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当前位置:发表论文>论文发表

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

发布时间:2023-12-07 03:15

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

《“检察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构建良好的网络生态,平台需要加强自我净化》的文章。#肖战#文章指出,《忍无可忍的井喷风车》等社交平台上的一批账号,长期以来都是以攻击知名艺人为目标,在网上教唆,在网下聚集,从而演绎出一个利用网络群体行为扰乱法治的负面案例,并与一些所谓的KOL断章取义,片面解读《检察日报等媒体,通过制造虚假的“官方定性”欺骗年轻网民,频频挑起网络群体反对。

文章中虽然没有出现具体明星的名字,但提到的“金刚不坏的井喷风车”以及“永远的井喷风车”、“永远的井喷风车”等相关封禁账号,已经是网友默认的肖战最大黑粉。《破风车》就开始在社交平台上高喊“诬告,实炸”,揭露肖战过往隐私,包括与学长谈恋爱、整容等未经证实的消息。

《永远爆风车》甚至直指肖战“诈捐”。传言肖战工作室第一次事件后,网友依然坚持,对网络舆论影响很大。这次社交平台封杀了一系列与“风车”相关的账号,显然相当于表态。这肖战黑粉长期传播假新闻,最终被彻底遏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日报的报告中写的“断章取义,片面解读《检察日报”这句话,显然是指今年3月《检察日报发表的题为“肖战事件:如何评论是非曲直”的五篇文章。这五篇文章来自五位评论员。作为媒体平台,《检察日报只给出评论。这次《检察日报发文,明确了自己的立场,批驳了之前的报道,相当于正式更正了肖战的名字,是对肖战的正面鼓励和肯定。

回到肖战,227事件已经过去四个多月了,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明星,因为一个事件总能被推到风口浪尖,风波一直没有平息,对肖战本身是一个很大的伤害和困扰。对于网民来说,其实是占用了公共资源,总有一种声音让人迷惑。可以说,如果不是网上出现了“爆裂风车”这样的一系列黑粉煽风点火,把节奏带入混乱,227事件早就平息了。现在冷静下来,回头看看227事件。谁能理直气壮的说肖战出了什么问题?举报A03是粉丝的行为,与肖战无关,因为肖战不是粉丝的父母或监护人。粉丝的行为为什么要上升到偶像?在这种观点下,肖战也在之前的采访中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如果非要挑肖战的毛病,他唯一的问题是,在最困难的时候,他没有站出来站队,他不忍心伤害粉丝,站出来反对。其实这也很正常。对于明星,尤其是流量明星来说,粉丝就相当于自己的父母。《聚光灯》的粉丝销量过亿。品牌的认可也来源于粉丝的支持和喜爱。有的粉丝愿意为自己买单,这就是明星对品牌的价值。所以肖战从来没有站在粉丝的对立面,和他们一起进退,这是他忠于自己内心的表现,也是他打击那些恶意群体的决心,应该得到肖战的赞扬!

从在舞台上唱“红梅赞”到唱“竹石”向医护人员致敬,再到这个《检察日报来表明立场,一次又一次的证明,肖战在娱乐圈是一个高素质的艺人,却被黑粉恶意伤害,引起了大量网友的抵制,这严重影响了他的工作和生活。我们看到,除了一些公益活动,从2020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年。肖战的损失不可估量。

希望《检察日报的声音能警醒那些继续在网上黑肖战并对他实施网络暴力的网友,也希望能唤醒他们的善意。这一次官方媒体的支持会给各大制作人和广告主信心,帮助肖战彻底走出阴霾,迎来他的春天,也相信肖战不会让我们失望。

官媒是如何评价肖战事件的?

肖战事件愈演愈烈,肖战本人现在还是没有出面回应这件事,就算官方媒体《检察日报》连续发表了多篇文章评论肖战事件,肖战依然还是选择了沉默,不过现在看来就算肖战真的出面回应此事,也已经无法解决目前混乱的局面了,继《检察日报》评判肖战为失格的偶像之后,昨天检察日报社的社长赵志刚也加入了肖战事件的评判中,在微博转发了一篇肖战粉丝写的文章和另外一篇文章,又从法律层面上对整个事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判,赵志刚认为肖战粉丝的举报行为不仅没有错,而且还是值得鼓励的。这是又要反转了吗?更加意想不到的是赵志刚转发的另外一篇力挺肖战的文章,竟然是一位复旦大学的副教授写的,为了力挺肖战还特意买肖战代言的手机!

《检察日报》的官方微博以及纸质版的报纸上,连续发表了多篇文章,引用德国慕尼黑大学大学博士吴一兴对肖战事件的评判,表示肖战和他的团队是最应该承担责任的一方,同时还用失格的偶像来定性肖战!

这是官方媒体首次在肖战事件发生后的发声,可以说在网络舆论具有一定的导向性,这也让很多网友认为肖战真的要凉了,但是在昨天3月14日,《检察日报》且社长赵志刚的微博中突然连续发表了两篇文章,似乎都是在力挺肖战的!

赵志刚作为检察日报社的社长发表了一篇五千字的长文,主要从法律层面上分析了引起肖战事件的同人文《下坠》的法律问题。

赵志刚主要从两点问题分析了肖战事件,第一点就是关于同人文《下坠》本身是否涉嫌侵权的问题;第二点就是肖战粉丝举报同人文网站及其作者和作品行为的对错问题。

第一点,赵志刚从《下坠》原文故事开始分析,这篇文章的故事非常简单,主要描述的是一个名为肖战、患有性别认知障碍的22岁男性,为了攒钱做变性手术,男扮女装,化名赞赞并在发廊做性工作者,后来与一名16岁高中生发生的感情故事。

赵志刚表示在这篇文中有明显的指向性,都是在指向肖战的,包括名字、以及后来给这篇文章的配图都是按照肖战真人进行绘制,甚至是肖战本人嘴下边的那颗痣都有。这些都有可能对肖战本人造成姓名权和名誉的侵权行为!

虽然赵志刚通过分析《下坠》的描述,倾向于其已经构成对肖战的侵权,但是还是声明了一下,只有肖战本人才有资格提起侵权之诉,这和之前检察日报上发表的对肖战事件的评判还是一致的!

第二点就是肖战粉丝举报同人文网站及其作者和作品的行为的对错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赵志刚认为公民具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不管任何公民,对于在网络上发现涉及散步淫秽、色情的信息的,都有义务第一时间进行举报,肖战粉丝的举报不仅没有错,还是法律法规倡导的共同营造绿色网络空间的值得鼓励的行为!

同样对于第二点问题,赵志刚还是提醒大家,维权需要 通过适当的途径,举报行为也并非没有边界,举报人要为举报行为负责,如果举报不实还要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

而赵志刚还转发评论了复旦大学副教授沈奕斐写的肖战事件文章,赵志刚评论是迄今为止看到最客观最有深度的文章!

这位复旦大学的副教授在文中提到了一个观点是和《检察日报》中慕尼黑法学博士吴一兴的观点正好是相反的。沈教授认为粉丝行为偶像买单是一种现象,但并不意味着明星要为粉丝行为承担责任,因为即使是明星引领作用失效,也是非常正常的,都是成年人,三观和行为模式怎么可能因为爱豆就完全改变呢?

通过沈教授的微博可以看到,她也是肖战的忠实粉丝,为了肖战可以买肖战代言的手机,哪怕已经是第三部手机了,当得知肖战代言的手机网店中,没有了肖战的照片,就又不买了,等着肖战代言的手机再买!

真没想到,大学副教授也如此追星,斗胆评论一下该教授的行为,是不是也是不太理智呢?

现在肖战事件真的已经处于混乱的状态了,检察日报社社长和这位复旦大学的沈教授应该都是社会上的精英人物,看待事物肯定都是高屋建瓴的,不过检察日报官媒的导向性也不容忽视,权威人士的评判和官媒的导向产生了分歧,只会让肖战更加不利了,只有期待肖战接下来本人的公关能力了!

公司强制员工发朋友圈的行为,是否算侵权?

若是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标明所有员工必须要强制发朋友圈,不发就要扣工资之类的条例,那么公司以此为借口对员工的减薪、扣罚都是不合法的,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有权提出赔偿。

如果员工已经入职一段时间,公司想要全体员工按要求发朋友圈,那么可以和员工签订书面版的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并把关于发朋友圈的行为写入合同中。

倘若员工看了合同之后签订了,那么后续公司就有权要求员工按照要求来发朋友圈。这样的行为就不算侵权违法了。但我想目前没有几个公司有做到这一点,员工发朋友圈都是自发行为。

要求员工发朋友圈的公司不只一家两家,但有些公司即便不强制要求,员工也会定期发。而有些公司明文规定,但是发朋友圈的员工依然少之又少,这中间的差距究竟是为什么呢?

我想更多就是公司的管理方式,若是员工对公司有认同感,真的感觉到公司的利益与个人是息息相关的,那么自然会自发、主动地发朋友圈。若是员工没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公司的强迫只会让员工反感。

尤其是有些公司规定每天都要发一条,还有人定期抽查。甚至是需要检查手机,发送时若是把人进行了分组,这样也是要被扣绩效的。这种行为简直就是触碰了员工的底线,有多少人能忍受?

有些公司动不动就上升到企业文化的高度,不发朋友圈就是不认同公司文化,就是不符合企业要求,还想要以此来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对于这样的公司说得不好听一些,很难有前景和发展,不用等被辞退还是自己趁早走人比较好。

上一篇:喜剧世界杂志社电话

下一篇:管理世界期刊谁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