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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视角下媒体娱乐化

发布时间:2016-06-02 16:37

  一、媒体娱乐化现状

  

  近年来,媒体娱乐化的趋势已演变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娱乐化所呈现的现象也丰富多彩,几乎所有的媒体都被娱乐化所感染,甚至是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媒体娱乐化愈演愈烈。

  

  (一)电视媒体娱乐化。新闻娱乐化是电视媒体开拓的一个全新领域。新闻娱乐化的表现是,将娱乐化的因子渗透进一些严肃性的新闻之中,新闻中的娱乐性因素被深挖并竭力发挥,强调新闻的故事性、情节性、贴近性,如某省卫视的《晚间新闻》《东方夜谭》等节目。与传统的新闻节目相比,这类节目形式活泼、语言幽默风趣、吸引力强,给观众耳目一新的感受,深受观众欢迎,节目收视率也节节攀高。然而,新闻娱乐化并不止步于此。而后新闻娱乐化又演变为片面追求趣味性、刺激性以吸人眼球,在新闻报道时不断设置悬念,采用煽情或刺激人感官的手段,走新闻故事化的道路。

  

  之后,娱乐因素在其他电视节目中也日渐受到追捧。娱乐谈话这类节目的套路往往是访谈名人,节目的开始与现今浮躁娱乐气氛迥异,节目的最后也往往是拿些名人开涮。婚配节目,如某省卫视的《玫瑰之约》《非常勿扰》等节目,火爆荧屏,维持了较高的收视率。真人选秀节目,如某省卫视的《超级女生》《快乐男声》《中国好声音》等,从初期海选到后期决赛,每一次都是精心包装的盛宴,一场集综艺时尚、音乐选秀和平民狂欢的娱乐奇观。

  

  受媒体节目娱乐化的影响,电视剧的娱乐化也呈欣欣向荣之势,青春偶像剧泛滥,古代穿越剧受到追捧,现巳演变成当下的热门题材。娱乐化的电视剧,以世俗性、享乐性的“快餐式”消费,满足受众的感官需求,缺乏应有的理论深度与文化内涵。

  

  (二)广播媒体娱乐化。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广播媒体也在发生着悄然变化。广播电台为获得更高的收听率,也情不自禁地选择了娱乐化的方式,很多电台包括中央电台在健康、天气、交通、民生、时尚等方面,都有自己的娱乐化节目。电台主持人播报这些节目时,借用音乐、音效烘托气氛,不时加进一些地方方言,或来几句港台话,或说几句英语,或是吟唱几句,“播”、“说”、“聊”、“侃”、“唱”、“演”的方式颠覆传统,标新立异。不可否认,主持人的语言风格亲切自然、温和舒心,于活泼风趣中传达信息,满足了受众在轻松惬意状态下娱乐消遣的需求。殊不然,主持人带有煽情性、刺激性的插科打诨式的报道,播音间里的相互调笑、戏说、胡侃,降低了广播节目的文化品位,导致节目的低俗化、浅薄化,折射出对潮流的盲目趋从。

  

  (三)网络媒体娱乐化。网络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人们借助网络可以获得信息、浏览新闻、观看电视节目与电影、收听音乐、收发邮件、群发信息、开通自己的博客等。人们还可以通过网络消遣打发时间,如网络聊天、打游戏等。现在非常时兴的网络娱乐当属网络恶搞,这种“草根”文化,颠覆传统的“精英”文化,体现一种娱乐精神,让全民狂欢。网络恶搞关注社会现实,培养娱乐意识,但无孔不人的恶搞,自身的弊端有可能演变成网民的集体失范。

  

  (四)报纸媒体娱乐化。近年来,随着都市化报纸的兴起,娱乐新闻的比例越来越大,为吸引更多的读者观众,报纸的“娱记”们不惜违背客观真实的原则炮制假新闻,为了制造卖点,娱记们深挖名人、明星不为人知的隐私,曝光他们的一举一动,或是通过不断爆料名人、明星的“奇闻趣事”来提高发行量,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趣味性强的软新闻报道日渐增多,而关系国计民生的硬新闻却在日渐减少,偏离了报纸为人民说话的宗旨原则。

  

  以上四大类媒体共享“娱乐”议题,不约而同地掀起一波又一波娱乐化的浪潮。由媒体制造的娱乐事件抢占媒体大量时间与空间,遮蔽了媒体的其他信息。媒体错误地认为但凡缺乏娱乐性的报道,都不够吸引人,媒体误入了“泛娱乐化”的歧途。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的娱乐性内容比重愈来愈大,而新闻内容的版面因受到挤压而不断缩减,并且新闻本身的娱乐性色彩愈来愈浓厚,即便是严肃的新闻,记者们也要从中挖掘娱乐性的因素,这种现象应该引起人们深刻的反思。

  

  二、媒体娱乐化的成因

  

  众多媒体不约而同地选择娱乐化的模式,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媒体紧盯市场,并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商机,娱乐成为媒体一项独特的职能。

  

  (一)商业化运作推动媒体娱乐化。20世纪80年代中期,政府相关部门相继对媒体实施“断乳”,媒体转型为自负盈亏的单位并被推向市场。伴随着财政补贴的减少,以及日渐上涨的各种成本,媒体倍感压力。“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使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获得生存与盈利,不断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在市场竞争机制条件下,制胜的法宝便是生产市场销路好,观众喜爱的节目产品。加之西方媒体娱乐化的影响,国内许多媒体也敏锐地嗅到了社会大众对精神放松和享受的需求,媒体成为人们精神娱乐的一个重要领域。

  

  伴随着市场化的进程,为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不同程度地有市场化的趋向。媒体的市场化导致媒体的商业化运作,在运作过程中使得他们更重视获利,而轻视文化质量。追逐经济利益与担当社会责任的双重要求,往往让媒体难以做到两者兼顾,娱乐化倾向不断得到强化。经济体制的变革影响媒体发展,而市场化、商业化又为媒体娱乐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大众文化的勃兴促进媒体娱乐化。娱乐化是大众文化的衍生品。实质上讲,大众文化的流行为媒体娱乐化的大肆发展提供了温床。大众文化是与当代大工业密切相关的、以城市大众为主要消费对象,以现代大众传媒媒介为主要传播载体,按照市场规律生产的满足人们感性娱乐的文化形态。如电视、网络、音乐、广告、时尚、青春亚文化等都属于大众文化范畴。这些文化呈现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供大众文化的执行者大众,选取、使用与欣赏,大众在这一过程中得到视觉、听觉等的感官或是心理、精神上的浅层次的满足与享受。大众文化的显著特征是通俗、流行、娱乐,本质上讲,这是一种无深度的泛大众文化,智力要求低而娱乐性强。所以,这是一种缺乏文化内涵的感性娱乐文化。麦克唐纳说,“大众文化的花招很简单——就是尽一切办法让大伙儿高兴只要能让受众开心地笑一次,就一切“OK”_6)。大众文化的勃兴让全民狂欢,媒体由此也领略了大众文化的“魅力”,不约而同地通过娱乐方式制造笑点、卖点来讨好深陷这种文化氛围中品位不高的大众。

  

  (三)高盈利与低成本制作的结合,吸引媒体选择娱乐化。媒体选择娱乐化模式,在于它具有制作成本低廉、周期短、难度小、成功吸引观众眼球等诸多优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讲求的是成本投人与效益回报的比率,不言而喻,众多媒体喜欢投人少而回报多的节目。相较之下,硬新闻的采编难度大,制作周期长,许多媒体尤其是中小媒体望而却步。加之市场预期的不乐观,促使媒体的经营者选择并经营有着良好市场预期、成本小、风险低而又可能有市场的娱乐化节目。

  

  在社会转型期,一些大众消费理念发生变化,对可以放松神经,并且不用进行深度思考的娱乐信息兴趣浓厚,乐意收看、收听、点击娱乐信息。众所周知,收视率、收听率的高低,以及点击量的多少,意味着广告赞助,意味着经济效益。所以,对于以商业化来运作的媒体而言,走娱乐的模式就成为了一直做下去并不断求变的保证。

  

媒体娱乐化

  三、媒体娱乐化的伦理学解读

  

  如今,媒体娱乐化能够大行其道,与社会的认可密不可分,当今时代人们需要一种轻松活泼的文化休闲方式来放松心情,缓解压力,释放情绪,娱乐化的节目满足了人们的这些需求。但是综观这些年媒体娱乐化的发展现状,有些媒体打着“受众本位回归”的大旗,日渐滑向庸俗化、媚俗化的境地,媒体的娱乐化也演变成“泛娱乐化”的危险状态。事实上,作为一个道德责任主体,媒体自身不应该放纵“媒体娱乐化”自由发展,以致形成一种“泛娱乐化”倾向,我们有必要对媒体娱乐化进行理性反思,而从伦理学的视角来解读媒体娱乐化则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一)知情权与隐私权的两难。媒体是自由的,但自由的媒体在行使媒体权利时,想到的只是如何俘获大众的心,以提高关注度,继而忘乎所以地对社会新闻事件、公众人物进行毫无限度地曝光。因此,信息时代的到来,凸显了知情权与隐私权的矛盾,而信息时代的媒体也成为暴露隐私的主要渠道。

  

  知情权要求广为人知,而隐私权要求不被人知。信息时代,公众的知情权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公民的隐私权也应受到保护。这看似势不两立的一对矛盾,让媒体感到头痛,因为媒体倾向选择哪种行为,似乎是道德的,同时也是不道德的,道德冲突由此而生。获取别人或社会的更多信息是受众心理满足和生存的需要,知情权在某种意义上是人的生存权的基本内容之一,而保护自身的信息不被暴露、不被利用,也是人的生存的需要。

  

  对于媒体而言,难道保护隐私与扩大知情,就真的无法达到统一,而这对矛盾范畴也真的没有契合之处吗?当然不是。公众的知情权应是有限度的知情权,范围包括其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的信息以及生活所需各种有用的信息,不应去了解与公众利益无关的、影响私人生活安宁的不应被了解的信息。只要找到两者的平衡点,相信负责任的媒体,在隐私权的保护与知情权的维护这一问题上,不再是一个令其头痛的难题。

  

  但是娱乐化的媒体在行使媒体权利时,往往打着大众知情权的口号,窥探他人隐私,毫无节制地曝光他人隐私。如今的媒体热衷于报道体育明星、娱乐明星和公众名人的私生活和花边新闻,将娱乐化、色情化集中表现在新闻的封面、标题、图片上。大肆炒作名人隐私以换取暴利,偏离了社会正当的关注度。媒体在曝光公众人物隐私时,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知情权不能成为媒体曝光隐私的合法合理外衣,媒体在满足大众知情权时不得侵犯与公众利益无关的隐私,法律对超越这一底线的任何方式的曝光,是不给予支持的。

  

  为什么媒体对于在操作层面上并不困难的问题,却不愿意落实呢?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媒体可以从中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有些媒体曝光明星隐私无底线,甚至为寻找娱乐卖点,讨好观众,不惜编造出假新闻,即便沾染上官司也在所不惜。媒体自有他的如意算盘,与明星打官司相当于给媒体做了免费广告,虽然付出了一点广告费——诉讼费和赔偿,但媒体被炒作得臭“名”远扬,知名度或发行量随之上升。

  

  除此之外,丧失了“良知”的某些媒体对新闻事件当事人进行无情的曝光,无视当事人的隐私,严重影响到他们正常的生活。某些媒体为制造炒卖点,不顾当事人的感受和尊严,不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来报道新闻,而是作为一个袖手旁观者来采访受害人,丧失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操守,既无同情心,更无社会责任感。

  

  (二)满足受众兴趣偏好与提升精神质量的较霣。受众本位回归是媒体娱乐化进程中的可赞之处,也代表着社会的进步与媒体的发展。它打破以往的僵化模式,引进全新的互动、访谈、选秀等模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受众在精神和文化生活上得到极大满足,受众的主体性地位日益凸显。为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以受众市场为中心,满足受众兴趣偏好成为媒体制胜的法宝。一般而言,“真、善、美”是人的理想追求,是人的基本价值观的三个层面,但不同的受众由于其所受的文化教育程度、成长经历、社会地位与所处的文化氛围环境不同,其兴趣偏好大不相同。有些受众的欣赏品位低俗,喜欢窥探他人隐私,追求刺激、新奇、情色、怪癖、噱头与享乐,喜欢猎奇、围观。若媒体一味地片面满足这部分受众的低级兴趣偏好,就会一步步滑向媚俗的极端。

  

  实际上,媒体娱乐化在受众本位回归的同时,以“满足受众需要”和“人性化报道”为幌子,非常感性地迎合受众的浅低层次的感官品位需求。受大众趣味庸俗化的影响,媒体娱乐化也不可救药地走向庸俗化、琐屑化。传媒大亨默多克所奉行的金科玉律便是,提高报纸销量就要降低报纸格调,以追求轰动效应。于是,以暴力和性为主题的娱乐新闻以及爆炸性的新闻充斥着媒体,媒体的品位不断降低,甚至为迎合受众偏好,不惜编造骇人听闻的假新闻,靠欺骗性的手段来提高发行量和点击率等,此时的媒体完全忘记了“责任”二字。在媒体娱乐化的快速发展中,人们的审美趣味也被扭曲,“真、善、美”从高尚的理想精神家园与崇高的价值追求中蜕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官快意享受,“假、恶、丑”充斥人们的眼球,媒体颠覆了传统,挑战了道德,对“丑闻”、“丑态”进行发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受众不再关心这个身处其中的世界,过于迷恋媒体娱乐节目带给身体感官的刺激,而追求感官的刺激往往和恶俗趣味相存并生。惰性心理让人变得机械、呆板、不善思考、感性冲动,“普遍的随波逐流、浮华与流行,导致受众在狂热高亢之中逐步丧失个人的自主意识与理性思考,在热热闹闹的刺激感应之中,习惯于感官的享受和虚幻的满足,日益走向平庸和盲从媒体生产庸俗的大众文化,还生产这种庸俗文化的消费者,当代社会也理所当然地丧失了深度与深沉W(P131)。

  

  因此,丧失了独特个性和丰富理性的受众,文化修养、审美情趣低下,感觉麻木、迟钝,缺乏对问题的深度思考。在他们眼中,高尚价值成了嘲笑的对象,流俗低下反而变得崇高。群众的兴趣偏好并非都合情合理,与社会的主流价值并非一致,媒体的娱乐化不应肆意妄为。娱乐节目过分追求形而下的“快感”,而忽视了形而上的“美感”,导致节目消解社会价值,缺乏“人文内涵”。娱乐不意味着感官的刺激,能够使人产生共鸣,耐人回味的节目更能够让人从心灵深处得到放松。而媒体应弘扬社会主旋律,传播人间真、善、美,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升受众精神生活质量,提高受众品位,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应遵循的职责与操守。

  

  (三)人文关怀缺失。社会的责任感是媒体运作的基本底线,媒体担负着舆论的引导功能,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应清醒地认知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义务。遗憾的是,媒体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职业操守被搁置一旁。庸俗化、琐屑化的娱乐节目不再把焦点聚集在社会深层次的问题上,深层问题因缺乏娱乐因素而被冷落,媒体更多地

  

  是关注新闻事件或新闻人物能给媒体带来什么“猛料”以资炒作,所以即便是严肃的政治、经济新闻,媒体也挖空心思、不遗余力地从中挖掘并放大娱乐性的因素,强调“软”、“新”、“奇”,不再强调新闻的深层次的人文内涵与社会价值。有时,媒体对“两会”期间的文艺明星代表委员们的提案不甚关注,而把目光聚焦在明星们穿了什么品牌的服装、拎了什么国际品牌的包等细枝末叶的小节上。白岩松曾说,“所有的节目都是在娱乐,连新闻都要来娱乐,我们已经疯了过度的娱乐化,丧失了新闻本身的严肃性,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遭受质疑。

  

  媒体的娱乐化导致媒体过于关注强势群体的娱乐需求,如金领、白领、大款、成功人士、土豪成为媒体服务的主要对象,而开设的旅游、音乐、消遣、服饰、健美、瘦身、美容、香车、别墅等栏目,也是多方面多层次满足这类群体的需求。对于社会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不利群体,媒体往往缺乏关注,这部分群体包括老人、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城市务工的农民等在内的生理弱势和社会弱势,这部分群体在媒体眼中,被认为没有购买力,对于媒体的言行没有反应。于是,繁荣的媒体与弱势群体微弱的话语权形成鲜明的对比。为普通百姓和困难人群服务的节目和栏目越来越少,与3.5亿弱势群体的人口数量相比极不相称。清华大学李希光教授作客新浪时,难过地哀叹:“在媒体如此发达的今天,6000万国有企业的工人,2亿在城市里游荡的民工,8亿农民,这样一批人没有人在说话,中国老百姓越来越没有声音。,面对日益繁荣的现代媒体,弱势群体仍处于集体“失语”状态。

  

  在我国现有媒体中,直接以农民为其受众目标的国家级媒体有《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军事农业频道等,其中关涉农民的节目也不到一半,省级媒体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也不尽如人意,农民从社会弱势沦落为信息弱势。信息占有量的多寡,在信息社会成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标志。就农民本身而言,限于自身的文化水平,他们对媒体的一些术语一知半解,大部分农民对电视播放的农业科技信息仍然觉得离自己太遥远,是电视里的,和自己关系不大I71。商业媒体更是没有为农民说话,他们关注农民往往是因为他们受到伤害,如农民工集体讨薪不得已上访或闹事,而有关农民工拖欠工资的报道,最后都落脚到政府部门是如何有力地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有关农民工的报道,农民工被刻上“野蛮、无知、无力”的烙印,新闻报道中经常把抢劫、偷窥、械斗等歧视性的词语与他们联系在一起。

  

  媒体要为弱者说话,“大众传媒需要扮演更加多元的角色,在议题的选择上,应多照顾弱势群体的需求,特别是那些有可能促进集体认同和普遍化弱势群体利益的议题。但现在的媒体正在变成广告商的囚徒,媒体宣称若作一个民工的专版,谁愿意给这个媒体投广告呢?商业的牢笼紧紧束缚住媒体为弱者鼓与呼,这是一个亟需反思的现象。就连一直号称代表弱势群体的某南方杂志,集中报道的也只是北方人的事情,关涉到南方地区的事情时,它就缄默了。所以“越来越多的报纸,几乎所有的媒体,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我看不到一家完全舍弃自己的利益,地域利益,其他方面的利益,。

  

  (四)教育功能反面化。媒体的教育功能是其一项至关重要功能,它是指向人们尤其是青少年传递科学知识、文学艺术、价值观念等精神遗产的功能。媒体对青少年的影响举足轻重,好的报道或好的电影,可以塑造青少年的坚强性格与积极向上的思想情操。但在娱乐化的大潮中,媒体对暴力、色情的渲染,对明星花边新闻的炒作,通过人为的手段来制造笑料、噱头,对思想不成熟、价值观模糊的青少年而言,这些信息会让青少年模仿学坏。媒体对于青少年有一种无法抗拒的魔力,如果青少年过度地暴露于那些低俗的娱乐节目之中,媒体传递的信息很有可能会让他们的思想走向低俗化,直接影响到他们的道德发展。

  

  青少年时期是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与法制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而此时的青少年是非辨别能力尚不强,而接受能力和模仿能力却很强,对于媒体歪曲价值的理念、不合规范的行为方式,青少年因缺乏是非辨别能力,往往会不自觉的效仿和接受。媒体打造的“偶像文化”、“草根明星文化”等,让众多的青少年在成才的道路上坚信会有捷径可走,他们相信一夜成名,而对于刻苦执著的结果不再抱有美好的愿望,他们幻想通过这类节目可以不劳而获,从而过上奢华的生活。青少年不自觉地陷人了对地位、名利、金钱等物欲世界的狂热沉迷和追逐之中。

  

  拜金主义的盛行,伴随产生的是传统道德的瓦解和人类情感的贬值。拜金主义潜意识地影响着青少年,如一些娱乐化的节目中,主持人、嘉宾等的言论,“闻到了豪宅的味道”、“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泣,不愿坐在自行车上微笑”等,传递着赤裸裸的拜金主义的信息。整天被淹没在这些价值观、金钱观扭曲的媒体节目中,青少年很容易被引向歧途,追求物欲享乐,认为金钱至上万能,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青少年在消费上盲目攀比、生活中追求物欲享乐、价值信念中崇拜金钱、婚恋中不负责任、处事中滥用暴力等失范行为。娱乐化媒体的反面教化显而易见,美国著名报人霍勒斯•格里利指出:“便士报热衷于为蛰伏在社会内部恶魔般的欲望煽动点火,他们也许不会被指责犯有谋杀罪,但是,他们的的确确是犯了制造谋杀者这种更恶劣的罪行。”有责任担当的媒体对于弱势群体青少年的引导,应是积极正面向上的。媒体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做社会道德底线的坚守者。

  

  当今时代,追求大众化、通俗化的媒体娱乐,在给人愉悦、休闲之时,不能违背社会道德价值观与审美取向。物欲化、粗俗化、浮躁化,不是媒体娱乐化的价值追求;插科打诨、低级趣味、拜金主义,偏离了媒体的舆论导向功能;探讨严肃、深刻、神圣的深层社会问题,并积极为问题的解决出谋划策,真正体现了媒体的社会责任。因此,“责任”这一主线要贯穿于媒体的娱乐之中。


    本文作者:王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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