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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成本与价格

发布时间:2015-07-07 08:47
1.引言
众所周知,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发展要求教育投资必须得到合理回报(利润)。这就要求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活动不仅应当遵循教育学规律,也必须遵循经济学规律,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考虑教育资源(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获得适当的利润,以求得生存和发展。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和实施,大陆的民办(私立)教育的生存环境得到彻底的改善。民办(私立)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已经得到了官方的认可。随之而来的是如何制定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收费标准,如何对待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成本和价格了。
和公办的中小学不一样,民办(私立)学校可以更为认真的考虑教育价格问题。民办(私立)教育的投资者无疑是希望通过投资民办(私立)教育得到合理回报。投入到民办(私立)中小学领域的资本也和其他领域的资本一样,需要在不断运动中增值自己。教育投资按其本性来说,它不仅要求补偿原来的价值,而且还要得到一个价值增值额。

2.民办(私立)中小学教育价格的构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是由市场中的供求双方共同确定的。同样民办(私立)教育的价格分供应价格和需求价格两个方面。教育供给价格是由教育的卖方(学校)计算的包括教育生产者的报酬、购买教育生产资料的成本、教育机会成本和适当的利润构成。
民办(私立)中小学的价格就是在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一定期间(一般是一年),按照所支出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向受教育者个人收取的现金的总和。显然民办(私立)中小学的价格的构成不仅只含有教育成本,还应当含有利润成份。这个价格包括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办学成本以及平均利润。之所以要考虑利润,是因为办学单位不仅要保持原有的规模,而且还要添置新的设备,增建新的校舍,以便扩大教育规模,这些都需要追加投资,进行积累,积累来自赢利,利润是积累的源泉。此外,还需要给投资者一定的回报。
教育的需求价格是教育的买方(政府、个人和家庭、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购买一定质量的教育服务所能支付的价格。当教育需求价格和教育供给价格相等时,就达到了市场均衡价格。
公办学校的教育价格是由政府、受教育者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团体共同分担的。但是就民办(私立)中小学来说,教育价格基本上是由受教育者个人承担的。然而,就义务教育阶段而言,理论上政府也应当承担一部分,政府可以通过专项经费,或者是教育券的形式给予民办(私立)中小学一定的补助,也可以通过税收减免来承担,目的是表明政府对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支持。
从教育的供应单位——民办(私立)学校来讲,核算学生接受某一阶段(如1年)教育的价格时,必须仔细核算培养一个学生所花费的平均成本及利润,其中成本的核算十分关键。



3.成本与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价格
笔者以为,教育的供应价格应当是由教育的供应单位(学校)根据教育成本和教育市场确定,政府对民办(私立)中小学教育价格管理责任不应强化,不同质量和条件的学校价格应当是不同的,整齐化一的价格,不能反映民办(私立)中小学质量的多样性。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民办(私立)中小学和其他企业一样,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自己的经济利益,应当有权利参与制定教育的价格。学校在考虑教育的价格时所计算的成本应当只计算生产者的成本,即学校在培养学生过程中所需要的花费(即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而不应当包含学生的个人成本,个人教育成本的计算只是在计算个人教育投资及其效益时才有意义。
和公办中小学一样,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成本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基本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成本、房屋建筑成本、设备购置成本和折旧等),其次是教师工资成本(即人员经费成本),第三是办公经费成本(即公用经费成本,根据我们对直辖市几所公办中小学的调查,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大约在1000元左右,初中略高一些。其中日常公用开支占30-40%.)。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只有尽量降低成本,才能在一定的市场价格情况下,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利润)。显然,由于办学机制的差异,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成本可以比公办中小学更为节约。

4.影响教育价格的市场因素
教育市场是影响教育价格的重要因素,这是民办(私立)中小学最难把握的难题。教育市场是教育生产者和教育需求者之间进行交换关系的总和。在完善的教育市场中,教育的卖方(学校)在供求规律、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等作用下与教育的买方(政府、个人、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进行多元的平等交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私立)中小学是独立的经济实体,其作用是为所有的有效教育需求者提供有偿的教育服务。民办(私立)中小学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并且从理论上讲,教育的供需也必然受到市场机制的调节。民办(私立)中小学必须运用价格机制,适应市场的竞争。
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教育价格是否能够被接受,面临着三方面的压力,首先是公办中小学的压力,因为生源是有限的,一般来说公办学校的收费比较低(因为有政府的财政资助),对民办(私立)中小学的压力最大。其次是民办(私立)中小学彼此之间的竞争,虽然办学机制相同,教育成本相当,但是的民办(私立)学校还会由于教师素质,办学条件等带来的一些差异,这些都将影响学校的社会竞争力。第三应该是家长的承受能力,如果民办(私立)学校仅仅把生源目标对着富裕家庭,把价格定得很高,那么必然将大量的生源拱手相让。因此学校必须考虑学生家长对教育价格的承受能力。

5.民办(私立)中小学的社会责任
民办(私立)中小学的社会责任至少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证教育质量,二是向社会(投资者和受教育者)公布教育成本和利润。三是如果获得了利润,应当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民办(私立)中小学首先是必须保证受教育者得到相当质量的教育,这不仅是对受教育者个人负责,这也是其社会责任。其次,民办(私立)中小学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其教育成本和利润,接受社会的监督。政府和有关的社会评价、审计机构,也应当对民办(私立)中小学的收费、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价,对各类教育的市场平均价格、平均成本和利润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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