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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08-17 11:55

摘 要:近年来,泰州市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创新,创造性地推进了“联建型”、“功能型”和“流动型”组织建构。并且,通过加强人才优化配置,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建立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等工作,保障了创新模式的有效运作。当然,为进一步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创新的效用,在此过程中,应注意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基础;合理界定联建党组织的职能,树立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党组织设置形式创新。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创新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村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等发生了更加深刻的变革,乡村治理面临新的突破与转型,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党组织的传统组织模式逐渐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如何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成为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的一个新课题。近年来,泰州市积极研究探索,实现了诸多资源的优化配置,打破区域行业限制创新党组织设置,努力寻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党在农村中心任务的最佳结合点,创造性地推进了“联建型”、“功能型”和“能人型”组织建构,走出了一条通过组织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路子。[1]
一.泰州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的实践探索
农村社会的重大变化,特别是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使现行主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党支部的传统模式本身带有的封闭性和狭隘性的局限日渐凸显,客观上要求对基层党组织现行的设置方式进行调整和创新。
(一)“联建型” ——横向联合
就是按照“党委引导、双方自愿、优势互补、共同增收”的原则,鼓励农村党支部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结成紧密型或松散型的合作、竞争、帮扶对子。联建的形式有: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村所(乡镇站所)联建,以实现优势互补或以强带弱,促进共同发展。目前在泰州市已形成一股很受基层组织和群众欢迎的党组织“联建潮”,整合带动了农村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促进了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全市已联建农村党组织约152个,其中村村联建40个、村企联建46个、村居联建17个、村与产业 (基地)联建49个。
1.村村联建。指优化配置生产资源和生产要素,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将地域相近的、彼此有较强互补性的两个或几个村的党支部联建,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党总支。一般以经济强村党组织的负责人担任党委(党总支)书记,或乡镇党委下派乡镇干部担任书记,在组织上实行统一领导,以建立稳定的互利和帮扶关系,形成以强带弱共同富裕的新格局。
2.村企联建。本着“组织引导、自愿参与、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村企党组织结对共建的基础上,引导规模企业与相关村联合建立联合村党组织,一般由企业党员厂长兼任党组织书记,统一领导厂、村工作。很多是在总结村企党组织结对共建的基础上,及时将成熟的村企共建对子进行党组织联建。如俞垛镇角墩村与龙沟电镀公司联合成立村党总支的基础上,又联合该镇的姜茅村成立了龙沟电镀公司党委,逐步从以企带村向以企建村转变。
3.村产联建。同产业的企业与专业村联建党组织模式,推动专业村又好又快发展。在泰州农村,不锈钢、电热器、波纹管、养殖、林木等各种专业村纷纷与同产业的企业联建党组织,建立“资源共享、品牌共创、产品共销、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提高了专业村与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4.村居联建。针对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对一些集镇建设比较发达,需要继续向外延伸扩展,以及社区与周边村地域交叉的镇,将集镇周边村与社区联建党组织,对村居实行统一规划、整体建设。
通过积极推进村村、村企、村居联建党组织,泰州市实现组织联网、阵地联建、实事联办、发展联姻,促进农村发展要素的优化组合,建立健全了城乡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推动市场信息、人力物力等的合理流动,实现城乡之间党的基层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统筹共赢。
(二)“功能型”——纵向整合
“功能型”党组织即按产业、行业划分建立比较专业化的党组织,把组织建在产业链上,或按产业跨区域、跨行业建立经济联合体党组织,从而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利用优势、发挥特长、互惠互利,促进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双加强。这种经济联合体建立的党组织,其隶属关系可在有关乡、县党委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其中的村党组织可作为联合体党组织的一个下属支部存在,或与联合体党组织合并归一。
(三)“流动型”——动静结合 
随着农村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外出务工的党员越来越多,而且有的地方外出党员又相对集中,形成了农村党员的特殊群体。大量流动党员的出现,使党的基层组织建在每一个社会基层单位的单一的建党模式受到挑战。泰州市通过灵活多样的党组织设置方式,把全体党员都组织起来,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党组织就能在哪里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流动党组织或“网上党支部”。
为了加强对外出务工党员的管理,乡、村或联村为单位在外出务工的党员群体中建立党组织。由外出务工的人员建立的党组织受村、联村党组织或乡镇党委领导,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务工所在地党组织领导,或者实行由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的双向管理机制。
(四)动态调适——放大效应
为继续放大农村党组织联建的效应,泰州市更大力度地加以推广,一方面在联建的数量上求突破,逐步将“一对一”、“一带一”联建向“一对多”、“一带多”的多方联建转变,突破目前横向联建的方式,推动市县两级机关部门与村一级上下联建党组织,努力实现从发挥党组织单体优势到发展整体优势的转变;另一方面在提升党组织联建的质量上求突破,进一步规范联建党组织的运行模式,着力提升联建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合则两利。此外,在确保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单建率动态保持99%左右的基础上,力求把工作领域拓展、延伸至所有“两新”组织,在所有乡镇(街道、园区)全面建立综合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对农村大量小型分散的“两新”组织的有效覆盖和有效管理。
二.泰州市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保障措施
在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创新的过程中,泰州市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人才优化配置,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建立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等工作,来支撑和保障创新模式的有效运作,实现与时俱进 ,统筹发展。
(一)选培能人型村支书
近年来,我市在深入实施“强基工程”、大力开展“为民党建”的基础上,把选培能人型村支书作为事关农村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为进一步加快能人村书记选配步伐,统筹城乡党建组织和人才资源,泰州市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工作。2009年,从市和市(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退二线”、退休干部中选派100名干部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2010年选派第二批50名左右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市委为此专门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明确选派干部到村工作为3年全脱产,在村工作期间,原有身份性质、职务级别、工资待遇不变,同时享受任职村党组织书记报酬。3年后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的予以提拔使用。从实践情况看,这项工作反响良好,有效带动了人才、资源向农村的流动,有效提振了基层干部的作风,有效促进了当地的发展。
(二)实施“大学生村官培养工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高层次的农村带头人,在立足于现有村干部培养和招引人才回村当干部的同时,泰州市从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实施了“大学生村官培养工程”。为了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融入基层,各级党组织把大学生“村官”当后备干部来培养、当优秀人才来服务,为每名大学生“村官”配备思想、工作和生活导师,全方位给予指导和帮助。同时,开展新老大学生“村官”结对互助、基层女干部与女大学生“村官”巾帼牵手等活动,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工作、生活难题。此外,为本辖区内大学生村官建档立库,对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符合党员条件的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并积极向党委政府推荐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大学生村官作为乡科级后备干部或新农村建设专门人才。
(三)建立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泰州市以“党建互助工程”为载体,启动实施了“城乡党组织51111互帮互助工程”,即组织500个机关与社区、100个民企与国企、1000个民企与1000个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组织1000名机关干部驻村工作、10000名党员挂钩帮扶10000名困难群众,初步形成了“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双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城乡党建一体化新格局。
近年来,姜堰市依据“地域相近,便于召集,方便交流,利于联系”的原则,在全市各镇探索建立了20多个“创业合作社”,由党员干部牵头,组织邻近村民集聚资金、信息和其他可用资源,联合创办一、二、三产实体。姜堰市还选建了一批“创业富民党员中心户”,打造“创业致富链”,形成新的以党员为核心、能人为纽带、市场为导向、项目为载体、基地为依托的“党群致富联合体”。
三.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目的是适应农村新形势和新任务变化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并以此带动农村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党在农村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强化农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基础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都要靠农村党组织强有力的领导作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调整与创新是为了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要以便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领导为着力点,来调整与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二)合理界定联建党组织的职能,树立系统观念
村级组织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党在农村中的组织体制和行政体制紧密相连,如果两者的设置调整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协调一致,将给党组织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对农村全局工作产生不利影响。[2]因此,调整党组织设置方式,特别是采用联建方式建立党组织的形式时,就必须考虑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行政体制调整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同步建立健全包括支部“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保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3、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党组织设置形式创新
农村具体情况不同,发展水平不同,调整和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不可生搬硬套一种模式。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的目的是使农村发展得更好更快,必须以此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实际,分类指导,从长计议,稳步实施,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具体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一哄而起,盲目攀比,草率从事,脱离当地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将村级党组织随意调整或升格;二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求稳怕乱,不能自觉遵循党的建设的规律,不善于对传统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的调整进行积极探索。[3]当然,创新的基础组织设置形式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必须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最大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大化、党的自身建设效能最大化为基本原则,适时进行农村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和完善,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的基层组织格局,使农村党组织始终在建设新农村中发挥引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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