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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危机看电费回收风险

发布时间:2015-11-10 10:07

摘 要:金融危机背景下电费回收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制度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可以从积极预警提高风险意识,积极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积极善后提高回收能力等方面积极应对。

关键词:金融危机;电费回收;风险
  在开放的经济体系下,金融危机不仅对金融系统带来了冲击,而且对实体经济乃至居民的生活都带来了直接或间接影响。研究金融危机背景下电费回收暴露的风险,对于探讨电费回收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的冲击,提高电费回收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危机对电费回收的冲击
  总体来看,金融危机对电费回收的冲击可以分为对生活用电和对生产用电电费回收的冲击。
1、对生活用电电费回收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生活用电电费收缴的冲击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居民失业、降薪等问题出现,这种收入水平的下降使得居民能用于包括电费支出整体支出能力下降了,给电费回收带来挑战。其次,金融危机改变了居民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此次金融危机影响深远,甚至当前都还难言已经彻底的摆脱了危机的影响,从而使得居民预期短期内收入不会迅速增加,迫使他们压缩开支,并尽可能的采取延期支付等方式来减少当前支出,这也加大了电费回收的难度。
2、对生产用电电费回收的影响
  生产用电电费具有用电金额较大等特征,且更容易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首先,金融危机影响企业销售收入,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并最终影响支付能力。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企业商品销售难度更大,销售货款回收的难度较大,使得当期的现金流量减小,能够用于支出的盈利减少,使得电费回收难度加大。此外,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用电单位一些应收未收款、预付账款都有可能面临难以按时回收的风险,这进一步消弱了企业的支付能力。其次,金融危机可能使部分企业陷入破产等危险境地,一旦发生破产、企业负责人外逃等事件,则包括电力部门或企业在内的债权人难以足额的回收电费。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电费回收的风险分析
    总体来看,电费回收面临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制度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多种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电力消费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支付电费的能力和意愿下降而带来的风险。一方面,电力消费者支付能力下降可能使得其难以按照既定的契约及时、足额的支付电费,另一方面,电力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可能会随着收入等的降低而下降,这将形成一种潜在的威胁,并带来风险。
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电力生产或者供应单位自身的操作失误或者能力的限制,难以准确的分析预测电力收缴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方面,电费收缴单位由于没有建立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数据库,或者这种数据库不完善,从而难以分析和预测金融危机等重大事件给电力用户支付带来的不同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抄表员、电力收缴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原因,难以及时有效的跟踪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从而无法判断出企业是否具有支付电费能力,或者是否会违约,并进而给电费收缴带来风险。
3、制度风险
  制度风险是指由于供电单位与用电单位所签订的契约无法保证电费回收所带来的风险。在"先用电后付费"的制度框架下,用电单位无需提供担保、抵押、质押就可以取得电力的使用权,这就使得一旦发生违约事件,电力供应单位无法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取资金收入,从而可能遭受损失。此外,受我国长期以来习惯习俗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用电单位和个人遵守契约的氛围还不浓厚,他们在遭遇危机时首先考虑的是避免个人损失,而不是履行契约,这也是一种制度性的风险。
4、外部环境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是指我国供电企业在供电及电费回收过程中独立性不强,可能受到外部环境的干预并进而带来风险。如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在面对金融危机等重大问题时,努力帮助欠费企业发展生产,并要求供电企业继续供电,或者延期支付电费,这可能使得供电单位面临电费难以收回的风险。
三、强化电费回收的对策建议
  如何排除干预提高电费回收能力是一个必须研究的课题。具体而言,可以从积极预警提高风险意识,积极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积极善后提高回收能力等方面着手。
1、积极预警提高风险意识
  首先,供电单位要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在面对金融危机等重大问题时,要及时的跟踪用电大户、欠费大户等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流动情况,分析其未来的支付能力,对确定难以支付电费,或者支付肯定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派专人进行跟踪,加大电费催缴征收力度。其次,供电单位要建立信用备案制度,对企业、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并建立黑名单等制度,从而在面对风险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对存在较大违约风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再次,要提高电费收缴人员的风险意识。要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提高电费征缴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电费回收能力。
2、积极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首先,供电单位要建立于用电单位和个人沟通联系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对于用电企业,可以指派专人帮助企业解决用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面临的难题,如帮助解决用电高峰期如何保障电力供给问题;对于居民用户,则可以指派专人帮助居民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如帮助居民解决电力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换表、换线等问题,通过这种完善的服务来提升客户满意度。其次,在遭遇金融危机等重大问题时,供电单位要主动服务,了解企业和个人的实际困难,在沟通中推动问题的解决。通过这种服务,建立供用电双方关系,有助于推动电费征缴工作的开展。
3、积极善后提高回收能力
  首先,供电单位要客观的分析欠费单位和个人未来的支付能力,分析欠费未来回收的可能性,并努力通过谈判等方式就欠费缴纳等问题进行协商,从而提高电费回收水平。其次,要积极的运用法律等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一些恶意欠费,或者破产清算的企业,供电单位要积极的引入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电费清偿问题,从而提高电费回收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温钰莉.综述电费回收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J].广东科技,2011(20):152-153
[2]许冬龙.关于电费回收风险控制的探讨[J].价值工程,2011(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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