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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化我国会计监督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12-15 12:51

摘 要: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离不开会计监督,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监督呈弱化态势,致使经济领域中不规范的经济行为与违法犯罪层出不穷,强化会计监督日益重要。

关键词:会计监督;社会监督;职业道德;法制建设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种财经政策、规章制度对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地协调、控制、监督、督促,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其特点是:
  1、会计监督受法律保护。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监督的过程中,有责任也有义务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本单位和国家、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各单位会计人员行使监督职权绝不是个人的随意行为,而是法律赋权并受《会计法》保护。
  2、会计监督是全过程监督。会计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在经济活动之前,审查经济活动的计划和方案的合理性,防止发生违法、违纪的经济活动;事中监督是指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根据有关计划和预算的要求,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事后监督是指在经济活动之后,进行分析、考核、反馈控制,监督经济活动的有效性。
  3、会计监督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了保证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各单位除了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外,还要接受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即接受国家财政、税务、上级主管部门等的监督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一、提高会计监督地位,加强法制建设
  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使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去监管。将会计监督落实到基层,放在会计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并给予处罚;同时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并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管作用;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社会监督方面的强化对策
  首先,每个会计师事务所都应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合理和有效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各项条款的全面落实。承接业务应谨慎,业务项目的每一步都应按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做好;彻底执行三级复核制,各级都应明确具体复核内容和承担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确保审计项目的所有环节自始至终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完善督导程序,加强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任会计师必须对质量控制负总责,总结经验教训,掌握业务规律,提高执业水平。
  其次,为保证会计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建议由财政部门组织成立一个独立的审计业务聘用委员会,被审计单位定期向该组织上缴费用,该委员会则负责进行上市公司评级、招标选择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等工作。
  最后,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及后续教育的监管,有必要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管制度,改进目前以清理整顿、年度检查为主的监管手段,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是保持注册会计师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的外在驱动力。
  三、政府监督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
  财政部门作为管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起管理和监督的的职责。在监督的方式上,一方面财政部门委托社会审计对各个单位进行审计,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会计报表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质量进行再监督;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向部分国有单位委派会计负责人,通过会计负责人对国有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税务监督的对象是纳税人依法纳税情况,财务会计资料是其监督的基本内容之一。因此,如果税务监督的职能到位,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财务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审计监督主要是实施对税务、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的再监督。在具体操作上,审计监督还应当与财政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避免重复。
  四、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途径。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使会计人员在国家会计法律体系下真正履行其职责;第二,会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讲诚信、说真话,这是会计职业本身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第三,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综合能力,并为之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及时更新知识,适应形式,将新政策、规定武装到会计从业人员头脑;最后,要提高会计人员的风险意识。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人员面临的经济事项将会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在保持职业的谨慎性和规范性的同时,能从整体的角度,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找出解决的办法和思路。只有熟练掌握会计知识,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充分把握风险,才能做出理性判断,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并且做好会计监督。

参考文献:
[1]曹艳.《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几点体会》.《科技资讯》,2006年,第5期.
[2]乔士俊,浅谈.《新形式下的会计监督》.《商业经济》,2005年,第2期.
[3]姚丽云.《浅议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淮北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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