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我国经济增长与税收收入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5-08-28 13:54

 一、税收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
  经济增长的速度、规模和质量决定税收的收入,税收的收入总量、税负水平又影响着经济的增长。从历年实现的税收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的统计数据中不难发现,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不密切,有时甚至是弱相关非确定性的关系。影响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结构变动的影响。税收收入的结构变化和总量的增减,影响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这两个增长的比率。从总体来看,三大产业的增值额相加,等于国内生产总值。在三大产业中,三者所创造的增值额各自的税金数额各是不同。当国内生产总值产业构成变动时, 如第一产业发展速度快于或慢于第二、三产业,即引起三大产业比例变动时,就会直接导致税收收入的结构和数量的变动,并且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将因此而产生差距。因此,不同经济性质或不同的产品的税负不同,当经济性质结构或产品结构变动时,会导致税收收入的结构变化并引起税收增长数量的变化,最终影响两个增长的比率。
  (2)税制变动的影响。一定时期内的同一税制下,经济发展相对稳定,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是相关联的。如果税制变动,比如调整税率、增减税种等,则会改变税收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分配比例,从而破坏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之间的相关关系。
  (3)税收政策的影响。出于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等目标的需要,政府往往会出台一些税收政策性扶持措施,以支持、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产品的发展。减免优惠措施的实施,在减缓税收收入及其增长幅度的同时,也培养和壮大了潜在税源,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加快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从而弱化了二者应有的相关程度。
  二、税收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的若干结论
  2000到2005年间,我国税收收入从12581151亿元增长到30866亿元,而GDP仅从2000年的8948611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82321亿元,产生了税收收入数倍于GDP增长的现象。处理好税收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对我国财政税收政策选择以及未来的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1)税收弹性主要是指税收收入变化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在一国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税收的情况下,为保证财政收入的正常增长,满足政府履行各项职能的需要,税制设计应使税收增长速度略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只有在与GDP同步或快于GDP增长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政府履行职能,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当然,税收弹性并不是越高越好。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税基薄弱的情况下,税收弹性过高,有可能会损及税基,阻碍经济的发展。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了保证我国财政支出的稳定性,必须对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进行改革。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出现了经济增长比较缓慢,而税收收入增长较快的现象。短期内,税收收入的增长一方面源于GDP的增长, 另一方面取决于前期税收规模的大小,即虽然总体上经济增长决定税收收入增长,但是由于税收收入计划具有刚性, 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税收增长。
  (2)从宏观税负水平看,宏观税率的高低影响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增长。美国著名的“拉弗曲线”理论就论证了税率、经济增长、税收收入三者之间的关系。“拉弗曲线”的理论意义在于: 税率不仅影响税收,而且影响产出与经济增长。税率水平必须适度,即要满足一个最佳税率点, 尽可能多的得到税收收入,但不阻碍经济发展。由于高税率会挫伤纳税人的积极性,对经济增长不利,因此要取得多的税收收入宜选用低税率,促进经济的增长。
  三、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的建议
  (1)完善和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制改革,关键在于调整税制结构。1994 年税制改革后,我国流转税三税占工商税收收入比重72%左右,所得税为16%左右。与税改前相比,流转税比重上升10 个百分点以上。这种变化虽然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 同时却易造成企业盈利水平降低,所得税失去调节力度。从长远利益来看,我国的税制结构在不远的将来将过渡到商品课税和所得课税并重的格局上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成熟, 经济效率会有很大的提高。实行以所得税为主的“公平型”税制结构业很重要。具体到政策措施上,我国应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同时降低或取消对生活必需品课征的流转税,并开征财产税及加强对个人所得征税以及防范外资企业逃税等。
  (2)理顺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切实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通过实证分析,可以进一步看出税收收入与GDP存在着密切的相关关系。近来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效益下滑,经济增长与效益不同现象加剧,固然原因较多,但企业流转税后利润水平较低,也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由此看来,适时分步调整税制结构及一些主要经济政策包括税收政策是进一步深化促进企业改革的措施之一。
  (3)改革预算管理体制,严格执行预算法长期以来财政收入计划采用的是基数法,上年支出规模与增长部分作为收入计划。在近年税收收入占比重有很大提高的情况下,征收税费困难重重,对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税收收入“空转”,财政虚收。要扭转这种状况,必须严肃预算法。每年全国人大通过的预算计划应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法律依据,作为年度法案去执行, 任何地区都要依法征税,多征或少征都属于违法行为, 对责任者应予惩处。
  参考文献:
  [1]马拴友.税收政策与经济增长[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 2001.

上一篇: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策略分析

下一篇:四川省循环经济投融资的路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