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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课程实施中的教师改变

发布时间:2015-07-10 08:45
论文关键词:课程实施;教师;改变
  论文摘要:课程实施是课程发展中的重要过程,而教师是这个过程中的主要生力军,如果没有教师的广泛参与和智慧贡献,再美好的课程理想也不能变为现实。当前,我国的新课程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课程实施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必须更加关注和引导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各种改变,以求得课程变革的成功。
一、导言
课程实施是课程发展中的重要过程,在整个课程改革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这一环节做不好,则整个课程变革的设计就会落空。在过去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研究者们忽视了对课程实施的研究,导致很好的课程设计最终不能完成。现在,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了课程实施在整个课程变革中的意义,认识到了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如果没有教师的广泛参与和智慧贡献,再美好的课程理想也不可能变成现实。当前,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进人攻坚阶段,新课程的深人推进日益引起广泛的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应更加重视教师在课程实施中的作用,关注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的各种改变,以及这种改变对于课程实施的有利影响,以求得课程变革的成功。
二、教师与课程实施
课程实施是指把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把课程实施作为一个专门的研究课题提出来是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早期的研究中,很少有人对课程实施进行专门的研究,研究者们普遍把眼光投人到课程计划的设计上,认为只要设计出很好的课程理想,教育改革就会获得成功。可是后来,尤其是影响波及全球的美国“学科结构运动”失败以后,人们发现,许多重大的课程改革计划最后都没有能够达到预计的理想,反思其中原因,往往是课程改革的倡导者过多地沉醉于制定改革的蓝图,而对课程实施极少关注,于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课程实施的研究逐渐兴起并蓬勃发展起来。
  根据美国课程学者辛德尔、波林和扎姆沃特的研究,课程实施有三个基本取向,即“忠实取向”、“相互适应取向”与“课程创生取向”。
忠实取向认为课程实施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忠实地执行既定的课程计划或课程方案的过程。在这里,教师只是课程专家所制定的课程变革计划的忠实执行者,教师本人对课程计划或课程方案并没有决定、策划权。如果教师不能理解既定课程方案,不能按照预期的计划实施教学,那么课程的目的就不能达到。教师需要具备对课程的理解能力。
相互适应取向认为课程实施是课程计划与班级或学校实践情境在课程目标、内容、方法、组织等诸多方面相互调整、改变与适应的过程。根据这一取向的观点,在课程实施的环节中,教师不能只是被动地、忠实地执行课程计划,而应是主动地、积极地不断调整课程计划以求多方面的相互适应。在这里,教师对预定课程方案的积极与理智的调整是课程实施成功的重要保证。教师需要具备对课程的调整能力。课程创生取向认为,课程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建构的经验,具有个人的意义。因此,课程实施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创造、建构经验的过程,也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成长和发展的过程。在这里,教师成为课程的开发者,外部设计的课程只是教师开发课程时可利用的资源,教师在教学的同时,也进行着对课程的开发与创造。这种观点对教师素质的要求更高了,它要求教师不仅要正确理解、判断和解释学科专家所开发出来的课程,更要善于根据具体晴况创造出适合于自己也适合于学生的课程,并且要让学生也成为课程的主体。教师需要具备课程的开发创造能力。
应该看到,以上三种取向各有其利弊,但是教师作为课程的主要实施者,应该具备这三种取向所要求的素质。教师不仅要能够理解课程,灵活地调整课程,还要和学生一起成为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主体,不断地创生课程。在我国新课程改革中,这种思想观念的要求尤其突出,新课程强调在课程实施中要最大限度地弘扬教师和学生的主体参与精神,强调教师和学生是真正的自己的课程的开发者。由此可以看到,课程实施已由文本走向了“人”,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成为最重要的角色,教师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表现已经成为课程改革是否成功的关键。因此,教师在课程改革中应该怎样做,在课程实施中应该发生怎样的合乎时宜的变化应该成为我们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三、课程实施中教师的改变
在课程变革中,教师是最重要的实施者,具有比课程或教学材料更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课程变革必须通过教师改变进而促使学生学习发生合意的变化,教师改变不仅是课程实施的重要途径,而且是课程变革的一个基本目标。在我国当前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教师要胜任课程变革对课程实施的要求,必须至少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改变:
1.教师教育观念的改变

教师任何教学行为的变化都依赖于教育观念的首先变化。教师的教育观念影响着教师的课程决策、目标设置和策略选择,进而影响着课程的实施。大多数教师之所以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手段落后,主要也是因为他们的教育观念落后。在新课程的实施中我们看到,尽管对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目标,尽管课程设计是新的,教材是新的,但有些老师上的课仍然会是“旧”的,从本质上来看没有什么改变,可以说这个时候教师的改变只是一种表层的改变。要让教师真正实现本质的变化,就必须在新课程实施之前,使他们理解新课程,树立起新的教育观念。

在这里,教师的“效能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教师的效能感是指教师对成功地实施课程变革计划的自信心和相应的态度。研究发现,教师的效能感越强,他们参与课程变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越高,课程实施达到计划要求的程度就越大。因此,新课程实施之初,老师们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继续教育,树立起教育的新观念,不断丰富自身的理论知识,善于总结出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技能,这样就会增加教师的效能感,从而进一步增加课程实施的效能。
2.教师晴绪的改变
教师的情绪是课程实施研究中较少涉足的一个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课程和教学中追求的都是知识的传授与获得,强调理性的认知过程,而忽视了教师的情绪和感受。但是不可否认,作为个体的人,教师在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有着强烈的情绪经历,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对教育政策、对领导、对同事、对学生、对家长等都有不同的感受,会对他们投人大量的情感,如愉快、满意、惊讶、愤怒、焦虑、害怕等。教师的情绪在很大程度上还影响着教学的质量与效果。因此,一些研究指出,教师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要有豁达的个性,以愉快的情绪来对待工作、对待学生。
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教师对新的课程计划不理解,对新课程所带来的各种变化不适应,或对新课程所要求的新知识、新技能没有掌握时,他们会产生消极、对抗的情绪,认为课程改革不合理,不符合实际情况等等,从而抵制新课程的实施。反之,当教师能理解新的课程变革,对课程变革所带来的各种改变包括人际关系的改变感到轻松愉快,认为新课程实施中所需要的新的知识体系正是自己的发展需要时,他们就会产生积极的情绪,积极投身到课程变革中去。所以,在课程实施的研究中,不仅要从理性上去探讨问题,还必须关注教师在实施过程中的体验、感受和情绪。
3.教师角色的改变
角色是个人在一定的社会规范中履行一定社会职责的行为模式。不同职业性质的差异,使每种职业所扮演的角色、承担的职责都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与其他职业相比,教师的职业角色非常丰富。古人就说过“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说明教师既是“传道者”的角色,还是“授业、解惑者”的角色。近代以后人们用各种语言描绘了教师许多新的角色形象,比如:教师是“园丁”,教师是“蜡烛”,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等。
但是,传统的教育教学中,教师的角色被固定在一个方面,那就是“教书者”,只要把书本知识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听得懂,会做题,考高分,那就是完成了任务。现在,新课程的实施打破了这一传统思维,赋予了教师更多新的角色形象: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是学生的“好朋友”,是促进学生发展与进步的“帮助者”,教师本人也更应该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有具备了这些角色意识,完成好这些角色所需要的行为,才能真正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所以,在新课程实施中,教师要具备新的角色意识,完成好自己的角色转变,做好教育教学研究以及对学生的研究,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帮助他们不断进步,同时也促成自己的不断发展,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更好地担当起新课程实施的重任。
4.教师教学行为的改变
新的教育教学观念和意识只有转化为新的教学行为时才具有实际的意义。如果说教师的观念没有变化而只有行为的变化,只是一种表层的机械的改变的话,那么教师虽然有了思想观念上的变化却不能在教学行为中体现出这种变化也必然是一种没有实际意义的改变。但是教学观念并不能自然地转化为教学行为,也并不是想当然地任意作为就能很好地完成这种转变。只有当教师能够把自己的教育新思想和新观念落实到实际的教学之中时,教师的教学行为才能发生真正的改变。
这种转变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能力,有些老师嘴里说出来的观念很好,但在教学中做出来的行为效果却很差,就是缺乏这种转化能力的表现。怎样才能具备这种转化能力呢?突出的一点就是教师不能拘泥于“学科本位”,不能完全被教科书所限制,而要善于运用丰富的课程资源,抓住各种有利于教学的良机来进行教学,这样才能突破过去那种从书本到书本的单一而抽象的学习方式,使教学更加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从而变得真实、形象、生动。学生也会有兴趣,会喜欢这样的教学方式,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也就都有了,教学效果当然能得到较大的提高,而教师自己,在这一个过程中也自然地完成了从教学观念向教学行为的转变。所以,教师新的教育教学观念和一定的能力是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基础,除了具备新的教育观念和意识,培养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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