创新、加强生态支撑区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打好环首都地区扶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


在示范带的建设中,保定市的涿州市、涞水县紧邻北京市,具有很好的区位优势。这种近京优势,在未来一两年会进一步凸显出来。通过完善其功能定位、产业定位,进而与京达到多方面、深层次对接,打造首都农业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地,是其发展的重大机遇。完善机制体制,搭建国际化农业科技交流平台,建设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龙头。


二、基本思路


在对环首都的涿州、涞水两个县(市)的特色优势产业及龙头企业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科技部有关领导讲话内容:第一,明确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中“科技”的引领作用,并注重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最终形成环首都区域联动的现代农业产业带,以此作为指导精神;第二,研究具体相关产业及企业发展现状、经营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并通过描述性统计挖掘其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第三,分析有关产业企业发展成功的经验及面临的问题,总结出可复制、可参考的模式和范例,为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提供契机;第四,分析涿州、涞水在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及影响因素,综合考虑统筹规划及合理布局产业的可能性,结合当地实际构建最优的建设路径和机制;第五,搜集现阶段我国有关构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的政策指导和规章制度,找准功能区定位,建立跟踪追溯机制、量化评价机制,密切关注试验区发展状况,周期性的结论可作为评价的可靠依据;第六,结合前述分析及结论,对推动涿州、涞水实现市场引领、科技支撑、模式创新、三产融合,打造集现代生态农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高效农业为一体的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提供政策建议。


三、环首都农业科技示范带运行机制


(一)农业科技示范带的协调机制。环首都农业科技示范带担负着整合环首都14个县农业科技与产业资源,对接京津农业科研和产业力量,实现河北省农业跨越式发展重任。因此,涿州市、涞水县科技示范带建设与京津、示范带内部以及与省内其他区域的协调至关重要。


1、与京津的区域协调机制。涿州市、涞水县要充分利用北京和天津在农业科学技术、资本、人才和市场方面的优势,抓住京津冀一体化的契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积极开展与北京的农业科研机构(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院等)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有效地与北京、天津的农业产业衔接,实现产业的优势互补,提升区域农业的竞争力;有效利用北京和天津的农产品市场,提升河北农业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内部协调机制。环首都农业科技示范带由14个县(市)构成,包括了10多个农业产业带,所以农业科技示范带的内部协调是关键。首先,要重视示范带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业科技园区网站等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的建设,增强自身的科技研发、技术集成和应用能力,使示范带能够集中高水平的农业科技力量,建立面向本区域乃至华北地区的农业引进、研究、开发、创新的孵化器;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和技术引进。大力引进国际、国内智力,推动园区国际、国内交流、吸纳北京院校和科研机构入驻示范带,并充分发挥这些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人才、技术、成果等方面的优势,与其在优势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打造一批国内领先、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科技工程,增加技术的战略储备并加速成果的转化;第三,建立和完善示范带人才引进及聘用制度。示范带将在人才引进和聘用制度上进行创新,吸引大批优秀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参与示范建设和管理,通过产权激励、人才政策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二)协同创新机制。涿州市、涞水县要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与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围绕农业发展重大问题组建一批联合攻关协作组,集聚全国农业科技优势资源,探索建立国家需求导向、项目任务带动、平台资源共享、机制创新推动的高效协同创新机制。围绕示范带农业发展需求和生态条件、资源禀赋,开展协同攻关。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探索新型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大力推进科技力量整合和资源共享,巩固强化联合协作的新格局。


(三)技术扩散机制。涿州市、涞水县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的推广使市场、科技人员、农户紧密联系,在充分发挥现有承担公益性职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同时,逐步形成以农业科技园区为技术源头,以企业为主体,与科研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中介服务组织相连接的承担经营性服务职能的农业技术推广新体系,实现科技示范带的内部技术的扩散。同时,示范带要通过市场的示范效应,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由示范带向省内其他区域的扩散,实现省内农业技术的梯次配置。具体运行机制内容包括:


1、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依法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置,明确公益性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实现管人与管事有机统一,发挥县乡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按照因事设岗、以岗管人、优化组合的原则,设置农技推广机构岗位,实现农技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创新农技推广方式,探索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新型经营主体新机制。落实农技人员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切实解决基层农技推广经费不足问题,建立农技推广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采取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高校承担示范带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建立农业科技园和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多种措施,引导其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力量。积极推行推广型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采取购买服务、定向委托、实施项目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的组织化程度。


3、完善成果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科学分类的创新评价制度体系。对农业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通过农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强化国家目标和社会责任评价,把技术转移和科研成果对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的影响纳入评价指标。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


4、打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示范带创新中心专门打造了连通全国农业科教系统的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该平台通过加强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技术转移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化运作的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新模式、新机制,促进创新成果与农业产业对接。平台推动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中心专业化、市场化运行,建立目标一致、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利益共享的“一条龙”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农技推广、新型农民培育等工作有机衔接。


(四)农业科技人才培育机制


1、强化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结合农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培养造就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积极引进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举办农业领域高级专家国情研修班,组织农业科研人才出国(境)访问研修,加强农业高层次科研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培养。


2、强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聘用管理,严格农技人员上岗条件,加快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岗计划。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完善农技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出台农技推广研究员分层分类评价办法,健全激励机制。


3、强化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三位一体、三类协同、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年轻人到农村创业兴业。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组建中国现代农业校企联盟,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全完善以农广校为主体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师资队伍、精品课、精品教材、田间学校和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基地建设。加强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探索农业补贴新方式,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应用新技术。


4、促进各类农业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科技示范带需改进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农业科研院所、高校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园区工作或创办企业。鼓励农业科研院所、高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在科技示范带管理机构兼职。


(五)环首都农业科技示范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机制。涞水县处于资源和环境脆弱的地区,在保障农业发展的同时要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协调。农业产业的发展要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充分考虑区域的自然承载力,发挥科学技术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作用;解决和缓解京津冀地区水资源缺乏、生态脆弱、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利用技术的优势弥补区域的资源与环境的劣势。在示范带的建设中,各县应以生态安全作为衡量产业建设和发展的衡量标准,积极推动农业第三产业的发展。


作者:张玲 刁刚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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