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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15-07-09 10:14

  金融业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潜在的风险不容回避和轻视,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但当前正处于改革中的部分农村信用社,在改革深入进行和业务不断发展的同时,却忽视了内控建设,致使内控建设相对滞后,内控乏力,风险隐患时有暴露。通过对近期农村信用社频发的案件分析,不难发现,尽管成因是多方面的,但几乎无一例外地与信用社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内部控制不严这一根本性、基础性因素有关。因此,强化内控,防范风险,对农村信用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对内部控制表述为:“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因此信用社内控制度是一种对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管理制度,主要对业务活动本身风险的分析、控制和对由于人为因素导致风险的监督控制。如内部组织结构控制、信贷资金风险的控制、会计系统的控制、授权授信的控制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等。当前信用社内控制度建立的重点就是要突出“控制风险的三道防线,完善自控、互控、监控体系”,这实际上也是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

  造成目前信用社内控乏力,案件频出的主要原因在于:

  认识不到位。现阶段,一些人对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概念是陌生的,对其作用的理解也是浅显的,认识上存在着误区。一是把内控制度简单理解为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装订、汇总,忽视了内控是一种机制,是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有业务操作基本制度、规章制度不等于有内控,制度仅是内控的基础条件,是一种静态概念。二是把稽核监督与内控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健全内控制度就是加强稽核监督工作,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三是把内部管理与内控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加强内部管理就是健全内控制度,没有认识到内部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核心目标,而内控机制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目标。内控制度是内部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完成农村信用社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是信用社的一种自律行为。四是少数人把内部控制与业务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片面地要求内控服务业务、服从业务,或把二者关系变为从属关系,不是将内控制度作为规范经营和约束行为的手段,而是看做捆绑手脚、制约业务发展的绳索,脑子里留着“不冒风险就赚不了大钱”的错误观念,以致于存在资产虽越来越大,不良资产却居高不下的现象。另外,许多领导对内控制度重视程度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及还有认识上的偏差。长期以来思想上认为,强化内控重点是在业务操作岗位,而对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和能力风险考虑相对较少,偏颇地认为管理者是可靠的、尽责的,从而使内控成为“控下不控上”,决策层的控制往往成为内控的“盲区”。

  内部控制未到位。目前在业务经营中,内控有两大重点:结算风险和信贷风险,其中的会计系统业务监督缺乏,信贷检查岗未明确到位,以及对决策层监督等都是薄弱的环节。再如,有的岗位职责流于形式,几年不变且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另一方面是制定的内控制度未能得到切实执行,如未履行查库制度,库房钥匙未“双线平行交接”,计算机操作密码未按期更换,信贷管理议而不决,手续不合规等等,内控仅停留在表面。拿资产风险来讲,信贷风险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点,也是最薄弱的环节,目前仍处于软约束阶段,部分农村信用社仅满足于决策环节的“审贷分离”,而对贷款发生时和发生后的具体风险程度却心中无数,缺乏有效的以风险监测、评估及控制为核心的管理监控。

  监督内控不到位。在内部控制的三道防线中,自控防线以防为主,表现在事前预防;互控防线以堵为主,表现在事中控制。二者都属预防型;监控防线以查为主,表现在事后控制,属纠错型。而在实际工作中,第一道防线没有得到有效加强,第二道防线没有真正到位,第三道防线中的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盲区和死角。稽核还是以翻阅传票、检查记账规范、核算差错为主,未能突出“内控”的重点,强化内控方面发挥作用乏力。同时稽核权威性、超脱性、独立性未得到充分体现,查出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办理与处理脱节,“雷声大,雨点小”,以致许多问题“年年查,年年有,年年问题都相同”。

  员工素质不高,风险意识差。一线人员由于业务忙、人手紧,对制度的学习不够,有的还未培训就上岗,许多人在操作上沿袭传统,视其做法为正确合理。正因为管理层传达、贯彻深度不够,操作层应知应会程度不够,导致了在新操作、新制度要求下仍执行老习惯、老规定的现象。加之,信用社在员工岗位培训方面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以“不脱产”、“以会代训”、“以老传新”为主要特征的在岗培训为主,难以达到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员工素质,从而最终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的目的。而且,信用社岗位轮换制度没有得到普遍推行,未能很好地培养出“一专多能”的业务多面手和综合管理人才,也难以避免因岗位人员固定而产生的种种弊端。

  要改变信用社内控乏力的现状,堵塞风险隐患,需强化信用社的内控建设。而内部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要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首先要从明确岗位职责入手,健全岗位责任制。将内部岗位进行职责细分,不同岗位职责分配要合理、科学,体现相互制约的目标,要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责任,使每个员工在其岗,明其责,这样每一岗位必须对内控措施的落实承担责任,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然后重点突出加强对管理层的决策风险控制、会计业务监督控制和信贷业务检查控制,专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专业线上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同时开展业务必须坚持“内控制度先行”的原则。

  强化稽核监督。稽核监督是内控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稽核要重点对业务部门自律管理和重点对象、要害部门进行检查,这样既分清责任,减少重复劳动,又提高内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信用社应高度重视稽核工作,不断加强稽核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稽核人员的业务技能,尽快建立一支文化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术过硬的复合型稽核队伍,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监督能力,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稽核重在查缺补漏,不在于稽核的次数多少而在于严。查而不处,不管制度有多完善,都将是一纸空文,不管稽核的次数多多,也都将是无功而为。因此,信用社领导更应重视稽核工作,可以定期不定期地听取稽核工作汇报,对重大稽核项目可以在主任办公会议专题讨论,对稽核结果要进行严格查处,不能不了了之,以维护稽核的权威,进一步强化内部稽核的监督作用,提升稽核的“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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