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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失实的原因对策思考论文(共3篇)

发布时间:2023-12-07 10:50

  

第1篇:针对新闻失实原因及对策的研究


  0引言


  新闻因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而为人们喜爱和传播,报道出来的新闻重在“新”和“事实”,也就是说,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经过等必须符合客观事实[1]。近年来,随着人们求知欲的不断提高,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新闻媒体的影响日益扩大,为满足各种媒体对新闻的需求,有些新闻工作者杜撰新闻,严重影响新闻真实性和新闻行业。导致新闻失实的原因有很多,无论哪种原因导致的新闻失实,都给社会造成了各种程度的不良影响。


  1新闻失实的含义


  新闻失实指的是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这是一种社会现象,主要表现有: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添枝加叶,层层拔高;要件残缺,隐瞒事实;偷梁换柱,移花接木;牵强附会,因果不符。新闻失实按性质可分为故意性失实和非故意性失实,目前由于各种原因故意性新闻失实现象逐渐增多,涉及公众利益的新闻失实现象也随着互联网和电脑的普及不断增多,这些现象的出现不仅增加维护新闻真实性的难度,还严重影响新闻行业的形象和公信力。


  2目前新闻失实的原因


  2.1受经济利益驱使


  新闻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新闻逐渐“商品化”,与经济利益相互交叉,以致在利益目前新闻真实性受严峻考验,特别是有些媒体或新闻从业人员在市场经济下进行市场化运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是促进新闻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但有些媒体受经济利益驱使,报道失实新闻,不断生产劣质新闻产品,以刺激报刊发行量、电视收视率。此外,实际生活中,有些新闻从业者抛弃新闻品格,将新闻作为筹码和某些组织或个人交易,做不负责任的“吹鼓手”,以获得物质经济利益。


  2.2各媒体竞争激烈


  市场经济环境下,各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也不例外,这样的竞争虽然能提高新闻队伍素质,促进新闻行业发展和新闻人才快速成长[2]。但为了吸引公众目光,有些媒体会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直接报道未经核实的新闻,以获得最大利益。例如,发生重大新闻时,有些新闻从业人员为了抢占头条,忽视新闻事件的真实性,没有深入调查就播出片面或失实的新闻。


  2.3部分新闻从业人员素质低


  新闻从业人员素质低是导致新闻失实的原因之一,具体体现在:1)专业知识和社会知识缺乏。新闻从业人员必须知识广博、经验丰富,才能有效辨别新闻的真假性,从而遏制失实询问的报道。但很多新闻从业人员仅了解或缺乏新闻专业知识,以及一定的社会知识,以致采访时难以和被采访者正常交流。例如采访金融界权威人士时,需了解一定的金融知识,否则极易出现新闻失实现象;2)采访缺乏深入性。虽然有些记者报道新闻前对当事者进行了采访,但由于没有全面、深入的采访,以致只报道出新闻事件的某一个方面。


  2.4尚未完善新闻监督体系


  监督体系不完善是导致新闻失实的重要原因,不能有效制约和打击虚假新闻[3]。在编造假新闻前,有些新闻媒体或从业者因无顾忌,肆意捏造与实际不相符的新闻进行报道,严重危害社会。例如“女孩为环卫工撑伞”事件,调查发现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炒作,幕后操纵者为获取某些利益,让公众以为这是一份爱心传递,以引起高度关注。


  3防范新闻失实的对策


  3.1加强新闻报道监管


  新闻行业是向公众传播信息的“无冕之王”,素质高的新闻从业人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传播符合实际的客观事实,引导各种关注新闻事实,但有些新闻从业人员得到新闻线索后,并未质疑其真实性,直接编写播报新闻,以致新闻失实泛滥。因此,必须加强新闻报道监管,利用相关规范、法律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对其进行物质处或行政处理,失实新闻报道后若严重危害社会,可将当事人移送司法部门。


  3.2应用法律规范新闻报道


  法制观念薄弱,导致法律规范在新闻行业中形式化,应用法律规范新闻报道,可有效遏制新闻失实现象的出现。为减少新闻失实,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处罚有意制作撰写假新闻的新闻从业人员,制裁报道失实新闻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严格处罚或制裁刊载播发失实新闻的媒体。


  3.3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素质


  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素质的措施主要有:1)提高职业道德。为提高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相关机构应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职业道德规范,使新闻从业人员能根据规范对自己进行准确定位;2)不断加强自我约束。为避免报道新闻时出现失实现象,新闻从业人员应想工作的同时,不断训练自身技能和积累知识,根据客观事实报道新闻,尽可能避免片面的布局谋篇,并详细核对所用资料,验证新闻来源,并严格遵循送审制度审核稿件[4]。


  3.4健全完善新闻监督体系


  针对新闻失实原因,新闻主管部门应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研究,从而建立完善新闻监督机制,对报道失实新闻的媒体或个人进行严惩,并根据相关法律令其整改。为了能有效遏制新闻失实现象,相关媒体必须做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处理工作,并贯彻落实科学合理的新闻监督机制。


  4结论


  总之,新闻失实现象会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媒体公信力,维护新闻真实性成为新闻行业的重要工作。为维护新闻真实性,应找出导致新闻失实现象的原因,即受经济利益驱使、各媒体竞争激烈、部分新闻从业人员素质低、尚未完善新闻监督体系等,进而采取加强新闻报道监管、应用法律规范新闻报道、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素质、健全完善新闻监督体系等对策,有效防范新闻失实,为公众营造美好的舆论环境。


  作者:刘铁军等

  第2篇:新闻失实成因及其规避


  一、新闻失实概述


  新闻失实是伴随着“新闻”的诞生而诞生,自有新闻的那一天,它就存在了。它是指,在新闻报道中,新闻的播报的内容与事实真相不相符合。近几年,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崛起,社会生活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而新闻事件每天都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同时,新闻失实的情况也不断发生,一段时间以来,新闻失实的事情接连出现,影响着新闻行业的形象和公信力,给社会公众带来了恶劣的影响。《新闻记者》于2010年第一期评出了2009年度十大假新闻,足见假新闻、新闻失实现象多么严重。


  二、新闻失实成因


  1.由政治原因导致的新闻失实。我们一般认为最权威的新闻定义,是1943年陆定一提出的,“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最近发生的事实不可避免的包括政治事实,而新闻活动又离不开政治的大环境,在一定的情况下基于一定价值观或指导思想而扭曲事实造成新闻失实,这种失实是一种主观化的或价值化的失实,在这种情况下记者是意识不到失实行为的或者意识到了但无力改变。我国新闻史上有两个比较集中的因政治原因导致新闻失实的时期,一个是“大跃进”时期,再一个就是“文革”时期。


  2.由于经济原因导致的新闻失实。新闻是社会性活动,整个社会处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新闻和经济利益便交叉起来,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通过新闻相互交织,新闻的真实性在利益面前受到严峻的考验,尤其是一些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新闻媒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新闻事业发展要以社会效益为主,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但是,一些新闻媒体却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并将经济效益凌驾于社会效益之上,以刺激报刊发行量、电视收视率,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和市场卖点,不惜伤及新闻真实性,不断生产出质量不高的新闻产品。


  3.由于各媒体竞争激烈原因导致的新闻失实。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各大新闻媒体竞争日趋激烈,每每发生重大新闻事实,为了抢占头条,许多新闻从业人员来不及做深入调查,只重视时效性,而忽视了真实性,播出只了解皮毛的新闻,或者严重失实的新闻,所以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时,初期的新闻播报出错的机率要高于后期。《沃斯港明星电讯》(FortWorthStarTelegram)主管地区事务的副社长杰克•汀斯利(JackTinsley),向编辑们提供了以下关于媒体的观点:新闻报道的第一优先是准确。不能因为抢先而牺牲准确和公正,虽然我们渴望既准确又能抢先。


  4.由于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导致的新闻失实。现在我国新闻媒体成分复杂,很多新闻媒体都采用挂靠的形式开展工作,且从业人员的思想品德和业务能力良莠不齐,且缺乏法治意识、基本科学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采写新闻事件时因其本身素养原因将一些常识弄错,如:瑞士首都是日内瓦、冰岛在北极圈内、拜占庭帝国时期的地震发生在2000多年前等等。个别新闻从业人员不深入调查,只进行简单的了解完成新闻稿件,导致新闻失实。


  5.由于新闻源本身导致的新闻失实。21世纪,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促进的媒体的发展,一大批新兴媒体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迅速兴起。依靠传统媒体大型新闻网站也随之建立起来,他们之们建有转载渠道合作关系,只要源媒体发出新闻,合作媒体很快就会转载,并且不加审核,所以如果源媒体新闻失实,渠道合作媒体的新闻也会失实。


  三、新闻失实规避


  据以上论述,为规避新闻失实现象的发生,笔者以为应采取从以下方面入手,防止新闻失实的情况出现。


  1.加强新闻立法,从社会本身规避。新闻机构在西方被认为是仅次于立法、司法、行政的“第四权力”,可见它在西方社会中的巨大影响力和调控力。由于西方已经历了多年的新闻法制建设,在法律上赋予了新闻事业以崇高的地位,从而确保了新闻机构能在总体上能够实现舆论的监督。比如《华盛顿邮报》的两位记者揭露总统水门丑闻而迫使尼克松总统下台。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新闻的法律,目前的国家管理依据大多是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法律相对于法律的稳定性和效力有不小的差距,新闻的真实性、新闻工作人员的权利保障时刻受到来各方面的威胁,我们加强新闻立法,从而在法在层面规避了新闻的失实。


  2.完善新闻单位内部工作流程,从新闻媒体单位内部规避。作为播发新闻的新闻媒体单位,其自身要为自已播发的新闻负相应的责任,当前媒体出现假新闻,大都是进行内部处理,一般都是将一线当事人或当事的编辑记者开除了事,决策者、把关者安然无事,这样不能引起有关单位领导的重视,如果建立领导问责制,层层问责,为杜绝假新闻提供组织上的保证。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层层把关。因此有必要重申:在媒体内部必须雷打不动地坚持层层把关,从制度上切断假新闻的传播渠道。从采写到编审,再到播发的流程是否严格,与其新闻失实与否有莫大关系。这是从新闻单位播发端规避新闻失实。


  3.提高新闻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从新闻人员自身规避。新闻从业作为向社会公众传播信息的“无冕之王”其自身的相关素质与播发的新闻息息相关。高素质的新闻从业人员,不仅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将事实准确的传播给公众,而且可以引导受众对新闻事实的关注,从而对事实的改变起到作用。新闻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质疑精神,得到一条新闻线索时,不要先入为主,要质疑其真实性,通过深入调查了解确实后,再编写播报。西方新闻学界有一句格言:“如果你妈妈说她爱你。——查实这句话。”充分体现了新闻从业人员要具备的质疑精神。


  4.加强行业自律,避免新闻失实。我们的新闻从业者大多都是记者身份,其行业协会的新闻自律与行业外的新闻他律都是为新闻的真实而努力。行业协会作为一个特殊的组织,它的存在对这一行业有重大意义。组成行业协会者对行业内部的情况清楚,自己管自己要比外行管要轻松的多。我们在新闻自律方面先后制定了《记者守则》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但这还不够,行业要制定自已遵守的规则,爱护行业荣誉,严禁有偿新闻、人情新闻。


  作者:刘海英

  第3篇:关于防止新闻失实和加强新闻自律的思考


  一、有关新闻真实性的认识


  所谓新闻真实性,在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闻学概论》一书中的定义指的就是,新闻报道的内容与事件客观实际的真实情况的符合程度,以及报道内容与事件本身的性质是否符合这样的情境。它要求在新闻报道中能够做到准确无误,持久有据。在新闻报道当中,新闻的具体内容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在内的各个构成事件的要素。它们都应该符合真实性的最基本的要求,从而确保新闻事件在重新回顾和追查时能够保证再一次被核对与检查,能够做到新闻报道的总体真实[1]。


  新闻工作者需要通过对新近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客观变化,进行具体准确的记录,从而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允许有任何虚构或合理想象的成分。新闻真实性的具体要求,包括三个主要的方面。这三个方面有细节上、关系上、逻辑上针对真实性的具体要求。新闻报道所叙述的是事件的内容,它是经过人工加工和提炼的东西,并不是像镜头那样去展示事件的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可能使新闻报道的叙述与客观真实的实际情况产生一些偏差,出现一定的距离。所谓真实性的要求,就是力求在新闻报道当中缩小这个距离,尽可能地接近事实本身。同时这个距离也决定了新闻报道的质的方面的要求。新闻报道质量越高,这个距离也就越小。但是新闻的真实和事情的真相、真理是不一样的。真实并不一定代表它是事情的真相或者真理。新闻的真实性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虚假新闻和新闻失实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不是同一概念


  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是新闻侵权的具体表现。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侵犯了受众了解新闻事实的合法知情权。新闻记者是新闻报道的第一个把关人,在第一道关口上决定了报道的质量。只有新闻记者把握好这关键的第一步,以客观严格的职业标准与职业道德要求自己,争取遵循新闻报道真实可信原则,对新闻事件的具体内容进行理解和把握,才能在新闻报道中对事件进行全面客观地报道。如果新闻记者没有首先核实新闻线索,对消息的来源进行评估和证实。撰稿人又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对这些本不符合真实要求的材料进行一些主观上的夸大和渲染,来追求一种眼球效应和轰动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新闻报道就失去了自身的真实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受众的知情权。这些不真实的报道中夸张和编造的事件的内容,很可能会涉及到事件当事人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引起新闻侵权。


  新闻失实是新闻报道中的事实与客观实际不符合的一种现象。新闻失实有虚构、添加、拼凑、夸张、偏颇、孤证、回避、假象等方面的表现。这八个方面在一篇新闻报道中可以单个出现也可以重复出现。


  新闻报道的内容,在稿件撰写者没有依据真实事件存在的情况下,在主观上编造的就是虚构。虚假新闻通常就是虚构事件的事实内容和细节。


  添加这一表现是指,撰稿人在描写事件的事实时,主观上的添枝加叶行为。添加和夸张这两者有相似之处。新闻作者把并不存在一定联系的内容强加在一起,比如把一个新闻事件的时间与另外的事件的人物,地点等整合成一则新的报道,这样的表现就是拼凑。


  夸大新闻事件的影响,使用感情色彩强烈的褒贬词汇,以及对新闻事件内容的具体人数和事件的影响范围等,这些可以在程度方面界定的夸大,都是夸张的表现。


  在新闻报道进行原因分析时,容易发生偏颇的情况。一个事件形成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内因和外因这两个主要方面,也可以进一步的细分。内因有时是多个,外因有时也可以是多个。在分析某种结果形成的原因时,不能够单一地分析其原因,要尽可能地分析出多个方面的原因。


  在新闻报道中,具有普遍共性的事例体现整体的情况下,具有代表性才可以作为例子进行引用。孤证是不能证明全面的情况,从而缺乏说服性。


  一些作者为了掩盖事情的真相,故意漏掉一些真实的内容,或者故意不交代一些内容,导致受众无法了解事情的全部内容的情况,这就是对真实情况的回避。


  假象是指,新闻报道根据一些未能反映事物的本质,未经得起考证调查的事实得出结论的情况[2]。


  以上新闻失实的表现,如果查找其产生的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若从新闻从业人员的角度来分析主要有三种:一是记者没有深入调查实际情况出现错误,或者偏听偏信其中一方面的观点内容而引起的;二是把关人没有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出现的技术方面的错误;三是一些新闻从业者个人,出于各种主观目的利用失实的新闻非法获利。若从内因方面分析,主要是编辑记者等相关从业人员主观错误造成的;若从外因方面查找,就可能是社会现实的复杂环境情况造成的。内因是多方面的,外因也是多方面的。内因主要有新闻从业人员素质方面的问题,为追求一定的利益把新闻报道变成宣传广告;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以及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为突出宣扬自己的政绩,公然指使一些新闻从业者帮助其造假;个别单位和领导,为了完成所谓的任务指标,道德沦陷,羞耻感全无地虚构、添加、夸张一些内容等。


  新闻失实,又可以分为无意过失失实和主观故意失实两方面。没有深入调查实际情况把事实搞错,或者偏听偏信一方的叙述而引起偏颇,和一些没有仔细检查,核对不严出现的技术方面错误,属于无意过失失实。一些新闻从业人员以获利为目的,为某个个人或某单位做广告形式的宣传,从而使新闻失实,这属于主观上的故意失实。


  新闻失实的防止与防治问题目前已经迫在眉睫。新闻失实的防止问题,首先需要新闻从业者从自我做起,不仅仅要重视责任意识,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把自己的职业理想与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自律,还要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和水平,通过不断学习,提高和充实自己的理论和思想素养。


  新闻失实,还可以分为宏观与微观方面的失实。所谓的宏观方面上的失实,指的就是一则新闻报道的舆论导向和主题思想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不能与当今整个社会的大背景相符合。有时即使是事件本身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问题,没有不真实的情况,但是报道的主题思想,不是媒体作为一种社会的公器应该引导和提倡的主题,也属于宏观上失实。微观方面的新闻失实,就是指新闻报道中诸如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不符合真实性原则而出现的问题,也可以是新闻报道其中一个方面的内容出现不真实的情况而造成的问题。


  新闻事实不是想象、臆造的产物,是根据事件真实情况进行的提炼和反映,虚假新闻则不顾及一点事实真相。因此,虚假新闻的根本特性是新闻事实本源的虚假性。简单地说,虚假新闻是没有真实的事实要素,没有事实根据的胡编乱造式的报道,它是完全意义上的假新闻。既然假是真的反义,假新闻就不包含一点儿真的内涵。假新闻是新闻从业人员凭空生产出来的,无论是记者个人或者是哪个单位,生产出假新闻,他们都具有主观故意的造假意图。研究假新闻造假的共性,不难得出,造假者都是故意甚至是恶意地捏造没有的东西,使得这些东西经过他们的妙笔生花,摇身一变成为吸人眼球的假新闻,来达到他们满足自身名利的要求。他们不惜使用各种手段来造假,从而哄骗受众,这些虚假的内容被受众不加辨别地吸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


  假新闻的内容多种多样,然而不管是什么表现形式,都是主观故意的造假。因而,假新闻生产者的行为是不符合职业道德的。虚假新闻一直以来都是新闻从业人员所坚决抵制的。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不是同一个概念,但是却有相通的特征——即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考证。有关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的具体区分和界定,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详细解释,也没有严格的加以区分。


  三、有关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的案例和对其案例的思考


  一则标题为《渝大女生成南大形象大使》,来源于《重庆晚报》网络时评的新闻,内容叙述的是一位名叫兰花的女博士生不仅成绩好,也是认识她的同学眼中的漂亮女生,而且还是学校形象代言人的故事。报道中甚至提到了有关评选学校形象代言人时评选老师的意见。老师说,评选学校的形象大使不是选美比赛,注重的是才貌双全。经过了一个多月,全校学生的投票评选,这个名叫兰花的女博士最终顺利当选。她的票数与其他选手相比,占了绝对的优势。报道进而得出结论说,女博士不再是灭绝师太。此外报道还描述了访问兰花的好友,得到的一些关于兰花日常生活的生动的细节:报道叙述到“兰花是学校不少男生心中暗恋的对象,很多男生追求过兰花,然而他们都不知道,兰花只喜欢个子高大、长相英俊、声音动听、有磁性的,像琼瑶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那样具有浪漫情怀的男生。”此外还叙述到,一位男同学的女朋友把兰花的照片撕了,说是怕他看了乱想。当不少男性网友得知兰花已经结婚的消息后,都为自己没有娶到佳人而感到惋惜。女博士兰花则告诉众人,目前对自己的婚姻状况感到十分满意,虽然两人两地分居,但是每个星期两人都会相聚。随后各大网站纷纷转载,进行转载的综合性网站更多。随着报道的广泛传播,《重庆晚报》这则关于女博士兰花的报道,受到了南开大学的指责。报道的内容出现了好几处失实的情况。比如,有关兰花身高的描述和学习的专业,这些基本情况的错误,虚构了兰花大学期间的描述,学校形象大使评选的负责老师根本没有被记者采访,没有记者针对兰花的相关问题采访过兰花的同学杨丽等。失实的还有网上投票的时间,事实上评选网上投票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而该报道却说时间是一个多月。兰花同学事实上最终票数排名第二,是4129票,与新闻报道内容相差甚远。随着报道转载的越来越广泛,报道该事件的《重庆晚报》给南开大学发传真,承认该报道出现部分事实不准确,并向南开大学及兰花本人致歉,还称将该报道从《重庆晚报》网站上删除,并将刊登关于该报道的说明和更正。在《重庆晚报》发出的传真中指出,该报道并没有任何针对南开大学的恶意,是出于对重庆籍学子的关心,对高校文化的关注而进行的报道。同时表示将对有关责任的采编人员,按照报社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


  近年来,互联网已经成为了失实新闻的重灾区。这则新闻报道的失实是记者编辑专业技术上的失误。虽然新闻报道的人物兰花和形象大使评选、高校文化活动确实存在,但是报道描述的很多细节存在错误,关于兰花在大学期间的描述更是虚构和添加了一些细节,报道得出的结论,“女博士不再是灭绝师太”,则是记者主观臆断的产物。女博士不再是灭绝师太,这句话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偏颇。把女博士比喻成灭绝师太是不合适的。比喻这种修辞手法,是用和甲事物有相似之点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撰稿人把女博士和灭绝师太作为同类事物进行比较,是不合适的。同类比较是,对于两个或两类性质相同的事物所具有的相同特征的比较,在比较中寻找事物的共同点。女博士和灭绝师太没有关联性和可比性。


  对于新闻失实这一现象的认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交流问题研究委员会认为,应当通过严格的方法论研究来认真分析新闻失实这一现象。当今世界正处于交流迅速扩大的复杂情况当中,新闻失实这种现象可能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应该让人们了解这个情况。针对这种现象,可能必须进行结构上的变革,以便排除造成失实的部分原因。但是,对于其他原因来说,态度上的改变足以起到促进作用。


  北京纸馅儿包子事件,曾经一度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后来,这件事情最终以虚假新闻收场。这一事件的最终结果是,经过了法院的公开审理,纸箱馅包子这则假新闻的生产者——訾北佳,因为涉嫌损害商品声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整。北京电视台《透明度》栏目,一期以纸做的包子为标题的节目是该事件的缘起。栏目组派记者暗访了朝阳区的一家无照加工“纸箱馅包子”的窝点。北京市领导看了节目以后高度重视,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展开相关的调查,在整个朝阳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现如今,食品的安全问题,成为了广大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这一热点话题,符合新闻选择的价值标准,能够吸引广大公众的关注。这期节目不仅虚构了举报人,使用了未经查证的主持词,而且拍摄的画面场景是虚构的。这一事件是记者为了出名和挣钱,一手策划和编造的虚假新闻报道。类似的虚假新闻在最近几年越来越频发,这样的现象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相关新闻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不高,专业素养达不到要求,缺乏相应的职业操守。我们应该从新闻从业人员的角度出发,提出防止新闻失实,要加强新闻自律。


  四、认识和理解新闻自律


  所谓新闻自律,指的是新闻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上所进行的自我约束。它的目的是对社会和国家负责。新闻自律这一概念,和新闻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恪守新闻伦理是相通的。新闻自律由两方面内容组成:一是信守社会公德,比如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等内容。信守社会公德,在新闻传播领域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扬善惩恶的功能。信守社会公德,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强大的舆论监督和精神感召作用。二是遵守职业道德方面,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它用来调整新闻工作者之间,以及新闻工作者与社会人之间的关系。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包括正确处理新闻工作者与事实的关系、与群众的关系以及新闻工作者之间的关系三部分。它要求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新闻报道要注重报道对象隐私的保护、新闻来源的保护,以及新闻报道的错误内容必须改正,维护法律尊严等等内容。


  新中国建立以来,新闻工作者第一个自律规范,是中宣部新闻局和中央新闻单位共同商拟的《记者守则》(试行草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是新中国较完备的新闻自律文件。防止新闻失实,新闻自律是基础,制度保障是根本。我国应该更加注重制度的健全与法律的保障。防止虚假新闻的产生,不仅需要新闻从业者的自律,而且需要相关的新闻单位,更加负责任地实行有关的防范虚假新闻的措施,完善采集和编辑的分离、分级审核稿件的制度、编辑的责任制、健全对于新闻稿件和节目的审查制度、新闻报道的纠错制度、新闻报道的实名制和回避制[3]。制度的建设对于新闻失实的防止,新闻自律的加强是至关重要的。


  加强新闻从业者的自律,有助于提高媒介的公信力。媒介公信力作为被社会公众所信赖的内在力量,是衡量媒介权威性、信誉度、社会影响力的标尺。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公正、全面、直接影响了新闻传播的公信力。


  作者: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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