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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发布时间:2015-12-15 11:58

摘 要:风险投资是一种把资本投向蕴含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的行为,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加快完善我国企业发展中的风险投资体系是解决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举措。

关键词:风险投资 问题 建议
  风险投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实质是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成功的项目进行出售或上市,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变现。我国企业目前普遍存在着融资难的现状,这与我国风险投资体系的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因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风险投资体系的建设与不断完善。
  一、我国风险投资体系存在的问题
  1、我国的法律环境不成熟。按照国外风险投资模式,风险投资更多的组合形式是采用有限合伙制,而我国《公司法》却没有这种形式,因而在法律上还存在着障碍;另外,风险投资基金的募集方式,我国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冲突,同时,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中,对公司回购股份与股份转让还有许多法律上的不清晰之处,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资金来源有限,资本结构单一。受金融严格管制影响,风险资本来源单一;加上国家投入不足,资金来源问题始终是困扰风险投资机构的大问题。从融资角度看,难于融资是因为难在体制和机制上,而不是在缺乏资金上。由于资金规模的限制,大多数风投公司只能进行小量投资、风险偏低的短平快项目的投资,很难设计有效投资组合以分散投资风险。
  3、风险投资制度不规范。从风险投资运作过程来看,风险投资一般要经历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几个不同的阶段。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投资主体和运作方式。而我国风险投资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机制不健全、评估机构不规范,导致风险投资的不可控,增加了风险投资的风险系数。
  4、缺乏对投资者的税收鼓励政策。国家目前对企业有一定的扶持政策,而对风险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投资收益所得税收方面的优惠。因此无法引导广大社会投资者参与投资,限制了企业风险投资的规模。
  二、完善我国风险投资企业的几点建议
  1、加强风险投资立法
  市场迅速发展,而法律法规的发展和演进滞后,不利于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应在立法实践中认真探索。只有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使资本、知识、人才等资源能够自由转换和流动,风险投资事业才能有快速、持续的发展。一是规范对经纪人队伍的管理,便于依法监管;二是规范和完善网上交易政策。包括技术服务站的设立、网上投资咨询、网上交易的佣金标准等。三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优惠的税收政策,既是国家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也是吸引个人投资、培育壮大风险投资主体的重要举措。
  2、加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
  在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中,政府应起到引导和扶持作用。其原因是:第一,通过经济手段提高风险投资的收益水平,进而推动风险投资的快速增长。第二,采取措施控制或降低投资风险,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维护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同时建立投资损失补偿机制,以激励投资者更为积极地参与风险投资活动。第三,健全竞争机制,为促进风险资本的顺利循环以及增量风险资本的进入,建立了效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以增加风险资本的流动性。。
  3、投资结构应保持弹性,以分散资金风险
  使资产分散化,可以降低风险,即不应将全部资金投放于单一项目上,而是同时经营几个项目,这样一来盈利与亏损可以相互抵消,达到降低风险、减少资金损失的目的。首先,企业对外投资具有选择面宽、投资渠道广的特点,因此,对外投资特别是证券投资,在分散企业投资风险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其次,伴随着投资收益率和投资风险的变动,就要求投资结构能够被调整或者说要具有弹性,为此,必须做到弹性投资与固定投资相结合,不仅可以适时调整投资的种类,而且可以改变各种投资的数量比例,也就是使得投资结构具有种类转换弹性和数量转换弹性。
  4、加大风险投资公司的建设力度
  首先,企业要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可以借助风险投资公司的专业力量。风险投资公司的特殊职能决定了内部的人才结构,它汇集了各方面的专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评估经验和技巧,这也是风险投资公司的生命力之本。其次,企业要制定明确的投资方案。好的项目真正要达到预期效果,还必须有科学的投资方案作指导,这是投资实施的行动指南。风险投资公司在项目选择过程中对各项目的情况进行过全面认真仔细的研究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它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能提高投资方案的科学性,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5、培育人才,完善监管,发展风险投资的社会服务体系
  亟待培育大批复合型、专业化人才,下大力气建立一个充分流动、有序竞争的人才市场在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中,如果要问最为缺乏的要素是什么,就是复合型的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因此,培育人才,在风险投资业发展中锻炼出一大批职业化的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是我国投资业能否成功最重要的一环,也是同国际风险投资惯例接轨中最大的成功。
   在国际上,不同的国家选择的监管模式不同,可以归纳为集中型监管模式如美国、自律型监管模式如英国、中间型监管模式如德国三种主要模式。考虑到我国风险投资的总体发展模式与美国模式相近,但由于我国机构投资者发育很不成熟,投资者的自律性较差,我国的监管模式适宜采用集中型监管体制。事实上,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已采用了这种模式。
  总之,要建立一个高效率、完善的风险投资管理体系,加强国内外技术市场的调研及经济、技术的预测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规范运作和制衡约束问题,切实规范和有效消除市场风险和隐患,从而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以使风险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刘伟.中国私营资本[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2000
[2]符戈.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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