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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3-12-06 03:45

  摘要:学前教育,是构成我国科学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从学前教育的基本含义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的学前教育体制改进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问题;改革


  一、引言


  学前教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他们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1]。孩子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一个家庭,而且关联着一个社会的发展,甚至关联着整个国家的发展。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重要性一方面表现在对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起着领导、组织的重要作用,是保证我国教育事业积极向上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更好发展,需要正确有效的管理体制改革。


  二、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权责分配不明确


  目前,对于我国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中,各级政府对自己的职责处于相对混乱的阶段,对自己的定位即职责不明确,权责分配混乱,对于学前教育的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2]。目前,我国在开展学前教育过程中,国内各地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政府对西部地区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相对较为薄弱。而相关部门没有及时掌握市场的变化,没有很好的对学前教育进行监督和管理,互相推诿的情况时常出现[3]。此外,我国政府部门对于责任的落实尚且没有一套完善的规范与标准,这使得在权责不断下放的过程中,错位日益增大,特别是在资金的管理问题中,这对学前教育的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二)缺乏可靠的部门协同体制


  学前教育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从而确保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协同合作体制的应用对于学前教育水平的提升来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该体制的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层级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问题,使得其应用效果往往相对较差。另外,由于政府体系的复杂性,也使得相关部门的引导权利也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约,例如教育部门无法对同级部门进行管理,且在配合与交流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学前教育的进步。


  (三)法律监督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于学前教育管理的相关体系还不够全面,尤其是对教学活动的监督方面。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部门地区已经针对幼儿园的类型进行必要的分类,也制定了可靠的监督体系。然而其相关规定往往都只适用于公立幼儿园,而对于私立幼儿园,其还缺乏必要的法律监督。目前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人们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升,这使得私立幼儿园的规模不断扩大,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同时监管漏洞也不断增多,因此,这要求相关的教育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学前教育的监督体制进行完善与改进,增大监督力度,确保学前教育的合理性与可靠性。


  (四)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不足


  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是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一个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尽管随着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学前教育力度的不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在教育财政性经费中的占比大幅增加。例如2010年全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为1.6%,而这一占比在2016年达到了4%左右,比2010年翻了一番多[4]。但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总体仍然较低,与同时期我国学前教育的普及率目标严重不相适应。


  三、我国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应对策略


  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还相对不够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幼儿的成长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这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体制的完善和升级,使其更好地应用于当下的学前教育领域。


  (一)注重权责合理分配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政策的具体条例与要求,“公平、高质”已经成为学前教育的主要原则。首先,“公平”主要体现在确保每一位孩子都具有平等的上学机会。“质量”即确保所有的孩子都能够进入好的幼儿园。因此,也可以说“公平”是“质量”的前提与基础,“质量”是“公平”的延伸与发展。为了进一步确保幼儿学前教育的质量与公平,这要求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学前教育权责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实现对教育活动的有力监督与引导。


  (二)加强各级部门之间的合作


  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学前教育体制也需要進行必要的改进与完善。在现有的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与部门结构不断分离,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学前教育的管理效率,使得社会资金逐渐成为教育活动开展的主导力量,而政府的权责不断削弱。因此,在相关管理体制的改革过程中,其应该增强学前教育的公益作用,削弱其利益性,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与调节。


  (三)建立系统的教育管理体制


  仅靠一种管理体制是无法较好地适用于我国的全部省份与地区的教育活动的,并且,在国家发展的不同阶段,其对学前教育管理的要求也大不相同,因此,这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与阶段的经济特征,制定可靠的管理体制。另外,由于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水平差距大、教育发展程度不一,因此,这要求国家在制定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在部分内容上不必过于细化,应该为当地政府与教育机构预留一定的空间,从而使得体制的应用效率大大提升。


  (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制定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财政经费及时拨付到位。在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还应创新合作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公益组织、慈善家等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普惠性学前教育,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多方筹措学前教育经费。例如,山东省聊城市冠县采用“民办公用共有”的合作模式,以政府为主,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建设幼儿园,大大提高了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5]。


  四、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学前教育是构成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部分,在教育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中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合理与否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调节、控制、领导的重要作用。所以说对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一定要及时的解决修复。只有不断努力和改进,积极应对挑战,问题都解决了才能给学前教育一个更好的发展前景,才能保障孩子们的学习生活。


  作者简介:盛宁(1994年-),男,汉,浙江金华,硕士研究生在读,宁波大学,研究方向: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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