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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道德浅议

发布时间:2016-06-05 10:11

  最近,随着多起新闻失范事件的发生,新闻伦理道德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新闻伦理道德是新闻业必须要考虑并遵守的一种社会契约,而新闻失范事件是对此的公然违背,这种违背会导致新闻业与多种社会力量发生冲突,从而影响其长远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新闻伦理道德像别的伦理道德一样受制于当前具体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是它们的综合产物。因此,探究新闻失范事件离不开新闻媒体所处的具体环境和制度


  总体来看,目前新闻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违背新闻伦理道德的行为:


  一是假新闻。众所周知,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新闻以真实作为存在的基础和理由。李普曼曽说,新闻记者好像站在船头的瞭望者,他绝不止注意眼前的表象,而是洞察气象的变化,预测航行的安危。假新闻不但没有“洞察气象的变化”甚至连“注意眼前的表象”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没有做到。假新闻是对新闻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及其信誉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它不但会破坏社会秩序,阻碍整个社会的发展,还会使新闻受众接受错误的信息从而影响自己对当前所处的生存环境的判断。


伦理道德


  二是广告式新闻。作为具有明显主观意图和非理性的广告与客观理性的新闻是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但近几年来具有广告性质的新闻频见报端。广告式新闻由于披着新闻外衣并由科班出身的新闻人撰写,一般读者较难与广告区分,非常容易把它当作新闻来读。其本质是广告主利用新闻与生倶来的客观性、严谨性以及读者固有的信任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广告式新闻是严重损害新闻业信誉的事情,是新闻媒体为迁就广告主的利益而损害读者利益的行为。因此,广告式新闻是对新闻伦理道德的巨大挑战。


  三是新闻炒作。媒体进行新闻炒作是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从而获得注意力,然后又在广告商那里将注意力变现。在“西安手术室医生自拍事件”和“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这些事件中,相关媒体人并非不知道不辨真实,作为科班出身的他们,比任何人都对新闻的客观性和深入调查的要求了如指掌。但之所以出现舆论反转,是媒体人在故意“拿捏”民意,在操纵民众,为的是吸引公众持续的注意力。类似的新闻炒作一方面会被大众误解为从业者不具备新闻专业主义;另一方面也对公众了解真实的生存环境人为地设置障碍,损害公众的社会知情权,极大地违背了新闻伦理道德。


  前面说过,新闻伦理道德受制于具体的社会环境。那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就不得不注意我国目前的具体媒介环境。


  首先,来看目前的媒介制度。一方面,我国媒体被认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是主要的宣传工具,具有一定事业单位的性质;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逐渐要求媒体自负盈亏。当前,我国媒体处在最激烈的商业竞争阶段,稍有不慎就会被淘汰出局。因此,它又具有强烈的企业性质。事业和企业的双重角色,使媒体面临着商业化和社会责任之间的艰难抉择。


  一方面,媒体要生存下去,在自负盈亏的情况下必须提高发行量或点击率,然后才能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另一方面,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媒体是社会环境的守望者,是公众话语表达的平台,应该为大众利益着想,客观、公正、全面、深入地传达消息。在新闻媒体的市场化阶段中,经济创收和社会瞭望的双重责任使媒体处于两难境地中,而经济基础又决定上层建筑,从而造成新闻失范事件的频发。


  其次,再来看转型期的文化尤、态。转型期概念从1992年被提出后,一直是对现代社会的深刻总结。转型期的社会由于旧的价值体系被消解新的又未建立,造成权威的陨落和信仰的缺失。


  一方面权威的陨落造成的“消极的从众心态”使从业人员在没有本行业权威的约束下,怀着“别人这样,我也这样”的想法做出违背新闻伦理道德的行为;另一方面,信仰的缺失或者不牢固使新闻从业者在面临实实在在的利益诱惑时,很难坚持客观中立准确的原则,于是其角色认知和扮演必定会发生错位,从而出现违背新闻伦理道德的事情。


  多起新闻失范事件在侵蚀人们潜意识深处对新闻业的尊重与信任,当公众被新闻失范事件频频激怒并忧愤地喊出“无良媒体”时,新闻界必须做出反思。笔者认为,减少违背新闻伦理道德事件的发生急需从以下几方面做起:第一,提高公众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是指在人们面对不同媒体的各种信息时所表现出的信息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也就是说,新闻媒介素养就是指正确地、思辨地利用新闻媒体机构的能力,充分而批判地利用新闻的能力。纵观当前各种新闻失范事件,撇开新闻媒体的责任不论,公众对新闻全部接受,没有思辨不加质疑的思维和行为惯性,也是造成失范新闻频频出现并迅速扩散的原因。如果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各种假新闻和广告式新闻就能被辨别出来。同时,对于炒作式新闻,因为人们已经熟悉新闻媒体在炒作此类新闻的惯用伎俩,就不会被牵着鼻子走,更不会出现舆论反转,让受众感觉受愚弄的事情发生。


  第二,公众要有效组织起来,对新闻媒体以外部压力。在这个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时代,为什么新闻媒体一次又一次地触怒它们的“上帝”却没有受到该有的惩罚和损失呢?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公众是一群“乌合之众”是一盘散沙,没有联合起来。笔者认为,自古以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毕竟少见,新闻行业的净化必须借助外部力量。如果公众联合起来成立一个组织,对一些违背新闻伦理道德的媒体进行全民抵制的话,就会迫使这些媒体在侵犯公众利益的时候有所考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


                                   段磊磊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开封4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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