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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探索

发布时间:2015-09-29 09:03

 摘 要: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创新组织设置和管理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基层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树立“党找人才”的新理念,探索组织设置的新方式,培育党员活动的新载体,充分发挥其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党领导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组织; 30年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3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同改革开放条件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努力探索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创新组织设置形式,提高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地发挥。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宝贵经验,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30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历史回顾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发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原有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度开始走向解体,以生产大队为基本单位设置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进入了一个改革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组织设置、管理方式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变化,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历史转折时期( 1978 年-1989 年上半年) :调整和创新组织形式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村民自治制度,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1. 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三个调整。一是村党支部由原来的按生产大队设置改为按行政村设置。1985年,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废除,在全国完成撤社建乡任务后,农村基层党组织由原来的按生产大队设置,改为按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党组织。1987年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要求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样,我国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按乡、镇、村来设置,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被确定下来。二是在农村的新经济联合体中设立党支部。随着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的迅速崛起,为了加强对这些新经济组织的领导, 1986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调整和改进农村中基层组织设置的意见》,对乡镇企业、跨村、跨乡、跨县的经济联合体、村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4类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在这些经济组织中有3人以上的党员都要建立党支部, 50人以上的建立党总支。三是在外出务工的流动党员中设立党支部。改革开放后,农村的大批劳动力开始外出务工、经商。为了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党员的管理工作, 1986年中组部颁布实施了《关于调整和改进农村中基层组织设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农民工流动党员的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意见》要求在农民工流动党员人数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由所在乡镇或村党组织领导。对于外出人数分散的农民工党员,要求流出地党组织负责为其转组织关系,监督他们返乡后参加组织生活,或者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意见》还对流动党员流入地党组织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各城乡党的基层组织,对外地党员按规定转来的组织关系应予以接纳,并及时将他们纳入党的组织,参加党的活动。”
    
    2. 党员队伍建设上,把教育、监督、管理融为一体。一是在党员教育内容方面,除了要求进行宗旨、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教育外,特别提出要对党员加强科技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二是对党员的监督、管理方面。按照党的“十三”大提出的从严治党的要求,从1989年起,全国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优秀党员进行了表彰,对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了处理,通过这一活动使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二)第二阶段,现代化建设新阶段(1989年6月-2002年) :确立围绕经济工作抓党建的工作中心
    
    1989年6月,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逐渐形成了全党抓党建的新形势,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1. 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对经济工作领导。这一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主要是围绕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的原则,对党组织的设置进行了合理的调整。由原来规定的行政村只可以设立村党支部,改为可以根据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党总支或党的基层委员会。要求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村,可以成立总支部;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组织委员会。并对隶属关系进行了明确,规定村党委受乡党委领导。为了加强党支部的统一领导和提高办事效率,规定党支部、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可适当交叉任职。
    
    2. 建立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责任制,把农村基层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县委和县委书记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按照1994年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会议的要求,全国各地党组织制定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全国99. 7%的县市委建立了农村党建责任制,初步形成了“党委结合中心任务抓,党委书记带头抓,常委分工负责抓,有关部门一起抓”的工作格局。
    
    3. 拓宽用人渠道,多途经选拔优秀党支部书记。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奔小康走在前面的村,都有一个好的党支部。“要想富,就得有个好支部”、“帮钱帮物,不如建个好支部”,这是一个得到普遍证实的经验。因此,这一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放在了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上。各地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懂得经营管理的知识青年、退伍军人、乡镇企业骨干、致富能手以及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中,选拔一批符合基层干部条件的优秀分子担任村级组织领导工作。先后涌现出一批像河南濮阳西辛庄的李连成、山西邹城李官桥村的雷士贤、江西分宜湖泽水川村的袁国剑、江苏华西村的吴仁宝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先进党支部书记。
    
    (三)第三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时期(2002年下半年至今) :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开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确立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这一时期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自富能力、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为主要目标。
    
    1. 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适时调整组织设置。一是依托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互融动。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各地积极探索依托专业合作社、各种协会等新经济、新社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有四个依托:依托专业协会设置党小组;依托农业示范基地设置党小组;依托村民理事会分类设置民事调解、治安巡逻、新村建设理事等党小组;依托党员的流动特点设置党小组。支部的组织形式根据行业特征、产业链的地域分布幅度而定。如江苏射阳采取党支部+合作社的形式建立党组织;四川南江采取了支部+协会的形式建立党组织。通过“依托建”党组织的形式,不仅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而且实现了党建与富民的相互融动、保障了党对这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采取“支部联建”的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发挥先富带后富的带动作用。
    
    “支部联建”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先富带后富,走共同富裕之路”的有效形式。根据党的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富民政策的要求,及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突破地域和行业界限,通过村村联合、村企联合、村居联合等方式,建立联合党组织。四川彭山县、山东诸城市、上海市等地在此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2. 进一步加强对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流动党员的管理。
    
    一是向外出务工流动党员颁发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确定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为了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1995年向流动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基础上, 2006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又向短期外出( 6个月以内)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新版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增加了党员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和流入时间、流入地党支部名称以及流出地、流入地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栏目,体现了流动党员管理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的原则,便于流入地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相互联系,确保党员不论流动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流动党员凭证参加务工地党组织的活动。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立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新要求,各地城乡基层党组织按照“组织共建、资源共享”的新精神,积极探索新时期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建设的新方式,已初步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如河南省信阳市实施的“金桥工程”、郑州市金水区党委建立的“红色家园”,就是建立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的早期实践与探索的典型代表。
    
    3. 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加强基层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载体,创新选人用人方法。为了实现党的共同富裕目标,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为载体,全国许多农村地区创新了党组织的选人用人方法,培养和选拔了一批自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如甘肃天水市组织部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河南省委组织部实施了“双强工程”(带头致富能力强、带动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 ,即把优秀致富能手培养发展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双强”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把优秀“双强”党员干部培养成村党支部书记人选。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人才缺乏的问题。二是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为农村基层组织注入新活力。新农村建设最缺的是高素质和强能力的领导人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1995年,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经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思想观念的更新、新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该计划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为新农村建设增添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4. 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创新了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手段和内容。为了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素质,中组部实施了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计划,为每个村级党组织配备了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设备, 2006年以来,全国各地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站陆续开通,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对农民党员群众和干部开进行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实用技术的培训教育,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素质提供了重要的条件。2008年6月19日,河南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与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资源整合暨“农村商务信息”栏目正式开通,使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得到极大丰富,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二、30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党在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组织领导和政治保障作用,取得了显着的成就。
    
    1. 农村基层党组织得到了健全和加强。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适时调整和创新党组织设置,采取单独建、依托新经济和社会组织建、支部联建等形式,建立和健全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形成以乡镇党委为龙头,以村党总支(党委、党支部)为主体,以产业(社区)党支部为基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体系。到2006年,全国共有农村基层党组织90多万个,其中村级组织73万个(包括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有乡镇党委5万多个,乡镇企业党组织12万个。
    
    2.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选拔和培养了一批自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能力强的“双强型”领导骨干,形成了强有力的基层领导干部队伍,使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了认真贯彻,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涌现出一大批村级先进党组织,如北京的窦店村、江苏的华西村、山东的新牟里村、吉林的红嘴村、广东的南岭村、黑龙江的兴十四村、河南的刘庄村、丛林村、西辛庄、小冀镇等小康村和明星村。这些先进党组织领导班子带领本村群众,发展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就。
    
    3. 以“三级联创”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三级联创”的含义是指县、镇、村三级党组织分别争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县、“六好”镇党委、“五好”村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从抓责任制入手,大部分农村基层组织都建立了县、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县、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党建责任体系,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督一级、责任明确、目标具体、奖惩分明的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章理事”的问题。
    
    4. 培育了农村干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新载体。
    
    各地农村基层党组织为了给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新的空间和舞台,针对农民的要求和党员的责任,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党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活动,如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培育“双带”党员活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建立了“三向培养”机制(把农村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 ,通过这个载体,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与党的富民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党员群众齐心合力脱贫致富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30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的宝贵经验
    
    1. 必须树立围绕农村经济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30年的改革开放实践证明,无论是从农村党组织的科学设置形式、领导班子人才的选拔、还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都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脱离了经济工作的中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得不到充分体现。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基层党组织贯彻党的农村改革方针,积极推动家庭联产责任制的实行,对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在新时期开展的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以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为载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和政治保障,形成了着眼于时代发展要求,服务于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局、加强党的建设的“大党建”工作格局。
    
    2. 建设好党支部领导班子,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关键。一个地方、一个村庄,生产能否快速发展、生活是否富裕、乡风是否文明、村容是否整洁、管理是否民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个好的支部书记。实践证明,由于选准了一个好支书,就带出了一个好班子、带富了一方农民群众。山西平顺县西沟村、昔阳县大寨村、河南新乡市刘庄村、唐庄镇等,之所以在农村经济发展上走在了前列,关键是有被誉为“人大代表常青树”申纪兰、“大寨铁姑娘”郭凤莲、“村支书的榜样”史来贺、“太行公仆”吴金印等这样的优秀带头人。在河南,近些年来兴起的西辛庄村、西滑封村、回龙村,之所以迅速脱贫致富也是因为有了“村官”李连成、王在富、张荣锁等好带头人。

    
    3.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保持党组织旺盛生命力的根本所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从本质上讲就是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权利。让党员在党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主体作用,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随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掀起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新高潮。为了满足广大农民党员和群众越来越强烈的参与党内事务和基层事务管理的迫切愿望,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了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的民主管理制度。这项措施紧紧抓住了党内民主决策这一关键环节,给党员参与党员内活动提供了重要的平台,通过将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交由党员代表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切实赋予党员和群众以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疏通了党内民主的渠道,充分地体现了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与维护,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和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迫切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
    
    (一)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动力机制不足导致的领导人才缺乏问题
    
    由于我国传统的干部体制中,农村基层干部不在干部编制管理范围之内,他们的收入待遇受到一定的影响。在绝大部分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村两委会班子成员的经济待遇很低,村级干部每个月仅能领到100元左右的误工补贴,而且还不能保证能按时领到。他们的工作动力只能靠党员的奉献精神在支撑,从而使相当数量的村干部在实际利益少和工作负担重的比较中削减了政治热情、弱化了工作的责任心。有的通过怠工来寻求心理的平衡,有的则利用职权寻求合理报酬以外的灰色收入,如贪污、利用公款吃喝等。政治前途上,村级干部不在干部编制范围之内,他们的工作业绩不能与他们的政治前途相联系,使一些村干部感到政治上无奔头。由于基层干部的激励动力缺乏,大部分有领导能力、有经济头脑的人大都选择了外出务工经商,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的素质受到了挑战。有些党支部班子年龄老化,后继无人,支部书记只有靠村里几个老党员“轮流坐庄”。这样的状况,与新农村建设中领导人才的要求相差甚远。
    
    (二)党员队伍管理方面的方法与理念的滞后问题
    
    1. 对农民工流动党员的管理方式与其自身特点不相适应。以乡镇为管理单位的农民工流动党员组织设置方式与农民工流动党员大幅度增加不相适应。有90%的青壮年农民为了增加经济收入和增长见识,都选择了外出务工,这就形成了大批的农民工流动党员,对他们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在外出务工人数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的办法。在农民外出时由村党组织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返乡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这种组织设置方式和管理方法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党员跨地区流动和频繁流动的需要。农民工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流出地党组织很难准确掌握,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找不到合适的平台,农民工党员的基本权利也很难得到保障,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受到一定的影响。
    
    2. 传统的管理理念与基层党员的现状不相适应。传统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理念是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利,强调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忽视对党员的服务和权利保障。农村党员队伍是一个特殊的党员群体,他们在社会阶层相对处于弱势的地位,对他们的管理理念,不仅要强调监督其履行党员的义务,而且还需要针对他们的特点和自身状况,加强对他们的关怀和服务工作,不仅要建立党员激励机制,而且还要建立党员内关怀和服务机制,尤其需要加强对困难党员、老党员和基层干部的关怀和爱护,这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途径。
    
    (三)部分村级党组织权威出现了弱化的情况
    
    改革开放30年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探索在一些农村地区,村级党组织地位边缘化、权威弱化的现象比较明显。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能力危机引起的。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年龄老化、知识陈旧,领导村民发展经济的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农民群众致富的愿望和要求,其领导核心地位受到动摇。二是没有协调好与村委会及其他农村两新组织的关系,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村委会与党委会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难点。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两套班子、两套人马,各定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内耗情况严重的现象。有些村委会干部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而有的党支部成员却认为党支部必须领导一切,两委在村级的领导地位上展开了争夺战。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为争夺报销签字权和印章保管权而引发冲突和纠纷的情况。由于两委关系处理不当,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了严重影响。
    
    五、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探索
    
    (一)以能力建设为中心,树立“党找人才”的新理念1. 以“双强”为目标,选拔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人才。村级领导班子后继乏人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抓紧解决。尤其在新农村建设中更需要有开拓精神、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基层党组织必须转变过去“人才找组织”的理念,树立“党找人才”的新理念。从自身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双强”型党员中培养和选拔领导人才,按照“讲党性、会致富、甘奉献、有威信”的标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取“两推一选”、村企兼职、回请任职、下派培养等方式,把农村种养大户、私营业主、农民经纪人、外出务工人员等各个层面中的优秀人才,选拔进村级领导班子,进而培养成“双强”村支部书记。对暂时确无村党支部书记人选的村,采用“异村任职”、“跨村兼职”、“公开选聘”的方式,选拔村党组织书记。
    
    2.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培养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人才。近几年来,我国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培养新农村建设人才的一条重要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农村建设中领导人才匮乏的问题。但是,该项措施实施时间不长,最终真正能够长久留在农村服务的人数有多少,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新农村建设更需要“永久牌”的村官,“永久牌”村官需要基层党组织去培养,这就需要让现任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走出去”,接受开放型的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提高现任基层领导干部的素质。一是有计划地让他们到基层党校、大专院校接受系统性的领导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让他们到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基地和全国树立的先进党支部典型村去接受实践的熏陶;三是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对其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及农业实用科技的教育。
    
    3. 建立党内关怀、帮扶、激励机制,通过提高待遇留住人才。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的要求,对党的农村基层干部加大激励和关怀的力度。第一,在经济待遇上,要加大激励措施,合理确定村级干部的工资报酬。即把村干部报酬的数额,本着“奖励先进、鼓励创业”的原则,分成基础工资、浮动工作和村项目工资三部分。基础工资按照各村总户数确定;浮动工资根据各村经济发展情况、农民收入高低和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情况确定;项目工资按照工副业项目发展情况、效益和上缴税收数额确定,从而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第二,在政治待遇上,要加大关怀的力度,对在群众中威信高的基层干部进行表彰激励,对工作成绩优秀者提拔重用,工作出色的村干部,可以享受股级待遇,可以招聘到镇里工作,让他们感到政治上有“奔头”。第三,在生活待遇上,要加大帮扶的力度。要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为农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村级干部给予适当的补偿。对已退休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按照不同标准采取定月补助、一次性发放养老金等方式,给予生活资助,使他们退有所养,为在职的基层干部解除养老的后顾之忧。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探索组织设置方式的新途径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党组织的设置,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区域和城乡的发展,以实现党的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1. 采取优势互补、以强带弱的方法,联合设置党组织。
    
    为了发挥先富带后富的作用,继续推进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等支部联建。一是以实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共同富裕为目标,针对有些相邻村发展不平衡,彼此有较强互补性的特点,因势利导,实行“村村联建”,建立联合党支部。在组织上实行统一领导,以建立稳定的互利和帮扶关系,形成以强带弱、共同富裕的新格局。二是突破行业界限,将村镇骨干企业与经济薄弱的村通过“村企联建”,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在近郊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比较发达的村,可将村党组织与居民区党组织合并,实行“村居联建”,由党组织统一领导村、居工作。四是按农业产业链条组建党支部。以产业化链条中的骨干企业为龙头,联合其他不同单位开展支部联建,实现链条拉动。即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要,以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龙头企业为主,联合产业链中的其他不同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或以产业化的规模基地为主,基地范围内有关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或以产业化经营市场为主,市场链接的有关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或以乡镇农技服务站和多种经营公司等服务组织为主,服务范围内有关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
    
    2. 采取城乡联合的方法,动态设置党组织。在外出务工党员人数相对集中的地方,由党员流出地的党组织负责组建党组织,在流出人员相对分散的地方,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组建党组织,逐步探索出城乡“组织联建、党员互动、活动互联、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统筹城乡的党组织建设新途径。
    
    (三)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建立党员活动的新载体
    
    1. 开展党员带领群众致富的活动,保持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新时期,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除了要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的权益外,还把党员履行义务与农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实践把党的活动融入到农村经济和社会活动之中,大力运用党务工作和经济工作、社会工作三位一体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如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诸如“党员科技致富示范户”、“党员责任区”、“党员对口帮扶”、“党员奉献日”等活动,建立各种不同形式的党员活动载体,使党的活动与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社会生活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长久地保持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2. 树立服务党员的理念,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励出动力,关怀出凝聚力。党的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把服务党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工作要求提出来,这就赋予了基层党组织以新的课题。农村基层党员大多都是无职党员,其中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占的比例还相对较大,他们迫切需要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采取积极的措施,使农村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政治上要多关心,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党内事务;事业上多帮助,为党员与群众外出务工、返乡创业提供更多的支持;生活上多关心,使生活困难的党员通过党内互助,走出困境。通过对党员开展党内服务和帮助,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积极探索“两委”设置架构的新形式
    
    探索“两委”设置架构的新形式,保障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村民自治的出现,使得原有的村党组织一元权力结构变成了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二元权力结构。如何处理两委的关系,既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又保证党对新农村建设的政治领导地位,是新时期村级党组织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两委”的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一肩挑”,即通过党支部书记被群众选举为村主任,或村主任通过党内选举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方式。另一种是“二元化”,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分开设置。“一肩挑”的设置方式,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也能保证党的领导地位。但是,如果各地都实行“一肩挑”的设置方式又无法确保村民的民主权力能充分得到实现;实行两委“二元化”的设置方式,在工作中如果二者权力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出现党组织被边缘化或弱化的情况。所以,在新的时期,进一步深化村级党组织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研究和探索出一种合适的政治架构。
    
    1. 从党内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明确党委和村委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有衔接。如《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2条指出:农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支部要加强对村委会的领导。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也拥有处理当地公共事务的权力,这就意味着在一个村内同时存在两个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一方面强调党支部是农村的领导核心,另一方面又强调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法人组织,村委会主任是法人代表。可见,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对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权规定不清晰、不具体、不明确,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农村两委的摩擦与矛盾。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农村党支部工作条例》,就农村党支部的地位、职责、任务、选拔和淘汰、表彰和奖励、监督和约束、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等做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有章可循,避免随意性,从而形成一个进出有序、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
    
    2.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两委”地位和权力的分配。一是在实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二元化”设置的地方,建立和完善两委联席会议制度。“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就是指农村党支部、村委会这两个组织的全体成员,在村里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定期不定期沟通情况、商量事情、安排工作。其功能定位在交流意见、沟通情况、研究工作上。两委会的议题由党支部选定或村委会书面提交党支部,村党组织书记作为两会的主持人,这样就可以既尊重村民自治的民主权利,又保障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在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地方,要完善权力制约和制衡机制。通过扩大和巩固村民代表会议的权力、明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问题事项,使基层一把手的权力受到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制约。各地基层组织应在改革创新的思维指导下,继续探索更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和民主政治发展的两委关系新模式。
    
    30年来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仍然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创新,才能不断适应时代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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