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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现状及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5-09-28 08:53

    论文摘要 近年来,随着全省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全省每年因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死亡事故占有相当一部分比例。2010年,笔者所在大队辖区 G1513温丽高速公路温州段共46公里,全年交通事故死亡12人,因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就死亡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3%,且均发生在春运期间。如何治理行人上高速公路的顽疾,保障高速公路平安畅通成为我们高速交警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论文关键词 行人 高速公路 治理对策
  一、行人违法进入高速的主要形态

  结合我们的日常路面巡逻、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工作,针对“高速公路行人”这一群体进行缜密地调研分析,可大致分为以下五类主要人群:
  一是精神病患者、智障者、拾荒者及流浪人员。这些人员基本上都是属于无家可归者,且大部分有精神疾病,是社会的底层人群,这类人往往把高速公路及周边地段当成了生存的场所,将其带离高速公路后,又会返回。
  二是高速公路沿线的村民、未成年人、企业工人。高速公路大多穿越城乡郊区,阻断了当地居民的通行。居住在沿线村庄的不少中小学生、村民、企业工人由于安全意识不强上高速公路穿行,未成年人则上高速公路玩耍嬉闹。
  三是在高速公路沿线上下的乘客。乘客上高速公路候车,和客车在高速公路违停上下客行为屡禁不止。部分客车车主或驾驶员唯利是图,随意停车上下客,我行我素,乘客则安全意识淡薄,抄近路横穿高速,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是高速公路作业人员。高速公路业主员工、施工工人、施救人员,在高速公路管理、维修、养护、施工作业过程中,为图方便,不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牌,甚至不穿反光背心,超出施工区域随意走动,往往使过往车辆触手不及。
  五是高速公路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堵车或随意停车后下车活动的人员。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一些从事货运专业驾驶员,他们大多不去报警寻求帮助,而是占用车道自行修理。多数司乘人员在发生堵车、故障或事故后,下车察看、随意活动、看热闹或争论不休,甚至大小便,这些人员缺乏应有安全意识,极容易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整体法律观念淡薄,交通安全意识欠缺
  1.在高速公路抛洒、遗洒物品,吸引附近居民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司乘人员素质各异,将生活垃圾抛洒到高速公路上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如饮料瓶、易拉罐、纸质包装等废品易吸引周边居民、流浪人员、拾荒人员进入高速公路,捡拾废品进行变卖。另外,货运车辆由于没有将货物捆绑牢固,导致货物抛洒、遗洒,这些物品很容易吸引附近村庄的群众、流浪人员等上高速公路拾荒。
  2.沿线的居民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高速公路途经城市郊区、农村、山区等地域,村民常因生产、生活、上学需要,横穿高速公路,存在着侥幸心理。
  3.司乘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车辆发生故障、事故或堵车后,在相关部门到来之前缺乏安全防护和警戒意识,司乘人员置自己于险地,随意下车活动,或占用车道自行修理。
  (二)高速公路设计缺陷及维护不到位
  1.高速公路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随着高速公路沿线经济迅猛发展,因生产生活的需要,两侧村民来往随之增多,原有的跨线桥和涵洞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被高速公路隔断的居民通行的需要,再加上部分地道涵洞年久失修,维护不到位等情况造成涵洞形同虚设,一些村民为了贪图方便,横穿高速公路。
  2.防护隔离设施维护不到位。沿线护栏、隔离墙等高速公路上的封闭设施被破坏后维修不及时,为行人上高速提供了入口,很容易形成上高速公路行人的“熟路”,管理起来难度更大。
  (三)客运车辆司乘人员铤而走险,随意上下客
  1.客运车辆随意上下客。尤其是长途客车,车主或驾驶员不想去正规车站下客,或是怕下收费站多收费,或是明知存在违法怕下收费站后有执法人员检查,而直接选择在高速公路上揽客、抛客。
  2.乘客进入高速公路上搭车。为图工作、生活之便,主动要求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就近停车上下或与驾驶人预约乘车地点,在高速公路上等候上车,更有甚者,随意拦停搭乘正常行驶的车辆。
  (四)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管理的不到位
  1.高速公路通车后没有切实解决好附近群众的通行问题。跨线桥、涵洞等配套设施跟不上,只要群众的出行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那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这一难题就难以得到切实解决。
  2.宣传不到位。高速公路相关管理部门对沿线的村庄、学校等还是做得不够。很多村民不理解,民警制止行人时经常会遭到当事人的语言攻击,甚至人身攻击,许多当事人认为不准他们进入高速公路是交警故意为难他们,是交警找麻烦,对自身违法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

  三、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治理对策与事故预防

  杜绝行人违法进入高速这一痼疾,需要高速公路各个管理单位的共同协作,需要高速公路沿线村委及政府部门、客运企业的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一)加大与沿线的村委会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做到情报互通互报
  1.要积极与沿线的村委会及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高速公路周边的基础设施,解决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比如在车流、客流、物流较密集的收费站周边设立长途汽车乘坐点,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同时,可以在行人经常横跨的地方设置跨线桥或者涵洞,方便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
  2.让养护部门与沿线村庄建立联系,组建由村民和养护工人共同组成的维护队。主要负责对高速路下人行通道的管理和保通工作,督促养护部门及时清理路面垃圾,断了靠上高速捡垃圾营生的行人的“财路”。   3.要积极与地方公安机关派出所协作,对于故意破坏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要集中处理相关违法犯罪人员,让这种行为成为人人都不敢触碰的高压线。确保安全设施完善。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各个管理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合作长效机制
  1.要与高速公路指挥部门或投资单位合作。高速交警应参与新高速公路的设计,根据实际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消除规划设计中的缺陷,为日后的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横穿高速公路多发地区增加跨线桥、涵洞,解决周边群众的过路难。
  2.整合高速公路管理力量,要主动与管理处、路政部门、施救及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整治行人进入高速行为的长效机制,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杜绝行人从收费站、服务区、施工区域随意进入高速公路。
  3.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问题。督促养护部门及时整改,特别是对铁丝网等隔离设施损坏的要及时修理。对重点路段,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对安全防护网等安全设施加高加固,或者增设跨线桥、涵洞等安全通道。
  (三)开展调研分析,借助科技力量,加强路面秩序管控能力
  1.调研分析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特点、规律,制定针对性的勤务方案,突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重点加强对沿线村庄的路段进行重点巡逻,预防和查处高速公路行人随意穿行、翻越护栏和上路候车等违法行为。
  2.借助交通科技设备来进行监控,通过网络监控平台进行“电子巡逻”,在行人经常出没的地点或客车上下客的地点不定时的进行网络监控,快速查处。
  3.联合安监、运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强中、短途客运市场的整顿,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黄牛”,取缔高速公路上的非法“客运中转站”,加大对违法上下客行为的打击力度。
  4.遇事故、故障或堵车,要借助新媒体及时告知,接警员要告知报警人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民警到达现场后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疏通应急车道,迅速施救、疏堵。现场勘查民警要快速勘察,尽快清理现场,减少因阻塞而产生的滞留人员。
  (四)采用多种形式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1.以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跨线桥、涵洞等为载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电子显示屏上24小时不间断的滚动播出交通安全提示语,在跨线桥、涵洞悬挂宣传横幅,制止车内乘客乱扔垃圾,做好货物捆绑等给广大司乘人员以警醒。
  2.结合实际需要,在收费站、服务区、沿线村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进家串户走访宣讲,播放相关交通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与相关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在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广泛宣传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随意停车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3.从源头上抓管理,到辖区各客运站进行宣传,组织客车司机展开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车上贴放举报电话和警示牌,严禁客车违停上下客,对单位负责人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杜绝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乘客。
  4.对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定期走访,加强监管力度。对沿线进行排摸、调查工作,了解高速公路沿线行人的种类和分布状态,对上高速的行人的身份信息、住址及上高速原因、方式及行走路线进行登记并照像。
  5.与新闻媒体单位开展互动,定期组织针对行人上高速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不听劝阻,态度蛮狠的群众要采取媒体曝光,严格处罚,对学生上高速公路的定期通知学生所在学校。
  (五)对查获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后期处置
  1.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进行登记,每过一段时间将这些数据通报到村小组,村委会甚至派出所,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对屡教不改的群众深入家庭进行教育,落实处罚措施,督促其及时缴纳罚款。
  2.针对精神病人,在对这类人的管控过程中,一定不能让对方受到惊吓,以稳为上。及时制止,加强监管。要周边村庄的精神病人进行统计,与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员进行面谈要求其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进村入户宣传过程中,对有精神病人的住户要着重进行宣传,利用周边居民的力量协助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员做好监管工作。
  3.将当事人带回支大队统一移交对当事人进行建档,不但增加违法当事人的时间成本,而且能形成一个违法成本比较。因此,建议要对行人上高速建立档案制度,要求对上高速的行人的身份信息、住址及上高速原因、方式及行走路线进行登记并照像。
  4.公安交警部门对管辖沿线的情况进行摸排和摸底调查工作,了解高速公路沿线行人的种类和分布状态,然后针对具体的情况,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联系,请政府参与管理。
  5.加强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的协调联系,做到情报互通互报,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注意发现行人上高速公路的现象,发现一起劝阻一起,消除一起,并且做好登记备案。
  总之,作为交通安全管理者的我们“任重而道远”。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的现象,不能单凭一个部门的力量,需要交通管理者日复一日,扎实有效地工作。同时还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协助,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从而让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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