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我国政府审计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发布时间:2015-07-07 10:49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现状的分析,指出了我国政府审计存在的几点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强化政府审计的独立性,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风险意识等改进措施,从而推动政府审计的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政府审计;独立性;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一、政府审计概述
政府审计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政府审计的主体必须是独立的,政府审计的目标是保证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监督受托经济责任的严格履行。
随着各种贪污腐败案件的层出不穷,作为国家机构的一部分,政府审计部门也逐渐聚为人们视线的焦点,人们迫切地希望政府审计部门能够发挥其审查监督作用,促进政府部门的廉政化建设,提高政府办事的效率和效果。然而就我国政府审计发展的现状来看,其状况是不容乐观的。
二、政府审计存在的几点不足
(一)政府审计的独立性问题
现代政府审计按照审计机关的组织地位可分为立法模式、司法模式、行政模式。其中行政模式的独立性是所有这些模式中最差的,而我国就属于此种。这种模式下的政府审计的先天不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在审计机构组织方面,由于审计机关设置在政府内部(类似内部审计),监督与被监督者同时隶属于政府部门,审计结果公开前一般要经政府同意,因此政府就极有可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是从社会公众利益出发来决定审计结果是否公开。
2.在经济方面,审计机关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解决,受本级财政预算约束,即经费来源于被监督部门,进一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公开工作。
3.在审计工作方面,由于组织和经济上的不独立,要实现工作的充分独立也成为不可能。
(二)政府审计的相关法律制度及准则体系不够系统完善
目前,我国的法律尚未对审计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选拔、审计范围、审计职权、经费来源等内容作明确规定,不能保证政府审计机构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审计工作。从审计人员承担的责任看,虽然相应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审计人员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后,应追究的刑事责任或给予的行政处分,但尚未建立审计人员的经济赔偿制度,审计人员不需要承担过多法律责任,导致审计人员缺乏风险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整体效果。
(三)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
目前,我国政府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强,主要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国家审计面临的新挑战缺少理性认识,审计查出问题难以上层次进行综合分析。多数情况下都只限于财务方面上的分析,极少提出改进措施并强制实施。二是现有的知识结构单一。在这个知识经济膨胀的年代,各种知识的更新换代极快,如果不注重平时的积累和定期的培训,很难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外语水平及计算机辅助审计水平还有待加强。特别是那些比较早从事这一行业的资格比较老的审计人员,甚至是高级审计师,其审计经验是很丰富的,但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辅助审计水平却相对比较落后。
(四)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高
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审计工作的公布是十分少的,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高,这极大地削弱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作用。《审计法》虽然赋予了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报告权,确定了审计结果公开报告的基本要求,但对审计结果的报告期限、形式、报告对象等的规定存在不足。这一含糊的规定给了那些想隐瞒审计结果的工作人员以一冠冕堂皇的理由。


三、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的改进措施
(一)完善政府审计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系统的准则体系
为了促进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改善现有的有关政府审计的法律制度和准则体系,使其更加完备,更有利于我国政府审计的发展。我们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做出改进:一是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对政府审计人员违规现象处理程度,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而不仅仅停留在行政处罚的层面上。二是对审计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选拔、审计范围、审计职权、经费来源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使审计人员实际操作时有法可依,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完善国家审计准则,我国目前执行的是2002年国家审计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该准则体系只包含基本准则这一层次,缺少具体准则和审计指南,且没有规定审计范围和绩效审计,而从国际上的审计发展趋势看,财务审计、绩效审计已成为审计发展方向的主流,尤其是绩效审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更是代表了当今审计发展的大趋势。因此,加快完善我国政府审计准则体系工作,对促进我国审计水平的提高,加强政府审计的独立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提高政府审计人员的素质
审计工作人员是实施审计的主体。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工作质量高低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索质,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通过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使审计人员保持强烈的敬业精神。二是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的核心精神是专业判断,面对复杂的审计对象和广泛的审计内容,审计人员除了要掌握专门的审计方法,还要掌握政策法规、财政金融、基建工程、计算机等知识,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能力。
(三)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审计不是风暴,而是透明。”前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说道。加强阳光工程建设,明确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使审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为了促进审计的公开、公正,每年的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审计机构自身也要接受其他机构的监督,尤其是让其长期置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下,迫使其自觉地保持其独立性,维护自身形象。具体措施总结起来有以下两点:一方面利用各种传播媒体或网络,建立一个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和完善审计统计指标体系,全方位地向社会介绍、说明审计机关的工作;另一方面对存在重大违规问题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可以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上进行曝光,调动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参考文献:
[1]刘明辉.审计学[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
[2]刘明辉,常丽.政府审计结果公开机制评析审计研究[d],2005,5

上一篇:高校基建项目全程跟踪审计初探

下一篇: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专门化发展现状与经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