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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运行模式

发布时间:2023-12-10 20:34

  就目前来看,我国金融保险高职院校所培养专业人才往往还不能满足金融企业的需求。为此,笔者认为,开启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运行模式是培养实用型金融人才一大新方案。本论文主要从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之利益分析、存在问题、解决对策这三个方面谈谈笔者自己的看法。


  1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之利益分析

  1.1企业

  金融企业与高职院校实行培养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合作机制,很大程度上确保了企业的人才链不被断开。面对快速发展的金融保险业,往往会出现有人才稀缺的现象。如果金融企业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那么学校所培养的大多数人才就可以为企业第一时间所选用。


  1.2高职院校

  于高职院校而言,与金融企业进行合作无疑是为学生的就业和学校的发展提供了重大的机遇。校企合作可谓为在校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和实习的机会,使得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不仅仅只掌握了理论知识,还提供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也为给毕业生就业扫清了部分障碍,减少了大学生毕业求职的压力,避免有能力的学生因个人求职无果而放弃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从而导致人才的流失。


  2民办高校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缺乏政府有效的引导

  就校企合作的方案来看,目前校企合作的纽带一般由校企之间的感情牵合。因而两者之间合作的深度、广度和时间的长短缺乏稳定性,一旦出现利益冲突,合作就很有可能戛然而止。当地的管理部部门虽然都鼓励和支持校企合作,但是并没有真正地参与其中,在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上也存在着不足,对金融人才的信息、金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趋势、企业的发展状况与趋势等信息的掌握和发布严重滞后。在就使得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引导,合作效果不明显。


  2.2合作机制的有效性不足

  很多企业虽然与高校均有合作关系,但实质上是名誉上的合作。企业并不参与金融保险专业的教学计划的修订和教材的选举,甚至是与学校的联系少之又少。学生想到企业实习,让学校开个实习证明便可到企业实习。


  3优化民办高校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机制的对策

  3.1加强政府的直接参与和政策引导

  企业作为营利性机构,要与高职院校进行长久和有深度的合作,就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政府可以从政策上规范和引导校企合作,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同时政府要及时对金融人才、金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趋势、企业的发展状况等信息有准确的掌握,为学校和企业提供最新信息和服务,加大协调力度,协调好二者在合作中的利益问题,减少校企合作的难度。


  3.2规范校企合作机制

  作为人才培养的共同参与者,学校和企业要明确二者的职责和地位。在人才培养的计划方案上,学校应该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做出适当的教学计划调整,企业也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学校做好培养人才计划工作。校企合作都是为了各自的发展着想,因此双方应该秉承友好合作、互促互进的宗旨,各自承担其相应的义务,享受相应的权利。使校企合作的水平线处于平行上升的状态,构建双赢的合作机制。


  3.3引进师资,增强高职科研力量

  师资力量强大与否,是衡量一个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学校要想很好的与企业进行合作,首先就要提升高校自身的综合实力,激起企业寻求与高校合作的兴趣。面对金融高职院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学校就应该对此引进一些资深的教师,同时加强对本校教师的培训,形成以老带新的师资模式。

  4结语

  总之,校企合作是一个互利互惠的方案,金融院校与金融企业应该加强二者之间的合作,以培养出更适合企业和社会发展的人才,以实现双赢的目的。[今]


  参考文献:

  [1]周建松.努力建设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相协调的高等职业院校运行新机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27)

  作者单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编辑:李敬)

  来源:今日财富 2014年36期

  作者: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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