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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逻辑源点及历史探路——基

发布时间:2016-05-09 12:40

  学界关于传统政治伦理的相关性论述颇多,成果也十分丰硕,但大都将视角聚焦于儒家政治伦理,儒家伦理成为王道之前探索阶段的系统性挖掘不足。实际上,当时“社会的规则都靠相沿的习惯维持”,儒家伦理成为王道之前的政治伦理及其现实进路,夯实了传统政治伦理走上历史合理性道路的基础,同时也提供了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价值合理性的前提。

  

  一、逻辑源点:神教政治伦理到宗族政治伦理

  

  有学者认为,中国哲学无体系,因为所谓中国哲学在表述上宽泛、零散,但冯友兰先生却认为,中国哲学在形式上虽然不如西方哲学,但实质上与西方一样是有逻辑体系的。

  

  政治伦理自然是以政治善恶的价值判断为核心的,中国传统善恶观念始成于殷末周初,殷末周初,根据对神意的判断产生了对自身行为的理性选择,这便是最初的善恶,实质上这样的善恶观念应该属于自觉意识层面的道德范畴,不再是最初自发的纯朴伦理了。“伦理道德”虽然经常放在一起并用,但实质上是先有“人伦关系”,后有“人伦意识”的,即先有“伦理”后有“道德”,这也是“伦理道德”而不是“道德伦理”的来源。“伦理”是在血缘事实基础上自发演绎出来的,“道德”却是在“伦理”基础上的有意而为之。因此,中国人的道德观念虽然初始于殷末周初,但殷末周初只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历史元点,并不是传统“伦理”的历史源点,亦即不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历史元点。政治伦理自然是国家这个社会组织形态的自产物,史学界公认中国的第一个国家是夏,所以,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历史起点在夏,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逻辑源点也便在于此。

  

  区别于海洋文明,中国是农耕文明,而且中国是在氏族血缘关系没有被彻底破坏的情况下,由野蛮进人文明的,这便奠定了中国文化泛伦理化的基础。于政治而言,“夏—商4西周—春秋”的过程是中国政治文明逐渐开启的过程,由于血缘关系在这一过程中没有被彻底破坏掉,在这个政治文明逐渐开启的阶段中,自然会埋下人治伦理的种子,这也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人治色彩浓郁的根源所在,后世包括战国时期在内的林林总总的政治伦理都是在这一基础上的开枝散叶。但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并不是以“人道”开端的,而以“神教”为伊始。

  

  夏商时期虽然经历了“绝地通天”的宗教改革,人为宗教代替自然宗教,政治思想和政治行为都有所改进,但是,人格化的“天”“帝”仍然被赋予至高无上的权威,施政决策必须依“天”“帝”的意志而动。夏伐有扈氏是为了遵“天道”:“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可以看出夏的政治生活依旧笼罩在尊神敬鬼的伦理气氛之下的,也就是《礼记》所总结的“夏道遵命,事鬼敬神而远之”)。商族的政治生活较夏向“人”靠拢了一点,但彼时的政治生活仍是受宗教左右的:当时施政决策共有五占,僧侣有二占,王、贵族、平民各有一占,僧侣同意其他三者中的任何一占,政务也就决定下来了,“所谓‘王’的族长不能反于僧侣的意思而有作为”。

  

  夏商虽然已经步人了阶级社会,但政治生活依然笼罩在比较原始的神学和声教气氛之下,“整个官僚体系被教会化,国家各种制度体系被教具化,王也就相应地被教皇化。”这是一种典型的“神权政治虽然政治生活非理性,但却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伦理,比较朴素、自然、原生态,后世的政治伦理虽然还叫作伦理,实质上已经远离自发状态,进人到了有意识的自觉状态,上升到了道德层面,是在用政治伦理的概念表达政治道德的实质。

  

  武王克商之后,“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从此君统与宗统开始分离,大宗与小宗交错纵横,在分封制的大背景下,在周公旦努力之下,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交织而成的宗法制日趋成熟。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周人因此而与夏商的人不同,开始认为“为命不于常”,并出现了“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明德慎罚”等更重人道的政治伦理标榜。崇“天”伦理开始真正向崇“道”伦理转变,至此,夏商形成的神教政治伦理便开始向宗族政治伦理转变。

  

  这是一个伟大的转变,因为神教政治伦理从此被撕开了一个缺口,宗法制度和礼治文化被确立,政治从此开始在人生活的现实世界中寻找伦理依据和准则,可以说,周完成了政治伦理价值判断标准由神向人的转变。人们此时虽然依旧“敬鬼神”“尊天地”,但此时的政治生活更多体现的是宗族伦理,而不再是神教伦理了,这可以从诸侯对周王朝大宗的无限敬仰中管窥一斑,也可从周礼的目的和内容上得到验证。

  

  春秋以降,天崩地解,社会的方方面面发生了巨变,虽然宗族结构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政治伦理却依旧沿用着西周形成的这种宗族伦理。

  

  平王东迁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便是申侯联合犬戎作乱所致,许多学者认为,这是臣变的开始,也是混乱、分裂、内战的开始。的确如此,周天子从此式微,一个动荡的年代拉开了序幕,但政治伦理却没有因此迅速发生变化,因为也是一个最基本的一个事实便是申侯作乱不完全是为了一己私利,更主要的是为了正宗的太子宜曰继位,由这个基本的客观事实抽象到伦理层面,则可以言之申侯作乱是为了维护西周以来的宗族政治,作乱的目的不是为了破坏宗族政治伦理,而是为了维护宗族政治伦理。

  

  这一点同样也可以从后世春秋的政治生活中得到验证。后世春秋中政治斗争数不胜数,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宗族内部的政治斗争,比如,楚穆王逼杀其父楚成王、郑庄公弑杀其弟叔段、卫惠公谋杀其兄太子汲、公子寿等等,王位虽然更替但仍是宗族内部更替;一类是宗族之外力量发动的政变,但此类政变与申侯政变如出一辙,无论是曲沃庄伯鳝杀晋孝侯,还是孙林父等驱逐卫献公,无论政变原因是何方式何种,异族政变者均不自立为王,而是拥立王室宗族之人为王。这些都可以说明,政治斗争虽然很残酷,现实利益也很诱人,但宗族政治伦理却不能变。而且在上述政变中流亡到别国的宗族成员,比如,着名的小白、重耳、公子冯等等,虽然是逃亡却能够在避难国享受到本国稍低一等的待遇,有封邑有地位有仆人,这种外交礼节和国际惯例始自周礼,无疑是源于诸侯之间的宗族伦理一虽然大家不是一个诸侯国,但却是源于一个大的宗族,与功利之心无关。

  

  因此,可以这样认识这段历史:这一阶段周天子的确已经式微,政局也的确十分混乱,人们也的确十分讨厌宗族政治,但在新规则没有建立起来之前,存在的仍是这个虽然已经破败却还没灭亡的旧伦理。即历史事实表明春秋时期的政治生活仍受宗族主控,政治伦理仍是宗族伦理。

  

  由上可见,“夏—商—西周—春秋”的这一过程中,政治伦理由神教伦理逐渐演化为宗族伦理,“天教”逐渐还原为“人道”,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从此开始尝试人间烟火;同时,这一过程也是政治生活上“伦理—道德”的过程,政治伦理跨越了自发状态,开始进人有意识的自觉建设阶段。自觉进行政治上的“人道”伦理建设也便开始了中国政治的人治传统,因此可以说,这一阶段是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奠基期。

 

  二、混乱与摸索:诸子政治伦理到法家政治伦理

  

  西周的宗族政治伦理导致西周和春秋的政治生活出现许多血缘边界,形成一个个相互独立,却又十分类似的宗族政治实体,大宗、小宗环环相扣,又构成了服务于姬姓宗族的政治生活共同体。这是一种与后世封建宗法不同的宗法格局,它是在封疆建土基础上,形成的多元并存却又彼_此独立的全方位的宗族格局,而后世封建社会的与之比较至少是一元的,并不是多元的,其实质更多地倾向于“宗派”政治。始自西周的这种多元可以并存的政治伦理现实直到战国时期才真正有所动摇,而这种松动和动摇又为后世的一元“宗族”政治或“宗派”政治奠定了基础——源自西周的宗族伦理在战国期间只是受到冲击而巳,并没有完全夭折,后世政治伦理仍有宗族特色,仍是宗法政治,但与之前巳经大有不同。

  

  战国时期诸侯之间乱战升级,为了强国更是为了生存,政治层面的分封制、世袭制已经无法与社会形势契合,功利化却更加实用的郡县制、官僚制等新兴政治制度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这种官员只领“俸禄”不受“封邑”的政治现实,无论怎么说,也不是纯而又纯的宗族政治了。为了生存各国逐渐开始“唯贤是举”,甚至出现吴起、商缺、张仪、公孙衍等一大批布衣将相,虽然后世中宗法政治依旧长期存在,但宗族血统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开始松动,甚至不复存在。

  

  旧规则解构的同时便是新规则的建构之初,这一新旧交替过程必然会出现道德真空地带,滋生许多道德相对主义,即新规则建构之初自然是公说公的婆说婆的,这便出现了着名的诸子伦理。诸子百家以法家、兵家、纵横家、儒家、墨家、道家、阴阳家、名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医家等十二家为代表,各家理论虽有交集,但各有侧重特色分明,都以不同的方式向政治统治者兜售、宣传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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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残酷的现实,宗族理念被迫淡化,在宗族伦理支配下建构起来的政治实体实质上已经被抽空,没有了精神依托,各国自然要为自己的政体寻求理论支撑,这便为诸子伦理在政治舞台上大展宏图提供了良好契机,各国也在不停地试验着诸子伦理:后世一家独大的儒家伦理在鲁定公期间在鲁“国”小试牛刀,孟子也曾将儒家伦理推到齐宣王、魏惠王面前;法家伦理则在战国诸雄中被广泛应用,李悝、商鞅、申不害分别在魏国、秦国、韩国变法;纵横家理论也在各国之间穿梭,苏秦身披六国相印倡导六国合纵抗秦,张仪以连横说六国破合纵,纵横伦理一时在战国政坛叱咤风云;兵家伦理在楚国、秦国、齐国、魏国等国也曾大放异彩,吴起在楚国变法,白起为秦昭王征战他国,庞涓、孙膑分别服务于魏国和齐国;名家伦理以其诡辩深奥的思维也在影响着各国政要,惠施不但帮魏国制定了法律,还经常给魏王讲课;尹文在稷下学宫时,曾游说齐闵王,公孙龙也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墨家伦理的政治影响则在秦充分展现出来,何炳棣先生认为,秦国的军事、户籍、刑罚、县制等等无不源于墨家,与其说商鞅使秦强大不如说墨家让秦强大。总之,诸子伦理在各国政治舞台上纷纷粉墨登场,战国政治舞台上活跃着形形色色的政治伦理,此消彼长,汝进吾退,中国政治伦理进人到了多元呈现的迸发期。

  

  诸子伦理伴随着战国诸雄的乱战各显神通,但诸侯乱战中最后筛选出了齐楚燕韩赵魏秦七个强国,而战国七雄的崛起,都源于改革、变法,李悝在魏国变法,吴起在楚国变法,商缺在秦国变法,申不害在韩国改革,邹忌在齐国努力,公孙仲连和赵武灵王在赵国推行改革,乐毅在燕国奋斗。审视这些改革和变法,很容易发现这些改革和变法大都是向法家趋近,或者本身就是以法家伦理为理论支撑的:李悝、商缺、申不害、邹忌、乐毅、公孙仲连、吴起七位促使战国七雄崛起的关键性人物,或者本身就是法家的典型代表,或者兵法兼容,至少有半身是法家。换言之,法家伦理此时适应了社会发展要求,帮助七雄完成了霸业,毫无悬念地成为当时政治生活的主体伦理。

  

  史料记载也是如此,《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见秦孝公,商鞅一见孝公谈王道,不用;二见孝公谈礼治,不用;三见孝公谈法治,始用——可见法家政治伦理当时实质上已经是诸子伦理中的佼佼者了,为各诸侯所首肯。这些史实说明,战国中后期诸子伦理虽然通过稷下学宫等载体仍在辩争,但这种火热的辩争更多是理论上或学术上的,在现实层面特别是在政治层面,各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法家伦理或者向法家伦理靠拢,在法家伦理的智力支持下走上了强国之路。即诸子伦理在战国期间,经过不断的尝试、检验和筛选,法家伦理最后脱颖而出,成为强国的首选伦理。至此,政治伦理实质上已经由诸子政治伦理多元并存,开始逐渐向法家政治伦理一家独大转变,而这种法家政治伦理一家独大的历史合理性又通过秦的一统江湖给予了充分的佐证。

  

  尽管有学者认为,秦的强大与墨家不无关系,但这还只是学术上的探讨而已。而事实是,秦的强大在于商鞍变法,商鞅变法之前,秦虽然也是个大国,但也只是一个边陲之国,以至于秦孝公发出这样感叹:“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商鞅变法进程方面最大的特色便是以迅捷、严厉为特色强势推进政治改革,实行二十等爵制、废世卿世禄制、改革户籍、实行连坐、推行县制等律例法规足以颠覆传统宗族伦理,也没有给法家政治伦理对立者以生存缝隙。虽然最后商鞅被车裂,但是,“四世有胜,非幸也,“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也就是说,商鞅虽死,但商软提倡的法家政治伦理已经成为秦治国的不变精髓,后经秦惠文王、秦悼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不断的政治实践,直至秦王赢政继续高举法家伦理统一了中国。换言之,一百多年中秦一直是在法家伦理支配下调解政治生活的,而这一伦理信仰最后通过秦大一统的事实给予历史合理性的实践证明。

  

  三、范式确定:阳儒阴法内外兼施

  

  众所周知,法家政治伦理在诸子伦理中脱颖而出之后不久便遭遇滑铁卢,短短15年秦帝国大一统的霸业便轰然倒塌。因为秦二世而亡,汉初统治者不得不再次反思强秦所奉行的法家政治伦理的可行性'并着手进行了改革和尝试,最先尝试的是以盖公和汲黯为代表的道家伦理,与法家的严苛律例形成鲜明对比,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大发展。但经济恢复之后,激烈的阶级矛盾又促使道家伦理走下政治舞台。汉初的统治者不得不再次为政治寻找其他伦理支撑,于是儒家伦理在汉儒力荐之下便开始真正地登上了中国政治舞台,彻底沦为政治统治工具。

  

  汉初政治伦理的变化过程,表面上看是法家政治伦理备受指责,甚至遭到全盘否定的过程,于是在后世包括现今在相关学者笔下,法家政治伦理很少能够再次人主政治舞台,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秦的历史空间的确很短,短到甚至可以在文化传统的审视中将它忽略不计,所谓“历史文化传统对他们而言是没有真实意义的”。但不能忽视的事实是,秦帝国的确很短暂,伴随着秦成长和发展的法家伦理的历史线索却很长,秦所确立的帝国制度延续时间也很长,“秦始皇父子在思路上是信奉法家的,但是他们的个人专断使严肃!的法家也失去了再思考的余地。秦朝的速灭无疑为法家招来了恶名,不过法家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设计理论并没有随秦王朝的灭亡而被抛弃。汉承秦制的事实,说明法家的政治理论在实际上仍然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秦的短暂以及秦的焚书坑儒并不能够否认秦所确立的帝王制度和法家政治伦理的历史合理性,柳宗元在《封建论》中一言以蔽之:“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m,秦帝国的灭亡在于它的“急政”,而不是在于它的政治体制和政治伦理。

  

  实际上,商鞅的尚法,申不害的重术,慎到的乘势,直至韩非的集大成,这些法家政治伦理支配之下的帝王统治术,在后世儒家政治伦理一统天下时仍为所有帝王所尊崇、奉行。在这里并不是非要为法家正名,只不过不能忽视的事实是,“自汉以来,历朝虽都标榜德主刑辅,但实际上是两者并重并举,而且在社会矛盾尖锐之时则更强调‘用重典’。”汉之后虽然处处标榜儒家政治伦理,但“权、术、势”这些法家政治伦理的核心内容却一直是传统社会政治生活中万古不变的金科玉律。

  

  这一切说明,在经历了“战国—秦”这一法家独大的发展阶段之后,中国传统政治伦理度过了迷茫期和探索期,开始变得成熟,走上了正轨:阳儒阴法——将儒家的完美伦理作为价值手段,彰显于外粉饰铁血政治;将法家的实用伦理作为现实手段,但收敛于内用以夯实统治。

  

  概言之,目的是宗法,手段是儒法,两条主线内外交错交织在一起,中国传统政治便是在这一软一硬、一外一内的双重伦理作用下塑造了千年辉煌。

  

  张锡勤  (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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