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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行政执法理

发布时间:2015-07-02 14:21
摘要:2008年,中国政府面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果断应对,采取了一些必要的措施,尽量使得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生活的危害减少到最小,对此国人也深感欣慰。然而2008年同样是有喜有悲的一年:有因自然灾害如雪灾、地震造成的巨大损失;有人为的因素造成的诸如矿难、毒奶粉事件;还有一些因为对政府处理问题不满意而发生的大型、恶性群体性事件等。在自然灾害面前我们的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应对,其所作所为足以被世界各国所称道;然而在人为的灾害面前,我们除了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更需要我们深思。
  关键词:行政执法;为民服务;群体性事件;意识
  2008年6月继贵州的翁安事件发生之后,又接连在其他,地区发生了一些大型的、恶性的群体性事件:云南的孟连事件、深圳的宝安区事件、重庆、海南的三亚、甘肃的永登等地的出租车罢运事件,同时还有诸如矿难事件、毒奶粉事件等等,所有这些事件的发生,显示了我们的政府与老百姓之问的矛盾在一步步加深,表现出的是老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在加强,它同时也在拷问着我们的政府部门:政府的职责到底是什么?政府部门又是怎样履行职责的?相关的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执法意识到底有没有?
  
  一、事件的回放
  
  1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翁安县。一名女学生溺水身亡后,部分群众因不满公安机关的死因鉴定结果,聚集了数万人在县政府和县公安局门前,且人越聚越多。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
  2 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县公安机关在孟连的公信乡、勐马镇部分农村地区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过程中,在对勐马镇5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时,遭到受人煽动的500多名当地胶农手持长刀、铁棍、锄头等工具围攻。冲突过程中有41名警察被打伤,9辆警车被砸坏,同时有15名胶农被打伤,2人被民警使用的自卫的防暴枪击中而死亡。
  3 2008年11月7日,深圳宝安区石岩街道组成由交警、治安员、应急队员、街办工作人员参加的、清理整治非法机动车行驶的活动。在行动中街办-_工作人员用手中的对讲机砸向因慌乱而急转掉头的摩托车驾驶人李国超,李因受伤摇晃着撞向旁边的路灯柱,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附近群众知道消息后,聚集在事故现场周围,直至当天下午聚集了数千名群众,少数不法分子烧毁了值勤的警车。
  4 2008年11月,重庆、海南的三亚、甘肃的永登等地的出租车司机因不满承包费的增加、黑车太多等问题以及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又长期得不到解决而集体罢运。使当地居民及游客的出行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剖析
  
  1 对于群众的合理、正当诉求处理不当。云南孟连的胶农事件发生,就在于当地政府对胶农的利益诉求长期不予解决。当地的胶农与橡胶企业之间因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而矛盾重重,屡经反映而未予解决。然而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却乘坐着由橡胶公司提供的汽车。这就难免使胶农们心存疑虑;而贵州翁安事件的发生,也是因为当地长期以来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移民安置、违章建筑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屡屡侵犯了群众的利益,引发了当地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至于重庆、三亚等地的出租车罢运事件,还是因为出租车司机的正当合理的诉求长期以来得不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引发了出租车司机对收入与付出严重不符的强烈不满,进而采取了全市罢运的结果。
  2 政府信息的不公开,使得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不满意。翁安事件之后官方对此事的定性为“不明真相的群众被黑恶势力或不法分子煽动利用”,与此相似的在深圳石岩事件、云南孟连事件中都有类似的表述。为何本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会这么容易被不法分子煽动利用呢?群众为何会不明真相呢?在资讯与传播手段越来越丰富的今天,某些政府部门仍习惯于逢事“捂盖子”封锁消息,而广大群众则没有充分、权威的信息源可供其分析甄别,在谣言四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没有真实可信的消息公之于众,相反可能还会公布一些群众无法接受的“假消息”。此时不法分子就会利用一些小的事件趁机煽风点火,引发群众的激动情绪,造成事端。
  3 多种矛盾的长期聚焦而得不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及时、有效解决。三亚的出租车罢运发生后,三亚的市长江泽林在2008年11月14日下午3点左右与出租车司机的代表的见面会上指出“……在这近一年的时间,你们受到了委屈,你们没有获得应有的待遇和收益,降低承包金这项措施是我们去年调研的结果,但直到现在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里有政府的失职……”。分析重庆、三亚及永登等地发生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不难发现,在这些地方及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出租车行业一直都存在着承包金太高、黑车太多等问题。而这些问题虽经反映,却一直没有哪个政府部门强有力的解决办法,从而使出租车司机的不满情绪被激化,造成了罢运事件。

   三、解决问题之对策
   1 强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意识
  2008年9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批评一些干部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群众生命麻木不仁。9月20日,温家宝总理也强调,要强化行政问责制。出了问题必须严格追究领导责任。翁安事件和孟连事件都存在着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漠视群众利益,听不进群众意见,离群众越来越远的情况。这些都表明。虽然“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提出已有很长时间,但在有些政府部门、在有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身上,还远未深入其心。孟连事件后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严厉警告官员“说话没人听,干部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有些领导干部、公务员在位只考虑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至于群众的需求、群众的利益压根就没有放在心上,至于政治学习纯粹就是走过场、讲形式,或就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根本就没有从思想上引起重视,没有将其深入其心中、外化为自觉的行动。如果领导干部、有关的公务员们的意识中多一些“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就不会对群众长期反映的利益分配不公的问题视而不见、推诿扯皮。所以,“执法为民”、“依法行政”还应再深入学习,扎根于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头脑之中。使其成为真正的、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的公务员,能时刻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公正地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和需求。
  2 政府客观、及时公开信息,使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事实真相
  政府及时、客观公开信息,使群众了解相关的事实真相,及时作出相应的判断,这样就完全可以避免一些大型的、恶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相关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初,政府相关部门往往会匆忙定性:不明真相的群众被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操纵。为什么群众会不明真相呢?真相到底是什么?谁又及时将真相告诉过群众呢?在没有正确、客观的消息来源的情况下,小道消息、假消息自然会到处被传播,加上群众长期对政府的不满、不信任,稍遇矛盾就会被激化。就会发生大型群体性事件。群众有权了解真相,政府有义务把真相通过各种途径广而告之于广大民众。因为对于事情的真相,政府如果在紧要关头“失语”,必然丧失了引导舆论的主动权。看似避免了承担责任的风险,实际却陷入了被动,增加了平息事态的难度,因为人们的情绪一旦失控,再要用真相去向群众解释,要求群众相信,肯定要比平常时期把真相告诉群众、做群众的工作难度要大得多。
  3 注意日常工作的积累,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协助解决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无论是“翁安事件”。还是“孟连事件”,当地群众间的利益纠纷,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怨气,都不只是一两天的时间。翁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过程中,屡屡发生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而政府对这些问题的存在却视而不见;而“孟连事件”的发生则是由于当地的胶农与橡胶集团之间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以及由来已久的矛盾,对这些问题胶农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然相关部门一直未有行动,拖延不决;不仅如此,当地的胶农看到的却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坐的是橡胶公司提供的车辆。这就不能不使胶农们产生其他的联想:政府部门和橡胶公司是一伙的,难怪我们所反映的问题迟迟没有人来解决。于是就对政府产生了不满和怨气;再加上有些工作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随意动用警力,越发激起了大家对政府的不满和怨气,稍遇一点小事大家的情绪就会被激化,从而引发大型的、恶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基于此,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我们的相关公务员就应该在平常的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耐心、细致地化解各种矛盾于萌芽状态,公正的对待矛盾的各方。
  4 落实行政问责制,使权与责有机地统一起来
  “问责”承载了公众强大的诉求,就是公众希望它能够使官员真正对权力抱有敬畏,能够真正尽职尽责,依法行政。法治社会所遵循的就是权与责的统一,“有权力就有责任”的关键应是在落实上下工夫。把责权统一起来,加大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力度,用责任束缚公务员的行为,是其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在2008年的九十月间,一些政府高官因疏于管理导致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而纷纷落马,表明了中央对官员问责的决心。各地也应抓紧落实,谁主管的工作出了问题,理所当然地应该由谁负责任。为此各地也出台了一些关于行政问责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只有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使权责具体化,相关人员的责任心自然而然就会加强,那种“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心态将不再被有些官员奉为明哲保身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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