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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29 09:01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总的目标,明确基本要求,提供科学的基本思路、价值判断标准和方法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以全面协调永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指导意义;基本原则
  [作者简介]欧勇芬,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讲师,硕士,广西柳州545006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10-0010-04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世纪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
  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搞清楚为什么建设新农村、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怎样建设新农村等重大问题。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对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总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可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就是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从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是简单地改变村容村貌或村风的形象工程。因此,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以此为总目标来确定不同地方、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在实践中应避免盲目性、形式化、短期性的做法。
  (二)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价值判断标准。价值判断标准问题事关新农村建设这项事业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的问题,也是事关新农村建设的成败问题。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新农村建设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价值判断或者说检验标准,就是能否坚持发展为了广大农民,发展依靠广大农民,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就是广大农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只有始终坚持这个标准,新农村建设才有不竭的动力。
  (三)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了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新农村建设既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又要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既要注意统筹安排,又要主次有别,轻重分明,缓急有序,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而永续发展。
  (四)科学发展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只有科学的方法论指导,新农村建设才能实现其正确的目标。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也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这就给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根本方法就是既要统筹城乡发展,正确处理好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真正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又要总揽新农村建设的全局,避免片面发展,还要善于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抓好主要工作,在错综复杂的问题中破解突出难题,解决关键问题。
  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质就是要实现农村的发展,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实践中,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实力显着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着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在这种基本国情下建设新农村,过于依赖国家投入和城市支持都是不现实的,因此,发展农业生产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党的十七大也明确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始终以发展生产,促进农业现代化为根本任务。

  (二)必须坚持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提高农民素质为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以人为本,一是要求新农村建设的一切工作从广大农民的愿望和实际出发,切实把广大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尊重农民、依靠农民、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和首创精神,切实做到相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二是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保障农民生活富裕,切实做到发展为了农民,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三是要让广大农民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在实践中,政府要积极引导扶持,而不能包办代替,要民主商议,而不能强迫命令;四是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发展农村教育,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民的全面发展,提高广大农民行使主体权力,履行主体义务的主观能动性,为新农村建设提供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总之,以人为本,就要从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上来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不断获得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
  (三)必须坚持以农村的全面协调和永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农村的全面进步。农村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改变农村落后的经济面貌。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滞后,只有经济发展了,农民的生活不断改善,才能谈得上农民和农村的全面发展。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人们首先必需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其次要实现在民主法治、精神文明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可靠的政治保障、稳定的社会环境、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文化条件等。因此,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必须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和谐新风尚,推动建立覆盖整个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证广大农民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还要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在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必须坚持农村的协调发展。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面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同时,还要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实践中重点是协调好以下几对关系:首先,要协调好农业发展、农村发展和农民发展的关系。农业发展是农村和农民发展的物质基础,农村和农民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为农业发展提供环境条件、思想保证和动力源泉。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也要着力建设农村和教育农民,使农业、农村、农民协调发展。其次,要协调好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大力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再次,要协调好新农村建设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实践中,不管发展经济,还是建设农民新村,或是发展农村文化,都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并确保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最后,要协调好农民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则应起到主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宣传发动、政策扶持、规划制定和投入支持上。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则主要体现在引导社会力量回报农村,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各方共同建设新农村的氛围。总之,要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
  三是必须坚持农村的永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事关子孙后代的事业。我国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土地资源相对短缺,而长期以来,这些资源多被粗放利用,甚至造成耕地、林地日益减少,牧草地沙漠化严重,农村还面临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和节能为突破口,大力加强节约型农业建设。要让农村地区有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整洁的村道,最终走上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农村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四)必须坚持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发展思想,处理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系,解决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主要矛盾,破解阻碍农村发展的难题。当前,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问题;经济建设和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不协调问题;农民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冲突问题是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因此,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统筹:一是统筹城乡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发展整体滞后于城市发展,目前农村发展和城乡发展与整个社会的发展仍有较大反差,物质、精神、社会等多个层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城乡差距犹如木桶上的一块短板,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薄弱环节。农业经济不发达、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文化层次低、社会保障体系落后、农民增收缓慢等“三农”问题较为突出。单靠农业、农村和农民,我国难以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艰巨历史任务。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方法首先是统筹城乡发展,切实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二是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就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农村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既不断满足农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也不断满足农民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满足农民健康安全的需要,提高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广大农民的综合素质,真正使农民生活富裕,农村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也为农村的永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三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问题,做到科学规划,切实保护自然资源,保持生态平衡。四是统筹农民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就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从广大农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出发,教育农民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切实维护好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又要在发展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允许并鼓励农民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获得维持个人生活和生产需要的正当的物质文化利益,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民是一种福祉,对农村是一场变革,对农业是一次发展机遇。要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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