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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现状的理论综述

发布时间:2015-09-22 09:01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1-0-01
  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99%,被认为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然而中小企业在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却在自身发展壮大时备受融资难的困扰,为此,政府相关部门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中国银监会2007年颁布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都从不同层面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依然存在,调查表明,仅有不足7%的中小企业认为当前融资环境较以前有好转,大部分中小企业认为融资环境基本上没有变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有恶化的迹象。本文认为,要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首先要对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现状进行剖析。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来源有两个:其一为间接融资,即借助银行等金融机构筹得资金,主要为债务资金;其二为直接融资,即直接与资金供应者协商融资,主要融资方式有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等。
  一、间接融资渠道现状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融资渠道过于单一。我国中小企业取得资金的间接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绝大多数融资是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权益性融资仅占少数,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更少。据相关数据显示,以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其中贷款融资金额占比达79%,继续在间接融资中占主导地位。银行充分发挥了中介作用,通过日常业务聚拢资金,然后向企业提供资金。即:资金拥有者或资金剩余者在银行存款——银行贷款给资金短缺的企业——这些资金成为贷款企业的负债资产,这种间接融资渠道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2.信贷贷款比例低。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银行是主要评级机构,当前主要依据银行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判断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被银行评为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比评为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更容易在银行获得贷款,还能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对于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在信用评级时一般信用评级都不高,这样就弱化了信用评级的作用。这本身也反应了信用评级制度有待完善,在这样情况下,许多企业就不愿参加评级,这导致信用评级的作用就受到了限制。据相关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取得贷款的主要渠道是:(1)抵押贷款;(2)担保贷款。由于信用评级低等原因,信用贷款比例依然很低。
  3.不同地区融资渠道差异明显。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间接融资难易度不一样。在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例如,广州、深圳、浙江等地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相对较易,在这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中小企业发展较早,而且由于国家政策给予较多支持,融资环境较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骨干力量,这些地区的金融机构发展也较好,信用体系也较其他地区更完善,银行对中小企业大多采取的是积极融资政策。此外,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民富裕程度较高,非正规金融也得到了充分利用,中小企业通过向亲友借贷和民间借贷等也能取得短缺资金。在中西部地区,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民富裕程度较低,各种资源的有限性;另一方面,融资环境较差,信用体系缺乏。当地银行也会从中小企业的资产质量和银行本身的收益方面的考虑,对该地区中小企业大多采取的是谨慎融资政策。资金短缺的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所需的贷款。此外,在中西部地区,非正规金融也未得到充分利用,其发育程度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地区。
  二、直接融资渠道现状
  直接融资的融资风险较小,流通性强,已成为大部分资金需求者融资的首选渠道。我国融资体制是“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这明确了投资管理体制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式主要有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等。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不成熟,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很多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证券市场获得所需资金。
  1.融资规模小。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2006年)的结果显示,我国中小企业98.7%的融资资金来自间接融资(即银行贷款),而直接融资(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仅占1.3%。2006年上半年,和2005年同期相比,贷款比重上升8.8%,国债、企业债、股票融资三项分别下降6.1%,0.4%和2.3%。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直接融资比重一直处于下滑状态。金融市场的不发达、不健全,导致直接融资所占份额很小。
  2.创业板延缓推出,中小板上市门槛高。早在2000年我国就已提出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板的计划,也得到国务院的批准,其筹备工作已经进行,组织体系已经建立,已经顺利完成了创业板技术系统全网测试,然而创业板在国外已经显示出存在巨大的风险,处于谨慎性考虑,创业板延缓推出。2008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发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上市:(1)企业最近一年盈利;(2)净资产的不小于 1500万元;(3)必须是属于成长性企业或被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可以看出,创业板重视企业的成长性和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创业板使得具备持续研发潜质的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满足其融资的需求。2004 年 5 月,证监会同意在深交所设立中小盘股板块,当年6月在证券交易所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在中小板上市: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都大于零,且累计净利润不少于3000万元等。由上市条件可以看出,对于一般中小企业而言,中小板的上市门槛过高。总之,大部分中小企业无法通过上市融资所缺资金。
  3.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程度很落后,也远远滞后于GDP的增长速度。2006年末,我国债券总值约3万亿元,相当于GDP的29%左右。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远远高于我国,例如:日本债券总值占GDP的比例为136%,据统计,全世界债券总值相当于 GDP的比例为95%。我国债券总值中国债占相当大的比例,而国债发行和政府宏观调整政策密切相关,政府会根据GDP及其他因素决定国债的发行规模,国债的发行数量和GDP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我国债券发行总规模本身就小,而国债又占较大比重,所 以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更小。从《证券法》对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即使效益较好,资信较高的中小企业都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方式融资。因此,针对大多数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难度太大,使许多企业望而却步。
  总之,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其中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问题,也有政府、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原因。我们只有看清楚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才能对症下药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张捷.中小企业金融成长周期与融资结构变化[J].世界经济,2002,9:75-80.
  [2]李春光.中小企业融资的实践与模式创新[J].中国金融,2010,2:12-13.
  [3]谢慰琦.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D].厦门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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