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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感知研究中的心理测量的方法探讨

发布时间:2015-06-24 13:38

  风险是现代社会人们无法回避的一个话题。大到人类命运,小至个人事务,风险无时无刻地不与我们的生活相关联。学术界、社会各方对风险问题高度关注,“风险”成为出现频率极高的词汇。玛丽·道格拉斯认为风险是现代思想的一个基本概念集合。(Douglas,1985)詹姆斯·梭特则提出风险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生活管理的基本方面。(Short,1987)风险研究的迅速发展既反映了时代的特征,又满足了时代的要求。“随着保罗·斯洛维克(Paul Slovic)和他同事们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的开拓性研究,近几十年来,关于风险感知的研究快速增长。”(Gillian Hawkes& Gene Rowe,2008)风险感知(risk perception)是风险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同时又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从宏观的政府决策到微观的个体行为都与风险感知息息相关。英国皇家学会1992年提出风险感知的经典定义,把风险感知定义为涉及“人们对危险和收益的信念、态度、判断和情绪,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文化和社会倾向。”(Pidgeon et al.,1992)

  心理学并不是最早进行风险领域研究的学科,它延续和改造了自然科学风险分析研究的传统和路线。美国Oregon大学“决策研究小组”的斯洛维克、费施霍夫(Fischhoff)和里奇特斯坦(Liehtenstein)等人于1978年在风险心理学研究中引入和发展了心理测量范式(psychometric paradigm),提出了感知的风险和现实的风险两种概念,引发了对“可接受的风险”及风险感知、沟通和管理的研究潮流。风险感知的心理测量范式目标指向个体,依托理性行为理论,表现出人是自我利益计算者的功利主义哲学观念。

  心理测量范式的风险感知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风险可接受性”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风险的主观属性,即风险的特征维度。人们的风险感知会受到风险特征的影响,可以根据这些风险特征总结出各种危险的“人格画像(personality profile)”。第二阶段,研究从关注风险的特征转向更加关注感知风险并对风险作出反应的群体特征。从不同群体的差异性探究风险感知结构的复杂性,以及风险感知与群体因素相互关系模式的复杂性。研究发现在性别、种族、国别和社会阶层等方面风险感知存在很大差异。(Bymes,Miller and Schafer,1999;Flynn, Slovic and Mertz,1994)第三阶段,也就是最近的发展表现为综合各种方式,把风险特征与社会因素结合起来,涵盖信息来源、渠道、流动以及在强化和放大特定风险“信号”时文化和社会机构的作用,解释为什么特定的威胁被看做是风险,以及探究社会信任、公众参与在风险沟通中发挥影响的作用机制。

  一、心理测量范式的早期特征

  1.表达性偏好的研究特征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风险的多元与分化的现实状况,斯洛维克等人继承并拓展了斯塔尔(Starr)的研究。斯塔尔是对风险感知进行研究的最早代表性人物。他坚持的是工程思维的研究路线,通过揭示性偏好(revealed preference)的风险分析方法,提出在尝试与错误学习的基础上,社会活动的可接受风险和利益之间达到了一种“基本理想状态”(es- sentially optimum)平衡。可采用历史的或当前的风险和利益数据去解释“可接受的”风险-利益平衡模式。通过对八种工业和活动的数据的检验,斯塔尔总结出了“可接受风险的法则”:(1)一种活动的风险的可接受程度大约是其利益的三分之一;(2)尽管都提供了同样水平的利益,公众对自愿活动风险(如:滑雪)的可接受程度大约是非自愿活动(如:食品添加剂)风险的1000倍;(3)自愿活动中风险的可接受程度与受风险影响的人数成反比;(4)自愿活动中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与可接受的疾病风险水平非常相似。(Starr,1969)

  斯洛维克等人提出的心理测量范式体现为表达性偏好(expressed preference)的风险分析方法,即通过标准化问卷来获得公众的风险感知偏好,以适应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及要求。通过澄清影响风险感知的因素,为风险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础,确保风险政策能够正确反映公众的心态,体现公信力,为公众接受和认可,最大程度发挥政策预期的社会效果。通过心理测量范式进行风险研究所遵循的理论逻辑是,风险是一种心理学概念,也是一种社会建构的现象。风险本质上是主观的,建立在人的感知基础之上。风险感知不只是对特定危险量的属性的感知,还是对特定危险质的属性的感知,如意愿性、可控性、潜在性等。一种特定危险的风险不是只有单一的质的属性,而是有着多元的质的属性。与公众风险评估紧密相关的是危险的质的属性。这些属性随着情景的不同对风险感知发挥不同的影响。同时随着人群、危险、环境的变化,质的属性起到作用的权重将发生变化。

  心理学研究风险的路线,不是关注风险的科学客观知识,而是关注风险的主观属性。为什么专家与公众在风险感知上存在很大差异?什么决定人们对风险所采取的态度各异,有厌恶风险的、漠视风险的、还有接受风险的?心理测量范式的主要目标就是澄清和确定哪些质的属性对风险感知起着关键影响,并且在情景变化时,这些质的属性对风险感知起的影响是如何发生变化的?有什么特征和规律?心理测量范式认为,风险是由个体主观定义的,个体可能会受到一系列心理的、社会的、制度的以及文化因素的影响。(Slovic,1992)泰勒和齐恩认为,风险感知的心理测量范式所表明的最重要信息是“对大多数公众而言,风险不仅仅如同技术-统计取向所认为的是损失程度和概率的混合,而且风险具有社会和主观的维度。”(Peter Taylor-Gooby&Jens ,2006)如果观察工具设计恰当,就能够测量这些社会和主观维度上的各种因素。

  2.风险感知的主观属性

  费斯霍夫等人在1978年的研究中指出,活动或技术的九种一般性质对于主观的风险判断起到重要影响,它们是:(1)风险的自愿性;(2)影响的即时性;(3)暴露于风险中的人对于风险知识的掌握;(4)科学上关于风险知识的把握;(5)对风险的可控性;(6)新颖性,例如风险是新的还是旧的、熟悉的;(7)长期的/毁灭性的,也就是说,风险一次可能只杀死一个人(长期的),或者风险一次能杀死很多人(毁灭性的);(8)一般/恐惧,例如,人们是否已经学习到接受风险和能够理性的、平静的考虑风险,还是在本能的水平上,人们对风险存在巨大的恐惧;(9)结果的严重性。这些因素与存在风险的活动或技术之间的关系的程度决定了人们的风险判断。(Fishhoff et al.,1978)

  斯洛维克于1987年在Science上发表论文提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表现出不同的风险态度和风险感知,也即对有些风险非常重视和警惕,而对有些风险泰然处之、无动于衷。并且公众和专家对于风险的理解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Slovic,1987)因此,研究风险的一条重要路线是发展关于危险分类学,借助危险分类学帮助研究者分析与理解人们对不同类别风险所产生的不同反应。而实现这一目的最普遍的方式是使用心理测量范式,以心理量表为主要工具获得原始数据,采取心理物理标准和多元分析技术,对感知到的风险、感知到的利益以及感知到的其他方面(如:活动的致命性)进行定量分析。

  斯洛维克采用心理测量范式,得到不同风险的“人格画像”,即每一种危险都有其独特的风险感知模式。研究显示风险的很多描述性特征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通过主成分因子分析将这些定性特征综合为两个高阶因子:一个是“可怕性”(风险所引起的恐慌后果的程度),另一个是“熟悉性”(风险的已知和可控程度)。对公众而言,大多数风险可以在这个二维的因素空间内进行定位,进而总结出各种风险在这个二维因素空间内的“认知地图(cognitive maps)”。(Slovic,Fis- chhoff&Lichtenstein,1979)一般公众的风险感知与因素空间类型中的危险位置有密切相关,如:“恐惧风险”,如果风险在这个因子上的得分越高,人们就更想减少目前的风险,也就更需要严格的规范使风险降到可接受的程度。相比之下,专家的风险感知与不同风险特征或由这些特征衍生而来的因素之间没有密切的相关,专家们将风险视为预期的年死亡率。

  3.风险感知的差异性

  围绕解释“专家与公众风险感知之间为何存在差异”这个问题推进了风险感知的研究。现实生活中,公众的风险感知与专家的风险感知往往存在裂隙、差距或者不一致。风险感知研究的核心目的是获得理解人们对于风险形成判断的方式,从而形成技术专家、社会管理者和普通公众之间风险信息的有效沟通,并且不断提升这种沟通的水平。许多研究力图说明、弥合甚至消除风险感知上公众和专家的分歧,使得公众的生活认识能够与科学知识结合起来。为了实现这些学术理想,在人们往往通过经验法则(rule of thumb)形成对所面对风险意义和严重性进行判断的状况下,心理测量范式经常被当做一种重要的手段去描述这种经验法则。

  斯塔尔开创了对“可接受的风险”的研究。但是他只采用历史的或现在的风险和利益数据去解释“可接受的”风险-利益平衡模式,仅仅区分了自愿接触风险和非自愿接触风险,并且认为“是否自愿”是人们权衡技术发展的社会利益和代价的核心因素。然而,当人们对不同危害的现有和预期的风险性以及风险管理的预期水平做出量化判断时,还会受到其他属性的影响,如:危险的特征属性(例如,自愿性、恐惧、知识、可控性);与危险相关的利益等。风险感知因人而异。斯洛维克等人在研究中区分了“感知到的风险”和“可接受的风险”。当专家判断风险时,他们的反应与年死亡率的技术估计有高度的相关,专家把风险评估建立在可预见的灾难(数量)上。普通公众只有在被告知去估计年死亡率时,才会考虑这个因素(且这种估计方法只有很少一部分类似于专家的技术估计)。公众对于“风险”的判断更依赖于危险的属性(例如,潜在的灾害性,对子孙后代的威胁性)。专家基于风险事实的基础上,客观、理性、分析地研究风险,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沟通等。公众基于情感体验的基础上,主观、非理性、直觉地看待风险。专家与公众不同的风险感知反映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心理测量范式的后续发展

  心理测量范式的后续发展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内容上相关主题的拓展;二是方法论意义上的技术发展。

  1.研究内容上相关主题的拓展

  (1)丰富风险的主观属性

  近几十年来,风险领域的大量研究都试图回答“多安全是足够安全”这个重要问题。无论从数量上还是持续时间来看,在风险心理学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集中在解释专家的理性风险感知与公众的情感和情景式风险感知之间的区别。围绕上述问题,心理测量范式从人口学因素、风险的种类、风险的性质、风险的因果结构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方面丰富了风险的主观属性。

  首先,改变以往研究简单认为人们对风险信息及风险事态的反应基本上是非理性和不明智的做法,开始探究在风险决策和风险理解上理性和情感影响之间的复杂性和相互作用。博姆和菲斯特将“作为情感的风险(risk as feeling)”假设运用到环境风险感知中,提出了环境风险感知模型,该模型能通过区分不同类型的具体情感和具体评价方式,来说明情感和行为的认知前提。环境风险感知评价包括三个成分:认知评价、情感以及行为倾向。在评价环境风险时,存在两种方式:后果评价和道德评价。对应地,有两种类型的情感:基于损失的情感和基于道德的情感。通过因素分析得出了五种行为倾向,即帮助行为倾向、攻击行为倾向、逃避行为倾向、社会行为倾向以及自我关注行为倾向。对这三个成分进行了中介变量分析得出:认知评价受情感的调节,然后作用于行为倾向上。(Bohm and Pfister,2000)在中国,以谢晓非为代表的学者从20世纪末开始,对环境风险感知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发现焦虑型被试有很高程度的风险感知,并对风险抱有消极态度;积极坦然型被试表现出低风险感知,能坦然面对风险;适度忧虑型被试对风险因素的存在有适度警觉,并伴随一定的忧虑情绪特征。(谢晓非和徐联仓,1998)

  其次,现代社会风险感知与技术发展息息相关,风险的形式与内容越来越复杂,人们对各种风险源如:交通安全、气候改变、环境污染、电器辐射、食品安全的关注不断增加。基于风险后果的延迟性,研究者们开始注意到一些新的风险属性,如:时间折扣(temporal discounting)、与风险事件的距离等。(Laurie Hendfickx and Sietske Nico- laij,2004)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研究者逐渐从对风险感知的粗放型研究转向对风险感知更细致的研究,从单纯注意风险事件的直接影响转向关注风险事件的全面后果,包括事件的高阶(higher or- der)影响。即风险感知研究不仅更加关注风险事件本身的性质,还更加关注对风险事件的评估、沟通和管理方式,进而希望能够预测风险事件的影响广度和严重程度。(Ingunn Olea Lund and Torb- jorn Rundmo,2009;Clare Hall and Dominic Moran,2006)

  第三,越来越多的社会心理因素融入进风险的主观属性研究中。比如,斯洛维克(1992)提出了风险的“污名(stigma)”概念,从人们对风险的社会偏见考察对风险感知的影响。另外,现代社会不断分化,劳动分工更加精细,新型的风险、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集群的兴起,使得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是对公共机构的不信任日益增加。不少研究者开始关注信任和媒体介入对风险感知的影响。(Kone and Mullet,1994)对专家的信任、对政府机构的信任以及对信息的信任已经成为理解公众风险感知的重要环节。

  (2)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

  20世纪80年代末,卡斯帕森(Kasperson)、雷恩(Renn)、斯洛维克等人根据斯洛维克之前提出的风险信号理论,运用证实性多元方法,提出了一个概念框架——“风险的社会放大(social amplifi- cation of risk framework)”,(Kasperson et al.,1988)20多年来,相关研究得到不断拓展。(Kasperson et al.,2003)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旨在描述心理、社会、文化以及政治因素如何互动并导致风险“扩大”且产生波及效应,即不利事件所产生的社会和经济作用不仅仅是由事件的直接生物和物理影响所决定的,也还由风险因素、媒体介入以及信号价值等决定。提出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的目的是解决风险感知和风险沟通研究停顿甚至滞后的状况,发展一种综合的理论框架关注构成风险感知及风险反应基础的各种动态的社会过程,即风险的放大和风险的弱化是怎样形成的。所谓风险的放大指专家评估风险低的威胁和事件却成为社会关注和社会政治活动的焦点。风险的弱化指专家评估风险高的威胁和事件却不太引起社会公众的注意。

  在强化或弱化风险感知和风险可控性的各种情形下,进行风险描述的各种符号与广泛的心理、社会、制度和文化过程发生互动。风险符号经过社会和个体放大站时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能够增加或者减少风险事件的信息容量,突出信息的某些方面,导致社会系统的其他参与者的特定理解和反应。心理测量范式研究表明,放大站包括个体、社会群体和组织,如科学家、科学组织、记者、媒体、政治家、政府部门、其他社会组织和成员。对于社会放大站而言,组织的结构、功能和文化影响着风险信号的放大或者弱化。对于个体放大站而言,情感启发式、风险性质、先在态度、社会信任等因素影响着风险信号的放大或者弱化。

  特定信息系统的特点以及公众反应的特点是决定风险性质和程度的核心因素。风险表现为一种多层面的现象,“风险不仅是一种事实的结果,而且是事实、特定社会结构和特定社会文化或者价值系统之间的累积性互动。”(Lombardi,2004)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的一个基本预设是风险感知的可变性,即在风险沟通过程中会发生变化。风险事件如果未被注意和传播,其影响是局部的。但是如果风险事件被察觉和得以传播,其影响就极可能出人预料,甚至难以控制。风险、风险事件及其属性通过各种风险符号进行描述。风险体验只有在多方面的相互作用当中才能得到恰当的评估,这些方面包括:来自风险事件的物理损害,形成风险理解的社会和文化过程,出现的次级和三级效应,以及管理者和公众所采取的行动。人们对风险的体验不仅仅是一种对物理损害的体验,还是群体和个体学会获得和创生风险理解过程的结果。这些风险理解为如何选择、整理和解释来自物理世界的符号提供规则和意义。

  (3)与文化理论相结合

  文化理论作为一种解释原则,试图说明个体如何形成对危险的判断以及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文化理论对风险知觉的意义体现在,强调各种风险判断生成的背景。文化理论最初来自人类学,其学术背景源自于人类学的理论与概念。人类学的基本思维方式将社会和组织看作分析单元。基于此,鲜有在个体水平上检验文化理论关于文化立场和风险认知关系的实证研究。在文化理论看来,风险是社会建构的概念。人们对什么东西害怕、恐慌以及如何表现出害怕、恐慌是主观选择的结果,这种主观选择与人们所处的文化当中的社会关系相一致。在此意义上,风险是社会建构的过程。

  学界注意到风险感知研究的心理学取向和社会文化取向在理论逻辑、方法论原则和技术等方面存在差异。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后,心理测量范式研究越来越开始重视社会、政治、文化因素对人们风险感知的影响。“实证研究的一个显著领域关注建立在道格拉斯风险文化理论基础上的世界观问题”。(Karen Biekerstaff,2004)20世纪90年代初期,戴克(Dake)较早将风险感知的文化取向与心理测量范式结合起来。之后,彼得和斯洛维克将戴克的世界观量表融入进影响风险感知的综合模式当中。(Peters & Slovic,1996)“结合”式研究是20世纪90年代风险感知研究的一个重要进展,其背后所隐含的观念是,心理测量范式研究能够指明和澄清相关风险感知的各种社会、文化和制度因素,而文化取向研究能够展示这些因素作为发生过程在形成风险感知方面呈现出的作用,从而将相关问题进一步深化。心理测量范式需要进一步融入质性研究,也是顺应当代风险研究实现“两种文化”沟通的趋势。所谓“两种文化”指风险研究中的技术取向和文化取向。

  2.方法论意义上的技术发展

  方法论意义上的技术发展主要由克莱尔·马里斯(Claire Marris)、西格里斯特(Siegrist)等人完成。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学界对心理测量范式的方法论技术产生了争论,如:厄尔(Earle)和林戴尔(Lindell)等人认为,在心理测量范式中,研究者事先为受访者提供了风险感知特征,受访者按照要求做作答即可,而不是由他们自己来表达对风险感知特征的理解。(Earle and Lindell,1984)韦德斯奇托和韦尔斯提出该范式对不确定性的量化测量可能引导人们朝着更深思的和基于规则的考虑。然而,人们的偏爱、决策和行为却更多受到直觉系统的影响。(Windschitl和Wells,1996)心理测量范式在数据统计时对整个样本风险得分平均数进行聚类分析。虽然斯洛维克等人坚持聚类分析能够提供有效的信息,但陆续有一些学者认为,聚类分析没有充分地考虑个体对于风险的判断有怎样的不同和为什么有这些不同,也即是说,不能得到个体间显著的差异状况。(Kraus and Slovic,1988)维克和斯达林认为,群体平均等级的使用只能告诉我们风险感知的一部分内容,在整个样本中对平均风险得分进行聚合分析并不能恰当地代表被试的选择。由这种方式得出的结论,可能会错误地反映被试个体的态度状况。这是一种“生态学谬论”,即从总体水平上分析得到的有偏差的结果。(Vlek and Stallen,1981)

  马里斯等人在1997年提出传统心理测量范式存在一些缺陷,包括传统研究提出的关于风险的“人格画像”,意味着所有个体以同样的方式评估风险。采用这种路线理解风险所导致的结果是,忽视了作为社会的个体,因为他们理解和评估风险的方式很容易受到社会、文化、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心理测量范式只对“专家”与“一般民众”进行了区分,并没有对人群进行区分。研究中的统计分析建立在全部样本的平均数基础之上,无法提供关于个体在风险感知上如何不同的信息。建立在平均分数基础上的风险管理和沟通政策将忽视公众总体的许多意见。马里斯等人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重复了与斯洛维克等人相类似的研究。所不同的是,在数据分析方面既使用了传统对平均数分数聚类分析的方法,又采取了数据分散分析的方法,结果显示:(1)风险感知不仅在个体间发生变化,而且个体在评估同一风险问题的风险属性上也存在变化,这些变化取决于被评估的特定风险以及与个体做出反应相关联的风险概念。使用传统对平均分数聚类分析的方法和数据分散分析的方法均发现,风险属性的相关趋势呈现一致,但聚类分析往往高估相关的大小。与其他一些研究的共同之处是,“可怕”属性与其他风险属性高度相关。(2)传统心理测量范式通过风险的质的属性所勾勒的“人格画像”并不必然是普遍的。不同个体对同一风险赋予不同的风险属性,而且他们对一些风险及风险属性表现出不同态度。(3)即使采取数据个体的分析,研究结果也表明,心理测量范式提出的质的风险属性与风险感知紧密关联。马里斯等人认为,之所以得出一些与传统心理测量范式不一致的研究结果,根源在于“生态学谬误”的统计问题。但是,他们并不彻底反对心理测量范式,仍然肯定“心理测量范式是预测风险感知的一个有效工具”。(Marris et al.,1997)

  三、心理测量范式的一些局限

  “心理测量范式”在风险感知研究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风险分析、风险管理、风险信息传播以及风险政策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心理测量范式”认为,风险感知是一种社会和文化建构,反映了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的价值、象征、历史以及思想意识。风险感知及其各维度都是心理学能够探究的概念,可以通过心理测量的方法来对它们进行研究。心理测量范式丰富了学界对人们风险反应的认识,在方法论意义上和具体研究内容方面都有力推进了风险感知的研究。当然由于种种原因,心理测量范式也存在一些局限。

  1.对风险感知的理解需要深化

  心理测量范式研究风险感知的立场强调信息的加工,仍然具有浓厚的认知主义色彩。现在人们普遍认为风险感知是认知、情感和行为的结果,也是社会、政治和文化环境的结果。“关于风险感知的大部分实证研究所关注的主题是公众如何感知现代技术的风险”。(Hampel,2006)现代风险是人类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直接产物,也是理解和描述现代社会的重要概念。不确定性是风险的固有属性,但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风险的不确定性表现为形式更加复杂,内容更加多元。如:损害发生的时空属性不确定、损害波及的范围不确定、损害造成的后果不确定、损害牵连的延迟效应不确定。此外,由于对风险事件的长期效应和负面效应尚缺乏足够的重视与应对,现代风险的不确定性越发显得突出。传统风险分析基于过去经验和历史资料。现代风险分析需要特别强调时间维度,建立全新的时空观。研究视野的焦点不是过去,而是面向未来。(Rabinovich et al.,2010)不仅考察相关事件、活动的直接结果,更加关注长期的负面影响。

  人们的风险感知嵌入于社会情境之中,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的,解析、评估风险感知不能脱离社会情境。风险感知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不同的社会情境以及对生活事件新的认识和体验而发生变化。人们的风险感知存在于社会叙事的过程当中,而社会叙事往往可能弱化或缩小、强化或者放大人们对危险严重性的感知。心理测量范式研究所考察的风险感知往往是一时的状况,容易脱离人们日常生活的特定社会情境,使得测量到的风险感知与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情形之间的关联存在脱节和不一致。在现代性风险背景之下,心理测量范式对风险感知的理论概念、分析方法需要进一步深化。

  2.实现风险沟通的作用需要提升

  仅仅通过心理测量范式难以全面、完整理解和掌握公众的风险偏好及风险评估,也就难以充分为政治和经济决策提供急需的知识。随着研究的不断推进和深入,人们认识到风险感知及相关问题的复杂性。从解释模式上看,风险感知存在稳定和非稳定模式的混合;从社会人口特征看,性别、年龄、种族、职业、信仰、教育程度、社会阶层等因素影响着人们感知风险的方式;从地理分布看,国家类型以及地区差异与风险感知有着很强的关联。所有这些使得提出风险可接受性的普遍预测模型非常困难。风险沟通过程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提供恰当信息,反映关切当事人利益和价值观的事实证据,帮助相关当事人最大限度地知晓和理解风险决策的根据,达到对风险政策的合理判断与基本认同。换言之,风险沟通的关键不在于强制使当事人相信沟通方做出了正确的事情,而是尽可能多地提供机会和渠道让人们能够有足够多的资源和洞察力去做出判断及选择。风险沟通的最终效果是促成当事人在他们关切的事务当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学术界越来越认识到,发展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需要增加公众对风险管理过程的信任。信任、信用、专业信息(包括风险的专业信息、官方应对措施的专业信息、公众应对行为的专业信息)、“同舟共济”的团结心态等是有效风险沟通的一些重要前提条件。而实现这些因素的首要前提是从制度的价值观和文化层面充分认识政府部门、专家与公众的身份、角色、思维方式以及行为方式。回归与尊重公众的主体性面临一些挑战。政府部门往往具有一种“高位”意识,把与公众坦诚、尊重、富有建设性的对话看做似乎是对公众的赋权,而不愿意让渡这种权力。技术领域的专家通常表现为追求清晰的边界、严格的逻辑和非情绪化的思维情景,以科学的、事实的方式应对风险,而不是以普通人的方式或突出心理需求的方式应对风险,因而往往不习惯与公众对话、协商和建立伙伴关系。未来心理测量范式的研究如何应对这些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持续的探索。

  3.相关理论建设需要拓展

  有些学者将心理测量范式看做关于风险感知的一种主要理论。我们认为,与其说心理测量范式是一种关于风险感知的理论,不如说更是一种关于研究风险感知的方法论立场。它体现出特定的方法论色彩,即通过诸多心理测量的手段(维度估计技术、数量评估量表、态度指数)对感知的风险和利益进行数量上的测量。“大量心理测量范式的文献集中在方法论和实证结果上,从理论框架的角度解释研究结论却比较弱化。”(Karen Biekerstaff,2004)例如,传统风险分析强调公众的“知识缺陷”。心理测量范式也有个长期固守的观念,即专家是理性行为者。而文化理论及其随后的发展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专家像公众一样会受到世界观和信念的影响,专家也会出现偏离理性风险-收益计算的制度化偏见。心理测量范式的早期研究以及后期风险的社会放大框架均没有将风险专家的“理性”作为一个问题来反思和进一步深入探讨。风险专家也并非是“真空”式存在,在具备专业知识、技能、专业身份以外,他们也具有“组织嵌入性”的特征。而传统研究往往忽视这一点,更多强调专家和公众之间的知识差距。把专家看做“绝对”,其他因素为“相对”。而极少把专家的“绝对性”当做一种理论前提来加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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