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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艺术理论的人格精神

发布时间:2016-04-11 14:15

  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讲技融于道中,讲以品论艺,讲文如其人,讲温柔敦厚,讲人物品藻,讲整体感悟,讲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不讲逻辑系统,这些都是非人格本位(以理性为本位)的艺术论所不可能有的特征。所谓以人格为本的艺术,就是以人为中心的物我圆融的艺术,是彻底地抓住事物的根本的艺术,是以人和人的最高本质为最终归宿的艺术,它是人类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一种成熟的高级的智慧。文学和艺术的本性是一种人学,中国传统的艺术理论有着强烈和鲜明的人格精神特征。

  

  一、中国艺术理论是艺术家以热情创造出来的


    朱光潜先生说“古代中国诗论是从整体人出发,不像近代西方美学家往往把知、情、意三个因素割裂开来而片面强调‘知'认识)中的感性阶段,而是三个因素不偏废而侧重情。”所谓重情,就是以感情为本位,就是立足于感性的人而不是立足于理性的人,在艺术理论上就是重感情本身而不重对感情的思考。中国古代艺术理论家与艺术实践家常常区别不大,中国艺术理论家很多本身就是艺术家,他们的理论与创作实践结合得极其紧密。如南朝画家顾恺之的“传神写照”理论,宗炳的《画山水序》、王微的《叙画》、谢赫的《古画品录》、清初画家石涛的《苦瓜和尚画语录》等,都是在总结自己和前人艺术创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构的。画家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绘画实践和创作中,并在此过程中总结经验,形成艺术理论。又如提出“诗缘情而绮靡”观念的陆机的《文赋》,显然是一部完整的艺术理论著作,但它不仅在形式上用赋这个文学形态来表现,而且在内容上将自己融在里面,从自己的切肤之痛中提炼出对文学创作的看法,如:“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盼,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这样的句子真不知是作者在说自己的感受,还是在说创作的普遍规律。陆机本人还是个作家,如他的《思归赋》“彼离思之在人,恒戚戚而无欢,悲缘情以自诱,忧触物而生端”,从中我们分明看出它与“诗缘情而绮靡”的血肉联系。中国传统艺术理论的人格精神,不仅立足于情感本身,而且立足于一种人化了的情感,这就是它的理想人格的追求。这是中国传统艺术理论的一个根本特色。

  

  与中国传统艺术理论有着明显不同的西方艺术理论,是理论与艺术实践的分离,受着理性主义的影响。例如,柏拉图是以超然的理性(哲学)对艺术进行纯客观的研究,苏格拉底被亚里士多德称为“第一个集中注意于定义的人”。亚里士多德则是第一个用冷静的客观的科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艺术和美学问题的人,他是自然科学家和逻辑学家,他对古希腊艺术创作的总结是一种艺术科学。

  

  二、中国艺术理论是以实现人的生命价值为本


    人格的价值,通常说就是“善”。这个“善”与“美”,本来是不相分离的,因为它们都是表现自我的生命。艺术是人创造的,有生命才有艺术,艺术是我们人格的表现。艺术只有表现健全的人格,才有真正美的价值,只有这样的艺术才会永存百世。原始岩画艺术,之所以到现在仍有它的艺术价值,是因为人们赋予了它人的思想与感情在里面,即赋予了它精神。艺术家在物象中表现的生命,就是艺术,就是艺术家表现美的思想感情。南朝谢赫提出的六法中“气韵生动”这一画理中的“气”,其实就是人格的一种体现。具体来讲,“气韵”中的“气”最初是指自然之气。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它被认为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来这个范畴又被引申为精神气象,如曹丕所说的“文以气为主”中的“气”,就是指人的精神气象。“韵”本身是诉诸听觉的东西,后来也成为表达人的精神体验的范畴,衍生出韵味、韵律、风韵等观念。“韵”不能离“气”,“气”只有与“韵”结合才有审美的品质。再说“生动”,凡是有生命的东西,无不处在运动之中,有运动就会有变化。生命若没有“气”,就不会“生动”。中国绘画要求“气韵”必须表现在一种“生动”的形态中,也就是要求艺术应具有和生命相通的形式。这是中国古代生命哲学在艺术上的表现。谢赫六法中的其他五法,是讲如何达到“气韵生动”这个核心美学思想的途径。它们是:“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六法论”中,“气韵生动”是对作品的总体要求,其他五法则是具体要求,两者相辅相成。中国绘画既有技法性的东西,也有精神性的东西,“气韵生动”就属于后者。这也是中国绘画的精髓。从这个意义上说,画家的人格修养与精神气质就显得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画品的高低。中国古代有着卓越成就的艺术家,都是在艺术上追求精神的力量、自我的表现。“浩然之气”是孟子人格精神的真实写照,千百年来,它已成为一种坚守志节、不媚于俗的独立人格的同义语、代名词,不仅孕育了无数中华仁人志士,且对中国艺术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艺术的理论和实践,无不打上这种人格美的烙印,从而形成中国艺术源远流长的人格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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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国传统艺术理论是创造人的艺术不是物的艺术


    李泽厚先生说的“中国古人讲美不离开感性而不把它归结于或统属于在纯抽象的思辩范畴或理性观念之下,华夏美学没有Plato的理式论,更接近于西方近代的感觉学感性学”,指的就是中国传统艺术创作重视人对物的感受,而不是单纯地去描摹物象。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以人格为本位的文化,中国文化特别看重人格,认为唯有理想人格才能保证民族与个体的生存、发展,不要说儒家的修、齐、治、平,即使是道家的养生也是为了治国。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说:

  

  “凡人之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散,形神离则死。死者不能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

  

  “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可以看出,中国艺术理论是为人生而艺术,不是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朱光潜先生说:“中国古代诗论一向特别重视艺术的‘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实践效果,从来没有‘为艺术而艺术’的提法。”这个千百年来的传统,决定了我国传统艺术理论对艺术家本人的人格,以及他创造的作品的品格,有极高的要求。“气韵生动”,不仅是一个讲究传达艺术美的问题,同时也是画家人品、人格、精神修养的问题。人品和人格不是天生的,是靠后天的修养和实践形成和完善的。

  

  艺术创作来源于生活。中国艺术最显著的特征,就是通过自然的美表现意蕴的美,尤其是山水画和山水诗。在艺术创作中,中国艺术家所热衷的“比兴明志”、“缘物起情”、“拟容取心”、“意境高远”等,都离不开自然的参与和介入,艺术家的主观之意与自然是融为一体的。在艺术风格的审美追求上,中国大多数的艺术家都崇尚“行云流水”、“浑然天成”的自然之美。这种自然之美,成为中国艺术家长期追求的最高、最理想的境界,即“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这是中国古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一种看法,并体现在不同的艺术创作和艺术理论中。在他们看来,天即物,即自然。人与自然本来就是一体的。人和自然是亲和、亲子的关系,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人的根本。人生的最高理想,就是自觉地去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中国古代哲人的宇宙论,也就是不分天人、内外、物我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类的话,其目的是提高个人的人品和人格。中国古代的山水画家都游历名山大川,体会自然之神韵和气魄,以陶冶自己的情操,激发创作的欲望。中国古代的哲人和艺术家喜欢或习惯在自然中深思冥想,静观宇宙生命,将自己自觉融入自然,感觉自然,与自然息息相通。他们从自然的变化中想见到人世沧桑,从自然的属性上联想到人格、气质和情感;自然被打上了人的烙印,已经被生命化和人格化了。这已经成为中国古代文人丰富的审美经验了。

  

  中国传统艺术理论就是重人格,重人品。我们要运用中国传统艺术理论的人格精神,启发我们的艺术教育不仅要注重学生技艺的训练,更应该注重学生人格、人品的修养。这才是真艺术所要具备的,也是21世纪艺术发展的基本要求。在21世纪这个越来越国际化的时代,我们更感到中国传统艺术理论的魅力及永存性,我们当代的艺术教育应更加重视对学生的人格和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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