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论中国民族音乐的保护与传承

发布时间:2015-11-16 13:20

摘 要:中国民族音乐的断代、脱节现象实质上是人们对本土文化在认识上的断代与脱节所致。十九世纪,中西文化交流不平等,使中国民众在对待本土文化的意识和行为上发生了根本转变。故,当务之急 就是要求中国民众重新审视民族音乐,在深悟其文化价值基础上,改变“重洋轻中”的不良意识倾向。

关键词:民族音乐;保护;传承

一、 传承民族音乐的意义:
      民族音乐自古被各民族视为自身民族最宝贵的文化财富,它不仅蕴涵了各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更是各民族生命、思想、灵魂的生动体现。
      1、传承民族音乐是人类生命、价值的延续和再生
      前辈们把民族音乐传给后人不是出于单纯的愿望,而是前辈生命存在的一种需要。老一辈民间艺人持有民族音乐文化,视它们为自己生存的价值和意义,然而,生命的有限性使他们认识到,要实现自己更高的文化价值,必须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把后代看作自己文化价值的继承者,看作自己生命的延续和再生,实现自己文化精神的永恒。作为继承者,承接老一辈民族音乐文化是他们生存所必须具备的文化素质,他们必须具备这种音乐文化能力,才能维持和发展自己的生命存在。
      2、中国民族音乐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审美育人功效
      当今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然而精神生活却显得格外贫乏,一些比较低俗的音乐文化形式时时充斥在我们身边。面对这种精神生活质量日愈下滑的现象,我们需要选择一种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音乐文化形式,来弥补和替换那些较为肤浅、世俗的音乐文化形式。中国民族音乐追求的是形神统一和气韵生动,它源于人们的生产劳动,充盈着劳动人民淳朴、善良的生活气息,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统一以及人们自身的处世感悟是民族音乐崇尚和追求的主要内容,这与现代流行的形形色色的音乐形式相比,其精神思想意蕴深远,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育人功效,是活生生的,具有培养和提高人们审美素养的现实版教材。
      3、传承民族音乐是在全球化背景下确立本国文化地位之必须
      每一个文化都有它的“灵魂音乐”,中国文化中的“灵魂音乐”必然是中国民族音乐,面对当今形形色色的音乐文化形态和式样,如果中国文化丧失它的“灵魂音乐”,则意味着它丧失的不仅仅是一种物形态的文化财富,更遗憾的是对民族纽带——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的冷漠、遗失甚至放弃。面对全球化的发展,知识文化的差异和个性的张扬使得中国民族音乐成为世界文化资源的一部分,中国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只有且必须在挖掘和深化自身传统文化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再生产”,才是中国民族音乐得以延续的有效方法。
二、 如何有效地保护和传承中国民族音乐
      关于如何保护和传承中国民族音乐,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在中国为民族音乐创立一个良好的文化意识环境,即人们能够而且愿意重新认识和理解民族音乐,喜欢上民族音乐,从中得到美的享受。

      1、确保“原汁原味”民族音乐的存在——对民间艺人的保护
      确保“原汁原味”民族音乐的存在是当下民族音乐得以生存的必要前提。所谓“原汁原味”,并非对民族音乐形式的强调,而是对民族音乐文化精神的凸显,形式是易变的,文化精神却是永恒的,只有确保“原汁原味”即民族音乐文化精神的存在,才能确保并充分体现出民族音乐文化价值所在。“口传心授”是民族音乐传承的主要方式,民间音乐家作为民族文化精神的活生生载体,起到维系和延续民族音乐文化精髓的作用,应是我们保护的首要对象。
      2、发挥大众媒体对民族音乐的传播作用
      大众媒体在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对人们的审美取向和文化认识具有潜移默化作用。在长期接触民族音乐文化过程中,人们会不知觉地形成一种尊重民族音乐文化,追求民族音乐文化知识的态度和行为。其间大众媒体对人们文化态度和行为的影响极大,媒体介绍、传播的文化式样往往会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并为大众喜爱和接受。
      3、构建新型的学校音乐教育模式
      中国民族音乐边缘化状况的造成并非我国民族音乐逊色于其他民族音乐文化,其原因还在于现行学校音乐教育对人们文化认识所造成的影响。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音乐文化在我国的传播,特别是对西方音乐教育模式和教育体系的采用,使中国音乐教育,在内容上发生了质的变化。育人是教育的首要目的和本质表现,教学内容的变更必定使受教育者在文化意识和审美价值取向上发生质的改变。虽然我国的音乐教育在近现代学校教育中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中国的音乐教育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的道路;涌现出了大批音乐教育人才;全民的音乐水准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特别是西方音乐及其理论的引进,促进了中西音乐文化的交流,很大程度上推进了中国音乐的发展(新音乐的产生)等等)
      4、鼓励科研,加强民族音乐学术交流
      在民族音乐的保护和传承过程中,政府和学校都应给予大力支持。大量设立全国性科研课题,定期召开全国民族音乐研讨会,建构学校民族音乐教育的理论框架并组织出版学术论文集;在师资培训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建设课堂教学试点、课中活动试点以及民俗活动试点,重视成果总结。
三、结语:
      综上所述,自建国60年以来,中国民族音乐虽得到较大发展,但是,它所面临的仍然是较为严重的“西化”现象,中国民众在意识上仍然倾向于西方文化,以致我国民族音乐很难寻到合适自身存在发展的立足点,这一现象应引起我们广大音乐工作者的高度重视。针对这一现象,我们应该彻底转变,甚至放弃旧有的文化审美观念,建立能够体现本民族音乐文化内涵的审美意蕴。要完成这项任务,既需要广大音乐工作者的探索和努力,也需要各地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既不能安于现状,也不能消极等待,只要我们能够深切意识到民族音乐文化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并采取得当的方法、得力的措施,改变当前局面,保护和传承民族音乐将不在话下。

      参考文献:
      [1]本耐特•雷默(美):《二十一世纪我们面临的挑战》〔M〕,林军译,载《中国音乐》1998年第4期.
      [2]王耀华:《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的意义及其展望》〔J〕《音乐研究》1996年3月第1期.

      作者简介:胡祎轩(1990--),甘肃定西人,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音乐表演。

上一篇:戏曲艺术之精髓

下一篇:女性主义及女性主义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