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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批判理论的合法性伦理学

发布时间:2015-07-18 10:00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受后现代理论的影响,女性主义从传统意义的激进批判转变为建构性的批判,对后现代理论的过分推崇,致使女性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对启蒙价值和现代理论的彻底否定,以对差异性的推崇。这一极端导致女性主义分解成一盘散沙的分裂局面。
  本文不想纠缠于女性主义的具体内容、各个派别及其历史发展研究,而旨在研究女性主义的合法性基础。作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女性主义要做的不仅仅是进行激进的批判,更重要的是分析女性受压迫境遇产生的社会和文化根源,进而重建社会性别机制。使女性主义理论在哲学上确当,在政治上有效。
  一、女性主义合法性危机
  (一)女性主义走向另一个极端
  女性主义批评的推动力主要来自世界范围的对女性的压迫,女性遭受到男权压迫和支配,随着后现代理论的到来,女性主义者开始认识到现代理论中对性别的一体化、同质化。“人本主义话语假设了一种作为人类构成要素的普遍的本质,并将在社会历史环境中形成的男性特征与活动(如理性、生产、权力意志等)推崇为人类的本质。在这种现代话语中,男人是人的典范,而妇女则是另外的一种东西,一种附属的性别。”这些都促使女性主义者倾向于批判现代理论。
  这些促使女性主义者倾向于批判现代理论。
  女性主义以实现社会性别平等为目标,而非试图证明女性优于或者强于男性,因而女性主义倡导的平等并不是忽视男女固有的差异性,这是女性主义批判理论展开的前提。正如女性主义内部成员弗雷泽、尼科尔森以及弗兰克所指出的,“某些批判本质主义的女性主义理论颠倒了男女之间的肯定/否定关系,将妇女放在较优越的规范性地位。”
  (二)女性主义不再是一个统一的概念
  传统激进女性主义侧重于对女性受压迫的现状和原因的分析,然而新时期的女性主义已不再是一个普遍的概念,女性主义不再完全与男权主义、资本主义相对立。其原因在于现代越来越多的女性也参与了对社会的统治,因而女性主义不再是一个统一的普遍适用的概念。
  就女性的现实境遇而言,经过两个世纪的奋争,女性尤其是西方女性的地位已经大大提高,两性的工资水平差距缩小。尊重妇女的权利越来越为多数人所认可,许多国家也将侵犯妇女权益行为列为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就人类的生活和延续而言,两性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均有相互依存的一面。这些都使得女性的趋同性和一体化增强。
  (三)女性主义形而上学危机
  事实上在女性主义哲学中,女性主义与形而上学的关联一直都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女性主义面临的危机主要表现为有效性的危机和方法论危机。有效性危机,即女性主义是否是理性的、科学的、普适的、建构性的,女性主义的立场是否客观;而方法论危机,则指女性主义过多诉诸于感性、情感的宣泄,缺乏实证性和可验证性。
  女性主义方法论危机的产生原因在于为保证研究的科学性,社会科学研究长期以来一直追随着自然科学的种种模式,而女性主义正是建立在对这种实证主义科学知识及其知识构建的批判之上的。这使得女性主义的有效性难以用客观标准来检验和衡量,似乎女性主义只是形而上学的范畴。
  (四)女性主义在政治领域的缺场
  女性主义的目标既是理论的又是政治的,通过把妇女集体地组织成为一个独特的革命阶级,提高妇女作为女性的压迫意识,并推动围绕性别问题的社会变化。具体而言,女性主义理论的目标在于消除性别歧视,倡导社会性别平等。
  基于此,本文所研究的女性主义不是某个特殊的女性主义派别,而是整体意义上的女性主义。女性主义流派之所以能统一,在于女性主义的目标、立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其次,本文所要阐述和试图解决的是女性主义有效性危机,而非方法论危机。
  二、女性主义的合法性基础在于其符合正义
  为解决女性主义的有效性危机,需将女性主义限制在自己的范围之内。妇女只有变得具有相关性,只有在她们与男性建立的关系中显露她们的具体特征,才能进入“平等人组成的共同体”。
  (一)“应得”是衡量女性主义正义与否的重要标准
  罗尔斯认为,人的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差别原则能够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来缩小甚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在起点上业已存在的差距。
  在一个适当和完整的正义体系中,应得原则应当占据一席之地。在建构两性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正的制度安排所以重要,在某种程度上说就在于它能为我们的社会提供一套可靠的程序来保证:生活在不同位置上的人们都能够得到公正对待,在价值分配过程中能够获得他们应得的份额。
  (二)平等的自由和有利差异是女性主义正义的基础
  在罗尔斯的理论中,作为公平的正义概念是建立在平等的自由和社会上的有利差异的基础之上的,两者相互补充,但前者优先于后者。这是因为罗尔斯的目标是通过某种补偿手段扫清障碍,以便使全体公民、特别是劣势个体能够获得基本产品。这些基本产品将构成每个人能够实现其道德生活计划的条件。“公平地适合于每一个人的诉求,因而符合与所有人有关的决策所关注的所有人的标准”。
  (三)正义理论有助于社会信任背景的产生
  社会信任的背景一旦产生,妇女们就会得到鼓励说出极权主义政权对她们的压迫。这种社会信任的背景就是重新构建公共领域和民主制度的结果。
  在传统的正义中,任何对伤害进行修复的界定都不仅仅关注那些象征性的歧视,或是具体的伤害。“修复式正义的目标应该是用符合社会正义和平等的方式来让受害者获得尊严感和道德价值。”
  三、女性主义正义的实现在于政治实践
  要改变女性被压迫的局面,就需要变革在现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以及由此规定的社会角色和性别规范。
  (一)认识正义是通向政治正义的基石
  女性主义公民资格理论是伴随女性争取平等公民资格的斗争而发展起来的,从以平等为目标的女性运动,到以差异为诉求的身份政治,从陷入正义抑或关怀的伦理两难,再到寻求正义伦理和关怀 伦理的互补,彰显出当代女性主义公民资格理论的正义旨趣:“在追求普遍公正的正义伦理的策略基础之上,借助于差异性的性别关照以及关怀伦理的观点重新定义公民资格观念,使其更加符合全球化和多元化的未来。”
  (二)社会性别主流化是通向政治正义的途径
  “社会性别主流化,指将男女机会平等原则贯穿到共同体的所有政策与活动之中。它整合了诸多涉及平等的价值观和目标。”
  应当明确,实现男女平等是一项基本任务。在政策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预算、实施、监督、评估在内,都应该关注到性别平等的问题。尤为重要的是,应当关注一项政策对于女性和男性的生活和处境所造成的影响,包括调整这一政策以便保障男女平等的必要性。
  (三)消除性别定势、文化偏见
  性别分工和男性的支配地位在我们的社会几乎到了根深蒂固的地步,是很难根除的。并且两者唇齿相依,只要父权制存在,就不可能消灭性别分工。以致为了结束男性的支配地位,就必须消灭性别分工本身。为了解放妇女,还需要各级社会和文化出现基本的变化。因为社会机构在解释维持性别划分职业方面的作用已经深入到潜意识一级,这种潜意识又反过来使社会机构的维持作用增强。
  四、结语
  因此,如果人们想要实现一个人性的社会,就必须先超越男性的社会,我们必须找到改变社会机构和我们最根深蒂固的习俗的途径。让所有政策、承诺、活动都包含性别平等的原则,但同时也要采取旨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行动措施。这无疑将是一场长期而艰巨的斗争。
  参考文献
  [1] 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2009.
  [2] 王彩波.个人权利与社会正义[M].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 徐大同.当代西方政治思潮[M].天津人民出版社,2010.
  [4] 复旦大学女性主义研究论丛[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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