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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司职工权益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5-08-28 14:38


   论文摘要 我国公司权益保护较为薄弱,企业为了追求更好的经济利润而侵害公司职工合法权益,目前这种局面在社会中已经屡见不鲜,尤其是农民工和矿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直接造成学术界、舆论界及政府相关机构的普遍重视。本研究认为对于公司职工合法权益来说,我们最为匮乏的是严格执法力度,而不是相关法律条款。基于此,本研究主要针对公司职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 公司职工 法律保护 权益

  我国公司职工在权益保护方面较为薄弱,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部分公司对职工合法权益严重侵犯,在目前社会发展中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现实,尤其对于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严重匮乏,在社会舆论界、学术界及其政府相关部门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对于我国来说,造成公司员工权益损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利润是第一位的,对公司员工合法权益漠不关心,甚至严重侵害。二是政府对公司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监管不到位也是较为重要的原因之一。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有效追求地方经济快速增长,对企业合法监督权懈怠,对公司员工的合法权利重视程度不够,这都是助长公司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根本。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劳动监督管理部门是紧紧依靠在社会保障下的分支,不能对企业员工合法权利进行有效监督,不能对企业中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行为有效遏制。要使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能够健康发展,必须能够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对侵害员工合法权益行为高度关注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这也是本研究最重要的写作目标。

  一、公司职工权益侵害的现象

  对于国外一些实施高福利的国家来说,我国公司员工合法权利保护工作相对薄弱,尤其是农民工问题最为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工资水平较低而劳动时间过长。在一些企业中对不断延长工人劳动时间和降低工人工资水平的事件偶有发生,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来说全国不同省市有超过3.8%的公司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按照世界制造业协会2011年调查数据标准,我国制造业工人工资水平是马来西亚的1/4,是美国1/41。按照我国《劳动法》对公司职工日常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每星期工作时间最长不能超过40小时,每月不能超过36个小时,在节假日,员工休息日及加班按照工资水平的3倍、2倍及1.5倍支付相应的工资标准。但是目前我国有些公司加班时间长达130小时,根本不支付任何加班费用,很多公司员工基本上没有节假日。
  第二,工作环境恶劣和劳动事故频发。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截止到2014年底,我国有毒企业的数量超过2100万家,由于职业病对员工造成伤害的人群要超过2.3亿,公司员工在住宿,生活卫生等多个方面都不合乎法律相关规定,这些问题对于农民工来说表现最为严重。据《财经》记者最近访问深圳玩具厂,每个车间超过几百人,在炎热的夏天没有空调,没有排风扇,经常有职工中暑晕倒,数十人合用洗手间和洗澡间,对员工生活用水也要求较为严格。对于劳动事故来说,近年来频发的工厂事故就是最有效的例证。
  第三,经常拖欠员工工资。从温家宝总理替农民工付工资就能有效说明公司拖欠员工公司的严重程度,在2014年我国劳动社会保障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相关案件中,有超过38%的故意拖欠员工工资。据《财经》报道2014年底深圳市在企业发放工资过程中,有529家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占所调查企业的29.3%,欠债额度超过8000万元。
  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和提供相关社会保险。据相关资料显示,在我国中小型企业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仅20.5%。在2014年北京智联招聘关于企业招聘和职业维权调查中,有25%的职工认为公司没有给缴纳应该缴纳的五险一金,尽管我国从1995年就可以开始明确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相应的社会保险金,但是直到今天仍然有1/4的员工没有参加各种社会保险。
  第五,就业歧视和强迫劳动现象严重。在不少公司中存在就业歧视,这种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性别、户籍、年龄和身高等。此外,在大多数公司强迫劳动者劳动现象仍普遍存在,不少生产经营者为了能够避免熟练工跳槽而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或工资,虽然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押金,但这种现象仍层出不穷,有些企业为了能够规避相应法律法规而采取收取职业技能培训费模式来限制员工离职。
  除了上述这些公司员工权益被侵害现象,一些公司违法使用童工现象也偶有出现,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大量使用农民工的企业。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因侵害职工权益案件每年超过30%的速度递增,对于我国社会和谐发展最大的障碍问题中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已经非常严重。从上世纪90年代农民工劳动力过剩到目前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不足,就是对一些过分剥削劳动者剩余价值企业的严重警告。由于市场运作力量发挥特殊作用,劳动方能够获取相应的讨价还价能力,这意味着对劳动力合法资源受到严重侵犯的合法权益即将结束,相对应不断完善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员工权益非常关键。

  二、公司职工权益保护薄弱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单纯追逐利润
  为了能够有效追求更好利润,从而逐渐忽略以人为本的可持续性发展模式是目前来说公司员工权益保护最为薄弱的主要因素,一些民营企业为了能够获取高额利润不惜牺牲员工利益。
  (二)政府监管缺位
  地方政府为了能够提升地方GDP增长,有效提升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速度,避免加强企业职工维权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对一些企业劳动安全监督工作懈怠,对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不积极,这大大提升了血汗工厂的产生。同时,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不顺畅的另外因素是政府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不独立,在相关机构设置中,企业和地方政府下设劳动者监督管理部门,比如在生产企业中煤炭生产管理机构就是最为突出的代表,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权益监管和资金支撑,因此,在企业和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支撑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部门仅仅是无齿之虎,自然也就没有能力对违规企业生产经营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法规不能有效实施,职工权益也就较难受到相应救济。


  (三)工会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在我国公司中所实施的《公司法》第一条第一款中明确规定,公司员工可以按照我国工会法相关规定组织相应的工会,利用工会活动来维持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应该为员工提供工会成立的相关条件,工会代表可以代表员工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福利水平等诸多方面进行系统协商。同时,劳动法规也对集体签订合同其他问题作出相应规定。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劳动法关于员工合法权益不能有效实施,工会则可以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相应的作用,但是在企业生产实际中却不尽然,一方面私营和民营企业设立职工工会可能性不大,一些企业主为了有效避免工会和企业抗争,而取消工会。一些企业认为设立职工工会过于繁琐,就算是已经设立职工工会的企业,工会组织仅仅是企业雇主和行政机构的附属品,不会因为职工权益而和雇主发生冲突。此外,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设有相关工会,但是目前来说这些工会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员工福利,安排节假日娱乐活动等等,在工会中所需要的资金,也都是来源于企业,因此,关于员工权益保护在工会中作用也不大。

  三、公司职工权益侵害的法律保护

  党的群众路线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不断完善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这些都为公司员工权益保护提供新的发展思路和措施。
  (一)加强公司职工自身法律保护意识
  为了能够使公司员工充分了解其基本权益并在必要条件下有效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和保障这些权利,就必须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训。培训一些具有法律意识的员工是促使公司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主要依据。监督的作用不能替代员工直接参与,这就是说只有员工充分为其基本利益进行维护,才能起到监督相应的作用。职工自己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这才是保障其基本权益最有效的方式。在我国长期处于毒气生产环境氛围的员工,学习相应的职工权益保护法后,可以向雇主提出合法保障权益,具有良好的权益保护意识才能促使员工有效把握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采取个人诉讼形式,在律师的大力协助些,只有有效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企业才能勇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在一些地方政府不情愿或没有相关能力来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员工采取个人诉讼方式才是有效诱导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的有效手段。
  (二)发挥律师在保障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
  在公司承担相应社会责任过程中律师的力量已经不可小觑,一方面,律师能够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据采集和法律诉讼,例如在山东就有专业为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和团队,另一方面,律师也不断通过为企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撑和经营管理法律建议,使得这部分人群能够从自身视角认识到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企业法律援助应该不断从企业发展短期目标上提供相应的合法建议,比如对公司或企业相关主体制定合法建议支撑,还应该为企业长远发展制定合法的法律战略,比如可以将公司社会责任逐步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当中。
  在职工权益立法保护上,不断扩大职工权益保护相关立法程度,利用不断提升公司职工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过程的参与程度,来提升员工相关法律知情权利,同时也使得公司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相关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如在立法中强调公司职工立法保护公开工程,不断征求职工权益保护立法建议和对策,使得相关法律更有效的反馈到他们的真实意愿。
  (三)政府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地方政府在处理相关案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公平和效益的平衡性,从企业发展短期来看,企业发展为地方政府绩效作出相应的贡献,从长远发展角度来分析,如果地方企业对职工权益过分侵害,最终将使企业发展不能得到劳动力的长久性支撑,而产生劳动力匮乏而不能达到相应的生产规模和扩增,因此,地方政府应该从长远发展角度分析,着重分析企业职工合法权力,考虑政府未来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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