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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探讨

发布时间:2015-12-14 11:12

摘 要:本文主要对基于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概述了08版规范的发布背景以及特点,然后分析了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最后探讨了基于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投标优点及其程序设计。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 建设工程 招投标
一、08版规范概况 
  1、08版规范的发布背景
  “03规范”自2003年7月1日正式推行实施以来,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取得很大的经济效果,也得到了宝贵的经验。但是,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工程建设中实施不久,所需的配套环境极不完善,所以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不足。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清单计价几年来实施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最后对“03规范”进行修订并于2008年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文,发布了新修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08规范”的出台和实施,对巩固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8版规范的特点
  08版规范具体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第一,工程量清单计价内容更全面,“03规范”主要是规范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清单计价行为,而“08规范”的内容涉及到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的项目全过程;第二,“08规范”充分体现了国情,“08规范”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等计取上,规定了在投标报价中不得进行竞价;在应对受全球经济影响物价波动大的问题上,较为公平的提出了发、承包双方责权对等的原则共担风险的规定,避免了发包人凭借工程发包中的有利地位转嫁风险给承包人的情况;第三,提出了招标控制价,“08规范”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二、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招标存在的问题
  1、计价依据存在问题
  概预算定额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编制的,费用定额是通过测算各类施工企业的各种支出编制的,在招标投标时,无论是招标人编制标底,还是投标人编制报价,均根据预算定额,市场价格、企业优势则难以体现,因此难以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虽然近年来政府制定了各种措施,如:调整定额材差、定期公布市场价格、管理费率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预算定额的不足,但由于预算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基价和费率不是市场竞争形成的,且调整定额基价和调整系数往往由于相对滞后而跟不上市场变化,所以各投标人运用同一套施工图纸、同一套定额及统一的信息价编制标书,不能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技术优势、管理水平和报价优势,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2、计价方法不合理
  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计价方法是,将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材、机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国家控制量以保证工程质量,价格逐步走向市场化。这一改革措施的推出迈出了对传统定额改革的第一步。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初期,政府采用管放结合的价格机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建筑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这种做法难以改变工程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内容比较多的状况,难以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和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要求。另外,由于标底编制本身存在的技术误差,使得标底价在客观上具有一定的弹性,也在不同程度上诱导了一些施工企业采用不正当手段去获取标底。
  3、评标方法不科学
  评标指标划分对评标有影响。我国目前大部分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将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财务状况等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针对以上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打分,再乘以各指标权重,最后累加得分,以总分最高的单位中标。我国现阶段主要采用的这种评标方法往往陷入了一种误区,那就是重商务标而轻技术标,作为商务标的“报价”所占的权重往往占到0.5—0.7,而几项技术标(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业绩、财务状况等)合计才占0.3—0.5。
三、基于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投标设计
  1、在招投标活动的准备阶段,根据08清单计价规范新规定,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清单项目工程量是以实体工程量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中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
  2、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随招标文件分发给各投标单位,如要求编制标底的,应采用清单计价原则编制标底,当不设标底时,为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避免投标人哄抬标价或招标人寻租抬价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公开公布。
  3、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对工程量进行简单地复核和熟悉后,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的具体实际和建筑要素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报价,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确定时,要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的要求。
  4、进入评标,由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在评标时不必对投标人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对,使评标工作简单,在评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定标细则,对投标单位的总报价和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定,评标时一般采取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即在技术方案、工期、质量满足条件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为中标单位,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5、中标单位一经确定,签订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即为合同单价,作为施工过程中进度款项结算的根据,也作为施工中工程变更价款确定或调整、合同争议的处理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张秀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山西建筑》,2010年第9期
[2]刘民,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投标的影响,《北方交通》,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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