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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审视发展中大国的三农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08 06:28

  摘要:对发展中大国而言,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问题,一定要立足自身的国情实际选择发展模式和道路,不能盲目照搬别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模式和做法。那种更多地把农业作为经济产业来发展,强调利润最大化的做法不太符合农业的产业特性,而追求农业综合效益的做法更符合农业的本质,也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农业现代化的灵魂是生态化、自然化,并不是技术主导下的人工化,用人工主导的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来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必然是有缺陷的。农业产业的体制基础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的有机结合,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要消除城乡二元特性是一个长期过程,首先要尽可能防止城乡二元差距过大,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一个适度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二元差距保持在一个合理界限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再逐步向城乡一元模式过渡。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实经验践,为发展中国家探索建立适度二元经济社会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发展中大国;三农问题;城乡二元结构;发展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20)06-0052-07


  马克思说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发展中大国而言,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问题,是发展的重中之重,一定要立足自身国情实际选择发展模式和道路,不能盲目照搬别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模式和做法,要树立正确的农业发展思路,探索建立适合自身发展实际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模式。


  一、树立正确的农业发展思路


  (一)不能把农业产业主要当经济产业来抓,要更多追求综合效益


  目前,在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中,有些更多地把农业作为经济产业来发展,过于强调追求利润最大化,笔者认为这不太符合农业的产业特性,应予纠正。农业产业应追求综合效益,而不应仅仅追求经济效益,这更符合农业的本质,也更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首先,农业要追求社会穩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肚里有粮,心里不慌,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这必须是农业产业的主要任务之一。农业是与自然环境联系最密切的产业,农业的果实是通过农业产业与自然环境的互动生成的,若不追求生态环境效益,农业必然就没有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农产品也没有质量保障。


  其次,农业还要承担弘扬农耕文化的功能。农业产业是产生农耕文化的产业基础,弘扬农耕文化意义重大。农耕文化是一种更自然的文化,是社会文化和社会文明的底色。农耕文化对健康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人的清静性格的形成,离不开农耕文化的熏陶。“躁胜寒,静胜热,清静可以为天下正。”二是农耕文化也有利于养育一个人的节俭性格,而节俭对发展而言,又有着多方面的重大意义。三是人性中质朴性格的形成,也离不开农耕文化的熏陶,大自然的朴实无华和厚重,必然更有利于养成人性的质朴厚道。


  第三,从追求经济效益看,农业产业的供给需求特性决定了农业也不大可能成为赚钱很多的产业。因为从需求看,农产品的收入需求弹性系数小,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基本稳定,不会随收入变动有较大变动。在这种情况下,比如,若某种农产品供给数量增加,则谷贱伤农,该农产品产业必然成赔本产业,经营该农产品产业的农民必然利益受损;若某种农产品供给数量减少,则必然该种农产品价格大涨,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是一部分农民(经营该农产品的农民)会享受到该农产品高价格的利润,而消费该农产品的城市居民和其他农民则福利减少,总之,也只是少部分人受益,大多数人福利受损。从这个经济过程可以看出,若把农业产业当经济利润产业追求也是不现实的,除非让农产品供给数量大大减少,但这会导致全社会福利受损。


  第四,不把农业产业主要当经济利润产业来抓,并不意味着不重视农业投入。由于农业产业产出是综合效益,所以我们更要重视农业投入,只不过这种投入并不一定从经济利润方面表现,但其综合收益却是丰厚的。对此,恩格斯有清醒认识:“为了农民的利益而必须牺牲的一些社会资金,从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看来好像只是白花钱,然而这却是一项极好的投资,因为这种物质牺牲可能使花在整个社会改造上的费用节省9/10。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来,我们可以很慷慨地对待农民。”①习近平总书记也特别强调指出,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必须始终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在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投入的力度上保持好势头。


  (二)生态化是农业产业进步的灵魂标准


  农业现代化的灵魂应是生态化,而生态化的本质更多的是自然化,并不是技术主导下的人工化。在这种情况下,用以人工主导的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来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必然是有缺陷的。因为技术的作用有两面性,技术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无限制的技术扩展本质是危险的,也是对人类存在的极大威胁,可能会让人类陷入技术所导致的一种异化状态中。所以,在衡量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的同时,我们既要看到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对农业发展的正向作用,同时还要看到其可能隐含的负面影响。


  农业进步如何守好生态化灵魂的关键在于要严格控制技术进步的路径,要守好生态化的大方向,不能有任何偏离。农业技术的提升,要强调稳健原则,包括研究和扩散等,都要把稳健放在第一位。不要轻易否定传统农业形成的一些习惯,有些传统农业习惯是农民在几千年的探索中形成的,必然有其合理的因素,不要轻易否定。但有些习惯确实经过实践检验很不合理的,我们也可以改进。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人员的素质,构建和完善以生态化为核心的农业产业考核指标体系。


  (三)农业产业的体制基础应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的有机结合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的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般而言,我们对市场能自发有效调节的领域,应充分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要尽可能不干预或少干预;但对市场调节失效或部分失效的领域,应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再具体到产业,比如服装、珠宝、自行车等等众多产业可以让市场去充分调节;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重大基础性产业,比如涉及粮食安全、金融安全、能源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产业,应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对农业产业而言,笔者认为,体制基础应是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有机结合。由于农业产业更多体现综合效益,所以,农业产业必然更多具有公共产品特性或准公共产品特性,这在体制要求上必然要有一定的计划管理。我们要牢牢地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也客观上要求农业要有一定程度的计划调控。目前,农业产业具备一定程度有效实行计划体制管理的基础条件:一是农产品的需求基本是稳定的,这为计划调节农业提供了需求稳定基础;二是目前大数据等先进高科技的发展,也为实现计划调控农业提供了足够的技术保障。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农业也不能计划管理太死,市场调节也要积极介入,原因是市场有激发农业产业活力的优势,若完全计划调控农业,则会让农业发展失去部分自由活力,这对农业发展未必是好事。具体在农业管理体制选择上,如何实现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的有机结合,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对于大宗农产品,比如粮食、棉花、大豆、油料、牛羊肉、猪肉等,应更多实行计划指标调控,少部分可实行市场调节。二是对于一些特殊农产品,比如优质苹果、优质蔬菜、优质茶叶等,可更大程度借助市场进行调节,但也要有一定程度计划调控,不然,市场盲目竞争对优质农产品发展也是威胁,比如,假冒伪劣的问题、产品严重供给过剩的问题等等。三是要大力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要重构基层农业生产组织,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推进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在一家一户分散的小农户经济基础上,是很难实现计划有效调控的,因为调控成本很大。同时,一家一户分散的小农户经济也很难完全适应市场调节,因为小生产与大市场冲突严重。四是对国家指标控制的大宗农产品或部分优质农产品,要建立城市与乡村的产品直配通道,形成城市和乡村之间稳定的产品—货币流转体系。这样,乡村的农产品直配城市有关单位和居民,城市有关单位和居民的货币直接流入农民手中,因中间环节减少,流通费用必然减少。同时,由于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流转系统,这也有利于保护我国农产品免受国外农业挤兑。


  二、在城乡关系上探索适度二元经济社会模式


  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城乡关系是发展中的一个重大命题。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②只要“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③。对于发展中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而言,由于基础薄弱,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城乡关系需要根据自身要素特点设计发展模式。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先探索建立一个适度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模式,再逐步向现代化城乡一元模式转变。


  (一)传统“二元经济”或“二元社会”的相关理论及其局限性


  最早提出“二元经济”或“二元社会”概念的是荷兰经济学家J·H·伯克(),他在1953年出版的《二元社会的经济学与经济政策:以印度尼西亚为例》一书中指出社会的二元性(或二元状态)指的是一种侵入的社会系统与类型不同的本地社会系统之间的冲突状态。其中,侵入的社会系统通常是高度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二元性是一种(社会)分裂形式。在伯克看来,发展中国家改良前资本主义农业,不能简单沿袭西方的路子,而必须根据二元结构的特点,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尤其要重视改变人们传统的行为方式和工作态度。希金斯也认为,欠发达地区表现出“二元性”的主要原因是要素禀赋与生产技术之间的互相作用:如果劳动/资本比例非常高,劳动密集、要素比例可变的部门(农业)中必定出现结构性失业。工业投资使得国民经济出现两个部门,一个西方化的工业部门和一个生产食物、手工艺品、小商品的乡村部门。前者的生产技术相对固定,后者的生产技术是可变的。工业化一方面导致在工业部门就业人口比例的下降,一方面刺激人口增长,同时,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在技术可变的农业部门谋生。如何消除“二元性”,希金斯认为解决的办法就是在欠发达地区一下子投入巨额资本,用于吸收大规模的隐蔽性失业,使资本的增长快于人口的增长,同时,工业部门应更多采用“使用劳动”,而不是“节约劳动”的生产技术。


  1954年,刘易斯在《无限劳动供给下的经济发展》中认为二元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传统农业部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成负数,劳动者在最低工资水平上提供劳动,因而存在无限劳动供给。城市工业部门工资比农业部门工资稍高点,并假定这一工资水平不变。二元如何最终变为一元,刘易斯认为,由于两部门工资差异,诱使农业剩余人口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经济发展的关键是资本家利润即剩余的使用,当资本家进行投資,现代工业部门的资本量就增加了,从农业部门吸收的剩余劳动就更多了。当剩余劳动力消失,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提高了,与工业达到一致,这时经济中的二元结构也消失了。同时,刘易斯认为,在二元变为一元的过程中,若传统部门人口转移太快,会造成城市人口失业水平上升。


  拉尼斯、费景汉在《一个经济发展理论》中也提出了一个二元经济发展模式,被称为拉—费模式。拉尼斯、费景汉认为,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转换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类似于刘易斯模型,在工业部门不变工资水平条件下,劳动力无限供给;第二阶段,农业劳动力的边际产量为正值,同时,工业部门吸收那些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农业部门平均产量的劳动力。由于劳动的边际产量为正值,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导致农业总产出减少,导致粮价和工资开始上涨,由于农产品供给短缺,使工农业产品间的贸易条件转而有利于农业;第三阶段,农业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农业和工业工资都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农业与工业间的劳动力流动完全取决于边际生产力的变动。美国经济学家乔根森在《二元经济的发展》中也提出了一个新的二元经济发展模式,但与刘—拉—费模式相比,乔根森模式认为农业剩余才是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的重要条件。同时,他认为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都取决于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由于技术总是进步的,资本积累总是增加的,所以工资水平总是上升的。另外,他强调经济增长引起人口增长,但人口增长到一定程度就不再增长,这时,经济增长超过人口增长,农业剩余产生。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国发展经济学家托达罗提出的二元经济模式认为,发展中国家不存在剩余劳动,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始终是正值。农业劳动者迁入城市的动机主要取决于城乡预期收入差距,同时,城市就业率和失业率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影响变量。同时,托达罗模式主张解决发展中国家较高的失业率问题不能仅靠工业的扩张,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经济才是解决城市失业的根本出路。


  综观上述二元经济或二元社会理论主张,总体认为只要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二元最终会一元化。但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实践看,各国从二元向一元转变的效果并不理想。一些国家单纯依靠自由化和市场化手段盲目推进一元化,结果导致对“二元”中的每“一元”都不利,并最终引致“城市病”和“农村病”并存的现象。比如,二战后非洲经济虽然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阶段,但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热带非洲城市化进程的停滞与经济社会危机的爆发交织在了一起,城市的迅速增长与贫民窟的极度繁茂并存,大量城市人口处于失业状态。如何应对这些问题,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开出的药方是进一步自由化、市场化(SAPs),包括货币贬值、贸易自由化、减少政府干预、推动国有企业私有化、取消各种补贴以减少财政负担、促进初级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出口等,但这种基于自由市场理念的举措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推行SAPs以来,非洲国家非但没有摆脱停滞的经济增长、沉重的债务负担以及失业与贫困人口增长,反而遭遇了“去工业化”、城市贫民粮食安全、儿童死亡率上升等等新问题。再比如,南美虽然城市化时间短、速度快,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城市病”和“农村病”。少数大城市人口高度集中,比如巴西,超过70%的人口居住在几个少数大城市中,而智利总人口的大部分居住在首都圣地亚哥。同时,城市又存在大量贫民窟和严重的财富不均问题,还有交通拥挤、污染严重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犯罪率居高不下等问题,都严重困扰城市发展。在城市出现大量问题的同时,农村发展又面临“空壳化”困境。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主要是传统的二元经济或二元社会的发展理论存在诸多局限性。第一,没有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存在较多的市场缺陷问题,比如对市场的盲目性、垄断性等方面考虑不足,认为通过城乡要素市场自由流动,就能充分实现城乡发展均衡等。实际上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要素的盲目趋利性,导致城乡要素流动两极化。一方面,城市要素密集拥挤,导致“城市病”;另一方面,农村要素“水土”流失严重,农村“空壳化”导致“农村病”。第二,没有充分考虑技术进步对就业的影响,比如机器排挤人的问题,无人超市、无人工厂的出现,极大程度上替代了简单劳动,这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提出了严重挑战。第三,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人文和资源要素情况,而是按照发达国家的路子来设计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模式等。第四,没有考虑到经济增长本身就内涵二元化问题,因为经济增长是不均衡的,必然有较先发展区,而这个较先发展区会与其他区拉开差距。


  考虑到上述因素,笔者认为,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而言,要消除城乡二元应是一个长期过程,理性的选择首先是要尽可能防止城乡二元差距过大,在此基础上,再探索建立一个适度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二元差距保持在一个合理界限内),然后再逐步向城乡一元模式过渡。建立一个适度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虽然从表面看也有二元不平等问题,但好处是多方面的。从区域发展角度看,由于二元有一定的分割性,从而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要素的盲目自由流动,特别是城市中生产要素的过度聚集所导致的“城市病”问题,以及农村生产要素过度流失所导致的“农村病”问题,最终对城市和乡村发展都有好处。从个体福利角度看,虽然二元分割让个体流动自由受到了一定限制,但由于社会有序度增加,最终个体的自由度实质上是变大,而不是缩小,同时,社会也更体现了公正性。因为在社会无序度增加的情况下,若社会的自由度越大,则越是弱势的群体,受到伤害的可能性越大,在这种情况下,自由反而成了自由的反面,个体的自由度尤其是弱势群体个体的自由度实质是缩小而不是变大,社会也就更失却了公正性。从社会管理角度看,由于社会有序度增加,大大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不管是城市管理,还是农村管理,管理成本都降低。另外,由于社会流动性降低,尤其是大规模聚集性流动,比如大规模春节返乡等人流会大大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重大传染性疾病发生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


  (二)建立一个适度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实践指向


  发展中国家需要建立一个适合自身发展条件的发展模式,需要走符合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


  第一,发展需要树立正确的公平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任何社会的公平都不是抽象的、绝对的和永恒不变的,而是具体的、相对的和历史的,不同的社会存在着不同的公平观念,权力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④。所以,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的意识形态上,应确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公平意识,这对指导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从体制选择上看,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大国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发达国家模式,需要走本国特色的道路,既不能搞计划崇拜,也不能搞市场崇拜,同时,既要发挥好市场体制的优势,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市场有效的范围内,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在市场失效的范围内,政府要更好发挥主导作用。另外,在体制设计上,如何发展体制优势,克服市场缺陷,发展中国家可考虑在政治体制选择上更多体现权力集中优势,但在经济体制选择上要更多体现市场优势。政府在经济决策上要更多透明化和公开化,要有严格的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债务扩张。


  第三,探索建立有效保护和提高农村土地要素生产收益报酬的土地制度。如何建立一个适度城乡二元经济或二元社会发展模式,土地制度设计是关键变量,设计土地制度,核心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对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土地制度设计不仅要体现效率原则,还要体现保障功能。如何体现效率原则,关键是要让农业生产者有更大收益,而不是土地所有者,要让农业直接经营者能至少获取一定利润或不低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润。农业直接经营者有了积极性,国家的粮食安全就有了重要的生产率保障基础。为此,国家应尽可能限制来自土地地租的收入。在土地所有制上,国家要尽可能实行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或社区所有制,因为土地私有制强化了效率功能,但保障功能不足。与此同时,配合土地集体所有制或社区所有制,国家还应建立城市和乡村两种户籍制度(这里设计的户籍制度与以往旧户籍制度有本質区别,旧户籍制度重点是保护城市和服务工业,而本文设计的户籍制度立足点是既保护城市和工业,也保护农村和农业),设计两种户籍制度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一定程度限制农民盲目涌入城市,防止“城市病”和“农村病”并存。这里的经济手段限制,主要是通过规定凡是脱离土地进入城市的农民,就不再享受土地的任何收益,这种设计会增加农民进入城市的经济成本。这一方面有利于农村留人,有更多的人经营农业,防止农村“空壳化”;另一方面,进入城市的农民,必然是有一技之长的,或是有较丰富人力资本的,这样的人进入城市也容易就业。所以,这部分有特长的农村居民进城,对城市就业和发展稳定也不会造成太大压力,最终有利于形成城乡和谐发展格局。


  第四,在产业发展上,要形成城乡有机分工模式。产业选择要充分考虑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的问题。乡村可适量发展工业等,但绝不能大面积走与城市工业产业雷同的路子,不能对城市产业造成不必要的冲击。乡村主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及休闲旅游等产业。在产业组织形式选择上,面对人多地少情况,乡村应尽可能少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组织形式,因为这会催生农村过剩劳动力,尤其在工业和城市吸纳劳动力较弱的情况下,对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都不利。所以,乡村产业组织应更多体现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特点。


  第五,在乡村基层组织层面,要把自治、法治、德治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可探索半自治模式。具体设计是:乡村社区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权可掌握在上级手里,但免职权可掌握在社区,也就是说,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乡村社区群众有投票免职权。实现这种上下级权力的制衡,有助于实现国家权力和社会权力的平衡,有利于照顾到国家和社会两方面的利益。另外,乡村治理,还要发挥好乡贤作用,要大力加强乡村社会的道德建设,把国家政治治理和乡规民约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第六,在生活方式上,乡村社会要更多强调休闲、自然、清静。休闲本身就是一种价值,一种财富。我们不要怕农村人“闲”,关键是要让农村人“闲”得有品味、有气质,要利用好“闲”这个时间价值,这就需要政府积极组织农民,要让农民在“闲”中有更多精神生活,享受更多精神收益。贫困地区由于劳动的边际收益低下,往往会催生一些“懒”现象。这本质上是贫困者面对严酷环境所产生的一种麻木消极行为,乡村社会要大力提倡休闲生活方式,但要反对“懒”行为。


  第七,乡村文化建设要注意和城市文化建设的区别性,不能完全按照城市文化建设的模式来建设乡村文化。城市社会,更多具有陌生人文化特点,而乡村社会,更多具有熟人文化特点,二者在文化建设思路上应有所区别。建设城市文化,要注重法治文化、创新文化、竞争文化、效率文化和合作文化建设;而建设乡村文化,要注重自治文化、传统文化、和谐文化、休闲文化和互助文化建设。


  第八,乡村发展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乡村发展一定要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良好的生态环境对人类所体现的价值是多方面的。一是生理营养价值。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充满绿意的大地等要素是人身体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二是审美愉悦价值。美好的环境,也会给人带来极大的美感和精神愉悦享受。三是品行成长价值。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大自然是人格形成的自然孵化器,良好和谐的自然环境是形成质朴和谐人格的自然基础。另外,大自然的雄伟博大和威严神秘,还能促使人进一步产生敬畏感和谦卑感,而敬畏感和谦卑感又有助于德性的进一步加固和扩展。四是社会秩序价值。大自然的运行秩序法则是形成人类社会运行秩序法则的深层自然基础。五是文化和文明保存价值。生态环境是人类文化和文明的物质载体,对载体的毁坏,也是对文化和文明传承的毁坏。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我国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运动为发展中国家探索建立适度二元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村集体化或合作化。轰轰烈烈的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运动虽然产生了许多问题,甚至是重大问题,但成就也是巨大的。首先,正是集体化和合作化,才有效组织了农村生产力,支援了国家的工业化。对此,黄仁宇先生曾说:“毛泽東和中国共产党改革了中国的农村,创造出一个新的底层结构,使农业上的剩余能转用到工商业。”⑤其次,也正是集体化和合作化,才充分发挥了农村劳动密集的优势,在国家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大发展。再次,通过集体化和合作化,农村社会也有效吸纳了一部分城市剩余劳动力,减少了城市人口压力。


  那个时候公社确实存在贫穷问题,但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是外在因素所致。一是国家拿走太多,国家是以公社的贫穷换取城市和工业的发展。二是公社人口增加过快,这稀释了当时公社粮食产量增加的部分成果。三是对农民经营管得太死,尤其是限制农贸市场,让农民少了增加收入的渠道。也就是说,导致公社贫困的主要原因应是公社之外的因素,并不是合作化本身。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公社自身的存在形式也在不断改进中,国家也不断对公社管理体制进行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学者认为,公社低效率原因主要是农民偷懒和公社内部监督成本太高,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笔者曾专门撰文指出公社内部监督成本是存在的,但并不高昂,因为相反的因素也是存在的,主要从偷懒和监督成本的角度来解释公社低效率应当是一个伪命题,或至少是一个无意义命题⑥。


  还有人认为公社“一大二公”问题突出,这要分阶段讨论。在大公社时期,确实有“一大二公”问题,这是公社低效率的重要原因;但在1962年以后,在小公社时期,这个问题应不是主要问题。因为在小公社时期,由于缩小了核算单位,是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大”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另外,在小公社时期,农民还是有自留地的,说“公”也不全对,实际后来稳定时期的公社土地制度有点类似于井田制,集体土地是“公田”,个体自留地是“私田”。农民一般是先耕种“公田”,然后耕种“私田”,“私田”的收益不参与集体分配,归家庭所有。


  总之,我们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集体化和合作化运动,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既要看到其不足的方面,也要看到其积极的方面。应当说集体化和合作化的方向是对的,但在具体的实现方式和实现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付出了巨大成本,但所犯错误应当是属于探索中的错误。同时,这也说明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现代化任务是艰巨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


  三、当下消解我国三农工作难题实现乡村振兴的引擎是产业振兴


  乡村振兴的总目标要求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在这五个方面目标要求中,产业兴旺是经济基础,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必须要打牢这个基础,要努力实现产业振兴。


  首先,乡村产业振兴,重点是要振兴现代农业,这一点必须要明确,不能有任何含糊。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加快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推动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战略,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中之重,重点振兴现代农业,这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客观需要。“为政之要,首在足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最不能忽视的安全,尤其对一个人口大国而言,粮食安全问题更为突出和重要,一点不能马虎。


  其次,要努力实现农业产业的“三稳定”。一是要尽可能实现生产稳定,生产稳定了,蛛网效应就没有了,农业无效投资就大大减少,这等于变相增加农民收入。尤其小农户,更经不起投资折腾,更需要生产稳定。二是要尽可能实现流通稳定。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努力降低流通成本,要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建立更多的产品直销渠道,尤其要为小农户提供更多稳定销售渠道。三是要尽可能实现农产品价格稳定。农产品价格稳定,有利于整个社会价格稳定,也有利于农业预期稳定和农民收入稳定。为了有效实现“三稳定”,国家也可考虑对部分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和部分农产品实行市场化调控。这里要认识到,在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国家统购统销对农民不利,但在农产品过剩的情况下,对农产品实现部分统购统销,则对农业是一种保护。


  再次,要进一步延伸现代农业产业链,拓展产业价值空间。农业虽然不可能或不应成为经济暴利产业,但至少也要有一定利润可赚,或最好能获取社会平均利润,这就需要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和价值空间。要把现代农业和工业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也要适度发展一些农产品加工业,包括一些五小工业等,以服务于农业和提高农民收入。要把农业和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提升农产品的文化品位,变消费产品为消费文化。大力发展品牌农业,把农业和休闲康养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休闲康养农业,包括田园综合体、体验农业、观光农业等,进一步开发乡村旅游等资源,最终形成农业产业与休闲旅游康养一体化发展。


  第四,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要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这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更多激活本土人才,要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有了这个良性循环,不仅能留住人,还能吸引人,让更多高素质劳动者进入现代农业产业。


  第五,发展乡村产业,需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集體经济是实现乡村稳定振兴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提高劳动的规模经济效率和分工效率,降低国家政策的落实成本和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方面的效率,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本投资效率,而分散单个的农户在基础设施建设尤其在固定资本投资方面存在很多重置,导致固定资产闲置浪费问题也较为严重。当下可以村为单位,建一个村经济总社,由村经济总社统筹协调村里集体经济和各种合作经济(包括扶贫车间、本村企业和本村各种专业协会等)发展事务。村经济总社负责人,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担任,村里各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为村经济总社理事会成员。这样,能够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大大提高村级经济发展的整体有序性和村级经济整体竞争实力。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国家对乡村产业的计划调控力度,根据比较优势合理布局发展,避免盲目无序竞争,建立健全对农业集体经济的有效保护制度。


  作者简介:宋圭武,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甘肃兰州,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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