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分析

发布时间:2015-07-28 18:26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现状及经营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心,提出了我国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改革原则和完善措施。

关键词:交通监理;社会利益;管理体制对比;道路交通管理
一、前言
  中国过去十几年来在经济增长和减贫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重要成就是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高速公路,是一个公共产品,要保证这个公共产品的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必须有一套科学系统的管理机制与之相适应。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讲,根据系统原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必须具有系统运转所要求的统一性、整体性、综合性,各种管理职能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有机的整体。发展的同时,相对应的会出现一定的隐性问题。本文就针对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现状展开一定的分析。
二、国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两家分管”(1949~1984年):这一阶段,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在不同的区域实行“两家分管”。
  第二阶段:“三家分管”(1984~1986年)。这一阶段,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基本上形成了以交通部门管理为主,实行交通部门、公安部门与农机部门分别管理不同地区或不同领域的格局。
  第三阶段:“两家共管”(1986年至今)。这次改革从原则上赋予了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责,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其他要件主要由交通部门负责的“两家共管”体制。
三、国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比较分析以及我国高速公路发展的现状
  实行决策与执行相分离的纵向机构格局,有利于保证政府行政管理的公平和效率。与美、英、德等国的道路交通管理现状相比,我国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差距。造成这种落后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就、科技实力、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的落后,但更深层的原因则是体制方面的问题。目前,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上的弊端是制约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乃至国家运输事业发展的一个极为关键的因素。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国外的道路交通管理体制,基于资源合理利用、部门之间便于协调和机构人员精简的原则,都进行了道路交通管理各项职能的整合,并由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而其他部门,包括警察部门,更多地是发挥辅助和协助执行的功能。
  目前从总量上看,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得到了飞跃式发展,基本能够满足经济和生活的需求;从面积密度来看,东部等发达地区并不亚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还超过了发达国家水平。目前高速公路发展存在的另一主要特点是区域之间差异化明显。我国各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情况同其经济发达情况大体保持一致,经济发达的地区,高速公路面积密度比较大;经济较落后的地区,高速公路面积密度也相对滞后。这一局面的形成主要同我国之前推行的优先发展发达地区交通基础建设的战略规划有很大的关系。从我国高速公路规划布局情况来看,我国高速公路发展将参考经济发展状况的同时,兼顾区域间的均衡化发展。这将有助于减小和改善东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建设的巨大差距和区域协调发展。
四、高速公路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管理的对策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失误是指由于管理方面的缺陷和责任,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虽然管理失误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它却是背景原因,且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本质原因。我国高速公路交通科学化管理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与我国高速公路现状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尚未形成。由于高速公路在我国起步较晚,相应管理法规建设滞后,专业管理人员不足,致使管理水平总体不高。
1. 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是指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对其收费、养护、交通、安全、服务等系统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确保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的同时,使高速公路企业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它的主要内容养护管理、收费管理、路政管理、交通管理、监控与通信管理、服务区管理和综合开发。
2. 我国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高速公路管理尚处在初级阶段,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养护标准、效率和机动性不高,质量难以保证。我国目前高速公路公司的养护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营的高速公路养护模式,与其它管理自成一体、配套齐全,但造成养护人员和设备的大量浪费;另一种是采用外包的手段,把养护管理推向市场,自己则少买设备、少设人员,这样往往较难及时完成养护维修任务;二是路政管理中的失误现象比较突出。我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出于管理体制不顺、执法主体不明、执法通道不畅、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等客观原因导致其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路政管理中的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非正常情况下交通管制、紧急救援等工作的失误现象在日常管理中比较突出,没有完全发挥路政执法管理的应有功能;三是交通管理体制不畅,信息化水平不高。按照我国有关法律,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分工上属公安部门的职责,但又是高速乡路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我国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由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特殊,对交通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明确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职责分工。必须在重新确立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明确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体制上的职责分工问题。其次,理顺交通系统内部的管理体制问题。必须切实理顺交通系统内部的管理体制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其三,建立统一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模式,借鉴国外的管理经验,从网络布局规划、公路建设养护就、交通基础设施的设置,到收费管理方法、公路运营办法、交通控制手段、交通安全执法等各个方面,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标准。
五、结语
  实现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顺畅、高效,需要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交通部门主管的高速公路统一执法机构的地位,理顺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的关系。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涉及到众多的利益群体,要认真完善与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相关的其他管理体制,保证这项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实现我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的全面创新。
参考文献:
[1]任潮龙.《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比较研究》,商业经济,2006.12.
[2]冷晓凤.《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的探索》,南北桥,2008.06.

上一篇:交通运输节能降耗经济分析

下一篇: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