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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伦理学的工程关注与工程意识

发布时间:2016-11-27 11:03


大约在20世纪70年代,工程伦理学在美欧等发达国家开始创立经过大约30年的积累、发展和蓄势,有人认为,工程伦理学目前已经进入“起飞”阶段许多指标(论著数量、教材数量、社会影响、学科制度化情况等)都在表明:“工程伦理学”“在美国”确实可以说已经“起飞”了。


可是,当考察“工程伦理学”“在中国”的状况时,我们遗憾地看到:虽然中国学者已经有人关注了工程伦理学问题的研究,但“在中国的”工程伦理学还远远谈不上进入了“起飞”状态,对于其状况和影响我们似乎只能说处于刚冈IJ“起步”一一而不是“起飞”一一的态势。


在中国的工程界和学术界,“目前”认真关注工程伦理学问题的学者还很少。在中国伦理学界的“盛装晚会”上,工程伦理学目前还只是一个不显眼的“灰姑娘”;在中国的伦理学地图上,工程伦理学目前也还只处于“边缘”的位置但我们相信并期待:今天的“灰姑娘”明天将变成“别样的容貌”,令人刮目相看;在明天的伦理学地图上,工程伦理学也将从“边缘区”走到“中心区”,并且在“中心区”占有一席之地我认为,“中国的”生命伦理学环境论理学计算机伦理学都已经“起飞”了,我们希望“中国的”工程伦理学也能够步其后尘迅速“起飞”。


一、工程与伦理的相互“疏离”与相互“遗忘”


从历史或传统观点看问题,由于多种原因,工程与伦理之间曾经存在着一道虽然无形然而却又很难跨越的鸿沟,工程界往往不怎么关心伦理,伦理界往往也不怎么关心工程,二者处于相互疏离、相互遗忘,甚至是相互“排斥”的状态,很少有相互渗透和平等对话。


本文无意于具体而深入地分析和讨论这个问题,而将满足于以窥豹一斑的方法进行一些议论。


让我们先看工程界的情况。


布西阿勒里是一位工程师,最近他出版了《工程哲学》一书。该书的《导言》用一句“引言”作为开端根据作者的“注释”,这是在一次“很平常”的工程专业会议上的一位“很平常”的工程师说的一句话:“让我们停止所有这些哲学化的讨论回到正题吧”紧接着,布西阿勒里评论说:“哲学和工程好像是两个分开的世界。从他们的谈话中,我们可以推论出工程师对于哲学家讨论的问题和从事的分析评价很彳低我猜测:布西阿勒里之所以引用这样一位显然“非著名工程师”一一而不是“著名工程师”一一的话作为他议论的由头,大概是他认为这会使这句话更具有普遍性和“标志性”。


如果说上面的第一个事例反映了许多工程界人士对于哲学和伦理学的轻视、漠视、误解和偏见,那么下面的第二个事例反映的就是另外一方面的状况了。


阿马蒂亚•森是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他尖锐地批评了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分离,他以“结合经济学和哲学的工具,在重大经济学问题的讨论中重建了伦理层面”而闻名学术界,可以说,他既是一位经济学家同时又是一位伦理学家在《伦理学与经济学》这本名著中,他是这样理解和定义“工程学方法”的:“‘工程学’方法的特点是,只关心最基本的逻辑问题,而不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以及什么东西能够培养‘人的美德’或者‘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等这类问题尽管我们必须承认阿马蒂亚。森是一位卓越的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承认阿马蒂亚。森的上述观点和看法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但我认为同时又应该肯定:阿马蒂亚•森对“工程”和“工程方法”的“理解”和“定义”是带有很大片面性和带有很大偏见的。更糟糕地是,阿马蒂亚。森的“这个观点”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例如,另外一位著名伦理学家,曾任“国际企业、经济学与伦理学学会”主席的恩德勒教授就完全赞同阿马蒂亚•森的“这个观点”,他说:“可笑的是,这一方法在主流经济伦理学中也可看到”实际上,这种贬低工程、把工程活动原则与伦理原则对立起来的看法,在学术界一一包括伦理学界在内一一简直可以说是一种“习惯性”的看法以上两个事例典型地反映了工程界和伦理学界之间存在相互隔离、相互疏离和相互误解的现象,毫无疑问,这种状况对于双方都是一种深深的伤害。


著名经济学家布坎南曾经尖锐地指出,现代经济学家和现代伦理学家在认识和分析问题时往往相互分离、背道而驰,他说:“经济学家试图只根据效率来评价市场而忽略伦理问题,而伦理学家(以及规范的政治政府学家)的特点则是(在从根本上思考了有关效率的思考之后)蔑视效率思考而集中思考对市场的道德评价,近来则是根据市场是否满足正义的要求来评价市场(黑体为引者所加)”人们看到,布坎南所说的这种相互分离、相互背离的关系和状况,在工程界与伦理学界之间也是存在的。


曾任美国工程协会联合会伦理学委员会主席的小布卢姆(,Jr.)在20世纪90年代初撰文指出,在哲学和工程之间存在着多重鸿沟,而要想在这些鸿沟上架设桥梁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今我们高兴地看到,上述哲学伦理学和工程之间的相互分离、相互遗忘、相互误解的状况“正在”发生改变,而工程伦理学和工程哲学,这两个学科的先后创立和发展则既是情况“正在”发生改变的反映,同时它们又成为了推动情况发生进一步改变的动因。我们知道,要想根本改变这种状况,还需假以时日,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我们希望大力加强工程与伦理的对话,努力推动和促使工程伦理学在中国能够有一个大的发展一一这无论对于工程界还是对于伦理学界都将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事情。


应该强调指出:“加强工程与伦理的对话”是一件涉及工程界和伦理学界“双方”的事情,是一件必须进行“双向努力”的事情。为此,在工程界和“工程活动”方面,人们应该大力推动与促进工程活动的伦理意识与伦理自觉;另一方面,在伦理学界和“伦理实践”方面,人们应该大力推动和促进伦理学的工程关注与工程意识识离开了上面所说的“双方”和“双向”的努力,工程伦理学的进展是不可想像的;而如果有了这个“双方”和“双向”的努力,我国工程伦理学的“起飞”应该是指日可待的。


在此我还想顺便指出:美国的工程伦理学之所以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之所以能够成功地进入“起飞阶段”,其最重要的原因和最重要的经验之一就是美国的工程界和伦理学界进行了密切的“双方”合作和强大的“双向”努力。在这方面,美国同行的经验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大力借鉴的。


二、努力强化工程活动的伦理意识与伦理自觉


应该强调指出:就其本性而言,工程活动绝不是单纯的技术活动,也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它是包含了经济、技术、社会、管理、伦理等多方面要素对其进行了“系统集成”的活动;在工程活动中,伦理要素是一项基本要素,伦理内容是一项基本内容,因而,伦理标准也应该成为评价工程活动的一个基本标准,对于工程活动来说,伦理问题是具有很大重要性的,任何忽视伦理重要性的观点都是错误的,不可接受的。


可是,以上所说只是“应然”的情况而不是“实然”的情况,从现实的“实然”情况来看,目前在我国的工程活动中,那种忽视一甚至蔑视—工程伦理的情况还相当严重。


最近几年,我国媒体揭露了在工程建设和工程活动中出现和发生的许多严重问题,例如,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事故频发、工程质量低劣等等,并且这类问题在屡屡揭露后仍然屡屡发生应该如何认识和分析这些问题呢?


应该承认,这些问题从“直接表现”来看,人们往往并不把它们“归类”为伦理问题,而是把它们看作是经济问题(例如工资问题)技术问题(例如工程质量问题)或管理问题等等,可是,我们又必须看到:在所有这些问题的“背后”都存在着“内在的”伦理问题在这些问题中,伦理问题和其他问题“纠缠”在一起,使所有这些问题都成为了“渗透着伦理要素(或成分)”或“具有伦理内容”的问题如果不注意这些问题中的“伦理要素(或成分)”,不注意这些问题的“伦理性质”,人们是不可能真正认识这些问题的性质和根源,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


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在我国成为了工作的中心和人们注意力的“中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为了被大家认可的经济和工程建设的指导原则。应该注意,这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不但是一个“经济原则”和“技术原则”,它同时也是一个具有伦理内容和伦理意义的“伦理原则”。


很显然,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口号中绝没有“效率唯一”的含义;而“兼顾公平”的含义中更清楚明白地反对与排斥了那种“不顾公平”的观点和行为。


可是,现实生活往往要比理论复杂,在当前的经济和工程活动中人们目睹了愈来愈多和愈来愈严重的“只顾赚钱、不管道德”的现象面对现实生活中的这些“不良现象”和“丑恶现象”,有人认为我们当前已经应该“抛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口号了。我不同意这个看法,我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还是应该继续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口号,可是,面对现实情况,我们不但需要有一定的政策上的调整,在思想和认识上,也要有一定的调整:如果说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口号中,过去有许多人往往更关注“效率优先”方面,那么,现在,人们就应该更加强调和重视“兼顾公平”方面了。


为了真正能够使“兼顾公平”原则得到落实,我们必须大力强化有关人员的伦理意识,大力提高有关人员的道德水平和伦理自觉应该正视和必须承认:在我国的工程界和经济界,许多人的伦理观念和伦理意识是很薄弱的。在经济界和工程界,有些人认为我们还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讲究”经济伦理和工程伦理,有些人甚至不知经济伦理和工程伦理为何物,这些思想和认识是错误的,必须改变在工程活动中,伦理因素是一个“渗透性”的要素,它深刻地渗透在工程活动的其他成分和要素之中;伦理因素既可能是促使工程成功的原因,也可能是导致工程出现问题的原因。从那些成功的“模范工程”中,我们看到了其中渗透着的高尚德性和德行,看到了高度负责的伦理精神和道德意识;而在那些“问题工程”中,人们毫无例外地感受到了其中散发出的道德败坏的气息应该注意,正因为伦理要素是一个渗透性要素,于是,伦理因素和伦理问题也就不但存在于那些正面和反面的典型事件和典型人物一一例如具有奉献精神的先进人物、高度负责的工程师、草菅矿工生命的黑心矿主、贪婪的包工头、受贿的管理者、仅仅热心政绩而不关心民生疾苦的官员一一之中,而且普遍地存在于任何一项工程活动和全部“工程参与者”之中。


本文不拟具体讨论效率和公平、工程与伦理的相互关系,只想指出:二者既不是“天然一致”的关系也不是“必然排斥”的关系,不能认为“经济发展必然伴随道德境界的提高”,我们必须坚决反对那种“只要效率,不管公平”的错误观点和丑恶行为。


曾经有不少人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的主要问题是效率和利润问题,目前还“顾不上”考虑伦理问题而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对于工程中的伦理问题再也不能掉以轻心了。针对目前现实生活中频频出现的“只顾赚钱,不管公平”和“工程与经济伦理意识薄弱”的现象,努力强化工程活动的伦理意识与伦理自觉,认真研究和对待经济和工程活动中的伦理因素和伦理问题,已经不但是重要的理论需要而且是迫切的现实需要。


美国学者在一本重要的工程伦理学教科书中提出,学习工程伦理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人们的道德意识(moralawareness),要能够熟练地辨识出工程中的道德问题。我很赞成这个观点《当前,我们再也不能忽视或轻视工程中的伦理和道德问题了,再也不能对工程中的伦理和道德问题麻木不仁了。


工程界和伦理学界应该在认真的对话中努力增强各界人士对工程活动中伦理问题的识别能力,努力提高人们的工程伦理意识、伦理自觉和伦理境界。


三、大力推进伦理学的工程关注与工程意识


从历史上看,伦理学一向是关心伦理规范和伦理实践问题的。可是,在20世纪初,在西方伦理学界却兴起了一股只关心和研究伦理学的“理论问题”,却摈弃“实践伦理学”的强大潮流一时间,“元伦理学”成为了许多伦理学家的“新J-宠”


这种情况在20世纪下半叶又发生了变化许多人认为,罗尔斯《正义论》的出版标志着在“伦理学王国”中规范伦理学的潮流再度复兴。


有人会注意到:罗尔斯的《正义论》是1971年出版的,而工程伦理学大约也是在此前后的时间中创立的一一二者在时间上的“吻合”或“同步”不应该只是一种巧合,它们应该在相互关系上存在着某种内在关系和内在联系~本文无意于分析或“考证”二者的关系和联系,在此只想指出:二者应该都是伦理学中“实践伦理学”强大潮流复兴的突出标志与强烈信号。


工程伦理学的实质与灵魂集中反映了伦理学这个古老而年轻的学科,它把“工程关注”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伦理学是一门历史悠久的学科,可是,无论在西方、在中国还是在其他文明的伦理学传统中,伦理学都只关注了其他领域的许多伦理实践问题而没有真正关注“工程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我认为,应该把工程伦理学的创立看作是整个伦理学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因为它标志着在经过了两千多年的漫长发展历程之后,伦理学家和“伦理学本身”终于寻找到了早就应该觉醒的“伦理学的工程意识”一一伦理学终于把作为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实践方式的“工程活动”的“工程伦理的实践问题”“纳入”自己的“中心视野”了。


回首往事,人们会觉得“奇怪”一一在大约两千年的伦理学历史上,伦理学大谈“实践”时,竟然在很大程度上“忘却”了工程实践这种最重要、最普遍、最普通、最基础的社会实践活动,工程伦理问题在伦理学的整个“原野”或“视野”中仅仅占据了一个非常“边缘”的位置一一甚至可以说基本上被“遗忘”了。


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伦理学家都缺乏“工程关注”与“工程意识”。我想强调指出,本文议论的对象不是指“个别”的伦理学家,因为就“单个”伦理学家而言,他(她)完全可以有自己本人的伦理关注与学术兴趣,他(她)不关心工程伦理问题完全是无可非议的;可是,如果就伦理学的“整体”而言,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一因为这涉及到了工程伦理学在整个伦理学“王国”中的位置和作用的问题伦理学界一向是怀有深刻的“伦理实践关怀”的我们看到:由于工程实践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实践活动,那么,我们就有理由把工程伦理学在整个的实践伦理学中的地位比喻为巴西或阿根廷在南美洲的地位;于是,在实践伦理学领域,如果人们“忘却”了工程伦理学,那么,就会出现类似于研究南美洲而“忘却”巴西的现象—我认为目前的中国学界就存在着类似的现象。


目前,中国的工程伦理学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伦理学王国中的一个“巨大空场”、“学术空洞”,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学术“处女地”。


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和现实生活的迫切需要都在要求大力发展我国的工程伦理学。


我国工程伦理学的未来发展前景也是令人乐观的为了促进我国工程伦理学的迅速发展,伦理学界必须大力强化自己的工程关注和工程意识伦理学界如果不大大强化自己的工程关注和工程意识,他们就无法与工程界进行真正的、深入的对话。


伦理学界如果不大大强化自己的工程关注和工程意识,他们就无法真正实现自己的学术使命、伦理使命和社会使命。


我和许多人一样,希望能够看到工程伦理学在中国也早日进入“起飞”阶段


作者:李伯聪(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程与社会研究中心,北京 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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