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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发展的文章

发布时间:2023-12-09 05:21

法治发展的文章

法治伴我成长的优秀征文(通用11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征文吧,征文具有主题鲜明、内容清楚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征文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法治伴我成长的优秀征文(通用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与道德是相依相伴,紧密联系的。法治与德治相互依存。

道德,一个人内心存在的力量。人性本善,所以这是一股正能量。任何一个人在因为自己而做错的事情,哪怕无人知晓,都会从内心涌出一丝内疚。道德就像一个忠厚的老者,时时刻刻导你向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权威与根本,作为一种规范,管理着人们的方方面面,只分对错,不管人情,刚正不阿。就像一名拿着戒尺扮相严厉的老师,约束着你但却是为了你好。

法律与道德有着自己鲜明的特色,但同样也有着各自的缺憾。道德,虽然是一股导人向善的正能量,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却是显得单薄的多了。有的时候,当面对诱惑时,尽管道德在苦苦抵抗,但却还有人抵制不了。这样的事情是令人惋惜的。法律,以规范与条例为世人制定了为人处事的规则,稍有逾越,便是惩处,也许有的人是因为无知或者好奇而走上了违法的路。可是在法律面前,无一例外,不会给他们一点点机会。所以,有的时候法律又是过于死板,不近人情。治世犹如练剑,过刚则易折,过软则不易奋敌。

如今的社会,充满了无限的诱惑,误入歧途也是难免的,单一的依靠法与德都市不科学的。唯有两者结合,软硬适中,方可炼出一把利剑。法律与道德相互合作,内守其心,外正其行。以德守心,以法正行。唯有这样,才能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世界中:“不使明镜热尘埃。”一个国家的法度只有既遵法纪,兼济人情,让长者更威严,让老师更温和。那才是一套完善的体系。只有这样的法治,才是真正适合这个社会,才是人们真正所拥护的。法律与道德相互紧密合作,最好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更好地去构建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才能使国家更加安定团结,人民生活更加和谐,欢乐。

法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正义与不正义的尺度。

有人说,法是统治者手中的鞭子,以血淋淋的教训剥削着人民的自由。有人说,法是神圣的天平,绝对的公平,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这或许都太过于极端。

法,更该是人们心头的一道紧箍咒,时时警醒着人们不越雷池半步。它的出现,是社会文明的发展,而为了不是禁锢人民于枷锁之中。正如英国人洛克在《政府论》提到:“法律的目的不是一种信仰,一种衷心的敬重。

法,是人性阴暗面的抑制剂。有这样的一种说法:若人都是天使,那么就不需要政府了;若是天使统治人,那就不需要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可见,法一方面制约着人民的行为,另一方面,同样以其权力制衡着权力。因而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保证一个稳定、强大、且正义的法律体系存在。人自然不会是天使,人性的阴暗面始终存在。法可以防止其诸多后果,但也无法将其铲除。

归根结底,法要发挥其效用,除了它的强制力,更重要的是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只会是一纸空文。卢梭曾经说过:“一旦法律的威力衰竭,国家就会筋疲力尽而归于灭亡。”当人民不再信仰和崇尚法制,那么人性的阴暗面必然肆虐,强权必然横行。

因此,在一个法治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呢?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让法成为一种信仰!

在我国古代,“法”写作“”,《说文解字》中称,“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D”,“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象形从豸”。“律”,《说文解字》则解释为,“律,均布也”,均布是古代调音律的工具。从法的古体写法,反映了我们民族对法的理解和盼望,对法律公平的追求。

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里,也是因为法律法规,才得以让我们的生活如此安定、和谐。不要认为法律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走在马路上,我们当然要遵守交通规则。无数个血淋淋的交通故事,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这是对每位司机提出的忠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是对每位行人发出的警言。新交通法规实施后,更好地保障了大众的出行安全,有力地改善了交通秩序,“红灯停,绿灯行”,这一安全的交通信号指示不仅在广大驾车人员的脑海里铭刻了深深的印象,而且广大市民也铭记在心。

法律也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记得有一次,妈妈帮我买了一双鞋,可是刚穿一天,鞋子上的饰品就掉了裂开了一条口。妈妈要去换,我说:“算了吧,反正还能穿,省得换没换到,反而弄得不高兴。”妈妈说:“怎么能算了呢?一双新鞋,几百块钱呢,才穿了两天,这怎么行呢?”于是妈妈理直气壮地找到商家,搬出了一系列法律条例,那老板自知理亏,同时也为了不影响生意,给我换了一双新的。通过这件事,我深刻地体会到,当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时不应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是应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最有力的生力军。未来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素质的竞争。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要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的心中生根、发芽、结果。

可是,当今社会青少年缺少法治意识的现象屡见不鲜。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青少年过分沉迷于网络。古代有借酒消愁的,只想过醉生梦死的生活,但愿长醉不醒。今时自从出现了网络游戏,不止未成年人,即使是成年人又有几个可以逃过网游的诱惑。于是,心寒的事件一次次的发生了,2004年12月27日,天津市13岁的少年张潇艺因上网玩《魔兽世界》成瘾而跳楼自杀。2005年7月17日,河北省一名15岁的网瘾少年绳勒刀捅,致母亲受伤。

法治观念对某些青少年来说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他们向往随心所欲的生活,但在现实生活中寻觅不到,只有寄托在虚拟的世界中。男孩子可能会爱看武侠小说,做梦都想做一回大侠,执剑走江湖,浪迹天涯,可是沉迷的太久了,往往就分不清网络和现实了。

青少年是早晨初生的太阳,是蓬勃挺拔的小树,是含苞绽放的花蕾。对于他们,祖国和人民寄予了无限的期望和关爱,因为他们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寄托着中华民族复新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青少年学生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梦想的花季,在这个如金似梦的好年华里,如果不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没有把握住其人生的航程,那么接憧而来的就是人生的一个个急流险滩。

祖国的明天是属于青少年的,因此家庭和学校都应成为他们的避风港,家长要提升自己的责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样。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还要将懂法、守法、护法的观念深深的种植在每位学生的心中。

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民族法律素质的重大举措,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新。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

我认为,没有道德的土壤不会开出文明的花。这一点从先秦圣贤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也可得到印证。法治,对于维系一个社会的正常发展与巩固国家的安定团结是至关重要的,可谓“无法不成国”。

治法犹如治军。在古代,一名优秀的将领的评价标准并不是武艺多么精湛,功勋多么卓著。真正的良将在于令行禁止,治军严明。法治也是这般。一个国家的法度不能只是空纸一张,法律承担着维护与威慑的作用。威慑的对象囊括了这个国家的一切,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超凡的贡献,只要逾越了法律的红线,统统严惩不贷。也唯有如此,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神圣,才能使得世间真正太平、和谐。

治法犹如治水,水患泛滥的原因在于淤泥阻塞,一味的防堵是决然不可取的,惟有疏通方可奏效。法,疏导的是人心的淤泥。罪后的忏悔永远比不上罪前的悔悟来的珍贵。法,用一个规范严法告诉世人什么可行,什么不可行。人们领悟了,便自然会自觉的来敬法、护法、守法。

治法犹如治病,不同的病症有不同的病情。一种医术再精妙神奇,那也只是对一类疾病。病万变,药亦万变。医术要随着病症的改变而改变,方是良医之道。法律不能一尘不变,如今的时代是发展的,发展速度也可谓一日千里。如此一来便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用老办法来对付新的问题吗?这显然是不明智的。所以法律也应跟上潮流,唯有把住时代的脉,才能知道病因的根结何在,才能相应的施行手段,从而使社会安泰和谐。

法治是一个国家的基石。我们都了解有了稳定的基石,楼屋才能变得稳固。法律是一个国家的基础,只有全心全意的支持,国家才会稳固。试想一下,一个缺乏法律的国家会是什么样子?发展滞后、道德沦丧、人心渐失……一个国家如果沦落至此,那么,这个社会离崩溃也不远了。

我们都是活在法律当下。基石不稳,轻则摇晃,重则倒塌,“倾巢之下,焉有完卵”?法,是一个国家永远的重心。跟随法治,义不容辞!

“世上无不是的父母,唯有不是的儿女”。这句话是我从一则故事中深深体会到的。

这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在某个山区,一位单亲妈妈独自抚养着三个孩子,两个女儿都长大成人嫁出去了,唯有一个小儿子还在身边。妈妈都70多了,每天靠捡破烂为生。她认为男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只要儿子做错什么就打他。儿子的心灵就此扭曲了,加上同学,邻居,老师一直看不起他。长年累月,他便萌发了“杀人”的可怕念头。只要谁对他不好,他就要杀谁。他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老师,老师一直说他笨,还实行体罚,但他无处诉说。在某天放学后以问问题为由,杀了老师。把尸体扔进了枯井,第二天他去看的时候,居然发现尸体不见了。第二个他杀的人是自己的同学,那个同学一直骂他,嘲笑他没爸爸,老妈还是个捡破烂的,没出息。某天他把同学约出来,在一个荒郊野外把同学杀了,尸体依旧仍进了那个枯井。第二天,尸体又没了。他回到家,又是母亲的一顿臭骂……他便萌发了一种可怕的念头——杀了她!确实,他那么做了,他再次把尸体扔进了枯井。可是,第二天,尸体依旧在那里……顿时,他好像明白了什么。

他回到家,感觉空荡荡的。在母亲的床上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儿子,妈妈对不起你,让你从小跟着妈妈受苦,还让你没有父爱。但是,妈妈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那天,你说去找老师问功课时,我跟着你去了,我知道你杀了人,但我不想你有事,便帮你处理了尸体。还有那天,你去找你同学玩时,我觉得不对劲,就也跟着你去了,你又杀了人,尸体也是我处理掉的。妈妈知道,或许下一个躺在枯井的人是我,但是,我不怪你,你自己好好活下去,没有人会怀疑你杀人的。——永远爱你的妈妈

当我看到这则故事时,我的心被震撼了。我想,这样的“可怜天下‘母亲心’”时间不在少数,但导致这三条人命的源头是什么?

——是法治意识的缺乏。如果,山区也能加强法治教育,那么当那位妈妈看到儿子做错事的时候,不应该是帮他处理尸体,而是应该劝他自首。

因此,为了类似悲剧的不再重演,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苏州”。

法治两个字并不陌生,但总觉得离自己很远,随着“六五”普法的到来,通过观看法治节目,浏览普法网站,学习法律知识,我逐渐认识到,法治渗透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阳光。

据调查资料显示:一些青少年不懂法,不知不觉地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的情况屡见不鲜。近几年青少年犯罪数已占全国刑事总数的70%以上……而下面的一则案例,更是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闭上双眼,我仿佛看到倒在血泊中的爷爷奶奶,痛苦后悔的小新,睁开双眼,我们必须认识到,酿成这一悲剧的背后是法制意识的淡薄,是普法建设的漏洞。培育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已成为当务之急。

法律首先应该被理解为是一个公约,一个如何建立秩序的社会公约,所以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总理的一番话另人深思。

那么,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是法治宣传教育对象的重要部分,更应该肩负起这份光荣而又庄严的责任。

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都将陷入污泥中。”所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是普法精神的重要体现。过马路走斑马线,遵守交通信号灯,接受普法材料,宣传法律知识,凡此种种身边事,我们又是否认真去做?高楼大厦总是一砖一瓦砌成,浩瀚大海皆由百川汇集。法治的细节,犹如水中之沙,不管怎样随波逐流,总归会沉下来,其中的一些还会落进蚌肉中,饱饮日月的`精华,变成夺目的珍珠。实施普法行动也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重视量的积累,学会优化结构,不失时机促成飞跃。

试想人人都能首先提升自己,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将法治铭记于心,普法从小事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弘扬法治文化,共建法治”!

此次法制报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做优秀学生,做合格公民。

结束之后我回过头来想想朱老师的精彩演讲,感到受益匪浅.不禁感慨:我们青少年正是犯罪的高发季节,如果我们稍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身不由已.只有懂得了法律我们才知道怎样不触犯法律,做一个可爱的地球人。

老师向同学们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学们明辨是非,提醒同学们在违法犯罪面前要进行自我防范: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交友慎重;凡事考虑后果,克服一时冲动,不过分争强好胜;自尊、自立、自强,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做到学法懂法,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深知在学校的小范围之内连最起码的纪律遵守都做不到,何谈社会上的遵法,哪怕是犯一个小错误,都足以在一瞬间否认你!

我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不久的未来见证你所得到和拥有的,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代价必定是你犯错时所必须付出的。

后悔这两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却是人生最难捱的痛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警言应该时刻在我们的脑中闪现!

历史的长卷是由自己谱写的,不要让其沾上不光彩的污点,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才会绽放光彩!

说到法律,大家一定并不陌生,大家每天都能听到、看到一些和法律有关的小故事,下面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个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而引发的事故。这是一场我在外地游玩时亲眼目睹的车祸。晚上吃过晚饭,我和妈妈爸爸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咔嚓”一声巨响,两辆小轿车在十字路口发生了碰撞。周围的人立刻上前帮忙,有打电话报警的、有帮忙维持秩序的、有帮助救助伤者的、当然也有人议论纷纷分析事故原因的…庆幸的是只是撞坏了汽车,车主和乘客也没受到太大的伤害。原来是一辆车的车主因为着急回家就把交通规则置于脑后,闯了红灯,而另一位车主却因为疏忽没有开车灯,结果才诱发了这场车祸。

如果两车不能及时刹住,后果我不们不敢想象,一次次血淋淋的事例让我们不寒而栗。反之,如果二位都能遵纪守法呢,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说到法律,大家一定并不陌生,大家每天都能听到、看到一些和法律有关的小故事,下面我来给大家讲述一个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而引发的事故。这是一场我在外地游玩时亲眼目睹的车祸。晚上吃过晚饭,我和妈妈爸爸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咔嚓”一声巨响,两辆小轿车在十字路口发生了碰撞。周围的人立刻上前帮忙,有打电话报警的、有帮忙维持秩序的、有帮助救助伤者的、当然也有人议论纷纷分析事故原因的…庆幸的是只是撞坏了汽车,车主和乘客也没受到太大的伤害。原来是一辆车的车主因为着急回家就把交通规则置于脑后,闯了红灯,而另一位车主却因为疏忽没有开车灯,结果才诱发了这场车祸。如果两车不能及时刹住,后果我不们不敢想象,一次次血淋淋的事例让我们不寒而栗。

反之,如果二位都能遵纪守法呢,一切事故都可以避免。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青春像朝霞,蒸腾着热气,散发着热量,放射着光芒;青春像溪水洋溢着快乐,奔腾着希望,创造着自我;青春似一张白纸,等侍着“文墨”的降临;更似一座古老而悠远的森林,拥有着美丽动人的传说,埋藏着无数宝藏,等侍着我们去挖掘,开采。人生最美好的季节莫过于青春,它是人生的花季,是人生的黄金时代。

然而,青春虽美好,但也有它的缺点。青春是火热的,它拥有行为上的冲动。往往因为某种诱惑或因为某种无知而使青春这条船搁浅,那无疑是在青春这张白纸上留下了不可?灭的污点,所以青春如果没有法律的相伴,就像缕缕青烟,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青春背离了法律的血泪故事,某学校发生一起恶性案件,3名初一男生在校被人用锐器砍杀致死,而残忍杀害他们的犯罪嫌疑人竟是3人在该校初二年级的好友------男生小秦。事发原因是小秦在校外偷了手机,回来将密秘告诉了3位好友,校方得知此事后,准备处罚小秦。为此小秦认为是3位好友告密所致。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事发当天早晨6时许,己丧失理智的小秦买了一把菜刀回到学校,将正在准备去做早操的小韦骗出,径直从围墙缺口来到校外100多米远的田间,趁其不备举刀将其砍倒后又连砍数刀致其丧命,随后将尸体掩埋在小沟边的草从里。回到学校,小秦没有收手,当天晚上11点多,他来到小陆、小陈的宿舍。小陈和小陆相邻,都睡在上铺。悄无声息之中,两名熟睡的学生就被害了。案发次日清晨,小秦回到家,在父母的严厉逼问下,他开口承认自已杀了人,还一个劲地说自己糊涂,说自已不想坐牢。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法的小秦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最终小秦被警方带走了。

看着离去的警车,想象着铁窗内那张幼稚的茫然的脸,你有什么话可说呢?天使折断了翅膀,青春的花蕾,顷刻间凋零。伴随小秦只能是铁窗高墙。怪谁呢,只怪他没把老师平时常讲有关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当回事,不知法,不懂法,才把同学的生命当儿戏。触犯了法律终将受到严厉的惩罚。遗憾啊,别人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畅饮知识甘泉,他却要一边听着铁镣的撞击声一边深刻的反省,而他此时此刻心中除了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法律无知的悔恨又能留有什么呢?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青春阶段,人会对未来充满遐想和希望,然而冲动、孤独、迷茫彷徨也常常围绕着青春,在这个充满叛逆味道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努力去学好法律知识,与法为伴把握青春,珍惜青春。不让青春留有遗憾。

据某报纸报道: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发展快”九个字来概括。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青少年犯罪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例达70%左右。可见青少年时期,人们最容易忽视法律,正因为这个时期的无知,冲动,轻率才酿成了如此的血案,所以青少年要知法懂法,不能因为“恶小而为之”,从而断送自已的青春!

青春,花一般的季节,又有谁不想灿烂开放呢?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懂法,守法,与法相伴,让青春无悔。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有一天,我到某学校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中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小,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了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了学校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致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法治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桨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法治文化建设文章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 文化 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法治文化建设 文章 ,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文化建设文章篇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迫切要求。所谓法治文化,是指一个社会中崇尚法治、服从法治、遵循法治、维护法治的文化状态和精神面貌。所谓法治文化素质,是指一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中所具有的法治观念、法治原则、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精神之舟、沟通之桥、立国之基,人们的法治文化素质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法治观念能否得到树立、法治原则能否得到遵从、法治精神能否得到弘扬。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法治文化素质直接关系着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我们要看到,经过多年的法治文化建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有了明显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正逐渐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准则。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少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增强。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要消除认识误区

  领导干部认识上的误区是制约其法治文化素质提高的重要原因。虽然大多数领导干部都十分重视 法律知识 的学习和掌握,但是现实当中仍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对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文化素质缺乏应有的重视,认为法律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这种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认为懂业务是硬条件,学法律是软要求。有的领导干部只重视经济工作,看重业务工作,认为在业务上要多下些工夫,学通弄懂,这样有利于出成绩、出政绩,对职业发展有利。法律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平时用不上,不学法、不懂法照样可以把工作做好,需要法律时再学也来得及,不行可以请律师及懂法律的人来帮忙。二是认为学法、懂法是法律部门领导干部的大事,是其他部门领导干部的额外负担。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认为法律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知识,学法、懂法是法律部门干部的工作需要,对他们来说,学法、懂法、用法是一项很关键、很重要的事情,而其他部门的干部职工有自己的专业及本职工作,不从事实际的法律工作,学不学法,懂不懂法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三是认为领导干部从事的是日常的管理工作,学法、守法是群众的事。不少领导干部认为,党政部门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党政部门的工作是日常的工作,不必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有的领导干部将法治视为管理者的特权,仅仅当作治理老百姓的工具,对自己有利时就搬出来用一用,对自己不利时就搁在一边。一些领导干部对群众缺乏信任,认为老百姓常常为了自己的利益破坏秩序,滥用法律条例,与政府“作对”,与官员“捣乱”,应该多学法,自觉守法,把普法工作看作是对老百姓的单向的法制 教育 。四是没有从正面认识和理解法律普及工作的重要意义,反而认为通过多年的普法,使得老百姓动辄上法院去告政府或官员,“不那么好管了”。这些认识误区如果不及时消除,不仅影响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提高,还会影响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进程,也损害了领导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要把握三大要素

  在法治文化素质中,有三个要素尤为重要——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三者相互衔接、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内容,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人法治文化素质的高低。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把法律信仰、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作为重中之重。

  培育领导干部的法律信仰。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的一种尊重、信赖和认同感。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若不信仰,则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是法治建设的灵魂。一个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足够的社会公众尊重、认可和接受法律。否则,法律就会没有权威,犹如一纸空文。对领导干部而言,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不仅需要知识、观念,更需要信仰。信仰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根本。领导干部如果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势必会因为各种原因放弃法治原则,最终使党、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树立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基本认识和看法,是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核心。当前,在少数领导干部身上,法治观念还相对淡薄,仍然习惯于传统的“人治” 思维方式 。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在决策时没有切实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凭主观意志以权代法、以权决策,造成了大量原本可以避免的损失;再比如,有的领导干部遇到本该由法律调整和解决的问题,却不愿用甚至反对用法律手段,习惯于用个人职权和关系“打招呼”、“写条子”、“走路子”,甚至认为用“权”解决不了的问题“法”更解决不了,等等。这表明,一些领导干部还在以“依法治人”代替“依法治国”,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这显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作为新时期肩负使命、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观念,包括宪法和法律有极大权威的观念、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法大于权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等。这些观念是促成现代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依法治国要求把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善于掌握和应用法律手段来做好工作。领导干部这种通过法律的形式和途径达到预期目标的本领就是法治能力,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能力。工作当中,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能够准确把握事物的法律意义,并及时做出正确的法律判断和评价;二是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程序顺利实现工作目标;三是能够在遵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法律解决复杂问题。法治能力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评价干部法制文化素质高低的重要指标,也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制文化素质的重要内容。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要构建保障机制

  领导干部法制文化素质的提高,除了教育和培养外,还有赖于良好的保障机制。一是要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 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一观点告诉我们,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导致法治的缺失。因此,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文化素质,必须加强对其手中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测评等各种制度,通过健全的制度监督保障领导干部做到依法执政、公正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要将法制文化素质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在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今天,法律规范越来越多地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逐渐成为社会关系的主要调节器。不懂法的人难以适应社会的生活,更难以胜任党政机关的领导工作。因此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除了考察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外,也应考察其法制文化素质,通过这一要求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法治文化素质,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要拓展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实践的平台。参与法治实践,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领导干部不可能都是法律科班出身,也不可能都在法律部门工作,这就需要各级组织为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实践创造条件。如组织参与人大立法工作及法律监督实施工作,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等有效途径,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实践锻炼。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拓宽思路、大胆创新,参照公务员轮岗制度的要求,结合干部日常调配和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政法机关之间搞好领导干部的横向交流,使领导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不断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的法治文化素质。
  法治文化建设文章篇二: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
  5月16日人民网理论频道转载了《吉林日报》发表的《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文章:只有在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培育出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为真正实现法治社会创造条件。

  法治是一个社会综合运行的系统工程,它要求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运转都必须以法律为标准,但规则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法律如何运行,不能告诉我们法律规则是如何制定,为什么这样制定,以及对人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而法律文化则贯穿法治过程的始终。无论是法治文化赖以生存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基础,还是法律运行的立法、执法和守法诸环节,都离不开人。人的发展是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事业发展的中心,离开了人的发展,法治事业就失去了起始源泉、根本动力、正确目标和检验标准。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实现了人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完成和完善现代化的制度和经济。要实现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现代化,培育法治文化,就必须实现人的现代化。因为实现法律调整的主体是人,所以,只有具有较高法律意识水平的广泛的人民群体,才能实现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从我国法治社会发展的进程来看,当务之急是促使法治文化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协调发展。作为现代化的主体,人既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力,又是社会生产关系的承担者,更是所有上层建筑的体现者。因此,只有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是培育法治文化的出发点和真正动力。何谓人的现代化?一般的观点是,人的现代化关键是赋予内心世界的能动性,现代化的人必须头脑开放而富有弹性,办事注重实效,敢于冒险,具有开拓的气质。人的现代化的根本,就在于提高人的素质并逐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总之,当代中国法治文化的建设路径应该是:在不断推进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以及社会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法治本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换,加强公民的法律文化心理和法律价值观的培养和教育,使其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转变,使观念性法律文化与制度性法律文化相协调,全面实现人的现代化。
  法治文化建设文章篇三: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是树立法律的权威的源泉。而法治文化的作用之一就是要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基础,让全体社会成员对已有法律规范体系中所蕴含和追求的价值理念产生认同和坚守。所以,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我国公民的法治行为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普及的现状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博弈现代法治理念

  中国传统社会法治文化薄弱,人治文化根深蒂固。特别是我国古代的法制体系属于德主刑辅的伦理法,法的执行过程中掺杂了许多情的成分。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就是情与法的冲突——民众现代法治观念淡泊,情与法界限模糊,取舍不清,常常以情理推法理,导致对司法期望值下降。

  (二)公民法治意识淡薄,有些存在侥幸心理

   传统文化 的影响及公民现代法治教育的滞后造成公民法治意识淡薄,加之执法不严或者法律漏洞等问题,造成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一些公民面对法律的时候存在侥幸心理。

  (三)法律权威大打折扣,法治信仰难以建立

  实践中,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甚至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损害群众利益;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法制漏洞存在,导致一些轰动性的冤假错案出现,造成司法的公信力下降,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公民法治信仰难以形成。

  (四)依法维权成本过高,有法不依现象存在

  法律诉讼过程烦琐复杂,时间长,费用高昂,令群众望而却步;司法腐败,权力干扰,以及某些执法机构工作效率低下和办事不公,导致法治信用丧失。公民高成本的依法维权不能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就会放弃法律途径,转而寻求“人治”方式,如信访,出现大量有法不依现象。

  (五)法治舆论环境不佳,公民易受误导

  首先,媒体日益市场化,有偿新闻的出现更让一些媒体人“节操失守”,造成一些法制事件报道失实,影响了大众的感情走向、 理性思维 甚至司法的公正。其次,不少媒体人自身法律素养不高,造成法治舆论缺乏专业性。这些使得法治舆论环境不佳,公民容易受到误导,阻碍了法治文化的建设进程。

  二、公民要结合自己的社会角色参与到法治文化的建设中

  (一)政府要成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忠实维护者

  首先,政府要守法。用法治的力量最大限度地限制政府权力,将政府的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的明确规定之下,“把公权力关进笼子里”。其次,政府要积极倡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核心理念。通过积极、有效地宣传,让以自由、正义、平等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核心理念深入人心。再次,政府要为法治文化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通过良法的公正实施实现社会公平,让民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从而信法、尊法、用法,最终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

  (二)执法、司法要提供健康的法治文化建设环境

  首先,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立公平正义、法律至上的法治文化价值体系。在培育法治文化的实践中,必须通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在法治实践过程中,要让法治文化建设的成果切实起到安民、富民、惠民的效果。

  (三)媒体要营造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首先,做到公平正义。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做到正心术、端行为、办事公、处事明,积极塑造现代媒体工作者良好形象。其次,做到客观真实。媒体人要深入实地真查、实报,不偏听偏信,不歪曲事实,切实担负起明辨是非、传播正能量的职责。再次,提高自身法治素养。针对法治实践当中的种种现象要有能力以法治思维去思考、评论、传播,积极传播正能量。

  (四)公民要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

  首先,要认真学法。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学法并非要深知熟识每部法律的具体内容,而是在学法中知法懂法,理解并铭记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从而真正地拥护和信仰法治。其次,要自觉守法。公民要自觉依据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再次,要敢于护法。公民不仅要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还要做法治的坚定捍卫者。

  (五)青少年要主动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活动

  首先,自身要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自觉树立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分辨能力,增加抵御犯罪侵蚀的定力和能力。其次,家庭要培养法治思维。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强化自己的法治思维,通过以身示范,逐步建立孩子的法治思维。再次,学校要抓好法治教育。各级学校要把法制课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教师授课,经常性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做到“心中有法,警钟长鸣”。

  以上就是我为你整理的法治文化建设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写过 作文 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治作文初二,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1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规章制度 是单位管理的准绳。有之,不是万能;无之,却是万万不能。

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在田野中欢快地奔跑手中牵着一根长长的风筝线,随着他越跑越远,风筝越来越高的飞向蓝天。接着,屏幕上出现了这样几个令人深思的字:约束,是为了飞的更高!

在我们学校,随处可见的`是那一幅幅温馨而又和谐的画面。

让我们把目光从美丽的校园,移入五彩缤纷的社会:红绿灯前,红灯亮起,大家纷纷停住前进的步伐;超市内,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龙般的队伍;公交车上,相互让座的人们,争来抢去……这一幕幕的情景,不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制约束的成果吗?

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个人的幸福生活,因为有了法制的约束,才有了国家的繁荣昌盛!朋友们!让我们每个人在法制这个约束力的牵引下,携手并进!让和谐中国,飞得更高更远!

大家是否还记得,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中,有一条公益 广告 ,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

是呀,风筝没有了,引线的约束,就会随风坠落,航船没有了航向的约束,就会失去目标,人没有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就会轻狂。权利呢?没有了约束。他就会——-他就会制造罪恶。

听,教室里震耳欲聋的掌声,发自内心的笑声,清脆动听的歌声;看,操场上,充满活力的 足球 操,配合默契的竹竿舞,动作整齐的团 体操 ……。这一切的一切,都来自于校规校纪的约束,和大家对校纪校规的遵守。

当然,不和谐的画面也会偶尔出现,但我相信,这些生活中的小插曲,在重新审视了法律的威严后,一定会销声匿迹。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2

今天,我们全班听了一堂关于“反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普法 教育 课。整堂课中我的神经都紧绷着,从一件件案例中,我收获颇多,感慨也挺多。其中令我深思的,不仅是校园霸凌事件之多,更是被欺凌同学对 法律知识 的孤陋寡闻和他们的无助、可怜。

在教授我们的法官讲述的四个案例之中,被欺凌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一无所知让我大跌眼镜,他们的胆小如鼠和无助使我被深深震撼。案例一中的小王,因为被小吴所迫,不敢将此事告诉别人,以为是违法的,结果每天的零花钱、早餐钱都被小吴“卷走”了,因此而面黄肌瘦,由一个阳光少年变成了一古板、内向、胆小的男孩。案例二中的那个孩子,就是无助的代表。仅仅因为穿了一件漂亮衣服而被嫉妒,被疯狂地扇巴掌,从而在学校里不敢说话,连漂亮衣服也不敢穿了。这两个案例十分发人深省,令人沉思。

不光是这样,关于“法律知识知多少的”的话题,已经在网络上炸开了锅,记得我之前看的一篇报道:据大数据统计,全国参于调查的表少年中,有百分之十没有听说过《刑法》;有百分之十五不了解《刑法》;而有百分之三十,对《刑法》的认识不算多也不算少;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则是只知道《刑法》是政法方面的书,而且了解它的一些基本信息的内容的,但是不懂得用它保护自己。根据这个大数据,我们可以推断出青少年是多么地不了解他们的“护身符”—法律。所以,在中小学生中宣传、发展法律知识是势在必行的。

通过这实堂课,法官用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我真希望,青少年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我更希望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人数更加多,范围更加广,从而在遇到一些涉及“校园霸凌与暴力”的事件时,能够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吧!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3

有种痛是可以好的,那是疤;有种痛是无法治愈的,那是心碎,心碎了,还能好吗?

——题记

看着阴沉的天,心中莫明地沉重着。

卷起衣袖抚摸着手臂光洁的皮肤,突然一处的瑕疵,让我的心更加地沉沦了。

是的,在我完美的肌肤上有那么一块永远也摸不掉的心痛。眼前不断地掠过母亲离去前的冷漠双眼,以及置身火海时,我心中那份无法抵制的无助。

透过模糊的泪眼,看着手中那片圣洁的白纸,上面用娟秀的字体写着:阿倾,饭已经做好,如果要吃,先把菜热一下。母字。眼睛又一次瞟过那块疤,心中便又一次翻江倒海起来。我的心碎了吗?

走进厨房时,顺便把她留给我的饭菜倒进了垃圾筒。那一瞬,我的手颤了一下。

我并不讨厌她,那个父亲让我称她为母亲的女人,确实是温柔并且尽责的。可,生母离开我的那个片刻,我的心已经碎了,再也无法担负任何爱的权利。轻轻地,我又抚了抚那片凹凸。

一次又一次地看着纸条,最终还是放到了后母的床边。“没用的,她走的时候,我的心就已经死了,再多的阳光也不可能让破碎的爱全愈。阿倾。”

坐在自己的房中,想着会不会对她太残忍,毕竟她是个好人,至少对我很好。

突然的敲门声让我的心嘣嘣地跳着。

我就这样傻傻地坐着,看着她缓缓地坐到我的身旁,对着我微笑,然后抱住了我,紧紧的。然后,我就感到热热的液体慢慢地流出了我的眼眶,听到自己的哭声那么强烈地撼动着,里面的含义不再是无助,而是一份失而复得的感动。

她就这样一直一直地抱着我,告诉我她以为我不可能向她倾诉关于我生母的任何片断。我只是一直地哭泣着,听着她的声音,然后一股脑的将所有所有的关于痛苦的心情倾诉给她,她抚着我的头,只是穿插地对我说:不会的,我会给你一切母亲的关爱。

第二天醒来,看着身旁的她,我才发现昨晚我对她的倾诉与我俩的沟通是那样愉快。

任何痛都是可以好的,只要有倾诉与沟通。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4

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子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可见,在严肃的法治面前,人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则,在法治的支持与限制下,才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可惜的是,在我的身边,我就遇到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人,而且还是令人汗颜的学长们。

记得那是一个二年级的夏天,我已经开始自己一个人独自做公交车回家。到站台的时候,眼睛瞄了一下站台上的电子显示屏:12站。哇塞,还有这么远啊!我嘟起了我的小嘴,但随即又开心起来。这么远也不错,可以顺便玩一会儿。想着想着,我便独自一个人去了车站旁边的小胡同。

本以为小胡同里会有些好玩有趣的,但突如其来闯入的几个的学长们打消了我那颗窃喜的心。他们凶神恶煞的看着我,说:“小屁孩,赶紧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不乖乖的拿出来,信不信我凑扁你!”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也吓住了,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只得乖乖的听他们的,把身上妈妈刚给我的50元买书的钱给他们,心中又生气又害怕。可我没有反抗,也没有吭声,最后他们拿着50元钱,得意洋洋的走了。回到家我也没有胆量跟妈妈坦白说这件事,妈妈问起书来,我才支支吾吾的撒谎说钱丢了,直到上了三年级我才第一次跟妈妈说起此事。

妈妈听完,耐心的告诉我:“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我处理非常棒!因为当时的我只身一人,如果跟对方起了争执, 我肯定会吃亏,还有可能会受伤。遇到这种事情,尽可能的先满足对方的要求,然后一定要记住对方的模样,随后待对方走后,尽快去学校告诉老师。如果遇到社会上的不良人群,我们还可以选择报警。让警察或者老师来处理此事。”听完妈妈的话,我恍然大悟,并在心中暗自提醒自己:以后再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按照妈妈说的做!

朋友们,如果下次你也和我一样遇到这样的事,请不要惊慌,一定要见机行事。法治伴我行,法治,其实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关于法治作文初二5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话,道出了法律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

三年级开学初,我和一个不认识的人做了同桌。她的铅笔盒里有一只非常漂亮的卡通铅笔,我羡慕极了,心想:不如我把它拿过来吧,偶尔拿一次不会怎么样的。而我的朋友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对我说:“偷东西可是坏孩子哦,是要进监狱的!”我吞吞吐吐地说:“谁,谁要偷,谁要偷东西啊!我才没那么坏呢!”朋友冲我笑笑便走开了。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真是太天真幼稚了,谁会因为偷一只铅笔而进监狱啊!我不禁想到:如果每个人都这么天真幼稚,害怕法制的话,那么社会上岂不是少了一个又一个杀人犯,小偷?所以,我从那时起就发誓,不做违背法律的事情,法律伴我走到了现在。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现在的是社会是一个处处都讲法律的社会,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才会是一个合格的城市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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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你一如巍峨青山的庄严;你亦如古老长城的宏伟;你更如凡尔赛宫殿的辉煌与肃穆;你......

从青天衙门到人 民法 院,从古至今,不变的是法,不变的是刑。 法律 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 经验 所做出的最后成果。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决定 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当我们驻足回望 历史 时。我们会发现每一个朝代的兴衰都与律法息息相关。正如古代至圣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以仁为本,这也是我们当代人所追求的思想。仁是思想核心,是法的基础,而法就是仁的外在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实现“创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的目标!法律是人类 社会实践 智慧的结晶,是为了维护人类正义道德和利益而制定的。就我们个人而言,我们的生活中时刻与法律打交道,往往我们却忽略了它的存在,这是我们法律意识薄弱的体现。比如我们在商场中购买 物品 时,遇到一些不合格产品,常常有类似于“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的想法,而不是去拨12315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来捍卫自己的消费权益。不由得感叹道,我们公民实在缺乏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许,这是我们缺乏相应的 法律知识 ,但我们也可以看到商家们对法律存在钻空的恶劣思想。

做为当代的少年,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认知,积极捍卫法律尊严,以身作则,努力成为一个“四有”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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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篇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论文

制约我国法治建设前进的因素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历史传统的文明古国,曾经的辉煌文明造就了我们这个优秀而伟大的民族。在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中华民族也正在不断创造着人类的辉煌历史。这其中就包含了我们的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当然,法治建设在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遇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干扰。本文将就此问题做一个初步的探讨。

从中国目前法治建设的基本现状来看,我们感觉有以下几大因素严重制约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行:

第一、我国的司法不够独立,各级共产党的机关和行政的司法的干预过大。

除全国人大在立法方面较为独立之外,各级司法机关均被置于党委和政府的控制之下。这些司法机关的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权力都掌控在地方党委和行政的手中。因此在涉及国家机关和党政要人违法时,这些机构在行使职权时常常感觉阻力巨大,甚至工作人员都不敢涉足。这样就造成了地方党政部分的法律盲区,我们国家在市场经济时代出现的诸多腐败案件,制度的根源也就在此。

第二、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使司法公正的天平无法实现真正的平衡。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广大的贫困阶层最需要法律的保护和帮助,由于经济的因数,他们无法支付高昂的诉讼费用而被迫选择忍受伤害和侵犯。当这种忍受达到一定限度时候,他们会为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解决侵犯和伤害,从而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因此,法律对他们来说就成一种专制的工具。从这一角度来说,法律实施过程中根本谈不上“平等”。

第三、中国传统的法文化严重制约我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我们国家有5000年的文明,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对国民的影响巨大。在处理日常的法律关系或相关问题时,我们常常习惯于 “私了”、“算了”,这样的行为模式一方面使个人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人的让度,使得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自觉遵守无从实现。因此在我们国家经常出现公共权利受到侵犯而无人出面制止,大家都愤愤不平但又都选择忍气吞声。

以上我从法律制度、社会经济和文化三个大的方面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当然,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决不仅仅受这些因素的制约。

挑战就在眼前,当我们正确的把握和认识了挑战,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比较实现长足进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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