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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我国法律援助发展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15-09-28 08:53

    论文摘要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法律援助制度主要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案件被告人或者是为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而提供法律援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其建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所以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本文主要探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问题,推动我国法律的不断进步。
  论文关键词 法律援助 制度 权益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国家对法律援助的重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法律援助制度,属于我国法制建设的一次首创。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式确立使一些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从而实现了司法的公正,也提高了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声誉。虽然国外在相关制度方面已经有了很成功的经验,但是我国在此方面的认识和借鉴还是不够深入,法律援助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依然属于新事物,在具体的操作中依然缺乏成熟的经验。为此我们要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和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中国法律援助与发达国家的不同之处

  我国的法律援助起步较晚,与有着丰富的发展经验的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但是在我国短短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中,我国的法律援助建设和发展依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这其中不仅仅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内部因素有关,还有重要的一点是为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借鉴国外丰富法律援助建设的经验。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与发达国家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下面几方面:
  (一)法律援助政策的基础不同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法律援助以人权为基础。法律援助权利没有清晰的边界,只要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我国的法律援助的政策基础是法律。只有法律规定了公民享有什么样的法律援助权利,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享有此项权利。由于法律援助政策的订立基础和法律文化环境存在差异,我国和发达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是存在不小的差异的,所以在本国的法律援助建设中还需要不断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吸取经验,摒除不利因素。
  (二)法律等服务工作者必须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世界各国的法律援助服务主要是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律师将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法律服务市场的一部分,公平参与竞争。服务性质的法律援助更具有活力和灵活性,竞争力在实际事件中得到了提升,律师同样享受人权注意的福利。但是我国的法律援助服务采用的是强制性的手段,强制性要求律师为公民无条件提供法律援助。强制性的提供法律援助不属于服务的范畴而是职责和责任,律师执业的竞争实力在实践中得不到锻炼和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不到提升,进而不利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
  (三)中国法律援助体系具有高度分散性
  发达国家的法律援助体系较为单一,主要由中央或者省级政府负责,省与省之间可能有差别,但是一个省份内的法律援助体系则是一致的,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单一的制度下得以保持,整个国家的法律援助制度的统一,兼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援助体系的建成更加具有广泛应用力;但是我国的法律援助责任放到了县级以上的四级人民政府身上,法律援助呈现了分散性的特点,没有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律援助系统,在实践中,由各国政府主导的法律援助体系则呈现出了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的地区表现出不同的援助制度特点,有时候会兼顾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现阶段我国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20年来,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很多成效很好的解决做法,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起步的较晚,再加上,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法律问题较为突出,国家对法律援助方面的投入还很少。所以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立法层次低
  目前为止我国法律援助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仅有2003年国务院出台的《法律援助条例》,这项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还没有达到法律的层次,立法的层次较低;许多的地区对法律援助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出现的法律问题没有可供参考的法律,甚至有的省市还没有配套的法律援助实施条例来对法律援助问题进行解决规定。以上两种情况的出现给法律援助工作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阻碍,立法层次较低,立法不甚完善,为此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基础建设,对法律援助问题进行解决。
  (二)实施中有“打折扣”的现象
  一方面由于提供法律援助是无偿的,一部分具有法定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出现了不愿意接受和处理法律援助的案件或者是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不如普通案件上心的情况,这样的做法也造成了法律援助对象的不满,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难度;另一方面社会中的一些热爱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而且愿意为法律援助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但是由于他们缺乏相关的法律证件对他们身份的证明,导致受援对象对他们产生不信任和质疑,从而打击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工作成果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在以后的法律案件的处理中,这些团体和个人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态度消沉的现象。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
  由于法律援助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专业的监督手段,在部分地区还存在着乱收费和官僚作风严重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造成了法律援助的形象受损,不仅对于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声誉是不利的,而且也给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造成了困扰。缺乏专业的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在开展时的质量和效率得不到保证,最终会影响到援助对象的态度和认识,使他们产生对自己未来法律问题解决的担忧。

  (四)经费和人员保障存在差异
  法律援助的经费经常不能得到落实,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经费的下拨也是经由政府的财政部门,法律援助经费的多少更多的是在于政府的经济状况和对援助工作是否重视,法律援助经费根本不能保证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减少对律师的补偿,会大大降低律师的工作积极性。此外,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出现了法律援助违规收费以及办案补贴地域差异等问题,法律援助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或者是工作的积极性高低差异大,都极大的影响到了法律援助的服务水准,都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困扰,不利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健康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不到提高。
  (五)社会认知存在着片面现象
  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了,并且方式也是不断创新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法律宣传覆盖面还是比较狭小,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的宣传不到位,人们的认识不清,对法律援助的内容和申请条件不清楚,这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难度。有些公民甚至将不属于法律援助内容的案件也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不得不要对案件进行筛选,增加了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量,也影响到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还存在部分领导干部对法律援助的内容存在片面认知,不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安排,这些都给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困扰,也不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
  三、我国法律援助工作问题的解决方案设想

  (一)关于立法方面
  加强立法是解决法律援助问题的根本和关键。要完善立法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立法层次,制定并且出台相关的法律援助法律,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也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保障;其次地方政府应该根据地域情况和民俗制定出操作性和实践性较强的法律援助实施条例,便于地方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和问题的解决;最后,完善法律援助法律文书制度立法,对法律援助法律文书进行规范,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进一步的帮助,从而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长足发展。
  (二)关于监督方面
  强化监督是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保障,抓好监督要从下面几个部分入手:首先加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定期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查访,减缓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其次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使法律援助工作能够更加的阳光、公正和公平;最后建立公示制度,有利于防止违规办案,而且有利于督促法律援助工作者提高工作效率,使案情能够尽快的结束。
  (三)关于经费和人员方面
  经费紧张和专业人员缺乏大大影响到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所以解决这些问题十分重要。首先要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提高对援助工作人员的补偿,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要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他们的认同感,也提升他们的知名度,利于他们的未来发展;最后就是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并且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更好为需要的人提供服务。
  (四)关于实施质量方面
  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无偿性,导致不少案件的解决中存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成效不显著的现象,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对此,要在情况允许的状况下对提供无偿援助的律师给予补偿,并且要了解他们的诉求,关心他们的工作,提高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提高高质量的法律援助帮助。此外还要重视对提供法律援助的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的宣传,使他们为大众熟知,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
  (五)关于社会认识方面
  首先应该加大对法律援助知识的宣传,包括内容、特点、援助范围和对象等,让受援对象了解什么案件才能得到法律援助,那些才是法律援助的对象;其次,鼓励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到法律援助活动中,选出法律援助形象大使或者举办法律援助慈善晚会为法律援助呼吁社会扶持和爱心;最后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扩大到企业、学校和社区,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法律援助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便于开展工作。
  四、总结

  近年来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很好的做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依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在实践中有许多需要摒弃的惯性思维。解决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加快立法,而且要考虑监督和保障以及社会认识等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相信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还是有很大的发展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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