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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改革影响研究论文(共4篇)

发布时间:2023-12-07 17:34

 

 第1篇:政府会计体系重构中的预算会计改革


  2009年欧洲债务危机爆发,对全球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希腊政府借助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没有充分揭示政府债务,是这次债务危机暴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因而,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改革再次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政府会计改革以此为背景逐步展开。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也不可小视。其一,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享有的财权和承担的事权不平衡,相对而言,地方政府承担了更多的支出责任,违规融资司空见惯;其二,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发布之前,我国《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收支平衡,不准列支赤字,也就是说,地方政府举借债务是不合法的,既然如此,那么事实上存在的地方债务便缺少了法律规范。这就要求一方面承认地方债务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要对地方债务进行全面的核算和规范。然而,现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下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无法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地方政府债务的会计管理存在漏洞,迫切要求对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进行改革。


  1我国预算会计现状及问题


  1.1我国预算会计现状


  根据国家预算组成体系,我国预算会计分为单位预算会计和总预算会计制度。单位预算会计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与现行总预算会计体系相适应,我国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其执行机构是各级政府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各级政府总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结余,以及在资金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单位预算会计以单位资金运动为对象。总会计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1.2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缺陷


  长期以来,我国只有预算会计概念,而没有政府会计概念,以预算会计来代替政府会计。事实上,政府会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既有预算会计的职能,又有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职能。所以,现行的“预算会计”不可能是纯粹的预算会计,它既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又揉和了权责发生制;既要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又要反映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


  1.3政府预算会计职能不清,不利于反映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预算是立法机关与政府之间、政府与各部门之间在预算资源取得、分配和使用上的法定契约,因此,严格地执行预算是政府及各部门的法定义务。政府财务会计的目标之一是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然而财务会计的反映是事后的,而且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礎的,存在着先天的缺陷。所以,政府财务会计无法替代政府预算会计,无法对政府预算收支进行及时的反映和监督。而且,政府财务会计的核算范围远大于政府预算所覆盖资源的范围,若使用政府财务会计反映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则极有可能造成不同信息之间的混乱。所以,建立一套独立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对政府预算的执行进行全方位的反映和控制,对政府遵守既定预算并有效履行受托责任是非常必要的。


  1.4对地方债务反映不全面,不利于约束地方债务风险


  地方债务信息是地方政府债务有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行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信息,从而低估了政府债务风险。


  负债是政府会计五大要素之一,是资产负债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债务分为直接债务、或有债务、隐性债务。直接债务是显性债务,是政府通过融资获取的资金,是法律或者合同明确规定需要偿还的债务;或有债务是政府担保等所形成的债务;隐性债务不是由合同或者法律所规定的,而是由政府职能决定的,政府有“道义”上的责任,政府在一定的情况下有承担支出义务的债务。在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中,只对地方政府直接显性债务的一部分进行核算和报告,其他债务均未在政府预算报告中反映。


  1.5对地方政府成本费用反映不全面,不利于建立节约型政府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没有引入权责发生制,无法提供政府使用公共资源的成本费用,不利于约束地方政府的费用支出,政府预算会计改革势在必行。


  2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情况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预算法》实行了全口径预算,建立了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公开,规范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硬化了预算支出约束。新《预算法》赋予了地方政府限额举借债务的权利,将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地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使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为全面核算地方政府债务奠定了法律基础。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赋予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融资权限,实行“谁借谁还、风险自担”的原则,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这一规定承认了地方债务的合法性,便于对地方债务依法进行管理。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通过《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2015年12月10日,财政部通过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首次将政府会计纳入政府会计准则,为推进政府会计深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2015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制2017年第2期度》,规定总预算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情况以及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会计信息,反映政府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总预算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即所谓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这一规定赋予了总预算会计部分财务会计功能,以满足财务报告的目标;另外总预算会计制度只有支出会计要素,没有提出费用这一重要的会计概念。


  新的总预算会计细化了债务会计科目,完善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将部分直接隐性债务纳入核算范围,有利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财务预警作用,防控地方债务风险。


  3重构我国预算会计的思路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政府预算会计是用来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的过程及执行结果的会计信息系统,它一方面证明了预算资金使用的合法性、透明性,另一方面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府受托责任信息。其功能与政府财务会计显著不同,只反映投入不反映产出。而政府财务会计着重反映预算绩效信息,它反映的是政府预算的执行结果,即形成的财务状况和成果,它既要反映投入,还要反映产出的结果。所以,重构预算会计实质上是在现有预算会计当中,如何把财务会计的功能剥离出去。借鉴国际上政府会计建设经验,改革现有的预算会计,应着重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3.1建立独立的政府财务会计


  与预算会计不同,政府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着重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等财务状况。例如,就政府债务而言,重点反映政府债券、政府依法担保形成的债务等。借鉴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除了将政府显性债务纳入财务会计核算范围之外,还应当将部分或有债务也纳入财务会计核算的范围。


  3.2剥离预算会计中的财务会计职能


  在预算会计科目设置中,仅保留“收入类”、“支出类”和“结余类”三类科目,将现有预算会计制度中的“资产类”、“负债类”科目转移到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当中。因为“资产类”、“负债类”科目属于财务会计的范畴,反映的是政府的财务状况,不属于预算执行情况的范畴。


  作者:张莉

  第2篇:基于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研究


  一、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管理体系


  从1998年起,我国在划分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的基础上将预算进一步划分为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政府以不同身份进行收支活动要求各级政府复式预算的改革目标是逐步建立公共预算、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债务预算和其他预算等功能互补的多轨式预算,各预算分支既相互独立,又密切联系,共同构成国家预算的有机整体。2014年中央经济会议提出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1.预算视角的政府债务文献综述


  张海星(2007)认为财政机会主义是政府或有负债积累的重要渠道。财政机会主义产生的制度基础是收付实现制预算。控制政府或有债务风险的预算管理措施包括:编制反映或有债务成本的财政滚动式中期预算;政府预算实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债务管理模式;建立包含或有债务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财政透明度;提供政府预算所包含的或有债务风险的背景资料。


  韩增华(2011)认为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缺口放大,现行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不对等,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缺乏约束,债务风险逐渐积累扩大。完善的分权体制应充分平衡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的财政汲取能力,实现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中长期管理与控制,在预算视角下完善现有分权体制。


  马海涛和崔运政(2014)提出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通过预算的法定性、严肃性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管理和规范,已经成为业界与学界的共识。地方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包括公共预算、附属预算和复式预算三种模式,复式预算模式下的债务管理是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最理想状态和最终模式。


  同生辉和李燕(2014)认为根据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的现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绩效考评各个阶段的风险状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并就如何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的各个阶段及降低风险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是我国预算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总体思路是按照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建立科学决策、透明规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改革路径应遵循“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将以往处理地方债问题的各种思路、经验汇集起来加以重新规划,根据债务问题的内在属性,划分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两个阶段性目标。短期应对措施主要由风险暴露的资本市场融资行为引致,管理的侧重点在于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长期制度建设方为治本之策,只有长期制度建设得以完善,才能为资本市场实现可持续债务融资提供一个相对实现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归纳目前对长期制度建设的设想,按制度体系之间的相互关联和制约关系以及实现的先后顺序应包括: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引入中期预算框架、预算会计改革、建立债务支出绩效预算管理机制。


  2.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管理模式


  对地方债务管理的核心是找到一个能有效控制债务规模的机制。这往往通过在政府间财政关系和金融市场的成熟度两者之间寻求一个有效的平衡来实现。管理主体可以设定为上级政府和资本市场,政府管理的优势在于政府的行为可以由宪法、法律或规章等明确规则界定,具有较强的惩罚和督促改进的功能;资本市场的优势在于地方政府财政较高的透明度要求,但两者之间,即使市场的约束能力较高,也不能完全替代上级(中央)政府的控制作用。我国目前行政控制、规则控制和中央与地方协商控制主导的管理模式下,上级政府承担了更多的管理职责,只是不排除市场发挥作用的可能。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模式是上级政府控制主导下的市场发挥监督和调节作用的混合型的管理体系。预算管理仍然是有效应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问题的主要公共治理手段和财政工具。相应的,为了提高政府债务预算透明度,必须对传统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进行适当的改革,同时引入将投入与成效相联系的预算编制系统,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终达到公共财政债务管理的目标。


  3.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体系的基本框架


  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的管理体系或组织结构依据债务管辖权所属的各级政府预算级次划分,同时按照资金运动方向划分债务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支出两大子系统;预算管理业务过程按照一般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控制过程加以衔接。该体系的预算报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地方政府性债务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以及偿债资金来源预算表。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体系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是预算会计核算的基础――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收支科目,按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标准,将债务预算收支科目也相应划分为“类、款、项、目”四级,科目设置应充分考虑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内容和管理要求的实际情况,予以充分细化,以强化债务预算会计的经济分析功能,构建出一套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地方政府债务会计系统(杨亚军等,2013)。


  二、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会计核算体系


  1.选择恰当的政府债务预算会计核算基础


  政府债务报告的构建应选择恰当的会计核算基础――应计制。因为一旦采用应计制作为核算基础,则可以使隐性债务显性化,对防范由政府债务引发的财政风险将起到很好的效果。从国外大多数国家的改革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来看,中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由现金制向应计制的转换,应采取渐进的方式。先由目前的现金制过渡为修正的现金制,即以现金制为主,对某些会计事项采用应计制。待条件成熟时,再由修正的现金制逐步扩展为修正的应计制,即以应计制为主,对某些会计事项仍然采用现金制。


  而中国目前各方面的条件还处在适合修正的现金制阶段,政府预算仍然可采用現金制,这样可以反映政府当年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为中国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和决策提供有用信息。但在编制政府债务报告时,应选择应计制,所有负债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和费用、金融资产均按应计制处理(实物资产可不进行资本化和不提折旧),这意味着政府债务报告要按照相对完整的财务资源意义上的资产和负债来加以限定,收入、费用(折旧除外)也基本上能反映报告主体资源的增减。这样能更全面地反映政府所掌握和管理的公共经济资源的经营管理成果和政府的运作效率。


  2.设置适当的地方政府债务会计科目


  债务收入类级科目为“国内债务收入”和“国外债务收入”,向下根据债务资金来源设置收入款级科目,如“直接贷款收入”“发行债券收入”等;根据款级科目对应的业务活动内容和属性设置项级科目,如“商业银行贷款收入”“政策性银行贷款收入”;再根据具体单位、政府所在层级或业务发生地点设置目级科目,如“某某政府”“某某企业”“某某城市”。


  债务支出类级科目分别为“资本性支出”和“非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按照支出用途和管理部门划分“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两类款级科目;向下根据具体支出项目设置项级科目,如“购置办公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再根据具体支出单位设置目级科目,如“某某建筑工程公司”。非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反映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提取偿债准备金等债务管理活动,依据资金用途设置款级科目,再按照贷款来源或还款去向设置项级科目并根据还本付息对象或具体提取单位设置目级科目。


  通常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标准设置债务预算科目,但要特别提出的是针对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未规定的直接显性债务、直接隐性债务和或有显性债务科目应增加相应科目加以据实反映。直接显性债务科目中,需设置“融资平台公司、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债务”科目以核算、报告其举借和偿还情况。直接隐性债务科目中设置“公共投资项目未来支出”科目,反映未来年内应支付的公共投资项目的资本性和经常性支出。或有显性债务科目设置“预计负债”,反映由财政担保所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或有隐性债务科目因其支付与否及支付金额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不设置会计科目,但需要在政府债务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


  3.运用资产负债框架进行债务风险分析


  刘尚希等(2004)提出运用资产负债框架分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理论基础。财政风险(包括债务风险)的评估,应当建立在政府资产与政府负债两个基本面之上。政府资产指政府所拥有的公共资源,既包括有形的经济资源,又包括无形的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政府债务是政府承担的公共支出责任和义务,具体包括政府的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分析,可以通过以下四个层次来展开。第一个层次,政府负债与资产存量的对比。通过这一层次的分析,可以判断政府债务风险是扩散还是收敛。如果具有扩散的特征,则进入第二层次的分析;第二个层次,政府负债增量与资产增量的对比。通过这一层次的分析,可以发现债务风险扩散的程度。如果扩散的程度很大,即超出了现有的财政能力,则进入第三层次的分析;第三个层次,政府负债与经济总规模的对比。通过这一层次的分析,可以判断债务风险是否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如果发现债务风险处于失控的境地,则进入第四层次的分析;第四个层次,政府负债与无形资源的对比。通过这一层次的分析,可以判断财政风险是否会演变为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


  作者:李丽虹

  第3篇: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对单位预算会计的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利用国库的统一上缴各种财政收入和统一拨付财政资金的过程。由财政部设立统一的账户,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拨付财政支出,该种方式改变了原有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一方面,降低了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运行成本;另一方面,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等级。


  一、账户设置和核算内容的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预算需要增加两个账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这两个账户应分别设置“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明细账户。此外,有三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变化较大:“银行存款账户”“财政补助收入”和“拨入经费”。


  (一)账户设置的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产生的最大变化是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在该制度下,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不需要经过单位的实有账户拨付。财政部门设置零余额账户进行收支结算,实质是设置过渡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事业单位设置“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有利于预算单位核算未使用或未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和财政直接支付额度,该账户属资产账户,事业单位预算支出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的差登记在借方,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一年的预算金额与支出金额的冲减数登记在贷方。


  (二)账户核算内容变化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拨款方式已发生变化,“银行存款账户”仅仅核算三项内容:往来款、年度结余和自筹资金收入。在国库集中支付下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给预算单位,中间不需要层层审批下拨。因此,“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账户核算的内容不包含转拨上级的资金。因财政收缴方式已经发生了变化,预算单位不需要设置“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两个账户。


  二、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发生的变化


  (一)账务处理的改变


  财政直接支付这种方式导致预算单位收到预算资金到支付资金,账户资金没有变化,即资金是从国库直接拨付给收款人。因此,在账务处理上需要双重确认收入和支出,借方记入“事业支出”和“经费支出”的同时,贷方记入“拨入经费”和“财政补助收入”。因此,事业单位出现了无资金的会计核算内容。


  (二)财务报表编制的改变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仍需要预算单位上报财政部门年终决算数据,因上级部门和主管单位仅核算收入数据,并不需要核算下级单位的收入数据,因此,相关主管单位在编制报表时仅仅需要将“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简单相加即可,大大减轻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财务工作压力。


  三、对会计记账基础造成了巨大冲击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也就是说,在当期就对财政性资金收入进行入账确认。因此,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使得行政事业单位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的记账基础造成了巨大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并非实际收到货币资金或者实际使用时再进行收入确认,而应在代理银行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并由代理银行向预算单位转去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书时才能予以确认。实际上,在进行确认时,预算单位并非已经实际收到货币资金,只是具备了允许支付的额度。很明显,这种收入的确认与收入实现制的要求相违背,对于预算单位而言,还存在资产虚增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建议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进行。也就是说,预算单位不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在获取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时不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等到支出实际发生时,再进行相应借记和贷记科目账务处理。同时,预算单位还应就已得到批复的用款额度完成台账登记工作充当备查账的作用。


  (二)年终尚未使用或尚未收到的支付额度


  年度终了时,对于尚未使用完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或者本年度还未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预算单位应将其确认为当期收入,计入“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等账户中去。可以看到,无论是年度内尚未使用完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还是本年度未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都没有发生现金流入,但是却仍然按照已经得到批准的支出预算,确认的该部分资金又确实属于预算单位当年资金。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就在年终进行收入确认,这是权责发生制的做法,并非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四、预算单位财务受到的影响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仅影响了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使得财政性资金支出支付的方式和程序发生了改变,还使得财政支付行为更加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更加严格,极大地促进了预算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其自身财务管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一)财务管理职能发生转变


  自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并不是直接划拨到预算单位基本账户中,而是在部门预算获得批复的基础上进行“月度用款计划”填报,从而对预算单位支付项目进行合理化安排。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能够直接决定财务支出水平,财政支付得以成功办理的前提是用款计划符合年度预算的要求,这样能够使得财政支出的计划性得以体现。过去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重心主要是资金管理,而现在主要向全面预算管理转化。


  (二)預算编制越趋规范化


  要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顺利执行下去,必须确保预算编制工作规范合理。所以要想继续进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这就要求预算单位能够不断增强自身的预算意识,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准确进行预算编制,并确保上报预算的正确性,这样能够使预算执行中产生偏差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逐渐深入,过去存在执行难问题的预算约束,实现了由过去口头理论上的软约束向当前具有可行性的硬约束的顺利转化。


  (三)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


  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强化各项收支审核等有效措施,实现了对预算单位资金来源、财务账目以及资金的使用去向的规范化管理,使得其收入来源以及资金利用更加透明,不仅能够有效避免不合理支出的发生,还能有效防止贪污腐败,使得各种违规、违纪支出水平大大降低,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五、对单位预算人员的影响


  当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行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的。同时,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财务管理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企业成本得到合理控制,会计工作量明显减少,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这就需要单位预算人员能够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仅要掌握较多的计算机知识,还要确保自身知识结构足够丰富。一方面,作为预算会计人员,必须掌握并熟练运用财务知识;另一方面,预算会计人员还要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够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出现故障问题时能够及时采取解决措施,确保计算机稳定运行。


  总之,事业单位要想在国库集中支付下取得发展,必须贯彻执行预算会计制度,即事业单位需要认清自身实际状况,引进优秀的管理理念,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保证事业单位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使得事业单位工作有序进行。


  作者:李凌云

  第4篇:论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优化


  一、前言


  为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新的改革要求,深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完善会计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保障。随着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暴露出诸多问题,特别是“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会计体系不完善”、“会计核算方法不科学”等问题,强调优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笔者看来,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建设,应以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完善会计体系、健全会计科学、创新会计核算等举措,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


  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因此,以发展的视野看待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深化政府会计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如何优化政府会计体系,强调推进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以更好地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首先,在行政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之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有的尤为重要,以契合新时期会计工作建设的需求;其次,基于政府公共管理理论,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预算制度有了新要求。特别是在政府采购、部门预算,以及国库集中支付等领域,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财务体系。如何确保财务体系的科学性、规范化管理,需要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建设夯实基础。


  2.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新时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基础


  对于预算会计管理而言,其本质就是如何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以发挥资源的最大价值。为此,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会计改革的进程中,基于可持续发展的视域,强调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性。在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预算会计体系难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全面、有效反映,过于强调预算的执行情况,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但随着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总预算与预算进行了合并,优化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提高了社会对公共财政的监督管理。


  3.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是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水平欠缺的现实情境,强调依托預算会计制度改革,强化行政事业单位的科学执行,进而有效解决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不足。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等的改革之后,应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提高预算会计体系的科学性;其次,以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提高预算管理能力、优化财务管理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新环境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实需求,进而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制度改革,一直是改革发展的重点,强调优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就实际来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存在“设置不合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暴露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工作存在的不足,影响内控管理改革的进程。因此,在笔者看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科学性不足:预算会计核算的科学性不足,资产难以实时管理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会计中,多采用“实付实现”制度,这就导致财务会计信息集中,审核多以年度预算为主。这样以来,既难以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长期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形成监管空白期;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策效果。对于很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对固定资产等的管理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这就处理,进而出现单位固定资产流失,或价值“虚报”等情况,这就造成固定资产价值无法在预算会计报表中真实体现。与此同时,单位对资产的实时管理不足,导致财务信息更新、反馈存在较大的滞后性,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的出现,弱化了财务报表的完整性、科学性。


  2.体系不完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影响会计工作的开展


  就目前而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一般由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等构成。但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而言,现有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尚不完善,难以对单位的财务状况全面而有效反映。首先,在预算会计报表不完善,难以对预算会计信息形成规范的报告制度,进而导致单位领导难以基于报告对资金流向等信息的全面了解;其次,报表的合理性有待提高。从会计报表而言,会计报表中的信息反映存在重复性,且财务数据交叉,进而出现资产总额、负债等的“虚增”,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造成影响;再次,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尚未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进而影响预算会计报告体系的优化。


  3.设置不合理: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难以形成有效的财务反映


  随着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推进,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之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科学的优化与调整,是适应新制度的内在要求。但就实际来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科学设置不合理,在新制度的实施之中,表现出较大的不适应性。首先,国库集中首付制度等的实施,强化了对财政资金流向管理的转变,而会计科目未能及时调整,进而给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其次,现行会计制度缺乏了资金来源的变化,进而导致资金预算在预算会计中的真实性。因此,如何在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优化会计科目设置,提高财务管理的实效性,是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要求。


  四、优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应对措施


  基于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建设,是以发展的视域,抓住改革发展的契机,以实际出发,建立健全会计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适应多元化的新环境。在笔者看来,优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建设,关键在于完善预算会计制度,健全会计预算报告体系,优化会计科目设置,进而深化改革发展。


  1.深化资产实时监管,提高会计核算的科学性


  新的改革环境、新的制度体系,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深化改革发展的同时,要坚持以创新发展的思维,完善会计核算内容、创新会计核算方法,都是提高会计核算科学性的重要内容。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为会计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的创新提供了基础,也进一步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创新发展的必要性。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应强化对长期资金的有效监督,抓好固定资产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折旧处理中,应严格依照会计准则,避免固定资产流失或“虚报”等情况的发生,确保在预算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体现;其次,资产管理是全面深化实时监管,确保财务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及时反馈,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有效利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并且提高财务报表的完整性、科学性,这是财务报表分析的工作基础。


  2.完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明确预算会计目标管理


  在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之下,行政事业单位要以发展的视域,紧扣制度改革,逐步完善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以适应新的环境。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制度,紧扣预算会计改革要求,这是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建设的重要基础;其次,预算会计报告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一是要立足行政事业单位的现状,在内容统一、完整的前提之下,建立与国际预算会计制度相接轨的会计制度,从而实现规范化、统一性管理;二是优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从本质上打破行业壁垒,进而提高会计体系的科学性、适用性,建立科学的核算方法与体系;再次,强化预算会计目标管理,提高预算会计的有效性。一是要做好预算外资金、财政拨款的分类,并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细化;二是要完善制度建设,在现金流量上,建立权责发生制,进而提高制度的约束管理;三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在预算编制中,应明确职责,明确部门分工,通过相应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3.优化会计科目设置,形成有效财务反映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为确保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情况,应对现有的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并进行科学细分,进而更好地适应新的制度要求;其次,适应新的制度要求,一方面要对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制度进行修订,并对新预算会计的核算方法进行创新,重新设置收支类账户,并对结算项目进行细化;另一方面,对固定资产等的核算,要进一步有优化,并将“基建”进一步纳入会计核算之中,而不是简单的每月汇总纳一次,进而建立完善的预算会计体系,提高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再次,消除财务数据交叉问题,严格控制资产总额、负债等的“虚增”,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所造成影响。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行政事业单位深化会计工作建设,是基于内控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强调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之下,建立健全会计体系、创新会计核算方法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以改革发展的视角看待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建设,应以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为契机,坚持以创新发展为驱动、以优化调整为抓手,夯实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基础,推进会计建设,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


  作者:沈庆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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