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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12-05 23:13

  一、经济法中包含行政权

  (一)行政权不是行政法的必然产物,经济法中也有行政权

  行政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广义的行政权和狭义的行政权。狭义的行政权,是指由行政法所赋予行政主体的行政性权力。广义的行政权,即并非必须由行政法加以规定的国家行政主体行使的国家事务的管理、规制权。可见,狭义的行政权是行政法法律部门的专属研究对象,而广义的行政权不拘泥于行政法律部门的限制。但是,有些行政法学者在接受了广义上的行政权定义后,没有意识到广义行政权和狭义行政权的区别,误以为只要是行政权就应该由行政法加以规制,才导致了行政法和经济法的冲突。


  (二)经济法中的行政权

  漆多俊教授认为,经济法既要采用必要的命令,禁止强行性规范,以保证国际经济管理的实现,又采用大量提倡性规范,以指导、鼓励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李昌麒教授认为,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包括指令性的调整方法、指导性的调整方法、直接介入经济的调整方法、惩罚与激励相结合的调整方法。其中指令性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介入对人们的行为应予服从的一种调整方法。

  可见,经济法学者都注意到了经济法调整手段中行政权的运用,可是由于经济法和行政法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法学者也尽量避免“行政权”这样字眼的出现,以免有“经济行政法”之嫌疑。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经济法中也包含对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权的条款。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1)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国家的经济管理关系,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虽然经济法与行政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但是两者都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管理关系。

  (2)在渊源方面,法的渊源理论通常把法的渊源分为正式意义上的和非正式意义上的两种,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如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威性法学著作等。而经济法和行政法的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等非规范性文件。

  (3)在独立地位方面,经济法与行政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具有独立的地位。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别的主要观点及评价

  关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众说纷纭,许多学者试图从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主体、作用、调整程序等方面对二者进行区分,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几个:

  (1)国家干预经济说。该学说有经济法研究的泰斗人物李昌麒提出来的,他认为,一是两者主体不同,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行政法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行政机关;二是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力从属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正好相反;三是两者的调整方法不同,行政法是采用单纯的强制性的办法调整社会关系,而经济法则是采取强制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


  (2)国家经济调节说。该学说是由漆多俊提出来的,他认为,一般行政管理,主体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它主要是微观管理,专于保障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正常进行,它主要采取行政命令或直接管理,它涉及政治、治安、文教、卫生等非经济领域,此外也包括一些经济领域。国家经济调节,则通过国家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参与或促导,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按照国家意志发展;它需要从总体和宏观上掌握国家经济运行状况和变化趋势。


  (3)社会公共性说,该学说是由王保树提出来,他认为,一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而不必强调社会公共性;二是经济法首要实现的利益目标是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首要实现的利益目标是国家利益;三是经济法中的管理主体虽也和行政法的主体一样有国家行政机关,但它还有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经济团体。


  三、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发展趋势

  由于国家权力对经济干预的不断强化,政府的权力不断的涉入经济的领域,容易破坏整个市场的发展,导致对个人利益、市场自由的损害,虽然行政法通过国家权力的强制性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但是不加以控制的话,很容易获得适得其反的效果,所以非常需要经济法将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结合起来进行规制与调控,行政规制与经济调节相互的配合,调节,渗透,才能使国民经济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页.

  [2]漆多俊:“论经济法的调整方法”,载《法律科学》1991年第5期.

  [3]李昌麒:《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18—223页.

  [4]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3一140页.


  作者简介:

  牟佳霖(1989.11~),女,辽宁营口人,辽宁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6年2期

  作者:牟佳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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