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管理学方法在行为法学中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5-07-07 10:03

〔摘要〕行为法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朵奇葩,它与法学和行为科学之关联已经显示出其蓬勃的生命力。行为法学研究尚属起步,其方法论研究有待开展。

意义。管理和人类行为的关系,管理学和行为法学的关系,这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作了分析,二者虽然存在差别,但其联系也相当密切。实际上,行为法学所研究的就是一种管理,是法行为的管理。因此,管理学方法于行为法学研究有一定的意义。

p; 在司法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行为科学的研究,对于解决依法司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善司法活动,保障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是贯彻实施法律,搞好司法建设的关键。在此问题上,司法机关负有特殊的责任,因此,必须加强对审判行为、侦察行为、犯罪行为的研究,使司法审判人员的行为与国家司法需要相统一,并排除法律机制外一切干扰正常司法的行为,从而实现司法行为的法律化。同时,改善司法活动和强化司法职能,也有一个理顺司法机关和各个方面关系的问题,如果能通过行为研究全面把握影响依法办案的各种社会因素和行为规律,能针对当事人和社会的心理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定能够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设置一道必要的保障。管理学方法在研究司法行为方面的运用也是多方面的,其中,责任原理的应用是非常重要的。应用责任原理研究司法行为管理,就是要研究如何充分挖掘每一个司法工作者个人的潜力,如何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明确规定这些部门和个人所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必须承担的与此相适应的责任。长期以来,司法工作的不尽如人意甚至腐败,与合理的分工和责任的明确不无关系。所谓“司法独立”、“法官独立”的原则和制度,用管理学原理分析,其实就是一种分工负责的制度。西方社会的“法官独立”在他们那样一个社会里卓有成效,是有一定的管理学道理的。“司法独立”在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正在逐步的建立与完善,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大成就,尽管如此,法学工作者仍然应该进一步研究之,尤其是引进管理学方法,应用责任原理对“司法独立”等分工负责的司法制度进行研究,以指导司法实践。

上一篇:清代西藏婚姻制度

下一篇:法学教育培养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