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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农户增产增收新举措_信息化

发布时间:2015-11-10 10:50

论文导读::目前在我国,积极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探索鲜活农产品销售的有效途径和措施,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并能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这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农超对接”,标准化,信息化

  “农超对接”即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的流通模式——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业合作社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超对接”可减少农产品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信息化,有效控制产品质量,让农户、消费者和超市三方实现共赢。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生产存在较大盲目性。大部分农产品都是由农户自主生产,缺少市场引导。这样生产出来的蔬菜质量良莠不齐,且数量难以控制cssci期刊目录。
  2、农产品标准化低,生产缺乏技术扶持。我国农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程度很低,多数农产品缺乏精细加工,附加值低。缺少标准化便无法进行公正公平的交易信息化,溯源性制度无从建立,无法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农户缺乏技术扶持,也是影响“农超对接”效果的障碍之一。
  3、农户履约意识不强,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多数农民是以个人身份进入批发市场,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缺乏市场谈判力量;农产品合作社规模偏小、分布不均、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另一方面,个别农民文化程度低、法规意识淡薄,个人信用欠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不强。这种情况会严重损害超市的利益,也降低了超市与农民个人合作的意愿。
  4、农户缺乏物流仓储能力。由于物流设施长期落后,我国农产品交易时间长、成本高、损耗大信息化,流通效率不高。农产品因冷链体系尚未健全,在采摘、物流、储存等环节上的损失率高达25%至30%。
  二、开展“农超对接”的意义
  “农超对接”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商家、农民、消费者共赢cssci期刊目录。
  1、为农产品提供了良好的销售平台。
  优质农产品借助超市强大的网点布局和配送体系以及灵敏的市场触角,以最快速度进入千家万户。农产品生产销售商、本土超市、外地超市、境外超市,可通过“农超对接”被“牵”到同一平台会面、洽谈。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与国外超市的“超超”对接,又将本地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实践证明,“农超对接”在农产品走向世界中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和媒介作用。
  2、实现了农户、超市和消费者“三得利”。
  一方面对农户而言,可以让农民从农产品销售的市场风险中解脱出来信息化,专心致力于农产品生产,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农超对接”最直接的好处是农民可以提高收购价格,稳定收成。
  另一方面对超市而言,生鲜农产品是超市增加客流和效益的核心竞争力。在“农超对接”模式下,超市获得了数量稳定、质量可靠、卫生安全的农产品货源,经过生产、分拣、加工、配送将物美价廉的商品通过自身网络销售出去,促进农产品销售。同时可以建立农产品的溯源制度,有利于构筑“从田地到餐桌”的可监控的农产品产业链。超市经营者直接进大棚,看产品、谈价格、签合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批发诸多的中间环节,最大限度地保持了产品的新鲜度。同时信息化,经过严格筛选、包装和加工后的农产品,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cssci期刊目录。“农超对接”既可解决城镇居民吃菜难、不新鲜、时间受限制的难题,又解决了菜农难以预测销售市场的后顾之忧,也节约了商家成本,多方受益。
  三、对我国开展“农超对接”的几点建议
   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对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同时把对接各方组织好、服务好、监督好,“农超对接”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各级政府需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农超对接”不可能村村点火,家家冒烟,有实力且完全按市场化运作的龙头企业,是超市选择合作对象的首选。政府应加快孵化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信息化,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品牌。
  2、积极开展农产品科学养殖培训与跟踪。
  可以通过农户合作社开展种植技术和农产品初级加工能力的培养,这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以及“农超对接”的进一步开展。此外通过培训与跟踪可以让农民了解超市的经营理念、生产符合超市销售标准的农产品,也可以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有助于超市从源头监控农产品的质量,为双方实现良好对接打下基础。
  3、积极培育农产品物流主体——农户合作社。
  “农超对接”的基本前提条件是高度组织化运作,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也证明,农业专业合作社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发展,在组织生产、销售,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超市通过与合作社进行合作,协调好双方关系信息化,形成利益共同体。专业合作社作为连接农户和市场的桥梁具有明显的优势: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化程度高,管理规范;发票、合同等一应俱全。同时,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的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与超市和农户对接时更加便利cssci期刊目录。
  4、加大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投资力度,将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给予支持,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村流通领域。加强交通运输条件的建设,切实改善乡村道路状况,确保农产品通道畅通无阻。加大农产品物流仓储、运输工具、装卸搬运等设施、设备的建设,特别是要重点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信息化,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来提高物流效率。
  5、建立农产品供需信息服务平台,疏通“农超对接”渠道。
  通过定期举办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及时收集和发布各种农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等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避免出现同质化和市场风险。此外连锁超市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服务和优惠。

参考文献
【1】刘宏奇张晨;”农超对接”再多些动力和推力[J];专业合作社; P37
【2】朱海京;”农超对接”超市行业的一大“亮点”[J];国际市场;2009.04;22~25
【3】陈芳;从”农超对接”看农产品采购方式的变化[J];商场现代化;2009年10月总第590期;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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