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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家惠农政策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6-04-09 09:04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农业、农村、农民“三农”工作放在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惠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全面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方向,进一步构建了国家惠农的政策体系。作为基层农经工作者,笔者亲身经历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亲眼目睹了农业农村的变化,对国家惠农政策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下文就认真实施国家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农民持续增效、增收工作的实践和思考进行了翔实的分析。


  1实施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的回顾


  2004年以来,国家全面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这些压在中国老百姓身上的重担,让农民对生活有了盼头,看到了希望。随着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扶贫基金、征地拆迁补偿、农业保险理赔、农业综合项目资金、涉农奖补资金、村庄环境整治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让农民真正尝到了甜头。从而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农业农村的发展,有效地促进和提高了农民收人的增长。


  大丰区刘庄镇地处江苏沿海中部地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乡镇,全镇15638户,总人口43477人,其中农业人口36023人,土地面积96平方公里,人均耕地约1400m2。11年来,国家惠民政策补贴对我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作用彰显出前所未有的效果。仅以2009~2014年的“三项”补贴为例,从《2009~2014年“三项”补贴粮食产量、农业产值、农民收人统计表》(表1)的统计数据中,可以充分证明国家惠农补贴对我镇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收人增长的促进作用,保障了粮食产量的稳定增长和农民收人的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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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1中可以看出,随着国家“三项”补贴资金年年实施和逐年增加,对提高粮食产量、农业总产值的增长、农民收人的作用愈来愈明显,农民人均年纯收人增长率保持在12.5%~19.5%。六年“三项”补贴总额计50473447元、人均享受补贴金额1401.145元;六年“三项”补贴总额平均每667m2农田享受770.857元。


  同时,国家惠农补贴内容、范围、数额在不断地增加和扩大。2015年,国家惠农补贴从原来的“三项”增加到2015年的17项。这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措施,基本构建起国家惠农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农业基础性的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实质性发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2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机遇


  回顾国家从2004年“四取消一补贴”到2009年实施“四补贴”,再到2015年“十七项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的全面实施,基本破除了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农业发展动力和活力明显增强。但制约和束缚农业农村发展的困难和因素仍然存在,约束和困扰农民收人增长的环节和方式仍然存在。


  (1)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薄弱:虽然国家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基础上,出台了诸如千亿斤粮食建设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土地修复(垦)整理工程、增产挂钩工程、农村(3+1)工程等补贴项目。但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农业生产的特殊性,自然灾害侵袭的风险依然不可避免;农业物质技术装备还比较落后;农村路难走、桥难行、河道堵塞污染等现象还仍然存在。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的存在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就我镇而言,2009~2014年累计享受国家“三项”补贴资金50473447元计算,按每公里30万标准农村村级公路造价计算,可建设标准化村级公路168公里;如按每公里13.5万元的标准化U型防渗渠造价计算,可建373公里标准化U型防渗渠;如按每座农村标准化机耕桥12万元造价计算,可建420座农村标准化机耕桥。


  (2)耕地面积逐年下降:人增地减日趋严重,导致农业在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业服务总产值中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详见《2009~2014年农业产值及农林渔牧业总产值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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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表2统计表中可以看出,在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中,农业产值的比例从2009年的49.2%下降到2014年的40.69%。再从农民实际收人的结构调查分析,来源于农业收人占40%左右,而来源于劳务性收人及其他收人占60%左右,我们认为必须在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人的基础上,开拓农民经营创收的渠道,依靠统筹城乡发展、城镇化带动、创新农业增长方式,深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让农民在非农业产业中有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农民在农业收人外有更多的收人来源。


  (3)农产品价格增长空间缩小:2004年国务院决定在全面放开粮食市场的情况下,对市场紧缺农产品在市场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连续12年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2004年小麦每公斤最低收购价为1.38元,2014年每公斤最低收购价为2.36元,10年增长71%。2004年粳稻每公斤最低收购价为1.50元,2014年每公斤最低收购价为3.10元,10年增长了106%。从而导致最低收购保护价变成中国市场的最高收购价,市场未能发挥作用,政府成为了唯一的买家,因为最低收购保护价巳经超越了收购、加工企业的收购价格;政府出台的收购价超越了国际市场的价格,国际市场进口量迅猛增加。


  3认真实施国家惠农政策措施,促进农业农民持续増效増收


  党中央连续出台12个一号文件,并连续12年相继出台惠农政策,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弱势产业。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农民收人的持续增长还面临着许多的矛盾和风险。


  我们必须进一步学习好、维护好、落实好国家惠农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夯实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持续发展后劲:要争取更多的惠农补贴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国家在2015年“三项”补贴中巳拿出20%解决农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根本上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农田水利、村级公路、桥梁、电网等基础性、公益性设施设备(2)者素质、提高农业“三新”技术的覆盖率和现代科学技术对农业增效的贡献率。要积极扶持农民返乡创业,仓衞农业经营方式,延长农业产业链。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到城镇就业和到城市落户,让他们融人城市生活。千方百计拓宽农村二、三产业,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民经商创业创收渠道,让广大农民实现补贴增收,创业增收、经商增收、打工增收。


  (3)进一步完善农村经营体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伴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发展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巳成为必然趋势。我们必须全面准确把握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加快建立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或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态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在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发展家庭农场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家庭农场一是须农村户籍;二是规模要适度;三是以家庭成员为主;四是主要收人来自农业。对家庭农场的培植既要加强政策扶持,实行典型示范,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要与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相适应,要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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