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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公共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支撑

发布时间:2015-08-06 09:51

[摘 要] 公共政策必须顺应时代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和革新,做好公共政策的优化与组合,否则只能阻碍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此,面对大转型的社会变革时代公共政策必须作出回应,创新公共政策平衡社会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关键字] 公共政策 创新 和谐社会 制度支撑 
全面理解、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需要从不同的学科视角进行深刻剖析。从公共政策角度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政策合法化程度高;公共政策体现社会公正;公共政策体现利益平衡;公共政策保障弱者。每一个时代都有与时代环境相适应的公共管理模式,国家的公共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符合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整体变革对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改革传统的公共管理制度,取得了很大成绩:初步遏制了政府机构不断膨胀的势头;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开始调整和转变政府的职能,政企分开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初步理顺了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局面;政府的行政程序正在 
不断简化,行政行为正在不断规范化;等等。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公共管理制度仍然不能完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看,如何创新公共管理政策,协调利益关系,消除不和谐音符,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支撑,是摆在我们政府面前的严峻挑战 
一、 重新界定公共产品的范围 
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公共政策,公共产品是关键。对于公共产品的划分和厘定,相关论述已是汗牛充栋。但公共产品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停调整,尤其在转型时期的中国。因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公共产品也需要重新界定,以避免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首先,一些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如今已属于市场调节的范畴,如价格管理、工资管理等,因而应减少或取消公共政策的干预;其次,当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和突出的一些领域迫切需要公共产品的供给,如农村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如食品安全监管(传统上,这方面的公共产品是监管食品卫生),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公共卫生防御体系,以及环境保护等;再次,也有一些领域的公共产品供 
给存在"错位"现象,如基础教育、网吧管理等。 
二、 定公平的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政策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其普遍性和非排他性;人们也往往把政府视为公平和正义的化身。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政策是由政府的性质和公共服务的性质所决定的。其基本的涵义在于,社会中的任何群体、任何个人都不应该被排除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乃至整个社会的机制之外。具体而言,它意味着政府要维护和发展一切公民的基本权利,因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政府要尽可能地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公平的机会,尽管每一个人掌握和利用机会的能力存在差异;政府在其行政行为中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重要的是,公平和具有社会包容性的公共管理,核心体现在政府对社会困难群体提 
供的服务上。政府要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保护困难群体的权利和利益,使其能够享受到 
基本的公共服务(如医疗健康、环境卫生、教育文化、住房、社会保障等),分享发展的成果 

三、 政策诉求的表达机制 
公共管理要从以机关为中心转变到以公民为中心。公共部门和公共管理者要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为要务,倾听公民的呼声,为公民的参与、诉愿和救济提供必要的途径。公共管理者要经常思考这样的问题:谁是我们的服务对象?他们对政府机关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有什么要求?如何做才能满足公民合法的期待和要求?我们是否为公民提供了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政府的施政是否以公民的利益和公共的利益为出发点?公民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有选择权?我们是否为公民权利的保障提供了救济的途径?等等。政策诉求的表达是政策合法化的重要过程,也是现代政治体系的民主要求。健全的政策诉求表达机制不仅使所有社会主体有机会向政策主体表述对问题的关切和各自观点,而且能产生诉求表达的互动效应。当前我国的政策诉求表达机制亟需梳理:第一,继续深化政策制定的民主参与。虽然关于政策制定在效率和公平方面的争论甚多,但从公共政策的可持续性角度看,二者并不矛盾。听政会制度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一种重要工具,在我国的某些政策领域已被采用。但从总体上说,完全发挥听政会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公共权威能否真正地、快速地和尽早地举办听政会。第二,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给公共政策的传导带来了便利,也给公众参与政策过程提供了新的手段。政府应完善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使社会主体的政策诉求不仅可以快速地表达,而且能与政府在政策诉求上进行互动沟通。第三,坚定从过程上公开政策的取向。政务公开实施近二十年来,公共政策在内容和规则方面的公开都已逐步展开并不断深化,但在过程上公开却始终相对滞后。而公共政策的裁量权设计往往又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走样"或"肠梗阻"现象。因而必须坚 
程公开的理念和取向,通过民主旁听等形式使整个政策向社会主体公开。 
  四、 理性应对利益集团的参与 
有关利益集团的描述是西方公共政策学的重要内容,在中国的研究却是这一两年的事,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特殊社会情况。在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入之时,利益集团及其对公共政策的广泛渗入是我国公共权威必须正视的客观事实。在公共政策领域,利益集团以影响政策取向为宗旨,有社团型、机构型、非正式型等类别。对于利益集团,国外的经验证明,公共权威首先必须正视其存在,其次必须引导其合法的政策参与活动,控制和约束其非法的政策参与活动,再次在接收其政策诉求之时必须提高甄别能力以及协调能力。  
五、 完善社会政策 
社会政策,顾名思义是具有社会性的政策,它以增进社会整合、促进社会进步为目标,集中于促进社会生活福利和协调发展的各方面,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服务,房屋政策,教育政策,老人、青少年、妇女儿童的福利,社区与非营利组织发展等等。社会政策起源于工业社会初期的社会管理实践。社会政策虽然属于公共政策的范畴,但有满足社会主体多层次需要的多元性,也有集中于"公平"和"权利"的本质属性,因而是和谐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公共政策成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过去只有政治政策和经济政策,少有从社会性角度考虑和制定的社会政策。完善社会政策,首先要使社会政策集中在政府关注的公共福利活动方面,实现社会引导以保障满足社会需求这一社会传统上;其次,要把社会政策从传统行政中释放出来,但是其主要努力方向是强化经济政策和经济机制的自发作用;再次,转向需求的社会合作机制,即政府、企业与社会部门之间需要建立一种合作互动的良性关系 
以缓解社会矛盾,适应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叶海卡•德洛尔:《逆境中的政策制定》,王满传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版 
胡宁生:“体制转轨阶段公共政策创新特点分析”,《江海学刊》2003年第4期 
张克福、懂克用: 《公共管理制度创新》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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