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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准则发展趋向:国际协调与趋同

发布时间:2015-07-04 10:03
摘要: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趋同是当前国际会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 是会计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要发展经济, 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尽可能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
国际准则的趋同。本文在探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与趋同的必然性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协调与趋同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 国际协调 趋同
一、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与趋同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
20 世纪90 年代以后,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加快,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以及跨国公司均呈现增长态势,资本市场日益壮大,跨国兼并活动日益频繁并愈演愈烈,资本流动也日渐迅速。这样,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仍大多使用自己的会计准则,会计信息必然不具有兼容性和可比性。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德国戴姆勒-奔驰。在此案例中,按德国会计准则,戴姆勒1993年的利润是1.68 亿美元,而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戴姆勒当年却形成了大约10 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两者差距之大,简直令人不敢相信!这一案件也激发了国际社会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为全球经贸往来和资本流动减少或者消除“语言”上的障碍,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标准的决心。要实现会计的国际通用,首先就要求就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披露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一标准就是会计准则。1996 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67 个国家的调查结果显示,其中56 个国家将国际会计准则作为本国的会计准则或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来制定本国的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得到了世界大多数证券交易所的承认。2000 年5 月,欧盟委员会宣布, 到2005 年所有欧盟的上市公司必须使用国际会计准则。当月, 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又通过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核心准则的审核, 并正式建议其所有的成员要求跨国筹资和上市公司采用该核心准则进行财务信息揭示。可见,会计准则国际化是大势所趋。
从我国会计环境的现状来看,近几十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经济成分趋于多元化,大量国际资本流入我国,国内也有一些企业开始进行跨国融资和投资,新的经济现象层出不穷,如企业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股权转换等,所有这些都对会计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加入wto后,中国会计环境更是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的市场将更加开放,企业将面临更加残酷的国际竞争,我们已无法背离会计国际化这一趋势,如果中国会计准则不能在国际大环境中应用,一方面不利于中国吸收国际资本,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中国企业到国外资本市场融资,这势必影响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进而影响中国经济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实现会计准则国际化,就必须要求企业提供的财务信息在国际上具有可比性、可行性,就必须协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就要求跨国公司的身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都是以基本相同的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以有利于其内部经营情况的对比、分析和考核评价。就必须要求日益扩大的国际贸易交往中的购销双方都依据基本相同的会计准则来编制财务报表,披露财务信息,以便有利于双方的了解和沟通,有利于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就必须能使企业的会计部门节省开支,降低财务报表的编制成本,降低审计方面的开支。
国际会计准则的产生与发展是国际化的反映,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会计准则的不同,导致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会计核算标准不同和方法不同,导致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会计信息不具有兼容性和可比性。为了统一会计语言,1973 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爱尔兰以及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发起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的宗旨就是要制定和发布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所承认和遵守的国际会计准则,以促进国际间会计的协调,但早期的国际会计准则多是折衷的结果。至2000 年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员数量已扩大到112 个国家的153 个会计职业团体,2001 年4 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功改组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仿照美国fasb 的组织框架进行重新设计, 改造成为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基金会的受托人任命和管理的独立民间机构,加强了与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联系。国际会计准则也为适应现实而不断改进以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最突出的就是有关可比性项目和核心准则项目的出台,使其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接受和应用。促进各国对iasb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认同, 并推动各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也就是说,要使各国会计准则向作为基准会计准则的国际会计准则靠拢或与该基准会计准则相似。就目前而言,制定基准的国际会计准则仍然是一个国际会计协调的过程,是会计准则最终实现全球趋同的前提条件和关键,全球趋同是目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由原先作为各国会计准则的“协调者”变成“全球会计准则”制定者。
二、我国在会计国际协调和趋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一)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目前我国尚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国有企业的会计报告处于主流地位,有专家认为中国的会计规范设计不应迎合已经(或将要)在境外上市的少数公司的需要, 而应服务于国内那些被赋予经营管理自主权并且所有权和控制权实际上分离的大型国有企业。中国这些企业所处的会计环境与国际会计准则所假设的典型的会计环境具有相当大的差异,不宜全盘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建议谨慎对待会计协调问题。
(二)特殊的会计信息的使用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是基于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是以全球资本市场跨国上市和筹资的财务信息的决策为导向的,会计信息使用人一般是资本市场上的投资人、潜在投资人、债权人等,而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成分还是以国有企业为主,资本市场尚未完善,所以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人是政府管理部门,这就形成了与资本市场决策者不同的信息需要,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生成的信息并不比运用中国准则提供的信息更有用。
(三) 法制化程度低,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会计职业组织的自律机制尚不健全, 市场监管制度尚在完善之中, 对虚假陈报、信息误导和违规操作的处罚规章相对欠缺, 国家刑法改革相对滞后, 加之执法不力, 较大的职业判断余地客观上为会计操纵提供了必要条件。例如我国的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先“洗大澡”造成大幅度亏损后,第二年再冲回从而“转亏为盈”, 借以逃避证券监管。
(四)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投资主体不到位、产权关系不清晰: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管理当局与董事会的关系形同于上下级关系,在我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突出国家“管住”经营者。在这里,国家既作为所有者又作为取得税款的相关利益者,我国会计准则的设计也强调了国家的这两种需要。完全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构成了中国会计国际化的一个障碍。


(五)公允价值的应用:众所周知,目前我国仍旧存在着大量国有企业,它们还不能真正作为利益完全独立的市场主体,它们从事的一些交易还不能说是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上的,政府操纵或指定的交易行为依然存在,因而其会计信息也很难是公允的。特别是许多上市公司是从国有企业剥离出来的,其母公司通常仍旧为国有企业,这些企业相互之间关联交易相当普遍,需要更多地靠职业判断来确定的公允价值往往成为它们操纵利润的手段,所以我国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较为排斥,这对抑制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却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忽视公允价值的存在, 过分推崇账面价值, 反而容易造成企业账面价值不实, 会计信息失真。因此, 在制订会计准则时应当考虑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的公允, 而不是否认“公允价值”。
(六)会计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我国会计从业人员数量庞大,但高水平的会计人员较为短缺。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以原则导向为基础的,对它的应用需要诸多的职业判断,就目前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来看,要作出准确的职业判断是非常困难的,这将影响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协调与趋同的进程。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我国有自己特定的历史和现实,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也一直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会计标准中可取的内容,但我们不能全盘照搬国际会计准则。要做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乃至趋同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考虑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向,又要考虑我国的现实,逐步缩小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等我国的会计环境成熟了,有了一个强有力的、较为成熟的准则执行机制,会计准则的协调与趋同也就水到渠成。所以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为会计准则的协调与趋同创造条件:
(一)继续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活动。1997年,我国加入世界会计师联合会,并成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观察员,随后参加历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会议,我们应当利用这样的机会及时把握国际会计的新动向, 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进程的了解, 扩大我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订过程中的影响力,争取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拥有更重要的地位和发言权。
(二)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机制。目前来看,我国的商品市场较为完善,但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尤其是资本项目下外汇还不能自由兑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首先要理顺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在公平、公允的基础上作出自我交易行为。其次,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强证券监管水平,增强资本供应者对需求者提供信息的信心,使公允价值基础的计量成为可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而国际化的资本市场需要一套共同认可和接受的会计准则以降低跨国界提供信息的成本和信息使用者的分析和评价成本,从而促进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与趋同。
(三)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会计改革还需要与其他改革相配套、相协调, 否则也难以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一致。另外,从法人治理结构上看,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同股不同权,政府干预企业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应当对部分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建立一套完整的中国会计法规体系,为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趋同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培养合格的会计人才。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是以原则为导向的, 这也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国目前对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效果不尽如人意,应当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会计从业准入制度和会计人才社会评价机制,把会计人员的培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努力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使其能适应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
总之,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趋同是一种必然趋势,它将无情地影响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影响世界上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利益。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争取在会计国际化进程中取得主动,应该不断加强会计的国际协调, 而协调又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是一种博弈, 是通过对各国会计实务的差异逐步加以限制, 从而增加其兼容性和包容性, 进而实现趋同。这个过程可以概括如下:沟通——找出差异, 协调——减少差异, 最终——实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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