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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探源与理性思考

发布时间:2023-12-08 16:57

  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此,我们有必要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渊源加以研究和探索。

 

  回顾五千多年有所记载的中国历史,曾有多种和谐社会的设想,他们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与传统社会相对应的静态和谐。无论是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道家思想,还是强调以礼乐制度支持的人际和谐的儒家思想,都是如此。他们从不同侧面,为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

 

  一、反映和谐社会的重要表征是风俗和美

 

  和谐社会落实于人伦日用之中,除了人伦关系的和谐外,还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习俗。追求人文生存环境的和谐,是不同时代人的共同梦想。如果说桃花源中的淳朴和美风俗还带有梦幻的色彩,不足以成为现实社会的样板的话,以礼乐为根基的人文教化,则为和谐社会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资源。礼乐制度就是要建立一个群居而不乱体情而防乱,既有秩序、又有自由的合理的社会。每个人在合理的风俗习惯中,可以改过迁善,过着自己能把握自己,又能涵融群体的生活。而淳朴世风的形成,又少不了对民众的礼乐教化。通过礼乐教化,人自觉其作为人的存在,以富于人性的交流,取代相互窥伺与欺骗。也许人们认为在现代社会中,礼乐的教化是无根的,难以落实到人伦日用中去。但是,无论是在现代社会组织中,还是在人们家居封闭的楼房里,用人对人的温情取代人对人的冷漠总是受欢迎的。

 

  二、和谐社会的理想生存空间是由人与自然的和谐所提供的

 

  在道家代表人物老子那里,他设想的和谐社会是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老子》八十章)。在这里,老子认为社会和谐的前提是消灭一切技术,消解一切文明对人性的侵害,将文化所造就的人还原为没有任何印记的自然人。这种淳朴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画卷,固然是和谐社会的一类.但它更像是没有人活动的自然界。

 

  在庄子所构想的和谐社会里,有至德之世建德之国至治之世无何有之乡等等。在这类理想的和谐社会之中,人的文化本性同样被充分地解构,剩下的只有人的自然本性。人生以回归自然为主要目的,民如野鹿,人摆脱了一切文化的羁绊,与自然和谐相处,与万物融为一体。

 

  三、和谐社会的基点是社会成员身心的和谐

 

  在中国哲学史上,无论是张载的民胞物与,还是王阳明的一体之仁观念,都是基于人与万物的一体感为基础的,它们承认人天生具有同类感,正是这种同类感,才有可能使人的自爱扩大为爱同类。因而和谐社会必须有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认同与接纳。

 

  个体身心和谐,既取决于社会成员具有良好的心态,也取决于制度安排所给予人的希望,即社会成员感到社会规则大致公平,认为个人虽然还没有达到他人的成就,但每个人却具有与那些成功人士相同的社会权利与机遇。只有这样,个体身心和谐所要求社会成员具有的超越精神,才不是阿Q式的自我麻醉,而是基于个体对社会制度安排的清醒认识,基于对生存意义的深刻领悟。尤其是当劳动真正被社会所尊重,并且值得全社会所尊重的时候,当财富并不仅仅是作为个人的贪欲而追求,而是全社会各种要素的合理聚合,并通过多种值得人们信赖的方式而反馈于社会的时候,个体的自由才有可能得到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实现。总之,从我们民族的思想资源看,和谐社会的构建取决于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合理地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取决于社会制度的合理安排。在激发社会活力的过程中,既要激发处于社会强势地位的人创造财富的活力,又要注重激发弱势群体的活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他人、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充分培育社会成员的精神境界,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四、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

 

  在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念里,我们可以吸取的思想资源主要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社会和谐的主体,离开了人的交往关系,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儒家讲人伦的和谐是依靠礼乐制度来保障的。孔子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等级秩序中,每个社会成员各安其位,做到和而不同。在荀子的思想中,社会和谐主要取决于各阶层得到与其社会地位相应的有差别的回报。荀子称: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其节,礼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级贵贱之分与对物质财富占有多寡相对应,在等级差别的对应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恶、或厚、或薄、或佚乐、或劬劳,而人们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因而,礼的规定以及人们对礼的认同,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这样,儒家的社会和谐思想,主要表现在以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礼乐制度设计中。在这里,它虽然强调的是不同政治地位者的利益差异,但暗含了区分人们贡献差异的因素。

 

  儒家的社会和谐思想之于当代社会的启示在于:按社会成员对社会贡献区分其报酬是必要的,社会成员对自己之于社会贡献程度的自觉估量,是社会和谐的心理基础。在科技、知识、管理、资金等非劳动要素已进入社会分配系列的今天,人们若仅仅着眼于劳动付出,将按劳取酬中的劳动作狭义的理解,就难以了解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及其多种因素合力这一客观事实。

 

  作者:郑艳红 来源:魅力中国 2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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