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法国会计管理机构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08 10:13
  伴随着《会计总方案》的发展,法国全国性的会计管理机构先后经历了会计标准化委员会、高等会计委员会和国家会计委员会。作为目前法国会计管理机构的国家会计委员会,成立于1957年,是财政经济事务部下的一个独立机构,由会计职业者、政府各部和公共当局、财务分析家组织、私营企业、商会行会、工会等各界代表组成,设一名主席、五名副主席、一名秘书长,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按照法国政府以《会计总方案》为基础发展法国公认会计原则的思路,自1965年起,国家会计委员会开始仿照英美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做法,以说明或建议的方式对1957年《会计总方案》的具体应用发布解释性指南。这种说明或建议以文告的形式加以公布,涉及资金来源与运用表、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收入与支出的摊销、资产负债表外的协议事项、欧共体(当时)的农业贸易、租赁业务、利润分配的职工参与方案,以及职工福利开支等方面,这些说明或建议不具有强制性。1971年,国家会计委员会着手修订1957年的《会计总方案》并参与欧共体(当时)第四号指令的制定。
  1996年,法国改革了国家会计委员会,并于1998年设立了会计规则委员会。该委员会的设立目的是:使会计规则更加透明、稳定;使会计规则的制定更加前后保持一致;对编报合并财务报表使用国际会计准则给予指导,并对其使用给予认可。
  在法国,另一个对会计具有监管职能的组织就是1968年成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该组织类似于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但权威性远不如后者。其主要功绩是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和对公司会计中一些含混不清的问题予以澄清,特别是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方面起了相当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